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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皇 第94节

  因为身体里的快乐太多了,非得喊一点出来才舒服。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北疆的人们都这么爱喝酒。
  因为北疆天大,地大,草原大,人的快乐哀愁也大,大得让小小的人心承受不住,而酒则可以让人的心胸一起变大,然后便能和这天大地大的一切融为一体。
  一只酒囊在半空划了一道曲线,抛向高台。
  不知是不是想扔给女伎的,可惜扔偏了,落进旁边敞开的木箱里。
  半空飞来飞去的酒囊可不止这一只,一只飞偏了或者扔歪了,根本没有人在意。只有守卫银箱的汉子嘴里笑骂着把酒囊捡起来。
  酒囊没有塞盖子,拎起来时,里头的酒已经差不多都洒光了。
  姜雍容离得近,只闻见一股浓重的酒香,明显是极为醇厚的烈酒,一点火就能引燃的那一种。
  脑海中某一根由姜家与皇宫历练出来的弦瞬间绷紧了,一瞬间她险些喊出了声。
  但转念又一想,这里不是京城,这里是北疆,是连北狄人都可以来参加的赛马会,她不能将昔日的习惯带过来
  就在她这样劝住自己的下一瞬,不知从哪处射来一支箭,箭尖带着一抹火光,笔直地射进那只银箱里。
  轰。
  烈焰在银箱上腾空而起,像是一只凶猛的巨兽,张牙舞爪。
  “有人抢钱啦!”有人高声喊道。
  高台两旁的富户们纷纷吩咐:“护银箱!护银箱!”
  当然护银箱的同时也要护住富户本人。
  不过护卫也够用了,原本守银箱的就有七八名壮汉,这下又从两旁涌来数十人,将银箱团团围住,围得密不透风,哪怕是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待得人们拿沾了水的毡毯将火扑灭,果然那人是有贼心没贼胆,被这场面镇住,从头到尾并没有出手,银子安然无恙。
  富户们在护卫的陪同下检点银两,发现一锭不少,都长舒了一口气。
  然后大喝一声,吩咐大家排除身边所有可疑人员,一有面生的、找不到当地人认领的,全都扣押起来。
  这一番忙碌花费了不少时间,想做贼的那一个大约已经是溜走了,所有在场的人都报得上名号,没有一个可疑的。
  既然是虚惊一场,大家很快便就放下了,只有守银箱的人再增加了一倍,其余人等重又热闹起来。
  女伎们却发出一声惊呼:“姜夫子呢?方才还在这里的。”
  高台火起,女伎们自然是花容失色,跑的跑,跳的跳,忙不迭逃离高台,此时围在一起,花容失色:“姜夫子怎么不见了?!”
  “姜夫子有些累了,嘱咐舍妹代劳。”
  邬世南说着,扬了扬手中的红缨,木板上写着甲一的号数,正是原本系在姜雍容的手臂上、属于风长天的那一块。
  邬世南不论家世人品,在北疆俱数得上是一流人物,女伎们早闻其名,此时放下了心,个别胆大的还有空说笑:“原来邬公子也认得我们姜夫子啊?”
  “邬小姐在哪里?”
  “邬小姐也会跳舞吗?”
  傅静姝在帏帽后瞧了邬世南半天:“我不会跳舞。”
  “劳驾。”邬世南托着那根红缨,托到她面前,“一时找不到旁的人了。”
  “我们现在要做的难道不是把她人找回来么?”傅静姝道,“被带走的可是姜雍容,哪怕把所有人都派出去找都不为过。”
  “一,若是让所有人出动,草原只会更乱,更便于那些人藏身。二,她把红缨留下来,就是不想赛马会中断。”
  邬世南沉声道,“她显然是将这场赛马会看得比自身的安危更重要,我们要保证赛马会顺利进行,风长天顺利夺下魁首。”
  傅静姝摇头:“她到底是怎么想的?一场赛马会而已,怎么能比自己的性命更重要?”
  “因为姜姑娘要用这场赛马会让风长天的声名再进一步,这样募兵才会顺利,北征才会顺利。”邬世南的目光越过热闹的人群,望过远处,“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她心中装的是整个天下。”
  “我越看她越像个傻子。”傅静姝低低咬牙,一把夺过红缨,系在自己臂上,“先说好,我不会跳舞,只会弹琴。”
  邬世南点点头,命乐师将马琴递给她。
  马琴只有三弦,比如古琴简单得多。傅静姝接过琴,上高台之前,回头道:“邬大哥,你最好多派些人手把姜雍容找回来,否则以那个风长天的脾性,回来不见了姜雍容,只怕会出大事。”
  *
  时间倒回到片刻之前。
  火起之时,女伎们惊叫连连,惊慌逃蹿。
  这高台离地约有三四尺,这般慌乱,挤得跌下去容易踩踏受伤。
  姜雍容道:“银子是烧不了的,烧着的是酒,酒烧完了火便没了,莫慌,一个个从台阶上下去。”
  她的声音清冷镇定,在慌乱的女伎们听来不异于是定心丸,大伙儿和往日在私塾时一样听话,乖乖往台阶下。
  姜雍容正要跟上她们,眼角余光忽然瞥见高台对面的邬世南望向她这边,脸色大变,一下子站了起来。
  姜雍容立即回头,可惜还没来得及看清身后,一条胳膊便自后面箍住了她的腰,紧跟着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将她直接往台下拖。
  这双手坚实如铁,来得又突然,姜雍容完全没有反抗挣扎的余地,唯一能做的,就是摘下了臂上的红缨,扔向带着人往这边人的邬世南。
  正准备下台的女伎们挡在前面,前来保护银箱的护卫们更是挤作一团,沾水的毡毯拍打着火焰,蒸腾出大量的浓烟,一切发生在无比混乱的一瞬间,红缨无法扔到邬世南手中,落在了高台上。
  但她相信邬世南看着了她这个动作,应该会明白她的意思。
  同时她也明白了,那支火箭射向银箱,目标根本不是冲着银子,而只是为了引起混乱。
  那些人的目标是她!
  手捂在她的嘴上,她根本无法出声,只在低头间瞥见了箍在她腰间的手。
  ——结实的手臂上束着牛皮护腕,食指、无名指和小指上各戴着一枚宝石戒指。
  眼熟。
  她在哪里见过……
  只是还不等她回想起来,后颈便挨了一记,紧跟着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
  对于狂欢中的人们而言,方才的起火只是赛马会上的一道小小插曲,就跟往年有人点火烤肉结果烧着了帐篷差不多意思,大家笑一笑就完了,最多是给赛多会添了一点谈资,谁也没往心里去。
  就是高台上的红衣舞姬换成了白衣琴师,大家普遍觉得有点遗憾,因为琴师帏帽都没摘,没法儿看脸。
  狂欢依旧继续,且越来越热烈,因为按时间估算,骑手们快要回程了。
  马儿们在起点出发的那一刹那,是速度最快的时候。但出发时跑得最快的马回程的时候不一定还能保持最快,马儿的耐力和骑手的马术固然重要,但最终影响名次的原因还有许多,比如骑手的体重和当时的天气之类。
  所以赛马当然是选风和日丽的日子,骑手当中也有许多少年人,少年人身子轻,马儿占便宜。
  云川城内早就开出了盘口,要赌今年的赛名魁首。
  许多人出于对风爷的仰慕押了风长天,当然也有许多人保留了理智,放弃了风长天。
  原因无他——单凭风爷的个子,风爷的身板,就算是绝世好马,载着这么一位大爷也跑不了多快。
  骑手们渐渐近了,最前面有人一马当先,远远地将同伴甩在身后。
  有些人已是不迫不及待,早已骑着马迎了出去,远远地会场上的人们就听见了他们的笑声,然后有人一面策马掉头飞奔向人群,一面大声高喊:
  “风爷!是风爷!”
  在他向大家报告这一消息的同时,风长天的掠过了他的身边,带起的劲风掀落了他的帽子。
  后来据他回忆:“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快的马……只有在天女山深处的野马才能跑出那么个快法,绝不可能有哪匹马驮着鞍子驮着人还能跑那么快!绝不可能!”
  北疆人以马为生,每个孩子长到马背高时,就会拥有一匹自己的马。他们对马的了解甚至超过对人的。
  人群像是潮水那样涌动起来,像是被光吸引的飞蛾般趋向那匹一骑绝尘的马。
  那匹马所经之处,人群汇流,像是被它的四蹄溅起的海浪。
  风长天一手控绳,身体随着马儿的奔跑在马背上起伏,人和马仿佛全然合二为一,他便是马的首脑,马便是他的腿。
  高台上的傅静姝放下琴,起身走向台边。
  隔着帏帽的纱帘,她看见那个被无数人追随仰慕的男子脸上带着明亮的笑容,神采飞扬,不过转眼功夫,便由远及近,到了面前。
  姜雍容,你选中的这个男人,可真威风,真耀眼啊。
  你不能亲自在这里迎接他的胜利,真是可惜了。
  风长天勒住缰起,马儿几乎是人立而起,马蹄险险要踏上高台,风长天问:“你哪位?雍容呢?”
  傅静姝没有回答,只把红缨往前递了递。
  风长天疑惑,在台上四下里搜寻,都没能找到那抹烈焰般动人的红衣人影。
  雍容居然不在?!
  眼看后面的骑手已经快追上来,邬世南走过来低声道,“风爷,姜姑娘有事离开,临走之前叮嘱我转告风爷,务必要赢要这场赛马。”
  “哦。”风长天这才接过了红缨。
  骑手要取过红缨才算抵达终点,在他举手扬起红缨的一瞬,全场欢声如雷。
  “风爷!”
  “风爷!”
  “风爷!”
  所有人都在呼喊着这个名字,声音如巨浪般仿佛要将人淹没。
  两千两银子的赏格尽归魁首,以往赠送赏格都是由杨天广亲自出场,这是每一任督护与民同乐、彰显声望的好机会,这次杨天广抱病未出,众人便公推邬世南赠赏格。
  风长天一心想去找姜雍容,懒得上台,只道:“你们把银子送到天虎私塾就完了,这些银子将来全部都会花在孩子身上。”
  这话是姜雍容早就交代好的,人群里立时扬起一片赞誉之声。
  风长天转头便拉着邬世南问:“雍容去哪儿了?”
  邬世南道:“风爷请借一步说话。”
  他将风长天请到帐篷之中,掩上门,回身,脸上露出了凝重神情。
  风长天皱眉:“怎么?”
  “姜雍容被人劫走了。”邬世南开口道。
  刹那间,他的衣领被揪住,整个人被顶到了帐篷的柱子上,手杖再也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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