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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救世日常[快穿]_第144章

  那些礼物虽然被好好包装了,但可以看出水浸过的痕迹,有抹不去的泥尘和脚印,大概是在地上滚落了几圈又被他捡回来。有几个包装纸甚至还被烧掉了大半,里头的装饰品也损毁了,不知是经历了什么。
  最开始的几件,还是寻常小孩子喜欢的小玩意,到后来越买越接近成人的偏好,他每年都想着,自己总该回去见见家人了,却一直没得到机会。
  “你下次什么时候回来。”夏一南问。这时他穿着研究者的白色长袍,大小终于显得恰到好处。
  “谁知道呢。”夏启明弹弹烟灰,又把烟叼回嘴里,“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老爸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哄你了,说个日期你肯定不信。”
  夏一南说:“其实以前我就没有信过。”
  夏启明:“…………那你怎么不告诉我,我还以为你那么天真可爱。”
  “大人总是以为自己能猜到小孩心思,你也是这样,但其实根本相反。看你每次那信誓旦旦的样子,就懒得戳破了。”夏一南帮他把最后的行李提上快艇,“尽量快点回来就好了。”
  “行。”夏启明笑说,坐上快艇,扬手,“那我走了!”
  “嗯。”夏一南说。
  快艇乘风破浪而去,白色灯塔仍然伫立在罗岛金色的日出里。
  夏一南回到灯塔里,又看见乔遥遥和黎朔在一起。经过这段日子,黎朔的性格倒是好了不少,不像以前动不动就带着敌意了。
  夏一南仍然是不喜欢小孩,尽管黎朔怎么样都称不上是熊孩子。
  他经过的时候,却被乔遥遥一把拉住了,用眼神示意:“快和黎朔讲讲,你那些都是什么书。”
  黎朔用黑白分明的眼,满含期待地看着他。夏一南不知道他对自己莫名的好感,究竟从何而来,但既然乔遥遥就这么说了,他总不可能当面拒绝。
  再怎么说,都是生活那么不易的人。
  于是夏一南就带着他进了屋里,看他对那些厚重的书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但真正让他看了好几眼,还是房间角落已经蒙灰的小提琴。
  乔遥遥很少提到自己的出身,但夏一南通过周围人的只言片语,推断出她和黎雅信都是从优渥家庭里长大的。
  黎雅信很忙,大部分时候是乔遥遥在带着黎朔,将没能在夏一南身上得到继承的艺术才能,都教给了黎朔。夏一南看过他画的油画,不得不承认他在艺术方面的天赋。
  临走前,夏一南和他说:“你喜欢那个小提琴么?喜欢就拿走吧,我不用的。”
  “可以吗?”黎朔的眼睛亮了。
  “嗯。”夏一南说,“回去把灰擦擦。”
  隔了几天,灯塔里能听到断断续续的小提琴声了,过了几周就流畅起来,音也准了。一个多月后,黎朔提着那小提琴回来,给他拉了两首简单的歌。
  “挺好听的。”夏一南在他亮晶晶的期盼眼神里,这样回答,尽管以他的艺术修养其实分辨不出太多。
  黎朔顿时高兴起来。乔遥遥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扶着他的肩说:“那以后多拉给你哥哥听吧,他什么都不懂。”
  夏·什么都不懂·一南就眼睁睁看着一堆人,把黎朔的生活用品全部搬到了他房间里。
  他本来睡的地方就是上下床,乔遥遥一边抱怨他的东西乱,一边把本来堆满东西的上铺收拾得干干净净,铺上洁白的床单。
  最后乔遥遥拉着夏一南的手,笑说:“以后多照顾一下他,你是这里和他年纪最接近的人了。”
  夏一南:“……”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拒绝的余地,根本就是一场阴谋。
  不过还是那句话,大家都不容易,他自我安慰般想,反正黎朔也不吵也不闹,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事情也确实这样,黎朔在他研究东西的时候,从来不打扰他,有时候在旁边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看他又看看他在琢磨的东西,就跑出去自己玩了。夏一南偶尔听听他弹奏乐器,或者画出什么新的画卷,也觉得挺有意思的。
  好歹是朝夕共处,夏一南又不讨厌他,一来二去就混得挺好的了。
  后来黎朔年纪大了些,就开始学习各种战斗的技巧。
  他对科研毫无兴趣,天赋倒是全部放在了战斗上,每一招每一式里头都带着狠劲与凶悍,大概是早年的经历对他影响太深。
  只可惜他的异能并不强,没办法弥补在与高等存在的战斗中,庞大的实力差距。
  这时夏一南已经正式参与了实验,又一天晚归,他看见黎朔还没睡。屋里亮着一盏小灯,黎朔正在给窗台上的仙人掌浇水。
  夏一南看到他身上有不少伤痕和红肿,全部都是训练时受的伤。他就说:“以后训练别这么狠,都那么多伤了。”
  “没事,”黎朔回头,声音还处在变声期,介乎少年与孩童之间,“这些伤好得快。我知道那些人都在出外勤,我想帮他们。”
  “……”夏一南无声地笑了笑,坐在自己的床上,“你真是个好人。”
  黎朔眼睛又亮了起来,满是被他夸赞后的欣喜。
  “千万别学我。我参与那些实验,说实话,完全不是和他们一样是出自伟大的目的,只是单纯感兴趣而已。”夏一南继续说,“当个善良的人是最不容易的,我自认没有能一直坚持良知的决心。”
  在这样一个夜晚,窗外的海在满月下波光粼粼,远处罗岛还有寥寥几盏未熄的灯火,微暗的屋内很暖和。
  此情此景,最适合柔软的情绪在心底发酵,夏一南和黎朔笑说:“所以以后,你可以当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就这一句话,黎朔记了很多年。
  后来时光飞逝,在夏一南二十七岁,黎朔十八岁那年,哈斯塔的踪迹再次被发现。夏启明急匆匆地回到灯塔,准备制定新的计划,带着战斗队伍前往当地。
  出于科研需要,研究人员也要去不少。只是他们这些年的人数在不断减少,实在太勉强。
  一片死寂中,夏一南开口了:“我去。”
  这时他已正式披上白袍,参与了实验进程,只是所有人潜意识,仍然把他当做需要照顾的晚辈,绝不该走向最前线。
  夏启明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是想拒绝,但乔遥遥先开口了,笑说:“这样啊,那一南就和爸爸一起去吧,多锻炼一下也好。”
  夏启明皱眉看过去,乔遥遥却没有一点改口的意思。夏一南点头:“那就这样定吧。”
  临行前,乔遥遥单独找了夏启明,给他理好衣领:“照顾好他。”
  夏启明说:“我怎么听说你昨天还找了一南,告诉他老爸年纪大了,耳聋眼盲什么都不会,要好好照顾?”
  乔遥遥笑了:“互相照顾有什么问题嘛。”她亲了亲夏启明,“赶快走吧,他们该等你了,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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