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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开战前夕

  茫茫的草原上,楚铮手搭额头看了一眼头顶的太阳。
  虽然光芒依旧刺眼,但已经不像之前那么有热度,毕竟再过几天就是立秋。不过长途快速行军,将士们难免还是浑身被汗水浸透。
  回看一眼身后如洪如龙的骑兵队伍,楚铮眼中的光芒比太阳还要炽烈。这三万骑兵可不是普通骑兵,而是全部由修士组成,修为最低的都是练气一层。
  战马也是被丹药塑体后的凶兽战马,别的不说,体态都比之前大了一圈,那一双双黝黑的大眼睛满是摄人心魄的凶光,普通人若是见了,只怕会忍不住伤双股颤栗。
  “这半年以来,为了操练这支新骑,你也算是呕心沥血。如今精骑炼成,马上就要进入战场,我看你好像并不怎么安心?”
  策马行在楚铮身边的张长安,仍然是一身文官袍服。他这两日见楚铮心绪激荡,像个刚上战场的新卒,在觉得好笑的同时,也认为这根本没有必要。
  楚铮扶了扶自己的兜鍪,咳嗽两声收敛了神色,“倒不是不安,这支新奇战力如何,我最是清楚不过。真到了战场上,不动则已,动必惊人。只不过普天之下,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精骑......
  “三万骑兵都是修士,想想都觉得如在梦中啊!这不是一场简单的战争,它标志着一个战争自此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往后的沙场对决,会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的视野中!而我们,就是开创时代的先锋!”
  张长安见楚铮越说越激昂,面色又开始泛红,不由得摇摇头。
  对自己这个平时看起来性情木讷沉稳,实际上每到激动时刻,热血上头比自己还要冲动十倍的好友,也是感到有些无奈。
  这回三万新骑出战,主将自然不是楚铮,他只统领三千部曲而已。但也不是上官倾城,虽然这些新骑隶属狼牙军,上官倾城却没有出面。
  依照李晔说法,上官倾城乃是国士,区区新罗,还不必将军亲至。
  领军将领是赵念慈的弟弟,经历过落雁口之战,为幸存的五千骑之一,之后一直被上官倾城带在身边教导,据说也是一员智勇双全的悍将。
  “此次征伐新罗,皇朝出动步骑十万,除了你们狼牙军外,余者基本都是步卒。你们扮演的角色,的确是不动则已,动必事关胜负。”张长安说这些话的时候,有着掩饰不住的羡慕。
  他现在是文官,根本没有参战资格,眼下之所以能跟着楚铮出动,是作为大军一名普通的运粮官。格桑部落是现在草原上的大部落,虽然人口和牛羊数量不是顶级的,但富裕程度绝对拔尖,所以这回也承担了不少粮秣供给的份量。
  “新罗山川纵横,地形气绝,平地较少且多集中在南部,战争开始阶段,我们的用武之地的确不大。但到我们出场的时候,必然也是到了战争后期,决定胜负的关键时期。”楚铮点点头,很同意张长安的判断。
  他忽然奇怪的看了张长安一眼,“你真的不打算跟兵部左侍郎的千金多接触接触?你要是同意了这门亲事,只要你想,现在一定被调回军中了,这场大战也就不用在后面遥遥观看,而是可以投身其中。
  “你我兄弟,从河西杀到长安,从长安杀到漠北,若能并肩在新罗纵横,那该是何等快意潇洒!”
  这番话正中张长安的心事,让他一时也是有些心驰神往,但末了只是苦笑摇头,“你就别跟我唠叨这事了,祖父已经把我骂了个狗血淋头。现在我几乎成了不孝子,你就给我省省心吧。”
  “看来你真是被美色所惑了.......唉,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我也理解你。”楚铮作势要去拍拍张长安的肩膀表示安慰。
  张长安没好气的拍开楚铮的手,对他的这番话不屑一顾。
  事实上,因为拒绝做兵部左侍郎的女婿,这半年来,他没少被人说是沉浸温柔乡,走进了英雄冢。
  但真相根本就不是这样,且不说他跟格桑之间什么都没发生,张长安一直认为,格桑根本就不是什么妖精狐媚子,她长得根本没有别人说得那么好看,完全达不到做狐媚子的要求。
  “这回皇朝向东出兵,攻打新罗和攻打倭国是同时进行,两部兵马都是十万上下。我听说在战争谋划阶段,朝廷是打算两路各遣兵马十五万,新罗还会有水师相助。
  张长安转移了话题:“但现在莫说兵马缩减了,水师也是都去了倭国,你们没有侧翼援军,这一战恐怕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打。”
  楚铮摆摆手,一脸不以为然,“这两三年你没在军中,很多事情都不了解。因为皇朝集中资源准备战事,军力在这几年中的提升不止一星半点。用十万兵马攻打新罗,正面突进,没有你想得那么困难。
  “这回皇朝出动的兵马虽然不多,但都是这几年深厚积累的精华,可以说是代表了禁军目前最精锐的那部分力量。兵贵精不贵多,眼下这十万兵马,要是放在十年前,顶得上五十万大军!”
  张长安错愕不已,“此言有些过于夸大了吧?”
  楚铮笑得高深莫测,“等到了战场,你就在后面好生擦亮双眼,看看哥哥是如何克敌制胜的。等到哥哥立下显赫军功,你可别后悔没把握机会,重回军中参与大战!”
  张长安沉默下来。
  他很了解楚铮,知道对方不喜欢说大话,既然楚铮信心如此充足,就不会是无的放矢。如此说来,眼下的王师跟之前恐怕是真的完全不一样了。
  三万精骑,带着大军一部分粮秣辎重,经仪坤州东行,旬日后抵达辽东。
  而此时,担任攻新罗之役三军主帅的赵破虏,已经先行一步到了辽东城。
  辽东城,高宗年间,为安东都护府所在地。
  高宗总章元年,李勣攻破高丽,拔平壤城,擒其王高藏,境内皆降。高宗于平壤城设安东都护府,分置四十二州,以薛仁贵为安东都护,率军驻扎平壤城,从而确立了对高丽、百济的统治,只剩东南一隅的新罗。
  总章三年,新罗为争夺高丽、百济等地统治权,先后集结三十万兵力,对驻守平壤城的两万唐军开战。
  战争持续七年之久,至上元三年,大唐迫于西线与吐蕃作战的压力,放弃百济故地,与新罗划大同江而治,仍旧统治鸭绿江南北的高丽故地,安东都护府迁至辽东城。
  安史之乱后,大唐逐渐丧失对长城外领土的控制权。
  契丹兴起,占据辽东,渤海国则占据高丽故地大片土地。大唐战胜契丹后,重新获得辽东,鸭渌水(鸭绿江)南北仍在渤海国手中,半岛南部则在新罗手中。
  十年前,农民甄萱叛乱,占领武珍州,并于数年前自称后百济王。
  加入甄萱大军的高丽王族后裔弓裔,也已自称后高丽王。
  在大唐内部诸侯并起的时候,新罗也陷入内部分裂,现如今三方势力割据地方,互有征战。这个时代,也被称为新罗的“后三国”时代。
  眼下的大唐攻打这样一个这样的对手,毫不轻敌的说,十万步骑已经足够。
  比之新罗三国,倒是东北面的渤海国,领地面积更为广大,看起来更强一些。
  李晔以帝道之眼化身出现在辽东城,于中军大帐中跟赵破虏分析战场形势,“渤海国虽然领地大,但成分比较复杂,靺鞨、女真、高丽是基础,杂糅了许多野人部落,虽然从立国之初,就处处学习效仿我大唐,有海东盛国的美誉,但国力其实很寻常。”
  在地球的历史上,耶律阿保机最终灭了渤海国,而且很轻松。
  “陛下的意思是,我们先奇袭定渤海,解决掉这个侧翼威胁?”赵破虏试探着问。
  李晔摇摇头,“渤海国从立国开始,就接受朝廷册封,安史之乱前,连年进贡不断,态度很是恭敬。朕已经派了使臣过去,只要渤海王不糊涂,就应该知道,此时臣服大唐,才是唯一选择。”
  既然李晔已经有所安排,赵破虏就只能表示钦佩李晔的早早谋划。
  赵破虏没有问,渤海国可以收服,为何对新罗就一定要用兵。这个问题,任何一个有见识的唐人都不会问。
  用中原的话说,新罗这片土地上的人,就是脑后生反骨,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非常顽固,只能用铁蹄征伐,不存在威服这个选项。
  之前举世攻唐时,渤海国因为受到契丹胁迫,虽然也站在了大唐对立面,但从始至终,没有派遣一兵一卒,倒是新罗,跟大唐已经不接壤——北面被渤海国从中切割,仍然派了不少修士到契丹军中助战。
  只不过新罗力量太小,他们的修士根本没有存在感。
  “若是渤海国知道进退,大军就可以直接开赴鸭渌水南岸,兵锋直逼大同江。若是他们不识进退,以渤海国的地形,精骑可以长驱直入,朕也正好看看狼牙军新骑的威力。”
  李晔这话说得很骄傲自满,赵破虏听了却是连连点头。
  狼牙军新骑虽然只有三万,但已有纵横草原的战力,这是事实,根本不需要谦虚。
  这时候,李晔忽然想起一件事。
  此次出战新罗,势必攻占其所有领土,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治理这块桀骜不驯的地方。铁血手腕自然必不可少,譬如说大量迁徙此地百姓到江南去,但与此同时,也要驯化这里的顽固之民。
  而说到教化百姓,无空释门也好,道门也罢,本事都远远不及儒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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