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金手指

  已经临近中午了。
  厨房里,叶静贞正在煮午饭,小美乖巧的坐在一边。
  叶静贞从灶后探出头,脸上也都是笑:“冬雪,谢谢你啊,我和小美用浴帐了,真好用。”
  林霜霜一看见她,目光就分外柔和,说:“自家人,不谢呢。”
  叶静贞受宠若惊,笑容更大了些,说:
  “本来我已经做了一个你昨晚那样的红焖香菇了,那现在有了鱼,又有野鸭蛋,那我青菜不炒了,你看行吗?”
  “你已经做了红焖香菇了?那就吃饭吧,鸭蛋下次煮也行。”
  “哎,听你的。”
  于是,一家子、三代人、四个女性,一桌子吃饭。
  本来小美是不敢上桌的,平时轮到饭点,都是郑金娥盛一碗饭,随便夹一点咸菜萝卜干什么的给叶静贞,叶静贞就和孩子在灶后吃了,省得惹林冬雪生气。
  可今天,林霜霜说:“吃饭要有吃饭的样子,坐在灶后算什么!小美自己坐一方,自己吃,多喝点鱼汤。”
  郑金娥看看儿媳妇的脸,忐忑的看女儿。
  叶静贞感受着气氛,便替孩子应了:“对对,小美,听你舅妈的,快谢谢舅妈,乖乖坐好,吃饭。”
  小美自小受气惯的,极有眼色,立刻嘴巴甜甜的喊:“谢谢舅妈。”牵着母亲的手,在桌上坐下了。
  郑金娥眼里闪过泪花,立刻低下头假装吃饭。
  林霜霜夹了一筷子香菇吃了,嘴角翘起来。
  果然,贞奶奶还是和前世一样,眼瞎心却特别亮,还拥有着常人无法想像的味觉复制能力——只要她吃过的东西,她就能做出一模一样的味道来。
  前世林霜霜就觉得,贞奶奶这个能力非同一般。
  可惜没等她独立,贞奶奶就去世了。
  这一世,她一定会帮助贞奶奶用这个能力好好过日子的。
  正好叶静贞讨好的问着:
  “冬雪,今天你忙着洗衣服,我就自作主张煮了饭,也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要是哪里不好,你跟我说,我会注意的。”
  林霜霜抑制着内心的欢喜,尽力让自己表现得平淡:“嗯,这个香菇倒和我昨天做的非常像。”
  叶静贞心里多么高兴啊!
  弟媳妇从昨天开始就讲道理多了,对孩子也好起来了,今天又这么体贴,她不禁胆子大了好些,话也多了起来:
  “可不是,你心灵手巧,做个野菇也能做那么好吃,我尝了一口就试着学起来了。
  不瞒你说,我眼睛看不见了,这舌头鼻子耳朵倒特别好使,别说尝过的了,有时候隔壁人家煮了什么,我一闻,就知道用了啥作料,用了多少,怎么做出来的了!”
  可一旁的郑金娥,听着这些还害怕呢!
  女儿这么一说,可别让儿媳妇再嫌弃了。
  她赶紧抢白一句:“静贞,吃你的吧。不能干活,只知道怎么做吃的有什么用!”
  谁知道林霜霜立刻斜了郑金娥一眼:
  “民以食为天,知道怎么做吃的也是本事!总比那些做什么吃的都只知道放盐的强!”
  这说的是郑金娥。
  郑金娥是打小过着苦日子过来的,哪里知道好吃的食物怎么做,基本上做啥菜都是放点盐就算调味了。
  被儿媳妇怼是常事,郑金娥作为婆婆,不伤心是不可能的。
  可是郑金娥软弱惯了,平时就算儿媳妇怼她,她也违心的陪笑;
  要是儿媳妇骂女儿的时候,她更是不敢吭气,还得时常帮着儿媳妇骂几句女儿,才能让儿媳妇快点解气。
  可今天,儿媳妇明显在维护女儿,就算被怼了,她心里也舒畅,便笑着说:
  “哎哎,我是做的不好吃,还是冬雪你做的好吃,嘿嘿嘿!”
  小美捧着一只比她头还大的碗,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低低冒出一句:“娘做的东西最好吃。”
  呃……
  空气突然安静。
  郑金娥和叶静贞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忐忑的等待着未知来不来的暴风雨。
  平时,林冬雪说话,哪里能让小美插嘴?而且小美这话,对于彪悍的林冬雪来说,是插刀啊。
  终于,小美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似乎闯了祸了,刚才还有点红的小脸开始泛白。
  可暴风雨没来,来的是和风细雨。
  林霜霜看着幼小孩子眼里的纯真和害怕,笑了笑:“可不是,你娘很厉害的。快吃吧!”
  众人不敢再说,继续吃饭,但心里都感觉,有什么东西不一样的,真的很不一样了。
  吃完了饭,碗是轮不到林霜霜洗的,连之前洗好的衣物,郑金娥也趁着林霜霜慢慢喝汤的时候,已经去晾掉了。
  林霜霜无事可做,便晃回自己的房里,躺在床上消化今天的午饭和今天的怪事。
  金手指啊!
  能捕到鱼和弄到鸭蛋的金手指啊!
  很厉害的好不好!
  不过,凡事都应该是有迹可循的,她生活的不是玄幻世界,不可能是个人就随随便便的有金手指的。
  那她这个金手指,哪儿来的呢?
  林霜霜翻动原主的记忆,发现了好几个有趣又可疑的地方。
  原主大约五六岁的时候,一只公鸡追着她跑,她边跑边说:“啊啊,不要追我啊,讨厌的鸡,天上掉块大石头砸死你!”
  于是,天上真的掉下一块石头,砸在鸡脑袋上,鸡死了。
  原主大约七八岁的时候,夏天歇午觉,知了叫得不行,她开窗对知了喊:“吵死了!都给我闭嘴!”
  于是,知了真的不吵了。
  原主大约十三四岁的时候,屋后遇到一条蛇,吓得半死,“啊啊”叫着,心里默念,蛇你赶紧爬开,蛇便立刻游走了。
  原主粗糙得很,这些事,从来就不认为是奇迹,相反的,她讨厌动物,见到动物躲得远远的,所以也没有刻意运用过这些能力。
  而林霜霜,却在翻看了原主记忆后,更加确定了,自己这个金手指是原身自带的,而且,不仅仅是对鱼类,还有别的动物。
  难不成,这就是驭兽?
  哇咔咔!发了!
  不知道这金手指能到多粗,是不是只要是动物都会乖乖听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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