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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红楼修文物_分卷阅读_118

  石咏看了这文书, 脑子里晕乎乎地,着实还未反应过来。他实在是没想到, 十三阿哥他们竟然赠了两成玻璃厂的干股给他。须知这玻璃厂的本钱他可是一文没出, 也出不起啊。
  石咏又低头去看那文书, 只见上面十三阿哥府、薛家、贾家三家各自按比例退让, 给他让出的股份,显然是三家商量一致才做出的决定。
  他翻到文书末页,竟然发现自己已经在这文书上摁了手印儿。除了他石咏以外, 十三阿哥、薛蟠与贾琏, 三人都是签名加盖名章,连薛蟠都用一笔狗刨字写了个歪歪扭扭的名字上去, 唯有他石咏, 摁了个红通通的手印儿在上面。
  想必他昨夜喝醉了之后任人摆布,贾琏他们便不由分说, 让了干股给他, 还不让他有机会推让, 所以替他做主,“帮他”摁下的手印儿。
  “咏哥儿还不去上衙?”石大娘从旁劝着,暗自感慨醉酒实实在是太误事了。
  石咏“哦”了一声, 晕乎乎地去了内务府府署。
  内务府那里, 十六阿哥显然已经是听到了什么风声,专捡石咏办差办到一半的时候凑过去,笑嘻嘻地问:“小石咏,听说你又折腾出了什么好物事, 回头可千万别忘了爷!”
  石咏:“哦!”
  十六阿哥无奈地摸着后脑,心想这个呆子怎么今日格外地呆。可待他离开石咏办差的那间屋子之时,才听身后石咏低声说:“多谢十六爷关怀,卑职感激不尽!”
  十六阿哥一怔,随即坏笑着背手离开,知道这个呆子一向不知如何表达,可如今不知那根心神被触碰到了,也肯当面讲这种话了。他一面离开,一面有点儿得意,却哪儿晓得方才石咏那句话,其实并不仅仅是对他一人说的。
  石咏下衙回家,回到椿树胡同的时候,薛家一名掌柜已经在石家大门内候了多时,李寿则在陪着喝茶。
  那掌柜见到石咏回来,团团一揖,口中说:“石爷,薛大爷说的,将上一季玻璃厂的分红先送过来了,请您收着。”说着从袖中抽出一只匣子,里面盛着银票,和一份从玻璃厂抄录的账目。
  石咏在造办处和营造司待过一阵,这时候的账目他尽看得懂,只粗粗翻了一遍,就赶紧说了声:“有劳掌柜亲自送来,请代为转告,谢过你们家大爷。”
  那掌柜见石咏收下,才松了一口气,拱了拱手,向石咏道别而去。
  而石咏则盯着匣子里那几千两的银票发呆,最后去找石大娘,将匣子交给母亲:“娘,儿子与人合伙做生意,侥幸赚了个几个钱。”
  石大娘见他没什么笑模样,便当真以为匣子里只有几个钱,打开发现是上千两的银票,登时吓了一大跳,片刻后才缓过来,笑拍着石咏的肩膀说:“咏哥儿可是出息了,挣的银子已经比娘挣得多了!”
  石大娘如今拿着织金所的一份分红。织金所日进斗金,但是货品昂贵,又要制作名录、聘请人手,开销也大,大量的利润又投入生意作为周转。如今石大娘每季能拿到的大约有五百两上下的分红——可是石大娘也已经非常知足,这点儿分红较之石咏的俸禄与丁银,已经超出好些。所以在石家,石大娘才是个真正的财主。
  眼下石咏挣了钱,也照样交到母亲手里,令石大娘感到十分欣慰。
  她提起一件事儿:“咏哥儿,你这钱来得正是时候。娘听说隔壁余举人要举家回南了,正在打听着卖房子。娘就想着,机不可失,索性将隔壁也买下来,两个院子打通并做一个院子,这样我们娘儿几个,也住得便宜些。你看可好?”
  隔壁余举人是浙北人士,据说在南方也是家资万贯的小地主,几年前进京的,头一回是为了考进士,落榜之后就在京城买了院子住下来,以期三年之后再战科考,一定高中的,哪知“再战”了两回,都是失望而归,加之京城米贵,居大不易,便动了回乡的心思。
  他在京数年,一事无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几年不少汉官开始在外城置地买院子,琉璃厂这边的地价房价都涨了不少,余举人按时价一算,扣去这些年的吃穿用度,他竟然还有结余的,也算是位人生赢家。
  石大娘一旦听说余举人要回乡,就打起了隔壁院子的主意。
  现在石家住的椿树胡同小院,是一间两进的砖石院子,还是当时石家同姜夫子的小舅子置换来的。余举人住着的一间,就在石家隔壁,而且格局与石家的一模一样,但是头一进更加规整,东西两厢齐全。
  此前石大娘手头只有织金所分来的千把两银子,想要买余举人的院子还差上老大一截儿。可是如今石咏捧了这匣子过来,就怎么样都够了。
  石咏听说母亲想要置产,也只有赞成的。
  如今他们有了李寿一个户下人,另有一家子户下人在永顺胡同住着,只是看院子,倒是有些浪费了。但若是想将他们都挪过来椿树胡同吧,地方不大,不够住。
  “娘既然已经看准了,咱们就买!”
  余举人一直是石家的隔壁邻里,他那边的院子没什么缺损,石家也是放心的。除此之外,石咏想置办院子,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永顺胡同那边始终不待见二婶王氏。即便是王氏如今已经被杭州织造认下,伯爵府的老太太还是没法儿消去对王氏的恶感。
  上回石大娘带弟妹去给富察氏老太太磕头,老太太只挂着一张脸,没有半点笑模样,并且不许王氏称呼她为“伯娘”,表示不认王氏是一家人。任石大娘怎么劝,老太太都没松口。
  石咏从富安那里隐约听说过,说是他的父亲和二叔从伯爵府分出去之前,老太太其实很喜爱二叔这个侄子,但是分府出去的时候两家曾经大吵过,而且石家兄弟分府出去没几年,陆续身故,石家也跌入底谷,老太太怕是怨上了王氏这个分家的始作俑者,这么多年,始终无法原谅。
  石咏没法儿理解老太太的偏执,但他知道老太太的执念无法改变。而且将来石喻长大了,兄弟两人会各自成家,添丁进口,地方更加不够。因此石咏觉得现在置产也好,将来他侍奉着石大娘住永顺胡同,弟弟石喻带着二婶住椿树胡同。将王氏与富察氏老太太从物理上分开,估计能少好些日常矛盾,年节时偶尔见上一面,礼数上过得去便得了。
  石大娘一听说儿子同意了,立时松了一口气,双手一合念了声佛,感慨道:“这可好,给咏哥儿娶媳妇儿的本钱总算是有了。回头等咏哥儿娶上媳妇儿,娘抱上孙子,这辈子就可以无憾,回头到地下见到你爹,也可以有个交待了。”
  石咏:……
  石大娘又说:“再过一阵就是秀女大挑。等挑完之后娘就可以四下里走动走动,问问那些落选的人家。我儿已经十八了,相媳妇可不能再等了。”
  石咏继续无语,心想石大娘若是一等人落选,就上旁人家去“慰问”去,这听着不大靠谱啊!
  岂料石大娘笑道:“傻小子,你道人人都愿意自家闺女被挑中了嫁到皇家、宗室去吗?”
  石咏:原来……不是的么?
  石大娘:“当然不是!”
  她似是想起了当年自己参选时候的经历,忍不住感慨:“你将来做人父母了便自会明白,只要子女能平平安安、和和睦睦地过日子,就是最大的福气。女儿家嫁进高门,外头看自然是荣耀了,可却未必是最好的结果。人么,活着也不全是为了面子,总要里子也活舒坦了才是最好……”
  石大娘这番话,少不了应在旁人身上。如今平郡王府的嫡福晋元春就正急得心里上火。
  她特地捡了秀女大挑之前的日子进宫来拜见慈宁宫太后与宫中执掌宫务的宜德二妃,倒也非为妹妹迎春,而是为了平郡王府。她就是想来打听打听这回皇家又会赐多少秀女给平郡王府。
  元春自打嫁入平郡王府,已经得了三个阿哥,再加上妾室所出,平郡王府如今闹哄哄的全是哥儿。平郡王府是绝不愁子嗣的,但是元春也防不住宫里指个出身高贵的侧福晋来笼络平郡王纳尔苏。
  纳尔苏是和硕礼烈亲长子代善世系,自幼尚武,在军中颇有影响。眼下西北局势不定,若是平安无事尚好,可若是有事,纳尔苏少不了要往西北去。所以元春这次进宫,就是想打听打听,这次秀女大挑时候,宫里到底会是个什么意思。
  岂料到了宫中,旁人会错了意,以为元春也是家里有姊妹应选,想来讨个恩典的。
  元春极为无语。她早就向贾府打过招呼,迎春那里,无论有没有主意,都要给她递个话。岂料贾府一直少有人过问此事。
  迎春嫡母邢夫人出身低些,认不得什么达官显贵,自然是个没主意的;贾府老太太开春之后有些咳喘,身子一直不算太好,就顾不上此事,而王夫人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于是元春心一横,宜德二妃问起她的时候,元春就老实回应:“多谢娘娘关怀,家中确有姊妹今年应选,实在算不上出挑,但有一件,妹妹性子柔和安静,又是极不爱说话的,侄孙媳妇只想请两位娘娘帮着掌掌眼,给挑个人家。”
  纳尔苏是康熙的侄孙辈儿,宫里又多喜用亲戚称呼,此刻元春这样自称,倒是显得低婉柔顺,摆出十足十的小辈儿模样出来。
  宜德二人看了一眼,都是点头应下,一个说:“性子柔和安静,这才好么。”
  另一个则说:“既然纳尔苏媳妇求到跟前来,我们两人少不得好生思量思量。”
  说实话,以贾府的门第,若没有元春,倒还真求不到宜德二位跟前来。只不过宜德二位也不对付,两人对视一眼,心里都在别苗头。
  元春没打听到平郡王府的事儿,只能在此处干坐着担忧。
  少时外头十三福晋和十四福晋一起进来,齐齐向二妃行过礼。宜妃当即笑道:“你们二位一起来,倒是少见那!”
  十四福晋与十三福晋,若不是为了这次秀女大挑的事儿,绝难熟络若此。然而此刻十四福晋完颜氏却笑盈盈地一拉妯娌,冲座上德妃说:“额娘,儿媳特为来向您和宜娘娘求恩典来的。”
  十四福晋完颜氏颇有手段,德妃是她亲婆母,自然早就笼络住了,此外十四阿哥一向与宜妃所出的九阿哥交好,十四福晋便也经常往宜妃这边走动。宜德两位,面和心不合,但是却对这位八面玲珑的儿媳妇没有恶感。
  “为弘春求恩典?”德妃奇道,“那你拉着十三媳妇这是……”
  十四福晋连忙接上:“真是为着十三嫂娘家那对双胞胎侄女儿!”
  兆佳氏有一对双胞胎闺女,双胞胎毕竟不常见,所以这京里的大户都知道。
  德妃当即板了脸,说:“老尚书府上的女孩儿都是出挑的,弘春一个,怎么好一下占了两个?”
  宜妃知道德妃口不对心,当即笑道:“姐姐,你还没听十四媳妇说完。你怎知人家就那么贪心,一说就要说两个?”
  果然十四福晋完颜氏开口便笑道:“回额娘的话,就算媳妇贪心,也要弘春有这等福气才行啊!”
  众人想想也是,十三福晋的侄女,祖父是老尚书马尔汉,父亲穆尔泰是广东巡抚,叔叔白柱是御史兼正白旗佐领,两个姑姑,一个嫁了索额图外孙伊都立,一个嫁了十三阿哥……再加上传说双胞胎是两个美人,这天下的好事总不能叫弘春一个人都占尽了呀!
  “媳妇相中了双胞胎里年幼的那个,但年长的那个也生得极好。”十四福晋委婉相求,“所以求额娘和宜娘娘的恩典,遂了媳妇的心愿,也给兆佳氏的姐儿指个好的。”
  但无论怎么说,余下的都是表面文章了,连十三福晋兆佳氏自己也知道,两个侄女,一个指给皇孙做嫡福晋,另一个就不会指的身份太高了,尤其是同一届选秀,皇家给与臣下的恩典,其实很吝啬。
  就算是大族瓜尔佳氏,同出了两位皇子福晋,也是相差了十几年指的婚。
  德妃瞅瞅儿媳妇,故意问:“既是同胞姐妹二人,何不按长幼之序,将长女说给弘春?次女既然也是出挑的,又何愁指不到好人家?”
  十四福晋当然不好说双胞胎里的老二曾经间接救过十六阿哥,回头借这个笼络十六阿哥或是十六附近,那边也少不了给点儿面子。她只得道:“回额娘的话,都是儿媳的一点儿私心,早先曾偶然见过英姐儿一面,媳妇觉得,很是投缘。”
  “缘分”这件东西,摆出来旁人便没法儿反驳了。
  “英姐儿?”德妃一怔,“这个名儿倒是起的好听!”
  她看着十三福晋,后者便不得不答话:“回德娘娘的话,媳妇的两个侄女儿,年长的叫如玉,年幼的叫如英。两个姑娘的性子也与名字差不多,年长的性子绵些,安静不爱说话,年幼的要英气爽利些……”
  所以十四福晋就是看中了个英气爽利型的,满洲姑奶奶型的,也就是宜妃那样的……
  德妃自然觉得脸上挂不住,只得拿话岔开,叫元春过来,只说:“她们家也有一位温和柔顺的,和你们家如玉性子差不多,来,你们娘儿俩亲香亲香!”
  她瞥一眼十四福晋,心想:回头再跟你算账。
  十四福晋固然是有苦说不出,旁边十三福晋其实也是心里苦:两个侄女儿的性子她很清楚,所以她宁愿玉姐儿高嫁,毕竟玉姐儿那副性子,更加适合做皇家媳妇,而且玉姐儿更能忍,若是进了宫,也能熬得更久些。英姐儿住进阿哥所那个地方,恐怕是要憋出病来。
  可是话早就叫十四福晋全给说尽了,她在宜德二妃面前,则是一个字都说不出,唯有退下来望着元春。
  元春机灵,连忙行礼:“十三婶!”
  十三福晋知道元春有位兄弟一直在给十三阿哥府的生意帮忙,当下两人坐到一旁,咬起耳朵说起悄悄话。十三福晋听说贾家应选的姑娘正是贾琏的同父庶妹,当即点了头,说:“若是平郡王福晋不嫌弃,尽可以带姐儿来我们府上坐坐。回头她们姐儿几个一道去参选,不管怎样,都有个伴儿。”
  元春与十三福晋一样,都是经过选秀这一出的,想起当时孤独无比、茫然无助的心境,抬头望着十三福晋,使劲儿点了点头。
  第141章 (捉虫)
  隔了几日, 玻璃厂当真用边角料镀锡,做了几面镜子出来。
  这个时代电镀啥的都还不存在, 所以在镜子背面镀锡, 与石咏当年修复卫子夫金盘是的鎏金工艺一样, 用的是水银。
  反正现在有玻璃了, 石咏便指挥工匠们每人做了一只防护“头套”,镀锡的时候带着护具,防止有毒的汞蒸气吸入。一开始工匠们都嫌麻烦, 不肯戴这个又大又笨重的头套, 被石咏好生恐吓了一番,个个惜命, 这才不得不将头套戴上。
  但是镜子做出来效果很好, 据贾琏和薛蟠说,镜面比从西洋进口的镜子质量好很多, 更透亮, 照起人来更清晰。但只缺一道镜框。
  石咏很开心, 将这东西先拿给在附近琉璃厂研制珐琅彩烧造技术的唐英过目,结果被唐英果断地昧下了两面,说是要送给媳妇儿和丈母娘各一面。
  石咏心想:果然, 有家室的人就是不一样……
  作为回报, 唐英想法子在石咏做出来镜子外面圈上了一圈铜胎,并且在铜胎外面烧上珐琅彩。
  这时候的珐琅彩颜色还有限,且色彩必须附着在铜胎上,着色的区域不能太广, 但是要处理薄薄一片镜面的边框,已经足够了。
  唐英这边将珐琅彩边框烧造出来,铜胎上留了一个口儿,待安上镜面,再将铜胎敲合,一片珐琅彩框玻璃镜就做成了。
  石咏喜不自胜,唐英却吓唬他,说这回无论如何要将成品先交给内务府主官十六阿哥过目才行。石咏无奈只得依他,只不过一转眼内务府又立即通过薛家给玻璃厂下了订单,大量订购镜子,然后由造办处自己装饰,作为宫中御用之物。
  不过,唐英还是给石咏支了几招,让他给镜子做些硬木边框和支架,鸡翅木、酸枝木的都行,这种“朴实无华”的玻璃镜造价却非常低廉,相信很快在民间能流行起来。
  终于,石咏带着玻璃厂给新制的玻璃镜样品,去金鱼胡同给十三阿哥过目。
  到了十三阿哥府,管事照旧将石咏迎进外书房。这时候贾琏已经在十三阿哥府上,两人竟在聊秀女大挑的事儿。
  贾琏抬眼瞅瞅石咏,说:“这种事儿,茂行自然是不懂的。”
  石咏:……什么事儿?
  十三阿哥当即笑笑,对贾琏说:“别理他,这位就是在说笑。茂行这次过来是……得了西洋镜了?”
  石咏当即将几座样品取出,递到十三阿哥手里。
  “十三爷,这种是放置在桌上的,还有比这更大的穿衣镜,挂在橱柜或是墙上,卑职这回就没把那些大件的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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