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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我喜欢的是同一个人(woo18)

  松子贺兰没精打采地晃了晃:“欢,这是何意?”
  阿欢:“拿到花,就会开心。”她把那片饱满花瓣当被子一样盖到松子上。
  贺兰亭觉得自己开心不起来。不远处的摇椅上,时在时不在的修泽正悠悠哉哉给修宴顺毛。他所设想的安静自闭并没有得到实现,甚至被迫留在屋内看他们兄友弟恭,深感抑郁。
  他也想进识海找土拨鼠们玩,哪怕揍几只出出气也好,可是现在——哪有什么识海。
  阿欢见贺兰还是不开心,犹豫了会儿,又揪下一片花瓣给他盖上。这下整只松子都被埋住,被浅粉色遮得严严实实。
  若是在桃花林中被漫天花雨遮住身影倒还有几分浪漫,可如今的情景只剩下好笑——当然,对贺兰而言是心酸。
  阿欢继续和他讲悄悄话:“我想让你,心情好。”
  “不必了。”贺兰焉巴巴道,“师尊想一个人待着。”
  这人觉得自己在阿欢面前形象破灭,很是伤心。没有想过从一开始,阿欢对他的认知就是无理取闹大王。
  才刚跑回来和他分享开心的阿欢只好又上街闲逛。
  因为贺兰想一个人呆着,所以阿欢扯着修宴尾巴,硬生生把狼崽也给拽出了门。修泽姑且算尊重贺兰意愿,也隐去身影去了别的地方。就是离开之前,也顺走了一片花瓣。
  被自家兄长顺好毛的小狼崽心态很好,加之昨天睡了大半日,觉得自己成长了些,很是膨胀。阿欢走得慢悠悠,修宴就不时加快脚步赶到小女孩前面,再故意拿尾巴扫她。撩一下、再撩一下的,无聊的很。
  阿欢都懒得理他。扔又扔不掉,交流又交流不了,索性把他当成自走挂件不管。
  走到镇上最繁华的街道时,肚子饿了。阿欢摸了摸袖袋,又摸了摸腰间——这个时期的她,自然是没有荷包的。小女孩扁扁嘴,若有所思地将视线投向不远处的当铺。
  “狗狗。”黑发的女孩蹲下来,第一次主动跟狼崽讲起话,“你值钱吗?”
  修宴还不知道阿欢准备把他卖了,见对方难得向自己搭话,忙欢快地摇了摇尾巴:“嗷呜~”
  阿欢姑且把这当作肯定回答:“那——”
  “站住!!!”
  街道突然喧闹起来。戴着帷帽、一身花衣服的男子随即从阿欢身前飞速跑过,扬起好大一阵尘土。
  阿欢呆呆地看着对方,忘记自己要说什么。
  下一刻,男子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倒着跑了回来,朝阿欢大喊:“那边的那边的,快跑啊!!”他说完,侧身拉起阿欢的手腕就跑。跑到一半嫌慢,单手一抛,把小女孩整个人夹在腋下扛走。
  修宴看得目瞪口呆,好半响想起来要追,跟在追打男子的人群身后撒丫子狂奔:喂!!!!!
  ******
  男子呼哧呼哧跑了好一阵,终于勉强将身后乌泱泱一大片人群甩开,想起和阿欢讲话:“不对啊,你怎么——”变得这么轻。
  四目相对,双方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到彻彻底底的茫然。
  男子愣愣道:“你是谁?”
  阿欢面无表情:“你又是谁?”
  还是男子先反应过来,连忙将阿欢放下:“抱歉抱歉,看你长得很像我一个朋友……”他将戴着的帏帽摘下,露出唇红齿白的一张脸,抬手胡乱揉了揉头发:“方才忙着跑路,我给认错了……”
  他看起来年岁尚轻,容貌明艳,唇角缀着一颗风流的小痣。男子顺手将帏帽丢在地上,好声好气和阿欢解释:“他叫闻人翊,最近很出名的,你可能也认识。”
  阿欢:……
  先不提身高,和装扮。从最根本的性别而言,就不同了吧。
  阿欢觉得这个人应该是白痴,准备转身回去——虽然,她已经不记得路了。但是只要凭借努力和气势,就一定能找到回去的办法。大概。
  男子挠了挠头发:“这就要走了吗?我还想说相遇一场也是缘分,带你去吃糖水的。”
  准备回去的阿欢瞬间停下脚步:“我没走。”
  “那我们现在就去吧!”花衣男子喜滋滋道。他一身衣服穿红戴绿,花哨又夸张,衬着那张脸却是奇异的和谐,“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阿欢。”
  “哈哈哈,真有意思。”男子笑眯眯地,“听着就很开心。”
  阿欢完全没有理解开心的点在哪里。她觉得自己的判断果真没错,这人是个傻的。女孩开始在脑内衡量吃糖水的快乐和听这个陌生人讲话的烦恼哪个比较多,最后还是败给了食欲。她于是问:“你叫什么?”
  “不瞒你说,在下出身不详,无名无姓。”男子把玩着手中绣工精致的香囊,随口道:“就随他们,叫我风流道人吧。”
  阿欢:“……啊。”
  她以前,倒是有听贺兰说过这个名字——四处沾花惹草、最后遭了报应,被人五马分尸的,风流浪荡子。
  阿欢恍然理解方才他被人追打的理由。小女孩不动声色地向后退了半步,稍稍拉开彼此间的距离,这才仰起小脸问:“你喜欢,很多人吗?”
  “怎么会呢?”风流道人说,“那不就成了渣男么。”
  他随即轻咳一声,毫无自觉地换了个更过分的说法:“大家在我看来都长得差不多,所以,我喜欢的应该是同一个人。”
  阿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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