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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皇 第114节

  “我知道,但我不怕。”笛笛道,“这是我唯一觉得有用的法子。反正只要不伤到要害,我还年轻,养一养就养回来了。如果他实在不肯说……”她咬了咬牙,“你们就砍我一条胳膊好了!”
  “笛笛,多谢你。”姜雍容柔声道,“这确实是个有用的法子,但不到万不得已,能不流血,我们便不流血,好不好?”
  她的眼神明明宁静柔和,却仿佛自带一股无形的恢宏气象,笛笛原本还想再争取一下,在这样的眼神前,却不由自主点了点头。
  “那个……”笛笛想了想,鼓足勇气道,“姜夫子,我看你身边没有丫环,你看我成不成?”
  “……”
  姜雍容还从没想过这个问题,这才发现,从前的她梳头穿衣端茶喝水皆有人贴身服侍,但自从离开京城,她便学会什么都自己来了,杂事也有韩妈和李妈帮忙,还真没想过要添一个丫环。
  笛笛已经从她脸上看出了拒绝之色,急忙道:“我什么都能干的!手还特别巧,会梳头会磨墨会给你铺床叠被!”
  “这些我都会了。”姜雍容笑道,“你还是回去照顾好元元吧。”
  “元元那儿有我娘照顾,我……我主要是想跟在夫子身边。”笛笛道,“我听邬公子说,杨天广开放水源,是夫子一手促成的,我……我想跟着夫子学点东西,以后跟夫子一样,去帮更多的人……”
  她的声音越说越低,因为姜雍容一直望着她,眸子沉静,仿佛能看透一切。
  姜雍容静静地看着她。
  这个青葱少女,有一身灵气,也有一身的野心。
  “在我身边也许能学到一点东西,但是,可得不到权势。”姜雍容道,“笛笛,你想要的我可能给不了你。”
  笛笛踌躇了一下,索性迎上姜雍容的视线:“我跟着夫子,是想学夫子的本事。至于我想要的,不用夫子给,我会自己去挣。”
  人生的改变,其实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要等很多年后,笛笛才会明白,这一刻站在姜雍容面前的自己,放开了一个北疆少女的平淡人生,将手伸向了另一个未知的方向。
  那个方向更瑰丽,更绚烂,也更危险。
  *
  姜家的名号一打出来,杨天广的效率便奇高,新法施行期间的所有文书档案很快就送了过来。
  好家伙,足足五大箱。
  显然是现从库房里翻出来的,上面的封条都没拆。
  姜雍容在书房里另添了两张桌子,把邬世南和傅静姝抓来,三人一起并肩奋战。
  笛笛有心帮忙,拿起来才发现书到用时方恨少,只得默默放下,一面伺候笔墨茶水,一面奋笔疾书,赶私塾夫子留下来的窗课。
  三人都有一目十行了然于心的本事,但饶是如此,这天一直忙到天将黑下来,才看了半箱。
  姜雍容忽然意识到,她该请一批书吏,专做这些文案差事。
  北疆一向是重武轻文,募兵好募,请书吏却不容易,私塾里那几位夫子当初就花了她好大功夫才请来。
  好在有邬世南这位地头蛇,没出几日,便把人手给配齐了。
  说句实话,在北疆这种环境下还能静下心来的读书人,那可真的是爱读书。且能被邬世南看上的,本事都不弱,姜雍容给的月例极高,重点是待他们极客气,这帮新来的书吏顿时俯首贴耳,立即开始忙碌起来。
  笛笛请教姜雍容:“夫子,为什么你跟天虎山的将军们不说这么多文绉绉的客套话?”
  姜雍容告诉她,一,说了他们也听不懂,二,文人讲究“士为知己者死”,就算是不给钱,只要客气话到位,他们也肯卖命的。当然,若是钱也能给的到位,就那是锦上添花两全其美了。
  “哦,我懂了。”笛笛点点头,深以为然,“原来夫子就是这样将风爷捏在手心里的。”
  姜雍容正端着杯子,一口茶水险些把自己呛着:“你说什么?”
  风长天跟读书人没有半文钱关系吧?
  “夫子一面给风爷筹军费,一面当着全城的人说等他回来成亲,这不就是钱给到了,话也给到了么?”笛笛道,“难怪风爷对夫子言听计从,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十分卖命。”
  姜雍容:“……”
  孩子,你的关注点好像有点偏,这样是学不到什么东西的。
  第110章 . 破绽  风长天凯旋之日,便是成亲之时。……
  这天清晨邬世南收到急信, 镛城的铁矿发生了塌方。
  这可是件大事,邬世南非得亲自回去处理不可。
  临行之前,邬世南有些犹豫:“风爷临行之前曾经交代, 要我在这段日子晨里照顾姜姑娘。我若不在,便只有剩姜姑娘你一人在云川城了……”
  姜雍容笑道:“现在两座城门都有我们的人, 杨天广也俯首贴耳,除非北狄人攻破城池, 否则我什么事也出不了。邬公子请放心去吧。”
  这话确实言之有理。现在的杨天广岂止是俯首贴耳, 简直是成了姜家的哈巴狗, 姜雍容要什么便给什么,便是不要的,也要一日三趟派人送这送那。
  邬世南刚走, 韩妈便带着一位妇人进来,妇人手里托着一只高大的锦匣。
  姜雍容瞥了一眼,便道:“你们拿去分了吧。”
  这些天,不论是胭脂水粉还是笔墨纸砚,杨天广都想着法儿往私塾送, 原因无它——觉得自己之前得罪过姜雍容, 想方设法赔罪耳。
  韩妈笑道:“这回不是杨督护派人送来的,是飞云阁的。”
  说着让那妇人把匣子打开, 里面是一套绯红色遍地绣金缠枝莲花纹的衫裙, 配同色大毛斗篷。
  飞云阁是云川城最好的裁缝铺子, 云川城里但凡有点身份的夫人小姐,必定得有几身飞云阁做的衣裳。
  这一身也着实美丽, 刺绣落针十分细腻,便是放在宫里也使得。
  但姜雍容对衣裳从来没有花过多大心思,她只看了一眼, 问:“谁让送来的?”
  “我要说了,夫子该发赏钱了。”韩妈笑嘻嘻道,“是风爷!”
  姜雍容讶然抬头。
  风长天现在正在天女山打仗,怎么可能送她衣裳?
  那妇人笑道:“确实是风爷当初定下的。风爷交代的,要最好的料子,最好的师傅,这上面的绣活全是我家大师傅做的,没有让旁人动一针,也因此费了些时日,今天才做好。”
  说着,抖开斗篷,“姜夫子试一试?这衣裳的花样和颜色,都是风爷亲自选的。”
  姜雍容想起来了,妇人说的那天,正是风长天出城的前三天。
  那天风长天说要送她回城,说自己也有要事准备去办。
  当时她不信,觉得都是那家伙的借口。
  没想到他真的是有事。
  从小到大,她穿过无数的好衣裳,衣服上面绣金线、缀珍珠、镶宝石……一件衣裳往往有十几名绣娘忙乎上几个月才做得好。
  每一件衣裳用的都是世间最好的料子,最好的绣工,每一名裁缝都以自己的手艺被她穿在身上为荣。
  但再好的衣裳在她看来也只是一件衣裳而已,只代表穿着的场合不一样,要见的人的不一样。
  她从来没有仔细看过任何一件衣裳,除了眼前这件。
  她伸出手摸了摸衣裳的料子——柔滑如水。
  再抚过刺绣——几乎与衣料齐平,可见丝线用得有多细,绣工有多精巧。
  绯红的颜色在阳光下美得让人心醉。
  她几乎可以看到风长天挑选料子的样子……那个向来大大咧咧的家伙,一上来首先定然是一句“给爷把你们店里最好的料子拿出来”。
  再是——“红的留下,其它的拿走。”
  然后,他在各种各样的深红浅红中,挑选了这一款绯红色。
  笛笛接过斗篷,替姜雍容披在身上。
  姜雍容问她:“好看么?”
  “好看!”笛笛呆呆地看着她,“夫子,我从来没见人把红色穿得这么好看!”
  姜雍容走到镜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头有点温暖,有点雀跃。
  第一次明白了女孩子们在镜子前面顾盼生姿的心情。
  他好像一直都很喜欢看她穿红色。以前都是看她穿大红色,没想到这次还学会了换口味。
  “把衣裳收好。”姜雍容交代笛笛,“等风爷凯旋归来的时候,我要穿着这身衣裳去迎接他。”
  笛笛接过着笔,嘻嘻一笑:“那风爷可要乐死了。”
  姜雍容一笑,说了个“赏”字。
  飞云阁妇人得了赏钱,连连道喜。韩妈和笛笛也有份,两人笑道:“现在就有赏,等到成亲的时候,不知红封儿该有多大?”
  换作以前,姜雍容脸上会忍不住发红,但现在,她心中全是明亮的希望,微笑道:“你们想要多大?”
  韩妈大着胆子道:“一两?”
  笛笛道:“那太少了,等到风爷凯旋回来,一定会把北狄王廷搬空。我看啊,十两银子也是有可能的!”
  “那么大!”韩妈震惊。
  风长天凯旋之日,便是成亲之时。
  那是她和他名正言顺结为夫妇共赴白首之日,红封儿要多大,便有多大。
  就在这个时候,杨天广派人过来,说是衙门里又找到一批文书,似乎和当初的新法有关,只是一时不能确定,问姜雍容有没有时间去看一看。
  除了天女山的战事,对于姜雍容来说,最重要的便是新法,立即让人备马,再叫上了两名书吏。
  笛笛最近的学识颇有一点长进,至少文书上的字差不多能认全了,便缠着要跟姜雍容一起去。
  姜雍容让她上了马车。
  叶慎带着人随行。
  笛笛好玩,挤在车辕上跟车夫一道驾车,还告诉车夫从前面有一条捷径,可以省不少路。
  那条捷径就是善堂所在的小巷子。
  马车从善堂前经过,正值课间,孩子们在院子里玩耍,笛笛在车辕上站起来,大力挥手,高声孩子们的名字。
  孩子们纷纷追出来,笛笛从怀里掏出一包点心——也不知她是什么时候塞的——递给孩子们。
  “笛笛姐姐去哪里?”孩子们。
  “姐姐要跟夫子去找杨督护办大事。”笛笛老神在在,“你们乖乖的,姐姐再带点心来找你们。”
  在孩子们的欢送中,马车驶过小巷,再拐了几道弯,果然就到了督护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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