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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夫晚成:纨绔太子妃_分卷阅读_119

  只见阎烈洲转过身,两手扒在门框上,用力一提,“咔”的一声就把足足两米高的门给拆了下来,朝着向两人冲来的打手用力挥去。
  苏墨钰看得两眼发直,那门板怎么看,也至少百斤以上,在阎烈洲手里就跟个玩具似的,呼啦一下挥过去,再呼啦一下挥过来,那威武狂霸的架势,当真与楚霸王没什么两样。
  或许是被阎烈洲给吓到了,没来得及冲过来的几个打手,看到同伴成批倒下,顿时两股战战,就差跪下磕头了。
  阎烈洲将门板丢开,捏了捏石钵般的拳头,扬声喝道:“还有谁来?”
  打手们丢盔卸甲,抱头鼠窜,哪里还敢有人上前挑战。
  冷飕飕地刮过一股凉风,苏墨钰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颈。
  上次在阎烈洲全力的攻势下,自己还能活着,简直可以说是一大奇迹了。
  见人都跑得差不多了,苏墨钰这才站出来,豪气冲天地一声吼:“金富贵,给爷滚出来!”
  没人应她,只有一个倒塌的桌子后,露出一截金灿灿的衣角。
  苏墨钰狞笑着走过去,狠狠踹了脚桌子:“躲?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爷的钱可不是想欠就能欠的!”
  “小公子饶命,小公子饶命!”抱着头,肥头大耳的男人从桌子后连滚带爬地跑出来,一个劲冲苏墨钰磕头。
  苏墨钰一脚踹他肩上,男人像个皮球一样,在地上滚了几下:“饶命可以,把钱还来!按照利滚利来算,你一共欠了我十四天,连本带息一起给爷还回来!”
  金富贵连忙指示手下把银子拿来:“这一共是一百八十两,请小公子收下。”
  苏墨钰从他手里取过钱袋,掂了掂,又打开数了一下:“你看你,早点还钱不就好了,和气才能生财嘛,你说对不对呢?金老板?”
  金富贵点头如捣蒜:“是,是,小公子说得对。”妈蛋!他是瞎了狗眼才招惹这么一尊大佛,本以为自己就够混蛋了,没想到还有比自己更无耻,更混蛋的家伙。
  将银子揣好,苏墨钰冲阎烈洲招手:“走了走了,这地方又脏又臭,我真是一刻都待不下去了。”
  两人离开后,金富贵才从地上爬起来,额上豆大的汗珠,吧嗒吧嗒滴在地上。
  看了眼被拆下来的门板,那门可是用精铁所致,坚固无比,刚才那红发男子竟能徒手将其拆下,这力量,着实可怕。
  “那个金富贵到底欠了你多少钱?”离开赌坊后,阎烈洲忍不住问。
  “一百两。”对于富贵之家的公子哥,一百两其实算不得什么,礼部尚书家的小儿子光是在外吃顿饭,就得花掉五六百两。
  阎烈洲顿时皱起眉:“只是一百两而已,又何必计较?”
  是,一百两而已,对她来说并不算什么,但——
  “一文钱也是钱,不管多少,谁都别想欠我的!”
  阎烈洲嘴角抽了抽,似乎觉得她这种想法有些太霸道了。
  即将离开金富贵的地盘前,阎烈洲不放心地回头看了几眼:“这个金富贵,横行霸世,欺辱弱小,不能就这样放任不管,应告知京兆尹,将其捉拿治罪。”
  苏墨钰满不在乎:“你知道京城有多少个金富贵吗?”
  他不解:“何意?”
  “你捉拿一个金富贵,还有千千万万个金富贵,你捉拿的过来吗?再者,金富贵伏法了,你能保证,不会有人比他更无耻,更猖狂,更心狠?”她语重心长的拍拍他的肩:“这种事,适应适应就好了,再干净的泉水,也会有污渍的存在,没有什么事是绝对的。”
  听了她的话,他有些沉郁:“这世上之人,怕是都跟你一样做想。”他愤然甩袖,“迂腐文人,当真不可理喻。”
  啊呀呀,这家伙一天不跟自己作对就不舒服是不?
  “你们武将不是更幼稚?以为看上去坏的,就一定是坏的,凭着一厢情愿去改变世界,你以为自己是救世主啊?”翻了个白眼,不给他插话的机会,继续怼他:“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听过没有?你觉得对于温顺无害的牛羊来说,捕食它们的虎狼便是邪恶的,这样你就能随意将所有的虎狼都消灭吗?没有了虎狼作为天敌,牛羊便会变得懒惰,变得不知进取,然后就会慢慢消亡,你这不是善良,而是无知,是愚昧!“
  “你……”论打嘴炮,阎烈洲根本不是苏墨钰的对手。
  “你不是要学兵法吗?这就是我给你上的第一课,你若不明白,回去好好想想。”
  本来只是敷衍他,没想到他真的低下头,认认真真思索起来。
  没有跟阎烈洲打交道前,觉得这人一身铁血,冷酷狂暴,但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这货特么的就是一根筋,傻里傻气,甚至有点呆萌。
  “对了,除夕夜那个行凶的刺客,到底什么来头?”
  正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阎烈洲闻言抬头:“那人嘴硬得很,问不出任何消息,不过,他倒是提到了你。”
  “提到我?”她想不通:“提我做什么?”
  阎烈洲表情古怪,“他说,你夺走了他们最宝贵的一样东西,总有一天,他们会讨回来。”
  最宝贵的一样东西?
  苏墨钰冥思苦想,除了容蓟,原主难道还招惹过别的人?
  第111章 没有人不累
  “他还说什么了?”
  “没了,说完这句话后,他就自尽了。”
  “啊?”这年头的人,一言不合就玩自尽,真以为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你的伤怎样了?”阎烈洲难得有关心别人的时候。
  苏墨钰撸起袖口:“伤口已经快愈合了。”
  虽然伤口愈合了,却是留下了疤痕,浅浅一道粉红,从手腕一直延伸到手肘。
  日光下,一截小臂洁白晶莹,衬着翠绿的衣衫,不禁令人想起春日新雪,翠竹清泉。
  他目光窒了窒,活了二十几年,见的都是些粗鄙汉子,军队里连个姑娘都没有,他不知姑娘家的手臂到底是什么模样,却隐隐觉得,就是眼前所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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