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棺匠 第387节
第467章 十家村
年轻男人在帮我解围!
当所有人都认为我错手杀人时,他站出来替我说话。
从刚刚的举动来看,这位兄弟,也是同道中人。
我回到自己的床铺,正打算爬上去睡觉。
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这么着急睡?喝两杯?”
我往后看去,那年轻男子,原来一直跟在我身后。
光是眼神之中的对应,我和他有着聊不完的话题。
两个男人,一人一杯酒,这不就聊起来了吗?
“赵山风?这名字很有诗书气。”
“你也不赖嘛,高能。”
聊天中,我得知他叫高能。
他懂医术,但并非是中医,而是出马仙。
高家世世代代,供养五仙家,所以高能是个出马弟子。
“赵兄去东北又是何事?”高能问道。
“高兄,你有没有听说过十家村这个地方?”我问道。
“十家村?”高能摸了摸下巴,皱眉道:“我是土生土长的东北人,你所说的十家村,我从未听说过。”
“这样啊……”
我陷入困难。
这十家村,好歹也是东北的地盘。
连高能都不晓得,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村。
话说回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出马弟子。
高能告诉我,他平时很少请仙,基本都是行医救人。
也许我和高能都会点玄术,所以我这三天三夜,都是和高能聊天,解决我的枯燥。
下火车后,高能与我道别。
尽管只有三天的相处时间,我觉得高能是一个心肠很好的人。
毕竟他目前的职业是医生。
当医生的人,都有一颗善心。
来到异乡,人生地不熟,一翻打探后,终于知道十家村的地点。
一个大爷听说我要去十家村,脸上似乎有点难堪。
“小伙子,十家村那地方,去不得!”
“为啥?”
“那村子的人,全死了!”
听到这话,我倒是起了兴趣。
赵罡引我来这儿,他应该有自己的意思。
我不顾大爷的劝阻,按照他指明的路线,抵达十家村。
这个村子,早已荒废。
听大爷说,十家村之所以叫十家村,是因为这村子里,有十户人家和道门有关。因为打击牛鬼蛇神,后来十户人家,全被抓走准备打靶,可村里人不愿意把十户人家带走。
全村抗议,拿起锄头镰刀把外人给逼走。
那些手臂绑有红带子的人斗不过村民,第二天请来外援。
谁知,十家村一百多人,男女老少,全都死了。
他们是在睡梦中安详的死去,没有任何痛苦的挣扎。
后来,凡是那些手臂绑有红带子的人,全都被十家村下了诅咒。
到现在为止,没人敢靠近十家村。
当我听到这一传闻时,也感到很惊悚。
本以为赵家村只有我和赵清廉懂点风水玄术。
没想到十家村竟然有十户人家是道门中人。
大爷还告诉我,十户人家,将近二十多人,无论男女,还是小孩,凡是家里有关系的,全都被抓走,以至于十家村现在已经荒废了六年之久。
带着敬畏的心,我踏入十家村。
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荒僻的村子。
村子并不是很大,房子已经破破烂烂。
放眼望去,完全可以把十家村纳入眼中。
我跟着赵清廉学过点东西。
他告诉我,进庙要拜神,进屋要叫人,这是规矩。
而十家村是一个比较诡异的地方,全村人都死了,那我只能以上香来代替“叫人”。
我包袱里有一捆香,我毫不吝啬的把半捆香点燃,插在村口每一个地方。
香的烟弥漫村子上空挥之不去。
“各位,小弟路过此地,并无恶意,有怪莫怪,小生不耐……”
吆喝几句后,我便在村内逛。
你要问我一个人怕不怕。
说实话,我的确有点心慌。
没人跟我在一起,而且我还是一个半吊子的风水师,称不上赵清廉那种风水大师,要不然我现在铁定一身正气凌然。
但围着村子走了一圈,似乎并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我走进一间烂房子,找到房间。
大爷说村里人都在睡梦中安详的死去。
那肯定没人替他们收尸,所以尸体肯定还在屋内。
六年时间,估计已经化成白骨。
“嘎……”
安静中,木门发出一声刺耳的声音。
我走进房子,里面一张木床,一张大红花棉被,正盖着一个鼓鼓的东西。
我壮着胆子往前走两步,一把掀盖被子。
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被子下面并没有白骨,只有灰尘。
“呼!”
我使劲的松口气。
看来是自己多虑了。
赵罡引我来这儿,到现在还没出现,难不成我要在这儿住下?
当年我都跟猪睡过,这些凶宅我会怕?
现在天色已晚,十家村去镇上,还得走上一段路程。
所以,我决定在十家村过夜。
这里大把房子,想去哪家都行。
但为了应变突发情况,我决定去村口的房子暂住。
来到村口,找了一个算是比较好的房子,能遮风挡雨,收拾一下,在地上睡没啥大问题。
我在房子里升起一团篝火,从包袱里拿出干粮充饥。
但带来的只有馒头,吃完手头这一餐,赵罡要是还不出现的话,那我得在附近打野味吃。
自从宋恒给了我十万后,我买了各种奢侈品。
手腕这两百块钱的名表,是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
目前是晚上八点半,外面漆黑一片。
我把屋门关上,拿起报纸悠闲自在的看着。
“嘻嘻嘻……”
突然,门外传来小孩的嬉笑声。
如此安静的地方,我对各种动静非常的敏感。
突如其来的小孩笑声,让我起了一声鸡皮疙瘩。
我打开屋门,外面变得格外安静。
想起有件事情没做。
我赶紧把剩下的香插在门口,然后烧了几叠冥币。
“各位,我只是借宿一晚,有怪莫怪……”
完事后,我关上大门,赶紧溜回屋内躺下。
一天的步行路程,让我眼皮一直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