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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春入旧年_分卷阅读_5

  高力再接再厉:“包你没见过,我用了一刀麻沙纸换来的,反正我也不想写字,用不着那东西……本来我想连《三字经》都典给他的,但那胆小鬼不敢收。”
  江春看了眼舅舅那仿若便秘的表情,哼哼,小子,一顿竹丝炒肉你是跑不了咯。
  对于当地方言,江春有一种深深的熟悉感。
  竹丝炒肉——当地盛产一种野生的竹沙(是植物),从枝干到叶甚至花,都类似于迷你竹子。大人常用竹沙条子收拾闯祸的小儿,细条抽在身上热辣疼痛,不一会儿形成红色的痕迹,有时会微微肿起,高出皮肤,眼看形如肉丝儿,故名“竹丝炒肉”。
  六岁的高力刚念私塾几个月,字没认得几个,笔墨纸张倒是耗费了不少,居然连课本都要典当……舅舅真的手好~痒,好想打人。
  “力哥儿别逗你表姐了,看桌上有什么好吃嘞?”外公果然是老好人。
  高老头是典型的庄稼汉模样,头发花白,个子蛮高,但常年劳作佝偻了他的背。穿的虽只是麻布短衫,但胜在干净整齐。苏氏是个刚强女人,与寡言少语、万事婆娘做主的老头,倒也正好合得来。
  只见七八只螃蟹被舅母用大酱和干辣椒爆炒过,上点缀着几段翠绿的小葱叶,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另还蒸了满满一海碗火腿肉,精瘦的红里透着油丝,偶有几块肥多瘦少的,晶莹剔透的肥肉也是腌制得软糯流油。旁有一盆丝瓜豆腐汤,豆腐估计是昨日舅舅捎回的。江家提来的嫩豆角则是干煸成了蒜泥豆角,此外还有一锅管够的米饭。
  高力果然被横将军吸引,忘了显摆。
  只见外公父子二人将八仙桌合拢到条椅前,端来草墩,众人围坐,两老方提筷,几个孩子就跟着大快朵颐起来。
  桌上的外婆全程开启“宠孙狂魔”模式,火腿肉大筷儿大筷儿往江春碗里夹。
  江夏自是不需要大人关照的。
  高力见捉弄不到“蠢丫头”,就将枪头对准江夏。
  “黄毛丫头你碗底怎么有条毛辣丁?”还配上惊恐的表情。毛辣丁是本地“杀伤力”巨强的昆虫,全身长满绿色毛刺,一沾惹到皮肤则红肿热辣,“痛不欲生”。
  江夏自然被吓到,“哪里?”
  “在碗底啊,你手下边儿。”
  “嘭”饭倒了,碗也碎了,江夏“哇”一声哭上了。
  江春:……熊孩子欠揍。
  舅舅咬着牙狠狠瞪了高力一眼,看着他那吊儿郎当的样子,恨不得立马抓起他照着屁~股上几巴掌,但顾念着妹妹几人在,人前收拾他不太好看,只能忍了。
  舅母忙瞪了自家那不省心的儿子一眼,和着高氏哄江夏,又给她添了一碗饭。
  江春想,遗憾不是自己的孩子,不然非得揍到他分不清东南西北为止。
  可惜,如果熊孩子能够懂得“见好就收”的话,那就不叫熊孩子了。
  江夏刚抽抽搭搭消停下来,高力又不死心的惹上江春了。眼见江春要去夹螃蟹,他也跟着下了筷子,大的不要,小的不要,偏要江春筷下那一只。若是江春自己吃的那让他也无妨,问题那是要夹给外公的啊,不能让!
  江春上激将法:“孔融让梨,夫子没教过你吗?”
  高力:“啊哈哈,应该是恐龙让梨哟。”
  江春:你,你才是恐龙,你全家都是恐龙……算了,外公外婆舅舅舅母一世英名别被你毁了,你独自作恐龙吧,你简直好一条霸王龙!
  “啪”舅母调过筷头对着小胖手上就是一下,眼见立马就泛起红来。“霸王龙”嘴一撇,正要开嚎,舅舅一声“给我歇了”,将出口的嚎声一下就没了……江春只得佩服。
  于是,小江春带着表弟非自己亲生的“遗憾”,吃了穿越来的第一顿饱饱的大白米饭,当然,如果可以忽略那塞牙的瘦肉的话。
  饭后,舅舅果然很满意桌上的螃蟹味道,仔细询问了他们应该怎么洗刷,怎么下锅,配菜特点等问题,并道明日上工就给掌柜引荐,江家只需多提点儿新鲜螃蟹去就行。
  高氏等人喜不自禁,有哥哥一句话,终于安心了。看日头也差不多了,回去得一个多时辰呢,这又带着两个小闺女,脚程慢了还得走夜路,遂打算家去。
  外婆和舅母自是百般挽留江春,道自家没孙女(姑娘),让留下小闺女陪陪自己这老婆子,待玩几日让舅舅亲自送王家箐去。高氏心知自家连顿饱饭都无,倒是也想让姑娘在娘家玩两日,但江春是想着明日要赶街“见世面”的人,虽贪恋久违的外婆温暖,却也只能回了。
  众人将走,却不知霸王龙从何处夺窜而出,抱着小江春的腰(还没江春高)不撒手,嘴里嚷着“蠢丫头你莫走,嫁给我吧,我们成了亲就是大人了,我可以不用上学了。”原来是眼看下午学时间又要到了,又做“垂死挣扎”嘞。
  众人大笑。
  江春:……快被霸王龙的花式逃学给感动了,孩子你这样的智商,上学真的委屈你了!
  笑归笑,外婆坚持要给姑娘拿上一袋米,高氏眼见哥嫂二人也是诚心诚意,只得收下了。众人将娘仨送到村口,高氏自己接过米袋扛肩上,辞别而去。
  江春回头,眼见自家已走了老远,外婆人老眼花定是看不清的了,但老太太那佝偻着的瘦小身影仍在村口眺望,与前世的外婆一样,一样的历经生活磨难,却又满怀慈爱的老人,江春热泪盈眶。
  且说前世的江春外婆,原是落魄地主家的姑娘,生母早逝,落魄地主爹给娶了后娘,后娘却也没有太过苛刻。没几年村里斗地主,将本就捉襟见肘的家计搞得一贫如洗。爹娘没办法,只得将作为长女的外婆送去山里给人做媳妇儿,那户人家正好将独儿子送去参军。
  外婆虽没见过男人一面,却每日起早贪黑,下地进田样样做,猪鸭鸡鹅全都管。那家人吃米饭,自己只得包谷饭;人家吃肉,自己只得两口苦菜汤……五年时间,生生将自己熬得又黑又瘦。
  待男人战后辗转大半个中国归来,闹着要离婚,一句“新社会要婚姻自由”,就将外婆的五年韶华打得七零八落。二十岁的外婆自知哭闹无益,带话给自己爹,把婚给离了,提脚就走。
  此后,又过了三年,直到二十三岁时,二婚的外婆经人介绍认识了十八岁的外公,结了婚才有的自己妈妈六姊妹。
  外婆二婚,外公却是十八岁的青头小伙子,自然要被村里人指摘。又遇上外公是个老实巴交,口拙心笨的男人,所有的流言全靠外婆一人承下,孩子也夭折了两个。
  其后好不容易靠自己卖菜、养鸡、养羊把日子过上去了,好日子没过两年,自己又得了胃癌……人生就像一头捉摸不定的猛虎,它藏起爪牙和风细雨时,你以为那只是一只猫;不妨哪日张牙舞爪血口大开,你才晓得那是要吃人的……它的残忍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
  前世的外婆虽没读过什么书,也没亲娘言传身授,但苦难的生活却硬生生将她磨成了一个智慧的女人。她深知没文化不读书就没出路,硬是咬着牙将儿女都供出去,舅舅和小~姨师范毕业,大姨也读到了高中,最不济的江春妈也读到了初中毕业。
  当年大姨进工厂当了工人,舅舅和小~姨也端了铁饭碗,原本,外婆是想要将江春妈留在家招婿上门,家里积蓄分她一半,给她当家立户的,谁知江春妈却没遗传到外婆多少“女儿当自强”的精神,一心只想嫁出去。
  直到后来生活愈过愈艰难,才知母亲的智慧,却为时已晚。当然,这些都是江春妈经常挂嘴边的说教,她自己虽没获益,但至少江春是听到心里的,这或许就是外婆留给她的最宝贵的财富吧。
  第7章 螃蟹
  晚上,江春三人磕磕绊绊到家,江家二老看到媳妇儿扛回来的白米,自觉自家又占亲家便宜了,感慨良多。
  二婶照旧少不了酸话:“这苏家塘就是不一样嘞,送亲家的都是白米,那自己吃还不得顿顿白米饭配大鱼大~肉的……咱们家吃糠咽菜都几个月了,合该早点送米粮来的,亲家牙缝里随便漏点儿都够我们吃的……”
  眼见她越说越不着调,王氏讽刺道:“哟呵,人家合该欠你的啊?!你老杨家我们可糠皮儿都没摸~到一片呢!”
  “瞧阿嬷说的,我娘家这不是日子也不好过嘛,要不然……”二婶仍在强辩。
  王氏白了她一眼,连话都懒得接,只问高氏螃蟹的事高家如何说,待众人得知高洪愿意帮忙说项,亦是喜不自禁。
  饭后,江春缠着奶奶明日要同去赶集,如果是文哥儿和江夏,王氏肯定一句话就给骂回去了。但江夏,最近半个多月来手脚麻利,心眼活泛的,让她跟着去说不定还能帮上忙呢,遂还是应了,只让她明日得早起,小江春点头如捣蒜。
  是夜,江春虽有成年人的芯子,但小儿身子始终敌不过瞌睡,挨到枕头就睡。等被高氏轻轻唤醒的时候,已是第二日了,而家里人都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简单啃了个麦粑粑,王氏领着三个儿媳妇摘下豆角、丝瓜、韭菜,由爹老倌和二叔给背到街上去,三叔则是用扁担把螃蟹挑起,桶口蒙上了几层南瓜叶,趁着天色未亮,几人就出发了。
  根据步行路线,江春判断,王家箐应该是位于金江县城东南方。正好路上凉快,挑重担的都是壮劳力,王氏和江春紧赶慢赶方能勉强跟上兄弟三人的步伐。路上遇村人打招呼,均是前往县里赶集的。
  金江县每逢农历三、八赶集,一个月只初三、初八、十三、十八、二十三、二十八这六日有集市。农家赶集均是早起趁路凉快,无论去买东西还是卖东西的,早点儿散集回家还能赶上中午饭,或者去干半天农活,吃饭干活两不误。
  行了快一个时辰不到的路,爬过三次坡,过了一次河,终于可见一段红砖垒的城墙,约半人高,中开一门,约摸两米宽,可容两三人通过的样子,门口有一文士打扮样子的人,拿着册子和毛笔在登记着什么……那就是县里集市了,照脚程估计,王家箐离县城还是有七八公里距离的。
  等江家人到城门口的时候,排队人还不多,不用等好久,那文士打扮的人就已过来,揭开瓜叶子看过桶和菜篮子,爹老倌交上四文的税钱,一家人就进城了。
  清晨的集市开始喧嚣起来。
  虽太阳还没露脸,但街上已经热闹起来了。大家按着先来后到的顺序,选一块儿青石板地,放下挑来的担子,摆开货物就可以开始吆喝了。
  因江家的丝瓜、韭菜和豆角都放箩筐里,江春帮着王氏想到个办法。拿出自带的麻布,将丝瓜一根根整齐地码放在麻布上,再将混装的韭菜和豆角分装在两个箩筐中,这样一眼看去就种类分明,果然比周围“竞争对手”整齐有序了。身旁还放了手臂粗的一捆稻草,却是用来捆菜的。
  眼见半条街道青石板都摆满东西了,有卖新鲜蔬菜的,青翠欲滴,还沾着清晨的露水,尤其诱人;还有卖水果的,红黑的枣子,红艳艳拳头大的石榴,粉溜溜鸡蛋大的桃子,黄橙橙熟透了的梨子,让江春不自觉地咽了口水。还有卖大米、白面等精细粮食的,当然,更多的还是麦子、高粱、包谷等粗粮。
  王氏见自家东西均摆好了,就将大儿、三儿先使回家去,地里活计不等人,只剩下二叔守在螃蟹桶前。
  生意只要开了第一个,后面也就陆续来了,王氏嘴巴厉害,自家菜蔬“颜值”又高,不消几个回合,菜已卖了三分之一。江春默默将价格记在心底,三文一斤的豆角,四文一斤的韭菜,丝瓜贵点儿,要六文一斤。
  江春不懂古代货币如何与现代纸币换算,只能根据现代老家的物价,对照着古代货币的购买力,来简单换算古代物价。
  在现代,江春老家位于西南某省的一个小县城下面的一个乡镇,蔬菜价格差不多也就三元一斤的豆角、四元一斤的韭菜和六文一斤的丝瓜,故可初步换算出这个朝代的一文钱约等于现代的一块钱。
  待集市上人越来越多,王氏就使二儿挑上螃蟹,和江春往高洪所在的迎客楼而去,自己则留下看菜摊子。
  叔侄二人穿过喧闹的街道,没一刻钟就到了迎客楼前,实在是街子上酒楼也不多,除了以前规模最大的醉仙楼,现在就只剩迎客楼与聚仙楼有点名气了,但不知是何缘故,迎客楼的楼高与规模让人有种鹤立鸡群之感。
  衣着补丁的二人走进酒楼,门口店小二态度倒也和善,并未有想象中的以貌取人。江春眼见店里一楼三三两两坐了些人,有男有女,均在吃面的吃面,吃米线的吃米线,看来这个朝代的男女大防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严重,女子出门吃早食也是见怪不怪了。
  柜台后的高洪看到二人,招来伙计交代了一番,便迎上叔侄二人,先领他们找了张桌子坐下,接下江兴的担子,喊来伙计将装满螃蟹的担子挑走。片刻后,又有小二端来两碗热气腾腾的汆肉米线。
  江春先是怕自家吃白食,给舅舅惹来口舌,心想等卖了螃蟹记得付账。
  谁知舅舅一眼就看穿她的心思,道:“你个小丫头,还心思怪多,舅舅早吃过了,算舅舅请你们的,米线钱会从我工钱里扣的,快趁热吃吧。”
  江春二人方放下心来,提起筷子“滋溜滋溜”吃起来。
  米线是西南一带较常见的早点了,由大米磨成面,再精榨而成,基本囊括了大米的精华,口感爽滑,又有嚼劲,滋味独特,在本地有小锅米线、豆花米线、汆肉米线、凉鸡米线、砂锅米线、炒米线、卤米线等多种做法。江春穿越前就爱得不行,颇有点儿“无米线不欢”的架势,现在终于在穿越后吃上了一碗,其幸福,其美妙……吃完都恨不得舔舔嘴角回味一番呢!
  吃完早点,舅舅低声道,威楚府目前还未有酒楼试过横将军入菜,问二人打算定个什么价位。
  “亲家哥决定就好,咱们也不懂啊”,江二叔一副“有哥万事足”的样子。
  舅舅果见问不出什么来,又问小江春。
  江春早就在心里算了一遍,在现代老家螃蟹大概三四十元一斤,而古代目前威楚府是没有的,物以稀为贵,就以最高价为准,她欲定价四十文一斤,若掌柜的给不到这个心理价位的话,最低三十文也行。
  “四十文一斤吧”,江春张口道,说完颇为紧张地看着舅舅。
  舅舅拈须一笑:“春丫头厉害啊!”说完还点了点头。
  江春就知道,此事估计是成了,想舅舅作为一名积年的“老账房”,手里管着每日的进货出账流水,他都说行那就是没估错了。
  江春两眼放光,仿佛已经看到成堆的铜板儿在向自己招手了。江二叔则是小小的“啊”了一声,张大了嘴巴,毕竟自家费心费力半年才能出园的丝瓜也才六文钱一斤哪,这一斤螃蟹得抵六七斤丝瓜呢。
  待掌柜的从楼上下来,舅舅迎上去与之招呼了一声,领他到酒楼后院看了一圈,又将江家如何挖到螃蟹,其如何稀有罕见,如何加工食用,滋味如何美妙等,“艺术加工”了一番。掌柜的自然相信自家账房的眼光,听完只问他们要卖多少钱。
  “五十文一斤”,舅舅对小江春眨眨眼,忙在他们张口前报道。
  只见中年掌柜拈须沉吟片刻,问道:“你们家还有多少能出手的?”
  “每集能出个三十斤,直到中秋后一个月”,待中秋过完后,随着气温的降低,螃蟹繁殖能力降低,到时候就没多少了。
  “你们要保证此物只卖与我迎客楼一家,出去不可与人语。”掌柜的又附加道。
  “那是自然”,江春毫不犹豫,这大自然掘金的事儿,江家肯定也不会往外说的。
  “成,那称称看,今日的有几斤。”
  “大爹(指大伯、大叔),你还是要每次提前给我们两成订金,万一你们哪次反悔不收我们家的了,订金可是一概不退的哦……”江春又补充道。
  “哈哈哈,老高,看看你这外甥女,猴精哪!这不答应都不行嘞!”掌柜大爹开起了舅舅玩笑,看来是答应了。
  于是,待伙计将密密麻麻的螃蟹全捉出来,沥干了水气,提出掉杆称一称,分成了四次才称完,一共是三十二斤三两。
  “大爹,三两我们就不算了,当与大爹你认识一场吧,以后咱们还要常来常往嘞”,江春主动道。
  “哈哈哈,听到没有,老高啊老高,你这外甥女真是做生意的料嘞!”
  江春脸红:主要是零头不好算账好吗?
  最终,舅舅在算盘上噼里啪啦一阵,报道:“今日的横将军算三十二斤,共一千二百八十文,外加下一集三十斤的订金三百文,一共是一千五百八十文,你们要银子还是铜板儿?”
  “要个一两的银角子,搭上五百八十文的铜板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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