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之女配当家 第163节
离魂儿了之后你都看到啥了?”洪宣被赵妞妞勾起了好奇心。
“离魂吗。。。我看到了陈哥哥变成一个特别成功的大商人,长的也越来越好看了。
住的房子那么那么大!还有好多好吃的,好喝的!”赵妞妞半真半假地说道。
“扯蛋吧,你就!
我看你就是想要你陈哥哥给你买好吃的,才这么说的吧!”洪宣十分不给面子地笑道。
一直端坐在一旁的陈寒江嘴角微微向上抽了抽,不过又立刻回归到面无表情的样子。
“才不是!我真的看到陈哥哥了。
陈哥哥就是不怎么笑,要是能多笑笑就好了。
而且将来陈哥哥会是一个超级无敌大帅哥!帅呆了的那种!”赵妞妞大声地反驳道。
做为一条资深颜狗,可以怀疑她的人品,但是,绝对不可以怀疑她对颜的追求!美人就是美人,绝对不掺水。
陈寒江抑制不住地嘴角上翘。
“哦~~~是吗?
你陈哥哥是个大帅哥,那你说是寒江帅,还是我表弟帅?”洪宣扔出一个大难题。
说实话,这还真的把赵妞妞给难住了。
两人根本就不是一个风格好不好。冯至程走的是温润路线,是那种翩翩君子型的。
而陈寒江,陈大佬走的则是冷硬的路子,有很重的枭雄味道,人看着俊美却带着阴冷。
这两人就好似一个白天一个黑夜根本就没法比吗?
就在赵妞妞仔细考虑的时候,她没发现陈寒江和坐在一旁的冯至程都竖起了耳朵。
赵妞妞仰头看着头顶依旧认真研究笔记本的陈寒江,按照就近理论,她还是夸陈大佬比较好。
毕竟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要换金大腿抱的计划。
“我喜欢看陈哥哥。
不过陈哥哥要是能多笑笑,经常给妞妞买冰棍,最好每天能买三根就完美了。”赵妞妞美滋滋地说道。
最后还是为了一口吃的!
陈寒江的嘴角不断上翘。冯至程的心底却或多或少地升起那么一丝失望。
不过那对母女中的少女却仿佛对冯至程充满了兴趣。
少女不停地跟冯至程没话找话。冯至程本就温润,也不知道怎么拒绝,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就聊了起来。
“我叫丁云云,这次是去花城探亲的。
我爸爸正在主持花城铁路的建设,我爸是总指挥呢!”那少女一脸傲气地说道。
“云云!”少女的母亲把赞同地叫住了滔滔不绝的女儿。
可是这个丁云云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妈妈,爸爸是为了祖国的建设才抛家舍业的去南方的。
这是光荣的事,有什么不能说的。
冯大哥不是说他是军人子弟吗!子弟兵的孩子还有什么是不能说的。”丁云云不满自家妈妈打断自己。
赵妞妞仿佛被针扎了一般猛地坐了起来。
我去!丁云云,她可是这本小说里的头号女性反派。她就是推动剧情前进的重量级炮灰,啪啪打脸的工具人,衬托女主聪明善良的对照组。
这货可比赵妞妞这前期的小boss战斗力强横多了。
赵妞妞自己顶多算是女主成长期的一块绊脚石罢了。可是这丁云云却是女主一辈子的情敌,死敌。即便冯至程娶了唐青玉,也不能浇灭她对冯至程熊熊的爱意!
丁云云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蜜汁自信,她就是觉得自己才是冯至程的真爱。他们两人才是门当户对,金童玉女。
唐青玉算是个什么东西,农村来的屯大妞罢了。
她一直坚信,只要她坚持,冯至程最终会发现她的好,舍弃唐青玉投入她的怀抱的。
所以,在这篇年代文的后半段,几乎都是丁云云给唐青玉使绊子后,又被唐青玉巧妙机智地破解的桥段。
后来这货还要跟陈寒江联手。但可能陈寒江看不上她的智商,拒绝了她的要求。
丁云云可不是一般级别的炮灰,她拥有强大的背景,据说爷爷是省里的高级领导,爹也个大官,娘也最起码是每天坐办公室的领导干部。
就连她自己更是拥有一份金光闪闪的履历,从小就是天之娇女,帝都名校毕业。
这也不奇怪,毕竟是贯穿全文的反派,没有强大的战斗力和深厚的背景又怎么跟开了金手指的女主别苗头呢?
第168章 168 冯突突 赵妞妞看了看滔滔……
赵妞妞看了看滔滔不绝的丁云云, 又看了看低头写自己东西的陈寒江,再加上自己这个前期小boss。
我去,这是反派开会吗?
整篇文中能叫得上名的反派都在一个小小的硬卧车厢里齐聚一堂。
她要不要发起一个反派俱乐部, 然后干倒文中的主角,唐青玉和冯至程。
不过看丁云云这样子, 干倒冯至程是不可能了。赵妞妞觉得如果按照丁云云的意思, 一定会把冯家小少爷抓回她们丁家当压寨相公。
就像她姑姑丁美玉, 据说就是高干子女下嫁。
不过,后来她姑父在姑姑和她们丁家的支持下也混的不错, 当上市长了呢!
“妞妞, 你看什么呢?”洪宣看赵妞妞半天没理他, 开口问道。
赵妞妞觉着这一行人中,就只有洪宣是个真正的小孩。
“洪大哥到了花城你打算请妞妞吃什么好吃的?”赵妞妞不再理会丁云云。
反正那女人是唐青玉的情敌,又不是自己的情敌。
将近一周的旅程让赵妞妞感觉自己身上都臭了。到了花城,气温热的好似又回到了夏天。赵妞妞虽然换上了带来的小裙子,但还是觉得浑身不舒服。
好在, 周爷派人来接他们。
来接他们的是一个中年汉子,自称辉仔。
辉仔有着南方人特有的瘦小,刘桂芝看着比他还要高一些。不过, 看着肌肉结实, 也是个强壮的汉子。
辉仔很健谈,不一会就跟洪宣开始称兄道弟了。
辉仔虽然是周爷的马仔, 但是,他跟周爷很久了。可以说是一起跟周爷打江湖的左右手,是周爷最信任的人之一。
周爷不在花城的时候,都是辉仔在花城坐镇。
原本周爷手下一个辉仔,一个猛仔, 都是一起跟周爷出生入死的好兄弟。猛仔这次跟周爷一起去冰城,折在那了。
辉仔跟他们打听冰城三爷的情况,听那意思是想要去冰城给猛仔报仇。
不过陈寒江几个人都不认识三爷,只是听说过这么一个名字。至于三爷是高是矮,是扁是圆他们都说不上来。
“东北的水真深!
听跟着回来的兄弟说,二话不说抽刀就砍。
你们东北大街上都是动不动就砍人的吗?”辉仔好奇地问道。
洪宣乐了,他一副哥俩好的架势搂着辉仔的肩膀,“怎么可能?
你以为冰城的公安都是吃干饭的吗?我们东北人最是讲道理,很少跟人动手的。”
听了这货的话,赵妞妞不禁翻了个白眼。
东北人不是讲究能动手就尽量不跟你吵吵吗?可能北方汉子从骨子里就血气方刚,吵架干仗的比率要远远高于南方人。
“我们北方人最是热情好客。
辉仔哥要是跟周爷一起去冰城做买卖,我洪宣保证你们的安全。
冰城是一座友好的城市,你不能因为一条臭鱼就打翻一城人不是。
辉仔哥来冰城,我做东,咱们杀猪菜,德莫力炖鱼走起!保证你吃的香掉了舌头。”洪宣宣传道。
辉仔是地道的花城人,没去过北方,听着洪宣的话,也挺向往的。
周爷虽然没办法直接报复冰城的三爷,但是陈豪可是在花城。陈豪也不知道是不是心虚,最近不但出来进去的多了好多马仔跟着。
他的豪宅别墅周围也多了不少马仔。
周爷一时半会动不了陈豪,不过,死了俩兄弟,还有一个左右手猛仔,周爷也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如果周爷一声不吭,他都没办法面对手下的兄弟们。
周爷烧毁了陈豪的一条船。要不了陈豪的命,怎么也要让他破点财。
但是周爷在面对猛仔媳妇的那一刻,他突然下决心漂白了。兄弟们跟着他都已经挣了不少钱了,真的没有必要再玩命了。
猛仔的媳妇才给猛仔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大儿子也就才十岁,中间还有一个六岁的女儿。看着一个女人独自带着三个孩子,周爷的心里也不是个滋味。
他给了那女人一笔钱,也告诉猛仔的大儿子,如果今后他娘改嫁了,他可是带着弟弟妹妹回来找自己。
周爷可以供他们到大学毕业。
猛仔的媳妇哭的很惨,再多的钱也买不回猛仔的命。
另一个手下是个年轻人,还没有成家,周爷给他父母一笔钱。同样,再多的钱也换不回他们儿子的命。
周爷想要借着洪宣这个红三代的关系把自己的买卖都逐渐漂白。洪宣在冰城的势力他已经看到了。
公安大盖帽都能叫出来称兄道弟,听说,这小子岁数不大,背景却很深。如果真能搭上洪宣这条大船,周爷就算是多让出来点利也是可以接受的。
周爷把陈寒江几个人安排在自己的别墅里,毕竟这几个人意味着冰城市场,周爷想要把买卖做大,就不能只是固守花城。
辉仔把人接来之后,周爷亲自迎接。
他很喜欢赵小胖,不知道是不是人老了,心就会不自觉地变得柔软起来。周爷喜欢又白又圆糯米团子一样的赵小胖。
不过在周爷要抱赵妞妞的时候,小丫头尖叫着躲开了,“妞妞要洗澡!
再不洗就臭了,现在身上都一股馊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