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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地眼_分卷阅读_29

  田鸡瞟了一眼,接过去在手里掂量几下,嘴里还在嘀咕:“黄帝陪葬的玉器珠宝这么也比这些金条值钱。”
  女人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把一样东西递了过来,火光里我看见是一张四四方方的纸,在四个角有一些图案的线条。
  “你们能从昆仑金阙带回青铜球,他一定很满意,留着这张纸来日方长,后面还有很多事需要你们做,他要见你的时候,自然会派人来找你们,这张纸便是信物。”
  女人说我带着其他人离开,临走的时候,她还给我们留下毛驴和三张机票,等女人走远,我连忙从地上拿起挎包,里面那本笔记还在,落入水中笔记全都湿了,照片还夹在里面,看起来这笔记没被人动过。
  田鸡收起金条心情好了很多,烤羊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撕下一块羊肉大咬一口:“看样子一时半会也见不到金主,先吃饱再说,反正看样子他下次还要找我们,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既然找到人也不怕他跑。”
  “这些人把千年古玉当石头一样乱扔,如果真是冲着钱财绝对不会这样,什么都不要只要青铜球。”宫爵坐在篝火边冷静的说。“看起来这青铜球的价值难以估量。”
  “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我一边折叠女人交给我的那张纸,一边沉稳的说。
  “什么事?”田鸡问。
  我们被救并非是因为运气好,我们进入昆仑金阙时走的路,和从河道里出来的路并非相同,这个女人能及时找到我们,只说明她知道我们如果从昆仑金阙离开的话会出现在什么地方。
  “你是说,这个女人知道从昆仑金阙离开的出路!”田鸡反应过来吞咽口里的羊肉。
  “的确如此,而且这个女人还是算着时间来的,和我们出来的时间相差无几,只有从昆仑金阙出来过的人才会知道河道的所在。”宫爵恍然大悟。“难道这个女人去过昆仑金阙?”
  我连忙拿出照片,小心翼翼擦干上面的水,在照片上并没有看见这个女人,而且从年纪算,这个女人也不该出现在这张四十年前的照片中。
  “这女人虽然没去过昆仑金阙,但让女人来这里等我们的人一定去过。”田鸡说。
  “金主,是金主!”宫爵抬头很激动。“金主去过昆仑金阙,所以他才会知道通往昆仑金阙的路,金主一定在这张照片中。”
  “如果是这样那就简单了,只要回去问叶九卿,他一定认得照片上的人,在冰宫中已经发现三具冰尸,再除开叶九卿和宫羽还有我父亲,金主就是剩下的六人中的一个。”
  我一边说一边把女人给我的纸每个角对折,当所有的图案线条重合在一起时候,折叠的纸上出现一个完整的图案。
  那是一个惟妙惟肖的兽首,我很快就认出来,是一只威严的麒麟,最奇异的是,在麒麟的额间竟然还有一只竖起的眼睛。
  三眼麒麟!
  我嘴角蠕动一下,慢慢站起身,这个图案终于让我脑海里模糊的记忆便的清晰,父亲被枪杀的时候,我在金主的手腕上曾经看见过一个纹身,可惜当时没有看清楚,只记得模糊的纹路和大致的样子,这十年来我一直试图记起那纹身到底是什么。
  现在终于想起来,金主的手腕纹身正是这三眼麒麟。
  第57章 鬼市高人
  回到成都已经是三天以后,我们马不停蹄赶到四方当铺,我迫切想见到叶九卿,有太多的疑问想从他身上得到解答,赵阎看见我回去,长松了一口气,说我了无音讯消失了快大半个月,叶九卿派人到处也找不到我,都快急出病来。
  可惜不赶巧,我们回去的时候,叶九卿和封承还有将军有事已经离开成都很多天,赵阎让我先回去等着,叶九卿回来一定会立刻去找我。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看看时间差不多刚好,叫上已经精疲力竭的宫爵和田鸡,我打算带他们去鬼市见一位高人,看看能不能把皮脂上的人像复原。
  凌晨一点半。
  小关庙街道两边,在昏暗的灯光和斑驳的树影下,到处都是攒动的人头,熙熙攘攘人声鼎沸,手电光照亮了路边或倚着或拉着板车的模糊脸孔,一明一灭之间,宛若鬼影。
  80年代的时候小关庙在成都古玩界的地位相当于潘家园,因为每逢晚上12点才开市因此故名鬼市。
  我带宫爵和田鸡穿梭在鬼市的街道上,两边是有实力的古玩店,一般的商家就在外面练摊,但借着夜色很难看清楚别的摊位。
  虽然摊主都有手电,来的客人也会自己带,只看货物,不照人,交易开始到结束都非常安静,绝不大声喧哗,买卖双方都是尽量压低声音讨论。
  另外,隔着摊位照别家的东西,无论是摊主还是顾客都不可,这是鬼市的忌讳。
  别看鬼市简陋有些上不了台面,可鬼市出好货是圈里心知肚明的事,而且还真别小看这些其貌不扬练摊的摊主,鬼市龙蛇混杂,有滥竽充数的欺生宰客的老油条,也有深藏不露的高人。
  程千手就是其中的一位。
  他和赵阎是死对头,两人基本是水火不容,一见面天都能吵翻,赵阎是圈里公认的一眼阎王,但凡经他手的古玩一眼能判真伪,可若东西过了程千手的手,赵阎也得多看几眼,甚至有时候还会打眼。
  两个人在鬼市斗了大半辈子,临到老,程千手也不差钱,最大的乐趣就是隔三差五弄几样物件去找人去糊弄赵阎,若是赵阎看走了眼,他会端着板凳就坐在四方当铺对面街道数落好几天。
  赵阎教我鉴定古玩真伪,不过有一半我是从程千手哪儿学的,赵阎口里虽然没明说,但经常会把程千手做的赝品让我给他扔回去,开始以为赵阎是让我帮他出去,渐渐发现他其实是想我多接触程千手。
  又有谁能比一个可以把赝品做的以假乱真的人更懂分辨真伪。
  我带着他们拐到鬼市后街的小巷,程千手的店铺就在这不起眼的地方,去的时候程千手正端着一把树瘿壶,悠闲自得的躺在摇椅上。
  店里很凌乱,到处都摆放着各种各样的文物,小到碎玉,大到兵马俑,包罗万象无所不有,程千手造假是出了名的,很少有人能分出这些物件里到底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店里最干净的地方就是程千手后面的佛龛,里面供奉的是一枚舍利子,我小时候问过程千手是真的还是假的,他面无表情说真假有什么关系,心诚则灵。
  不过赵阎告诉我,程千手曾经在法门寺呆过几天,没隔多久法门寺地宫被发现,从里面出土的文物中,最珍贵的莫过于七重宝函里面的佛骨舍利,至于真假赵阎就笑而不语了。
  程千手最拿手擅长的还要算是雕像,从他手里做出来的雕像连赵阎都没把握判真伪,佛头、兵马俑或者是唐三彩,只要是从程千手这里出去的,大多都能卖到真品的价。
  他之所以被称为程千手,就是因为经过他手的东西,犹如被一千双手同时打磨塑造过,每一个细节都无可挑剔,惟妙惟肖真假难辨。
  “程叔,好久没来看您了,身子骨可好。”一进门我满脸堆笑。
  “无事献殷勤。”程千手白了我一眼,从小我没少在他这里捣蛋。“有屁就放。”
  “这不是惦记您,特意过来看看。”
  “别口是心非了,惦记我,你是惦记我这店里的东西,看好了,一时半会死不了,等我死了再来搬。”程千手瞟了我一眼,他是看我长大的,小时候我和叶知秋常在这里玩,不知道打碎了他多少东西,程千手喜欢我,但瞧不上叶知秋,说她没灵性,如果不是跟着叶九卿,我估计都把程千手的本事全学了。“有些日子没看你惹是生非了,跑哪儿去鬼混。”
  “我还能干什么,跟着耗子学打洞。”我指着旁边的宫爵和田鸡。“交了几个朋友,在外面摸了几个墓,带了一样东西让您老给掌掌眼。”
  “哟,叶掌柜现在放你单飞了啊,看来我真是老了,当年在鬼市横行霸道的顾小爷,如今都支锅撘班子了。”程千手一脸苦笑,看看宫爵和田鸡,目光落在我身上。“顾小爷客气啊,有什么东西还需要我这个老东西掌眼的。”
  我把从昆仑金阙带回来的那一层薄薄的皮脂拿出来:“我从一个墓里刨出来的,上面有鼻子有眼睛,像是一个人的五官,我问过赵叔,他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我就寻思这鬼市里,恐怕也就程叔您见多识广,所以让您给看看。”
  程千手嘴都笑到脑后,但凡能和赵阎比的事,就没有不让他感兴趣的,接过去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拿在手里闻了闻,脸色一沉:“人皮?”
  我点头,说是从棺材里找到的,程千手一听神情变的老成,在手里掂量几下,说既然是死人皮肤会干瘪紧贴在肉上,根本不可能剥下来,而且这皮脂很鲜活还有弹性,像是从活人身上剥下来的,程千手诧异的问我从什么地方得到的。
  “一个冰墓里,我也是感觉好奇,所以带回来。”我轻描淡写搪塞过去,然后加重语气。“我看保存完好,指不定能复原,就想看看这皮脂的主人长什么样,所以就想到您,赵叔让我别来,说是您绝对不可能把这东西复原出来,来找您就是浪费时间。”
  “我不能?!”程千手猛然从摇椅上站起来,一脸不服的傲气。“东西给我放这儿,五天以后再来,让赵阎那个老东西看看,就没有我程千手不能的事。”
  我偷偷看了宫爵和田鸡一样,人越老越小,有时候讲道理没用,就得像哄小孩一样哄着,他和赵阎这一辈子都在较劲,谁也不服输,这样激将他,不用我再说什么,程千手绝对能做的无可挑剔。
  临走时程千手把我叫住,从柜台下面拿出一个油纸包,让我顺路给郭瞎子带去,我好奇的打开看,里面是一个怒目威武、雄壮气概的三彩釉天王陶俑,色彩自然协调,斑驳淋漓花纹流畅,令人叹为观止爱不释手。
  “真的还是假的?”田鸡看着我手里的天王俑问。
  “你这话就问错了,程叔这儿的东西,真亦假时假亦真,你信他是真的,那就是真的。”我一脸恭维的笑着,虽然是对着田鸡说,其实是说给程千手听。
  这话程千手很受用,一脸得意的拿起皮脂端着树瘿壶走到里屋,从店里出来我压低声音告诉宫爵和田鸡,程千手烧制的三彩釉陶俑在胎、釉、色彩、造型乃至内在的精神风格等方面,都几乎达到了完美境界。
  倒不是恭维程千手,他做的三彩釉陶俑几乎和真的没有任何区别,夸张点说,他这店铺就是一间足以跨越千年的三彩釉陶俑专卖店。
  第58章 耳听八方
  郭瞎子并不瞎,而且一双眼睛锐利的很,可惜他只有一只眼睛,所以圈里的人叫他郭瞎子,他能在鬼市立足靠的却不是他眼睛,而是他耳朵。
  郭瞎子是鬼市消息最灵通的人,每一个行当都有不同分工,比如叶九卿是负责盗墓并且收货同时也销赃,但这些消息的源头都来源于郭瞎子,谁探听到古墓或者文物甚至是传说风闻,都可以卖给郭瞎子,然后盗墓行当里的人再从他这里买消息。
  交易的方式有两种,要么一手清,郭瞎子把消息卖出来,挖出什么和他没关系,要么就是用这些消息入伙,挖出东西分成。
  封承和郭瞎子打交道最多,我跟着封承的时候没少到郭瞎子这里来。
  “郭叔不是只卖消息,现在怎么也开始捣腾文物了?”我把陶俑放在他面前好奇的问。
  郭瞎子把鼻梁上的老花镜推了推:“这年头卖的是信息,赚的也是信息不对称的钱,有人到我这里打听有没有陶俑的赝品,一听就知道是外行,圈里人都直接去找程千手了,居然问到我这里,不宰一刀都对不起自己。”
  “郭叔什么时候缺过钱,一个陶俑能赚多少?”我不以为然的笑。
  “谁会嫌钱少……”郭瞎子抬头看我一眼。“你小子,癞蛤蟆打哈欠,口气还不小,叶掌柜不是一直不让你碰探墓的事,我怎么听着顾小爷像是腰缠万贯啊。”
  “您就别埋汰我了,鬼市里谁不知道我是签了断当的人。”我一脸苦笑转身打算走。“从我到四方当铺,一分工钱都没拿过。”
  “回来。”
  郭瞎子在后面叫住我们,目光从手里的陶俑移到我身上:“想不想赚点钱花。”
  我们三人对视,不约而同的摇头,城东的宅子里还放着一尊十斤的金睚眦,田鸡兜里还揣着十几根金条,我本来就对钱没啥概念,何况现在也不缺钱。
  “我是看着你长大的,前些天听赵阎说,叶掌柜如今让你单干,你叫我一声叔,我怎么也得有点表示,如今我手里有一个活,不收你消息费,算是给你添个彩头。”郭瞎子放下陶俑一本正经的样子。“活也不累,不是刨墓,就是带个路,来回一万……绿背!”
  最后两个字郭瞎子加重语气,绿背是美金的意思,那年月美金很少见,带个路就给一万美金,我折回来有些好奇,倒不是想赚这笔钱,就是想知道那个傻帽会这么大方。
  “这可是大买卖,您不抽成就送给我。”郭瞎子在鬼市是出了名的精明,一分一毫他都算的仔细,从来不肯吃亏,突然这么大方让我都有些诧异。
  “你拉山头算是大事,当叔的给你插旗那是应该的。”郭瞎子把脸凑过来,竖起一根指头。“我就抽你一成。”
  我就知道他没安好心,雁过拔毛的事郭瞎子最拿手,不过一万绿背带个路,他仅仅抽一成,完全不像郭瞎子的作风,我摇头说不占他便宜,没走几步就听见他在身后自言自语嘀咕。
  “我要是再年轻几岁,我就自己去了,不就带个路,罗布泊这鬼地方,怎么没一个人愿意去。”
  我一愣,这个地名对于我来说有不同的意义,转过身重新走回去:“带路去什么地方?”
  “罗布泊。”
  “去干什么?”
  郭瞎子取下眼镜告诉我们,一个月前,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找到他这里来,说是想去罗布泊探险,想找些人带路,而且出手很阔绰,愿意先付一半定金。
  “洋鬼子,美国的华裔,估计是脑子抽了,没事找事,想去罗布泊,我一听就知道是冤大头,就把这活给接了,可问了很多人,听到罗布泊都不愿意去。”郭瞎子说。
  罗布泊位于新疆戈壁,是一处神秘的无人区,被称之为死亡之海,自从红色王朝在该地区进行核爆试验后,那里一直都是忌讳莫深的军管区域,深入荒芜人烟的罗布泊几乎九死一生,难怪没人愿意接这个活,再多点钱也要有命花才行。
  “洋鬼子既然闲的发慌,要去罗布泊探险,为什么跑到鬼市来找人?”我问。
  “我看那女的挺年轻,不过言谈举止挺老成,应该不是一时好奇想去罗布泊,那地方是军管区,一个洋鬼子去太招摇。”郭瞎子看看四周压低声音。“而且能直接找到我这里来,怕也不是正路子的人,而且指名道姓要会盗墓的人。”
  “会盗墓的人?”我和宫爵、田鸡对视一眼。“罗布泊一片黄沙,鬼都没有,去盗什么?”
  “谁知道呢,所以一直没人接这活,不过也是好事啊,带着这洋鬼子到罗布泊逛一圈就回来,一万绿背就到手。”郭瞎子把头探过来一脸市侩。“谁不知道鬼市的顾小爷天不怕地不怕,这现成的便宜不拿就是真傻,你们愿意去,我立马给安排。”
  罗布泊这三个字,我最早是从父亲的笔记中留下的坐标发现的,这个地方和我父亲的身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倒不是被郭瞎子花言巧语说动,反正叶九卿还没回来,程千手也要五天时间才能修复皮脂。
  一个年轻的美国华裔女子,找盗墓贼去罗布泊,这本身就是一件让人想不通的事,我问宫爵和田鸡,有没有兴趣见见这女人,他们点头说闲着也是闲着,见见这女人看看到底去罗布泊想干什么。
  我让郭瞎子安排和那个女人见一面,当天晚上郭瞎子就叫人通知我,三天以后去望江楼公园,望江楼顶层拿成都晚报的女人就是我们要见的人。
  三天后我们按照约定时间赶到望江楼公园,老成都都知道,这里因有唐代女诗人薛涛遗址而闻名,旧时园内题咏甚多,后几经修缮扩建,园内岸柳石栏,波光楼影,但最宏丽莫属朱柱碧瓦,宝顶鎏金的望江楼。
  登楼远眺,锦江春色尽收眼底,上到顶层已是黄昏,夕阳的余辉像一层金纱覆盖在园中,那女子凭栏远眺,一双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转头看我们目光落在田鸡手里的晚报上,温文尔雅嫣然一笑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
  田鸡拘谨的傻愣在原地,一时间看的出神,我拉了他衣角,田鸡才回过神,看他的样子脸微微发红,竟然有些羞涩。
  “你……你想去罗布泊?”田鸡口齿都变的不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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