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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宠小福星三岁半[娱乐圈] 第20节

  霍子琛抚额。
  差十七线是什么东西,明星咖位是这么算的吗?然而,他内心竟觉得,自己混的娱乐圈,不如妹妹一线一线晋升的高级……
  看完许澜吊笼子之后,大反派果然像琴姨说的一样,只要在酒店好好休息养伤就行,再也没让他去拍过什么。
  霍子琛经常过来找他们玩,有时候一起看电视,有时候陆明澈在指点绵绵剑法,他们就一起玩木头人。
  事实证明,哪怕是受伤的陆明澈,依然是木头人最稳的大赢家,两个小朋友彻底放弃了跟他较劲的想法。
  林文华和萧雅琴还过来了一次,从图书馆借了一堆书,送来给他们看。
  中间姜绵绵还去了琴姨歌唱比赛的海选现场,她听到琴姨只开口唱了三句,还没唱过瘾,评委就说她通过海选了。
  根本没发挥完的琴姨,只好在路上唱了一路的歌。
  姜绵绵只在八月中旬的时候,去了两天片场,就把她的戏都演完了,大家都夸她演得好。小绵绵深深觉得演戏真的很简单,能演好很正常,演成许澜那种样子,才是她想不明白的。
  她的两天戏份杀青之后,霍大伯特别和蔼地跟她说:“绵绵演得真棒,想要什么奖励?”
  “谢谢大伯,我不要奖励。”
  “要给,想要什么都可以告诉大伯。”
  霍子琛也说:“妹妹,你说吧,我们马上就要杀青回京市了,想给你送一个礼物。”
  “我真的没……额,那个,什么都可以吗?”她突然想到,还真有一样想要的东西。
  “嗯,什么都可以。”霍大伯说。
  “大伯,绵绵想要一个陶笛,就是那种圆圆的,像鸭蛋一样的乐器。”
  怕他们不知道陶笛长什么样,姜绵绵还在纸上画了一个示意图。霍大伯和霍子琛看了一眼,只见白纸上画了一个十分标准的大鸭蛋……
  “大伯知道陶笛,这个简单。绵绵还有其他想要的东西吗?”
  “没有了。大伯,陶笛要多少钱呀?绵绵给你钱。”
  “不用钱,大伯送你的。”霍大伯笑道。
  “不行不行,绵绵要这个,是想送人的……大伯帮绵绵买陶笛,就已经是奖励啦。”她有点害羞地说,“绵绵自己不知道该怎么买。”
  “好,”霍大伯摸摸她的小脑袋,“就依你说的。陶笛上可以画图案,绵绵想要什么样子的?”
  姜绵绵就跟霍大伯说了她的想法,《碧水诀》正式杀青那天,她从霍大伯那里拿到了彩云陶笛,还特意从琴姨那里借了钱,给帮她买陶笛的霍大伯。
  小绵绵并不知道,霍大伯看出了她的认真劲儿,没有随便从市面上买一个应付她,而是找了人,专门定制的。
  第28章 运转1
  姜绵绵拿着彩云陶笛, 觉得满意极了,跟霍大伯连声说了好几次谢谢。
  她把陶笛握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 那雪白的底色上,是几抹雍容华贵的七彩祥云,和福运星上的祥云颇有几分相似。
  陶笛上画七彩祥云, 是她跟霍大伯说的,没想到竟然真的画了,还那么漂亮!
  她开心地想, 以后有彩云陶笛和她一起陪伴大反派,就可以给他带来双倍的好运, 转一转他不太好的运气。
  至少至少, 别让他再受伤了。
  另一边, 陆明澈也跟白峰进行了一场谈话。一出门,他就看到了等在门口的小团子, 小短手背在背后,带着精灵古怪的笑容甜甜地看着他。
  陆明澈两步走到她身边, 要去牵她的手,姜绵绵却一扭小身板,躲了过去, 蹦蹦跳跳地走在他旁边,把手里的东西藏得牢牢的。
  陆明澈早就看到她手里拿了东西,但看她一副自觉藏得很好的样子, 也不去揭穿,默默走在她旁边,防止她被来往的车辆撞到。
  姜绵绵向来不是能憋得住气的性子,这回却硬生生憋了一路, 直到他们从明苑到了酒店,她才像献宝似的,把藏了一路的陶笛拿出来,捧到陆明澈面前,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
  陆明澈没想到她拿的是陶笛,一时神色有些怔然,过了一会儿才从她两只肉肉的小手中轻轻拿起。
  “哥哥,你喜欢吗?这是绵绵送你的礼物哦,以后你就可以吹陶笛啦。不用心疼,使劲吹,吹坏了绵绵再给你送新的!”大反派妈妈送的陶笛,他珍藏着,不舍得拿出来用,有了这个新陶笛,他以后就能随便吹啦。
  “你问你琴姨借钱,就是为了买这个?”陆明澈突然说。
  “额,这个,你怎么知道啦……”
  “她告诉我的,怕你被人骗了。我已经帮你还了。”
  “啊?”姜绵绵惊讶了一下,忽然有些低落,“这样岂不是成了你自己买的,绵绵本来想送哥哥礼物的。”
  “用你片酬还的,所以还是你送的礼物。”陆明澈说,“我很喜欢。”
  姜绵绵一下子又高兴起来:“太好啦,那你就吹一首曲子来表达你的感谢吧!”
  经过三个月的休养,大反派的伤已经完全好了,舞剑都没问题,吹个陶笛应该更容易。她好想听大反派吹一次陶笛哦。
  陆明澈:“……”
  “吹嘛吹嘛哥哥,绵绵想听~”
  陆明澈:“就一首。”
  “嗯嗯嗯,就一首,绵绵听着。”她飞快地去旁边搬了个小板凳过来,坐在小板凳上,双手托着下巴,一副乖巧倾听的样子。
  陆明澈看着她的样子,抿唇浅笑了一下,拿起陶笛,修长的手指翻飞,一支轻盈明快的曲子便从他指尖流溢而出。
  一曲结束,姜绵绵立刻拍着小手,说:“哥哥好棒,这个歌我好像听过,就是上次那个,摇篮曲?”
  “它叫《小星星》。”
  “啊,对,绵绵想起来了,一闪一闪亮晶晶~”
  “嗯。”
  陆明澈吹完曲子,将陶笛细心擦拭了一遍,包好放进行李箱。《碧水诀》杀青,宣告他们近三个月的养老生活结束,明天就要离开酒店了。
  第二天一早,在霍子琛的强烈要求下,他们在酒店门口隔着车窗跟他见了一面——霍大伯怕他一下车就不肯再上来,干脆没让他下去,只让他在车上跟绵绵道别。
  霍子琛几乎要把大半个身子都伸出车窗外:“妹妹,你真的不能来京市吗……好吧,我很快还会来鹿镇的,下次你可不要再忘记我了……”
  他还想再说,被嫌丢人的霍大伯一把拉到了座位上。霍子琛只好说了结束语:“再见,妹妹。”
  姜绵绵也对霍子琛挥挥手:“小哥哥,再见。”
  小朋友们道完别,家长们就简单很多,要说的事情之前都早已说完,而离别对他们来说也已经习惯、并且看淡,此刻彼此点头示意,便就此别过。
  陆明澈和姜绵绵目送霍家的车远去,转身,踏上回家的路。
  今天琴姨竟然在家,看到他们回来,惊喜地从陆明澈怀里接过小团子:“我昨天听说《碧水诀》杀青了,就想着你们也快回来了。”
  “姨姨,你今天没去拍戏吗?”
  “嗯,过几天就是鹿镇区的决赛,我想在家选个歌,练一练。”
  “姨姨最棒了,一定会得奖的!”绵绵说。
  “谢谢绵绵,你就是姨姨的小福星!等决赛,姨姨也带你一起去。”
  姜绵绵当仁不让:“好,绵绵去给姨姨加油!”
  萧雅琴又问陆明澈之前受伤,剧组有没有给点补贴。
  “没有,但是霍导给我推荐了一部戏。”昨天白峰跟他谈的就是这个。
  对现在的陆明澈来说,推荐一部戏,比拿钱更实在,萧雅琴由衷地说:“小澈,这说明霍导非常看好你。这是个机会,你的运气要来了,一定要好好把握!”
  陆明澈点头:“嗯。”
  他们还要上楼放东西,姜绵绵从姨姨怀里下来,先回一趟房间。
  她个子还不高,每次走楼梯总有些吃力,但偏偏她还很喜欢自己走楼梯,低着头一步一步地往上迈,觉得自己能走楼梯特别厉害。
  今天她照旧低着头有点吃力地往楼上走,快到二楼时,忽然听到一声阴侧侧的:“小鬼,今晚我就来找你索命!”
  小团子抬头一看,一个大红长裙、黑色长发的女人映入眼帘。
  这女人面色惨白,神情狰狞,仿若女鬼,吓了绵绵一跳,要往上走的步子条件反射地成了后退,一脚踩空,险些从楼梯上栽下去,幸好被身后的陆明澈眼疾手快扶住了。
  “孟萱,以后练戏回房间去练。”陆明澈冷淡地说。
  “这就是琴姐说的小团子?”孟萱收起沉浸在戏里的表情,嗓音清冽,像高山上积雪初融般清冷。
  “嗯。”陆明澈在行李的基础上,又加了一个小团子,统统一起拎上楼。
  姜绵绵到了房间才反应过来:“哥哥,刚才那个人,就是琴姨说的漂亮姐姐吗?她回来了?”
  “嗯。”
  小绵绵一阵无语,看来琴姨的审美跟大反派不相上下。
  她小声对陆明澈说:“绵绵觉得,这个姐姐,长得有点像女鬼,有一点点可怕。”
  “……她化了妆,在练戏,平时不是这个样子。”陆明澈跟孟萱都是不爱说话的性子,平时交流不多,但孟萱的美貌没有人能否认。
  “哦,好吧。”她还是不怎么相信。
  等到中午快吃饭的时候,姜绵绵和陆明澈一下楼,萧雅琴就乐滋滋地说:“小绵绵,萱萱姐在给你们做饭呢,她刚从外地跟组回来,有她在,咱们天天都能吃到好吃的。”
  好吃的!姜绵绵的记忆瞬间被打开,想起琴姨之前说过,这个姐姐还会做果酱!
  但是,跟刚刚见到的红衣白脸姐姐一联系,她就觉得这美味可能也不怎么香……小家伙踌躇着,纠结着,心里还有一丝刚才留下的阴影,但又对正在做饭的姐姐十分好奇。
  最终,好奇战胜了恐惧,她探头探脑地去厨房门口,朝里面张望。
  厨房的门虚掩着,清晰的爆炒声从里面传出来,于此同时还夹杂着油烟味儿和一丝丝的肉香……小绵绵咽了咽口水,悄悄把门又推开了一点,如果真的很好吃的话,就算是红衣白脸的姐姐,她也可以勉强不怕的……
  然而,她没有看到想象中的大红裙子,和一头长长的黑色直发,那站在锅灶前的,是一个身穿白色t恤、长发高高束起,异常清爽脱尘的背影。
  姜绵绵眨眨眼,还没想明白,背影的主人已经把菜从锅里盛出来,一转身,两人对视个正着。
  啊,肉肉好香好香,姐姐,好漂亮好漂亮!
  之前的大白脸形象,刹那间就被眼前这美貌刷新,小团子心里咕噜咕噜冒出了一连串粉红泡泡,这才是,真正的漂亮姐姐!
  会做饭饭的漂亮姐姐!她!喜!欢!
  孟萱从瞪着圆圆眼睛、张着圆圆小嘴的萌团子身边走过去,把菜放在桌上,坐下来高冷地说了一句:“好了,自己盛饭。”
  “来了来了,小萱你做饭累了,歇会儿,我来盛饭。”萧雅琴脸上乐开花,主动进厨房盛饭,陆明澈也进去帮忙。
  刚才孟萱端出来的,是一盘爆炒牛柳,萧雅琴紧接着又从锅里盛出来一大碗红烧肉,陆明澈捧出了一大盆汤。
  这些菜做得太好看、太香了,姜绵绵拿着小勺子,一时竟不知道往哪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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