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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君子_分卷阅读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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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君子》
  作者:总攻大人
  文案:
  女内衣模特,听起来无比香艳的职业,它的工作到底是什么样子?
  盛潮汐把自己卖给星光模特公司十年,背着一笔无人可以理解的巨债,
  做着包身工一样的工作,原以为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直到那个晚上,她满头是血地撞进了一个男人的怀里。
  【女内衣模特vs台球斯诺克世界冠军,不虐,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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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正在播放斯诺克中国公开赛决赛。
  盛潮汐洗完澡出来,用白色的毛巾擦着湿润长发,雪白的长腿露出来,白色的浴袍松松垮垮穿在身上仿佛便是最锦上添花的衣裳,曼妙的身材诱人极了。
  她站在电视机前,扫了一眼屏幕,比赛正进行到最后最关键的位置。
  解说正颇为激动道:“这球基本是死球了,宁箴给布朗留的这球没有方向可打了啊,黄球和白球的距离从电视机的角度来看也就两厘米,这球基本无解了。”
  然后,叫布朗的外国人便紧蹙眉头绕着球桌转了好几圈,期间好几次尝试着击球,最后又都放弃了。他手握球杆,闭了闭眼,赛场响起掌声,这是观众在鼓励他。
  这球布朗光看就看了五分钟。
  镜头扫到在座位上坐着的一个中国男人,他表情淡漠地坐在那,五官俊美精致,倒不像是职业斯诺克球手,比那些靠脸吃饭的明星还要更英俊。
  他身上穿着打比赛时斯诺克球手的标配,马甲、衬衫、西装长裤,当然还有领结。
  只是,这衣服由他穿起来,那种斯文绅士的反倒比对手那个英国人还浓厚。深灰色的面料,胸口贴着一大片广告标签,那是赚钱的表现,倒是十分符合他目前的名气。
  少年成名,七次打出147分一杆清台的成绩,是斯诺克历史上最年轻的满分选手,解说应该是他的脑残粉,在布朗看球的时候不断地刷新着他的履历。
  “宁箴属于自信和控制型选手,适应赛场的能力非常强,上个赛季的成绩也相当抢眼,五个排名赛冠军,在全球职业球手年收入里排名一直蝉联第一名,当然,他本场的对手布朗也拿到过澳大利亚公开赛的冠军,不过比起宁箴,在这方面还是要稍显弱了一点,压力应该比较大。决赛开局到现在已经打了四十多分钟,目前宁箴比分领先,照现在的局面来看,比赛结果已经十分明确了。”
  已经被解说给介绍成冠军的宁箴似乎并不怎么激动,也看不出有多高兴,他坐在那,轻睨了一眼正在找方向的对手布朗,随后收回视线,漫不经心地轻抚着球杆,显得耐心十足。
  盛潮汐拿起遥控器关了电视,转身去上妆,她不能再酒店停留太久,还有很多工作等着她。她化妆的功力非同一般,是字面意思的“非同一般”,三两下便将本就出众的五官化得愈发风尘俗气,但她似乎不觉,顶着如此糟糕的浓妆换了衣服出门,下楼退房。
  出了酒店,寒风凛凛,她裹紧长到脚踝的羽绒服,里面连保暖裤都没穿,光着大腿,踩着长靴,混这个圈子的,全都是这个打扮。
  到达摄影棚的时候时间刚刚好,今天没堵车,老天爷总算厚待她了一回,只是这几天为了今天进棚饿了好久,这会儿腹部虽然平坦而性感,胃里却不怎么舒服。
  “你怎么才过来?”一个约莫四十来岁的中年女人瞧见她立刻上前,皱着眉说,“那边都催了好几次了,刚才接到临时通知,下午程青青要来用棚,我们的拍摄必须在她来之前结束,你动作麻利点。”
  盛潮汐笑笑,没什么脾气地说:“钟姐,我没来晚,我们约定的就是这个时间。”
  “计划赶不上变化,你得懂得变通,这么多年了,我以为你很清楚了呢。”钟姐有点不屑地笑了笑,力道很大地把她推进摄影棚,盛潮汐踉跄了一下,站在那,直接被她从后面扒了羽绒服,“穿得跟个球一样,你是内衣模特,又不是羽绒服模特,快去换衣服。”
  盛潮汐紧握着拳,克制了片刻,赔着笑说:“我知道了钟姐,我先去换衣服。”
  钟姐没吭声,算是应允了。
  盛潮汐转身进了更衣室,那里挂着十几套内衣,有的只能算是刚刚能蔽体,这样就不错了,连情趣内衣她都拍过,这些又算什么呢?
  钟姐全名钟白薇,是老板的二十几年的情人,关系非同一般,连正妻都不会来和她争什么,所以即便她对每个模特的态度都不算太好,大家也没什么立场反抗她,尤其是盛潮汐。
  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她已经很少有选择的机会,这么多年都忍下来了,也不在乎这几次了。
  她先换了一件还算保守普通的款式,她的身材是真的好,皮肤白得跟玉一样,恐怕洋妞站在她面前都自惭形秽。那双腿,当真是又直又长,比例好极了,腰腹部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上方双峰却有着傲人的围度,这样优越的条件,简直生来就是做内衣模特的料子。
  只是,可惜了那张脸,浓妆艳抹的,在没有打光的情况下看着,真是风尘极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会所出来的小姐。有了打光,再加上摄影师拍摄的技巧和后期,倒还算能看。
  闪光灯此起彼伏的闪着,盛潮汐习以为常地摆出各种撩人的姿态,成片她看过几次,偶尔逛某宝买东西也能瞧见自己的照片,三十块钱一套的内衣,月销量几千件那种爆款,照片上的女人搔首弄姿,又淫又贱,看着看着,她总会不无意识地掉眼泪,其实有什么好哭的呢,赚钱嘛,什么样子不是赚钱?有钱拿就好了,不是吗?
  十几套内衣拍下来,按理说怎么也得一天,但因为下午有风头正劲的影视圈新人程青青要来拍硬照,所以时间就被压缩到了半天。拍摄结束时,盛潮汐已经疲惫非常。她好几天没怎么吃饭,为的就是拍照时有最佳的身体状态,现在已经饿得快麻木了。
  她换了衣服,拉好羽绒服的拉链,正准备离开,钟姐忽然又走了进来,笑得不怀好意。
  “潮汐,别急着走,老板有点事要我交代你。”
  盛潮汐脚步一顿,有些抗拒地皱着眉,抿唇道:“钟姐,我现在很累,有什么事可以等明天再说吗?实在不行,下午也可以。”
  钟姐倒是很好说话:“我就是先嘱咐你一声,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你之前都做过的,老板晚上有饭局,要招待几位贵客,你晚上好好打扮一下,陪着过去。”
  这是让她去陪酒。
  盛潮汐噎住,半晌没回应,钟姐的脸渐渐冷下来,低声说:“潮汐,不是钟姐说你,你有时候就是太死性了,这些事又不是第一次做,还有什么可害羞的?就是陪客户吃个饭,你就算去坐办公室,当白领,也免不得要陪客户吃饭应酬吧?人家又不会真的把你怎么样,做得好还会给你赏钱,你怕什么?这种好差事,玲玲她们几个想去老板还不带呢。”
  盛潮汐还是非常反感,她转开头说:“钟姐,我最近不太舒服,晚上想好好休息。”
  钟姐彻底冷了脸,语气警告道:“盛潮汐,这不是在跟你商量,只是通知你。当然了,够胆量的话你也可以不去,但你不要忘了,你欠了老板多少钱。”
  盛潮汐的工作,明面上看着光鲜,只要拍拍照就可以了,但拍照也是个技术活,做内衣模特的,除了最重要的位置,基本全都被人看遍了,虽说模特大多如此,但心里仍然很不是滋味。
  时至如今,想想那笔还未还清的债务,她吸了吸鼻子,强迫自己露出一个笑容。
  “我知道了钟姐,你放心,我会准时到的。”
  钟姐这才露出笑容,拍了拍她的肩膀说:“这就对了,你乖一点,以后的工作机会就会更多,不要钻牛角尖,你毕竟和别人不一样,老板总会多给你一点机会。”
  盛潮汐麻木地笑了笑,低声说:“钟姐,如果走捷径需要用爬的,那我宁愿不走。”
  钟姐僵硬地扯了扯嘴角,意味深长地注视他几秒,转身离开。
  她目送对方走了之后,才独自离开摄影棚。
  她走之前,看见门口有几个员工正在打扫卫生,嘴里念叨着:“程青青要来我们这拍照啊,她现在那么红,怎么不去更好的棚呢?”
  另外一个人说:“谁知道呢,可能来这边方便吧,你把那擦干净了,咱们这难得来个腕儿,给人家留个好印象。”
  加快脚步,盛潮汐走到了街口附近的公交站台,巴掌大的脸埋在围巾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烟熏妆十分扎眼,离远了不仔细看还以为谁给了她眼睛两拳呢。
  程青青,这名字这几年真是听到的越来越多,两人的差距也越来越大了。
  其实她们本来的差距就很大,她从来没法和她比,即便她们从小学开始就在一个班级,但人家完成了所有学业,而她只念到大二就不得不辍学工作了。
  从小到大,她都是别人口中“程青青的小丫鬟”,上学的时候她替她背书包,替她开车门,程青青穿着漂亮的裙子,她穿着对方几年前剩下的旧衣服,那时候她每年生日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和妹妹一样有一件属于自己的漂亮裙子。
  可惜了,这么多年过去,她已经快要三十岁,却还没有实现这个愿望。过去是买不起,没钱,现在仍然是因为穷,舍不得花钱,身上的衣服还是几年前买的。
  也许有很多人都只知道她是程青青的跟班、丫鬟,永远站在程青青光影后面的角落里无人问津,却又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她们虽然不是一个姓氏,却是名副其实的姐妹。
  只是,同父不同母,命就不一样。
  第二章
  盛潮汐很少回家。
  今天不知为什么,大概是听见了程青青的消息,她决定回家看看。
  当然,那个所谓的家也只剩下她的亲生母亲还在守着。
  她家在江城老城区一个很偏僻的巷子,房屋老旧,人鱼混杂,唯一的好处就是房租便宜。
  盛潮汐踏进家门,里面正传出哭闹声,她脚步一顿,立刻转身就跑。
  “盛潮汐!”
  后面有男人在叫她,她加快脚步,最后变成了跑,就像身后是恶魔要吃了她一样。
  她拼尽全力离开,不敢回头,生怕一回头看见那人的脸就会忍不住腿软。
  她在路边恰好看见一辆出租车,赶忙上前拉开车门坐上去,快速说了地址,车子扬长而去。
  追逐她的男人看上去年纪不大,也就是二十几岁,满脸的戾气,见她打车跑了,也不再追,站在原地急促地喘着气。
  盛潮汐坐在车后座上,鼓起勇气朝后看了一眼,已经看不到那人的身影了,其实她都没看见他的模样,但对方的声音和长相,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怎么回来了?是钱花完了吗?
  想起七年前的导致她变成如今这样的一切,盛潮汐将脸埋在了手中,努力克制着情绪。
  片刻,她放下手,重新抬起头,从背包里拿出化妆棉,擦掉因为哭而彻底花掉的妆容,眼睛一圈一圈的黑,已经看不出本来面貌,泪水混着黑色的眼影流下来,怪吓人的。
  其实这样也挺好,虽然丑,至少可以让人看不出她真实的脸,就像戴着一副面具,无论怎样的嘲笑,都不是对着她本来的样子。
  回到出租房,她将昨晚剩下的粥热了热吃了一碗,胃里稍稍舒服了一些,便去彻底卸了妆,回到床上,抱起被子里的小猫咪,摸了摸它的头。
  它醒过来,很温顺地在她手上蹭了蹭,看样子还不饿。她低头看了一眼床边的猫碗,里面的猫粮少了一些,它懂得自己去吃猫粮,不让她担心,真的很好。
  记得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它蜷缩在角落里,身上血迹斑斑,可怜极了,寒风不断地吹在它身上,它几乎就要冻死了。
  路边有路过的人,大概也会可怜它,可它缺了一只眼睛,走近看一下,就觉得很吓人,就算想帮帮它,也望而却步。
  盛潮汐下班回家时路过那里,看见了它,便把它带回了家,一养就是两年。
  她低头摩挲着它的毛发,它不断地往她怀里钻,喵喵叫着,显得十分依赖。
  她想,这就是她会养它的原因,它和她太像了,即便只是个动物,却很懂得如何照顾自己,不给主人添麻烦,活得小心翼翼,唯唯诺诺,每次她带着糟糕的心情回来看见它,就会变得心情很好,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能倒下,它很需要她。
  蒙上被子,将自己与外界隔绝开,一人一猫,就这么开始补眠了。
  晚上七点的时候,手机准时响起,她掀开被子,拿起手机看了看,是钟姐的短信。
  她发来了酒店地址和房间号,并要求她半个小时内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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