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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我家竹马是反派_分卷阅读_380

  他已经不记得当时的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了,好像他终于忍不住挺身而出,从人群中跑了出去,护在了狄娜身前,跟那几个人说了些什么。
  然后,他被扇了一巴掌,又被一脚踹飞到了半空中。或许是受到了惊吓,他反而对当时的疼痛记不太清了。
  一直残存在脑海中,印象最深刻的,却是那个一只手就接住了他的男人。
  他被打得眼冒金星,却还是清晰地记得,自己落入了一个宽阔的胸膛,他努力睁开眼睛,想要看清那个接住他的人的模样。
  那是个陌生的男人,金发碧眼,背着一把大剑。
  头晕目眩中,他看到那个男人抱着他,对他咧嘴一笑,说:“哟,小子,不错啊!真是个勇气可嘉的好孩子,不过呢,接下来还是交给叔叔我吧!”
  然后,他就被交给了一个路人。
  他被那个路人抱着,眼睛却一直跟随着那个仿佛从天而降的叔叔,看着他,像天神附体一样,只是一拳就将打了他的坏人揍飞,又是一脚踹翻那个想去抓狄娜的大汉。
  然后,他就被剩下的四个坏人团团围住了,那些坏人手上可都拿着刀啊!
  他不由为他捏了一把汗,可是接下来,那个叔叔却连背上的大剑都没有抽出来,只眨眼间,就将那几个人通通打倒了!
  他都没有看清他的动作,一切就已经结束了。他完全没办法形容他当时所受到的震撼,这甚至令他忘记了疼痛。
  将坏人们打败之后,那个叔叔走到了切尔西母女身边,轻描淡写却又潇洒无比地说道:“嘿,我叫夏普,是个佣兵。”
  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的情景。
  后来,夏普叔叔成了切尔西酒馆的常客。他跟他父亲一样,是个酒鬼,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他在他心目中的光辉形象。
  夏普叔叔是个很有趣的叔叔,每次喝酒的时候,只要他央求他,他就会给他讲故事,讲那些他亲身经历过的关于冒险的故事。
  他从来不知道世界原来那么大,有那么多神奇的事物存在,他觉得夏普叔叔的故事,比起吟游诗人讲述的还要动听一百倍!
  长大之后,做一个像夏普叔叔一样的佣兵,成为了亚伦的人生目标。
  可以说,夏普不经意间,在亚伦短暂的童年记忆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持续地影响着他往后的一生。
  他要像夏普叔叔说的那样,去最危险的地方,领略最奇妙的风景,然后喝最烈的酒,吃最香的肉,享受最精彩的人生!一家小小的杂货铺,又怎么可能容得下他呢?
  可是,在他表达了自己的意愿之后,他的父亲一点也不支持他。因为他从小就体弱,根本不具备成为战士的基本素养,就算长大后,战士学院也不可能收他。
  他很苦恼,但是却没有能为他指点迷津的人——自从六岁那年一别,夏普叔叔就再也没有回过小镇。
  镇上的人都说他死了,可是他不相信。他那样强大的夏普叔叔,又怎么会死呢?
  他不回来,那他就更要成为一个佣兵,长大后去找到他,站在他面前,跟他说:看,我也成为了像你一样的英雄!
  每每想到这里,他都会觉得很振奋。
  他开始瞒着父亲,偷偷地锻炼身体,跟镇上的佣兵叔叔偷学战斗技巧,甚至因此而错过了十岁那年的魔法资质测试。
  但他一点也不在乎,他对魔法一点兴趣也没有,他要成为一名伟大的战士,然后去大陆各处游历冒险!他坚信,他不会一直呆在这个小镇里,守着世代经营的杂货铺过一辈子的。
  不过,狄娜倒是测出了魔法天赋,在城里的初级魔法学院学了一段时间。后来被生父找上门来,一番争吵之后,狄娜还是和切尔西阿姨一起被带走了。
  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狄娜不是埃利诺王国的人,但这并不影响他对她的感情。
  狄娜走后不久,小镇就迎来了布莱德商行的进驻。布莱德商行——埃利诺王国大名鼎鼎的第一商行,他早就听路过的旅人提起过,也曾想,以后一定要去见识见识。
  布莱德商行落成那一天,他还跑去观礼了。可是他没想到,布莱德商行的到来,却对他家的生意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从父亲那日渐愁苦的神情,他知道他家的铺子已经经营不下去了,债主也开始追上门来。
  本来他应该高兴才对,他的愿望就要达成了,他终于可以甩开杂货店这个包袱,去满世界游历了。可是他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看着父亲花白的头发,他的心情沉重无比。
  很快,他们的杂货铺迎来了布莱德商行的收购。
  为了还债,父亲咬咬牙,真的把铺子给卖了,但还是不够,万般无奈之际,却是布莱德商行的人帮他们还了钱,这一度让他心情复杂。
  不过布莱德商行也不是白帮忙的,作为交换,父亲成了布莱德杂货铺的管事,而他,则成了商行的伙计,整天忙碌于各种杂活之中。
  似乎,他真的要被困在那个小镇里,永远也实现不了自己的佣兵梦了。
  会来巴洛城,是一个意外。布莱德商行的业务在不断扩张着,甚至将手伸到了其他国家。
  随着扩张,他们急需人手,他便瞅准机会,找分行管事报了名,表达了自己想去得远一点的意愿,最后,他如愿以偿地被分配到了最遥远的分行——也就是西索王国的巴洛城分行。
  他终于告别了故土,踏上了旅途,这一次,父亲没有理由再阻止他。
  夏普叔叔真的没有骗他,一路上,他真的领略了许多他从未见识过的新鲜事物。可是商队赶路,又岂容他到处游览呢?日夜兼程,走了大概一年,他们才终于到了巴洛城。
  巴洛城是个很繁华的城市,来往的冒险者很多,也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虽然他不是他们中的一员,但比起边陲小镇,这里的生活还是令他感到满意的。
  每当看到那些冒险者,他的目光也总不自觉地在他们中间逡巡,总希望能在其中,看到那个金发碧眼、背着一把大剑、笑容爽朗的叔叔。
  回想到这里,亚伦也记起来了,今天在运货途中,他被一闪而过的一头金发吸引,一时没有看路,被撞翻了马车,然后他撞到头不省人事了。
  那个金头发的,不会就是眼前这个小哥吧?他居然也能把人家认错,真是丢人丢大发了!
  接着,他又自嘲地笑了笑,也幸好他不是夏普叔叔,不然,难道要他对他说:嘿,我是亚伦,现在是个伙计?
  “夏普叔叔?”
  一声反问传来,他一抬头,就看到那个被他认错了的金头发小哥,对他挑了挑眉,这不由让他感到一阵窘迫。
  刚转了转眼珠子,想搪塞过去,却又听那人问道:“怎么?你认识我父亲?”
  作者有话要说:  #全世界都有人认识我父亲#系列2333
  第2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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