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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掰弯国民老公_分卷阅读_120

  等看清这份名单和他们的信息,赵择东却笑不出来了。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都来自一个城市,都出身普通家庭,但是爬得都非常快,年纪最大的三十六岁,已经跟他一样,官至副厅了。
  看他们过往的经历,最大的特征就是团结,仿佛每个人都是社团成员,遇到事就一起上。难道这些年纪轻轻的野心家,模仿美国的兄弟会,成立了一个类似骷髅会的组织?
  如果这样,那就值得警惕了,赵择东合上这些资料。
  不管任何朝代,上位者都不能忍受下面的官员结成朋党,这样带来的后果,对一个国家来说,往往是毁灭性的。
  想到这里,赵择东决定把这件事交给父亲去做,这里面涉及的都还是一些小人物,但是事件的性质却不一般,而父亲正处于关键时期,如果能出一些亮眼的成绩,对上升肯定更有利。
  当然,得先跟爷爷汇报,听听他的意见。
  老爷子听完赵择东的汇报后,大怒。
  如果让这些人爬到高位,那还得了,只怕跟当初的贪官一样,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破坏。
  不过这件事交给老大做肯定不合适,毕竟他是邻省的一把手,不能插手别省的事情,想了想,老爷子还是打算交给段威。
  一方面这块就是他负责的,另一方面也可以加深两家的友谊,想了想,老爷子按下了段威的电话。
  ※※※
  今天是跟同学约好聚会的日子,夏久胜送走国大的采购车后,就换了衣服,开车来到虞城,进了国大。
  将车停到后面赵择中的专用停车库,夏久胜下车前,在镜子前梳理了一下头发,见看起来没有凌乱,满意地下了车。
  来过几次后,夏久胜现在对国大也算熟门熟路了,他绕过一个巨大的停车场,往餐厅走,边拿出手机,打给杜高天,问他到哪里了?
  杜高天还在路上,告诉他聚会地点在二楼的明珠厅,叫他先上去。
  夏久胜挂了电话,往楼上走去。
  现在是早上十点,还没到饭点,不过他们聚会的明珠厅,已坐了十多个人,看到他进入,就有同学迎上来。
  “哟,这不是夏久胜吗?才一年多不见,怎么变得这么帅了?”一个戴着眼镜的方脸女生看到他,大惊小怪地叫起来。
  “哪里,我看看——”其它几个女生也围拢来了,望着夏久胜叽叽喳喳地评论。
  老实说,夏久胜自从得到那个神奇空间后,不管是修炼本身,还是因为食物原因,身体早已脱胎换骨,跟普通人不一样了。
  他的皮肤,细腻得几乎看不到毛孔,肤色更像最精细的瓷器,莹白中带着些亮光,全身的比例像是最伟大的雕刻家,精心琢磨出来的,带着东方人特有的优美线条,秒杀一切男模了。
  “真的哦。”一个大胆的女同学,在夏久胜的脸颊捏了一把,夸张地说:“这皮肤嫩得都掐得出水了——”
  “你们这群女色狼,就是这么读大学的吗?”夏久胜身子向后退,笑骂道。
  高中时,因为自己的同性恋性向,所以跟男同学并不是太亲近,除了同桌章帅跟他交流多一些,和杜高天后来和好之后,又成了死党之外。反而和大多数女同学,关系很亲密。
  当然更多时候,他就一个静静地看书写作业,在班主任马老师眼里,他是班里少有的稳重人,可惜对班级活动不热心。
  “夏久胜,最近在做什么?”一个男同学走过来,亲热地问。
  “没做什么,在家务农啊!”夏久胜装作没有看到他脸上的优越感,老老实实地回答。
  这个男同学叫金迪,是他们班的班长,那一年高考,夏久胜考了第一名,他考了第二名,都被省重点大学录取,后来自己缀学了,金迪就成了唯一一个上重点大学的学生,所以在同学圈里,比较高傲。
  “务农?那不是太浪费了,你可是我们樟塘中学的高材生哦。”男同学的声音高了起来,表情也越发沉重了。
  “我说班长大人,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一样,有上重点大学的命啊——”夏久胜脸上的笑容越发真挚了。“你可是我们班的骄傲,我还等着你有了锦绣前程后,提携老同学呢——”
  “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每个人只能靠自己努力。”班长大人凛然地说。“我劝你还是好好复习一下,争取明年考上清华北大。”
  “班长大人说得对,受教了。”夏久胜一本正经地回答。
  “好了好了,别打官腔了。”有人受不了地打断他们。
  这个班长其它还好,就是说话太喜欢拿腔捏调,官迷一个。
  “马老师来了。”有人突然嚷道。
  大家连忙站起来,往门口迎去。
  马老师还是老样子,瘦瘦高高的,颧骨特别明显,显得很粗犷,性格跟外表正相反,比较像老太太,很少发脾气,喜欢念叨,可能跟他自己也有这个年纪的孩子有关,性子都被磨没了。
  站在马老师身边的,是其它几个班干部,现在都在各个城市读大学,加上包厢里的同学,加起来也有二十多人了。
  没想到临时组织,也能凑到这么多人,夏久胜不得不佩服这些同学的能力,大学真的没有白读。
  杜高天大概也是在门口碰到了马老师,所以也跟在马老师的后面,这个时候大家的注意力全在马老师身上,不方便交谈,所以夏久胜与他只是眼神交流了一下。
  周围的同学全围上去,七嘴八舌地叫着老师,副班长是个女生,将放在转盘中间的一束花拿下来,献给马老师。
  花很香很漂亮,中间两枝香水百合,外面裹着十九株康乃馨,用金色和大红色两种颜色的包装纸包着。马老师接过来,把它抱在胸口,激动得眼眶红了。
  “马老师生日快乐——”同学们像排练过一样,一起鞠躬喊道。
  “谢谢你们。”马老师的声音有些哽咽。
  大家一起拥着马老师坐到主位,其它人各找位置坐下来。
  明珠厅包厢很大,里面放了两张餐桌,还空了很多,边上还有一个放了沙发的休息区,巨大的平板电视下,装了自动点歌系统,如果有兴趣,还可以一展歌喉。
  吃饭还早,于是那些活跃分子,又开始找歌唱歌。
  夏久胜坐在另一张桌子不起眼的位置上,以前他在班级,也不太积极参加同学活动,现在依然没有兴趣。
  杜高天自然地走过来坐在他旁边,握拳与他碰了一下,露出会心的微笑。
  “夏久胜。”马老师似乎专门在关注他,即使隔得这么远,还是一眼看到了他。
  杜高天暗暗掐了一下夏久胜,脸却装作无辜地望着他。跟学生时代被老师抽到回答问题一样,似乎为他的倒霉幸灾乐祸。
  夏久胜站起来,走了一步,趁他没留意,回头在他肩膀上狠狠掐了一下,趁他还没不得及反应,已笑眯眯地快步走开。
  马老师在那边看得清楚,见两人还像以前一样,爱打闹,会心地笑了。
  这个男同学马老师一直印象深刻,长得帅,成绩好,又不跟其它同学闹矛盾,是他操心最少的一个学生。后来还考上了省重点大学,给他增光不少,可惜听说没有去读书。
  “马老师。”到了马老师旁边,夏久胜收了笑,老老实实站在他面前。
  “怎么没去读大学啊?你成绩这么好,不读真是太浪费了。”马老师真心为这个得意弟子感到可惜。
  “您不是经常教育我们,行行出状元吗?”夏久胜微微笑了,“我觉得不读书,做别的工作,也不错啊!”
  “唉,话是这样说,但是如果能读大学,总归更有前途。”马老师看着这个比自己都高了的学生,摇了摇头,“我一直以为你是我教过的学生中,最聪明也是将来发展最好的,没想到——”
  “马老师您别这么说,否则我要成为他们的公敌了。”夏久胜可不希望因为自己,让气氛变得压抑沉闷,他指指了马老师身边的金迪,笑道:“您看看班长大人,目光多凶狠,他绝对不服气啊——”
  大家被夏久胜一指,又看一眼金迪尴尬的表情,哄地一声笑了。
  马老师被他这样一打岔,原先还想说的话,也被笑声憋回了肚子,无奈地指了指夏久胜,放过了他。
  回到座位上,和杜高天明争暗斗了一会,看同学唱了一会歌,时间就差不多了,大家回到餐桌,开始上菜吃饭。
  因为都是学生,所以并没有喝什么酒,除了几个已工作的学生,叫了几瓶啤酒意思一下。
  当然敬酒的程序是省不了的,每个人学生都单独向马老师敬了酒,也说了祝福的话,马老师喝的是果汁,倒不怕醉酒,就是肚子被水灌得满满的。
  敬完酒,总算可以安静地吃点东西了,夏久胜肚子也饿了,就夹了些菜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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