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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炮灰女配她女儿[穿书]_分卷阅读_39

  苍溟被忽然袭击,楞了一下,耳朵都红了。
  黎晓又塞了几张符咒给他,“这是谢礼。”
  然后美滋滋地拿着法衣走了。
  有了这法衣,对于去云渺山,她更有把握了。
  在她将东西收拾的差不多准备出发时,女鬼章颜同她汇报了一件事。
  “林朝夕怀孕了,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
  黎晓回忆了一下,才想起了这妹子的身份。不就是两个月前,黎南觉后来在酒店里遇到的那勤工俭学的女孩子?没想到,这位运气不错,还真的一击命中了。
  “她这是打算将孩子留下来吗?她才刚上大学吧?”
  章颜点点头,“她还去医院检查了身体,看样子是要留下来的。”
  黎晓嘴角勾了勾,这俨然又是一个展嘉荫啊。正常女孩子,遇到这种事,哪里会将孩子留下,要么堕胎,要么是在第一时间里吃避孕药。
  果然还是看脸!
  当一夜·情对象是黎南觉这样有钱有脸的人时,她们就愿意了。
  “黎千菲为了让她好好养胎,还帮她租了一个房子。”
  黎晓听到这话,差点喷口水。
  “等下,这又有黎千菲什么事情了?她们两个认识?”她才一段时间没关注林朝夕,就错过这么多了吗?
  “她们是同一个学院的。关系还不错。”章颜对于这事也觉得很稀奇,“大概是因为开学以后,学院里的人都远着黎千菲,只有林朝夕愿意不顾其他人的目光,和她当朋友。所以她对林朝夕挺讲义气的。”
  黎晓嗯了一声,她觉得黎千菲肯定不知道林朝夕肚子里的孩子是她将来的弟弟妹妹,不然哪里会这么好心帮林朝夕,这就有趣了。
  她像模像样地感慨了一句,“看到千菲越来越有当姐姐的样子,我真为她感到欣慰啊。”
  不知道黎千菲成年宴的时候,会不会邀请林朝夕过去。应该会吧,毕竟她们两现在是好朋友。原本不准备去的黎晓立刻改变了主意。
  嗯,她要早点去云渺山解决曾律年,免得错过这么一场好戏。
  作者有话要说:  黎晓,其实是手气比较黑的非洲人
  很多带球跑,真的不能细想。正常人!被强了以后会去生陌生人的孩子吗?
  第48章
  “朝夕, 你这脸色也太差了吧,要不我请个人来照顾你?”
  今天周末,又没有人约她出去玩, 黎千菲便干脆来看自己的朋友林朝夕了。虽然她和林朝夕不是同一个班的, 却一见如故,很是投契。
  她刚入学时, 正是名声最差的时候。班上同学都信了网上那些说她是扫把星的言论, 远着她, 孤立她, 让黎千菲十分恼火, 却又无可奈何。在这种情况下,她认识了林朝夕。
  换做是以前, 家境贫寒的林朝夕肯定够不上当她朋友的资格。但在以前那些狐朋狗友远离她后, 她的存在无疑就变得珍贵起来, 黎千菲接收了这份善意,同林朝夕时常在一起, 不想让人觉得自己被孤立了,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更何况, 林朝夕的性格还有点像她妈妈, 温柔坚强。即使是黎千菲,在她面前说话也会不自觉温柔许多。在知道林朝夕怀孕以后,她更是联想到了妈妈。
  妈妈当年也差不多是这年纪怀孕的,孤身一人在国外生下她和哥哥。
  在这种移情作用之下,黎千菲对林朝夕便格外的义气体贴。她担心林朝夕怀孕会被舍友发现, 为她在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还借给她钱,让她能好好调养身体,毕竟林朝夕家里穷,从小就是孤儿,在叔叔婶婶家寄人篱下,就连大学学费也是自己打工赚出来的。
  黎千菲就算零用钱被克扣了,每个月拿出一万块帮林朝夕也只是小事一桩。一万块还不够她买一件衣服。
  “不用了,千菲。不用浪费那个钱,你已经帮我很多了。”林朝夕用感激的眼神看着她,“若没有你的话,我一个人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我能够认识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要不是你一直帮我,不然我这孩子未必能保住。”她叹了口气,“你明明人这么好,网上那些人却一直诋毁你,真是太过分了。”
  黎千菲十分受用,像是三伏天喝了冰饮料一样舒服,都有些飘飘然了。
  “你其实可以找孩子的父亲的,孩子的父亲也有责任管你的。”黎千菲为她抱不平。
  林朝夕摇摇头,“他已经有妻子儿女了,我不想打扰他家庭。我们两只是一个意外。”
  这既视感满满的故事让黎千菲代入感更强了,她仿佛看到了十八年前的妈妈。那时候的妈妈大概也和林朝夕一样无助可怜,只能一个人在异国挣扎。
  她忍不住脱口而出,“就算他有老婆孩子,他都让你怀孕了,就得负起责任来。你告诉我,他是谁,我帮你讨公道!”
  这一刻,与其说她是在帮助林朝夕,不如说是在圆了自己的心愿。
  林朝夕拼命摇头,神色暗淡,“真的不用,我不想介入他家庭的。我选择保住这孩子,只是希望这世上能有一个和我骨肉相连的亲人。”
  黎千菲一脸感动看着她,妈妈当年,肯定也是出于这想法所以留下他们兄妹的。黎晓还讽刺妈妈是为了钱,她根本就不懂爱,就跟徐曼秦一样。
  因为在林朝夕这边找到强烈共鸣的缘故,黎千菲往这边跑的频率更高了,两个女孩子之间感情也越来越好。
  黎千菲甚至邀请林朝夕去参加她十八岁的生日宴。虽然她现在没有以前受宠,但还有妈妈在,家里不至于连个生日宴都不给她摆。
  林朝夕眼神闪了闪,“好。”
  ****
  黎晓在十月三号下午抵达了云渺山脚下。
  在看到那熟悉的风景时,她鼻子不由一酸。
  载她过来的司机普通话充满了当地的口音,听起来很蹩脚,又有种别样的淳朴热情,“等你要回去的时候,可以打电话给我,我再接你去市区。”他还将自己的电话给黎晓。
  黎晓因为考虑到这边很难搭载到客人,直接花了两千块让司机送她过来,司机自然很乐意接她的生意,不嫌弃这边偏僻。
  黎晓记下了号码,点点头,让司机先离开。
  在车上,她也问过这位司机是否知道云渺山上的云渺观。按照司机的说法,云渺观那是十年前的事情了。自从观主去世以后,那道观就没人了,渐渐破败了。h市还有其他香火旺盛的寺庙道观,久而久之,大家便渐渐忘记了还有这么一个老道观。
  不得不承认,在知道这事,黎晓心情十分复杂。这个世界的云渺观里,不存在她这个继承人。
  按照正常爬山的进度,到山顶的道观得一个多小时,而且都是阶梯,爬起来颇为辛苦。
  但黎晓却知道可以走别的近道上山。她从小在这山上长大,对于这山的每一处都像是自己身体一样熟悉。若是走阶梯,保不齐曾律年会在附近埋下陷阱。
  依照她的猜测,曾律年最后可能呆的便是那处阴洞。
  她沿着南边的小路走了过去,穿过了荆棘,来到一片槐树林。很多人不喜欢槐树,觉得这种树容易招来鬼魂。最中间的那槐树树龄超过五百年,高大挺拔,最高的枝叶高耸入云,这也是云渺山最高的树。
  黎晓走到槐树下,眯着眼寻找那一圈——啊,找到了!
  她挠了挠枝干上一圈白色的条纹。
  槐树抖啊抖,枝叶颤抖个不停。那个地方原本就是这位老熟妖最敏感的位置。
  黎晓从包里拿出一瓶酒,那是她花了大价格买的剑南春,也是这槐树精最喜欢的酒。没错,这槐树精,平时最喜欢的就是喝陈年美酒,剑南春更是他的最爱。
  “再不说话,我就把这酒给倒了,这可是三十年份的剑南春。”黎晓打开瓶子,浓郁的酒香弥散开来,引得酒鬼蠢蠢欲动。麻雀精吸了吸酒气,差点把自己弄醉了。
  “别倒啊!”槐树精终于按耐不住开口了,树干上也浮现出一张有些郁闷的老脸。
  “你这女娃怎么知道我喜欢喝这个的?”他看着这剑南春,都快流口水了。
  因为在某个世界,她和他们认识十多年了。在她小时候,槐树精更是会将自己的枝干做成秋千,那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
  黎晓穿越过来后,一直没来云渺山,未尝不是因为清楚,无论什么时候过来,他们都会在。云渺山的精怪们最懒,甚至不喜欢下山。他们就如同墙上的画,岁月在他们身上仿佛停止了。
  黎晓说道:“梦里认识的。梦里我不仅认识你,还认识白虎爷爷,红狐姐姐……”
  她将山上的精怪如数家珍地爆出来,麻雀精也不甘示弱,“还有我!我也认识你们的!”
  槐树精听她将山里的精怪们名字都报了个遍,不觉惊讶:这女娃口中这些精怪,不少都是一年都未必出来一趟的,除了他们这些老人,根本没人知道得这么齐全。
  “爬山太累了,我想让蛇妖阿绿载我上山。”阿绿是一条巨大的蟒蛇精,最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黎晓这次带了不少化妆品过来,就是给她的。
  “我还想找蝙蝠精,他耳朵听得远,整座山发生的事情都瞒不过他。”
  黎晓给蝙蝠精准备的礼物是蓝莓。这也是蝙蝠精最喜欢吃的东西。
  她将行李箱打开来,全都是这些精怪们喜欢的东西。
  槐树精对她的话也相信了几分。作为一个活了几百年的妖,他也听过不少奇闻异事,什么南柯一梦,什么三千世界。或许这女娃,真的在梦中同他们认识,不然怎么会连他们每个妖喜欢的东西都知道,简直送到他们心坎上了。他见到她,也有种格外亲切的感觉。
  槐树精忍不住问了一下,“如果我们不答应呢?”
  下一秒,他看到面前这模样比山上月季都要娇艳动人的少女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不答应也没关系,我知道你们每个妖的小金库藏在哪里,大不了打劫了就是。”
  “打劫了,再揍你们一顿,揍服了就好。”当年她也是这样和他们打出交情的。
  槐树精:“!!!!!!”
  *****
  曾律年坐在山洞里,贪婪地汲取着那缝隙里外泄的阴气。
  过了一会儿,他睁开眼,吐出了一口血。
  之前的反噬有点严重,尽管他调理许久,伤势依旧没完全好全。千菲还是太不中用了,亏他将那鳞片放置在她身上,却被人夺走,反而连累到他被反噬。他之所以没自己使用,是因为直接汲取别人气运,容易造成业力,对他将来的修行不利。他平时也就是间接窃取千菲收集到的一部分气运来修炼自身。也幸亏他这么做了,不然现在就不仅仅只是受这点伤了。
  曾律年虽然爱展嘉荫,但这份爱也只局限于展嘉荫本人,不会因此爱屋及乌到她和黎南觉的那一双儿女。因此他从没后悔算计千菲,最多懊恼没做得更隐秘一点。
  想到即将到来的黎晓,他原本皱起的眉毛微微舒展开来。
  他已经让自己养的那些伥鬼守在道路两旁,只要黎晓来到这山,一举一动都在落在伥鬼眼中。洞穴的入口处更是被他布下了许多阵法,只要黎晓踏入其中,便会如同蜘蛛网上的虫子,挣扎不得。修道之人的鲜血,应该能够让这条缝隙开得更大。
  这样他才能够更好地修炼,好将那些追杀他的人给屠杀戮尽。
  他在云渺山呆了将近一年,对云渺山再了解不过了。通往阴洞的入口只有一个,黎晓无论如何都会经过他布下阵法的地盘。
  他嘴角微微勾起,下一秒,听到一阵阵轰鸣的雷声。这天气,怎么会出现雷?他运气这么糟糕吗?难道是因为气运的反噬?
  他有些愕然地抬头,下一秒,雷直接劈在了阴洞上,曾律年连忙躲闪着这突如其来的闪电,再也维持不了运筹帷幄的从容姿态。
  脚下的土地也晃动了起来,头顶的土块始龟裂,许多石头掉了下来。他好不容易躲过了一道道雷,却没躲过石头,砸出他额头一个拳头大的伤口,鲜血流了出来。
  他手忙脚乱地擦掉往下淌的鲜血,却感觉耳朵依然嗡嗡作响,眼冒金星。
  砰地一声,他的头顶直接裂开一个大洞,一道身影跳了下来。
  “曾律年,吃我一棍!”
  作者有话要说:  黎晓为什么会用棍子当武器呢,因为在她小时候,她偶像是大圣啊!
  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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