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成哥

  着火了!?
  金凯正在客厅美滋滋地等着女婿上门,忽然就看见了楼上冒出了浓烟,金缘和刘茜浅惊慌失措地从金缘的房间里跑了出来。
  “爸爸,二楼着火了!”
  金凯朝二楼看了一眼,一股火星子沿着楼梯就烧了下来。
  金家老宅实木家具比较多,而且还是三十年前的老房子,加上天气炎热,火势蔓延很快,眨眼就顺着楼梯下来了,金凯吓得从沙发上站起来:“快走,快走!”
  反正家里的东西都搬得差不多了,就剩下一些杂物老家具也没什么可留恋的了。
  一会时间,金凯金缘和刘茜浅,以及保姆保镖都冲了出来,站在花园里无可奈何地看着那栋冒着浓烟的房间。
  忽然,金凯一拍大腿:“嗨呀,我的小女儿里面啊!”
  他们把江梦娴和她的两个保镖关在三楼的房间里!门窗都被锁死了,他们要怎么逃啊!
  刚才着火,大家跑出来的时候,竟然生生地把那三个人忘记了。
  众人下意识地抬头看向了三楼,那个锁死的窗户已经开始冒烟了。
  “快去救人啊!”金凯连忙推人去救火。
  那都是钱啊!
  一会儿女婿来了,看见一具焦尸,那还有个屁的搞头啊!
  兴许女婿生起气来,拿他撒气怎么办?!
  保镖连忙冲去开门,但是一开大厅的门,‘嗡’一声,一股烈火窜了出来,烧得几个保镖退了回来。
  “老板,火势太大了,进不去啊!”
  “报警救火啊!”金凯吓得胆儿都要破了。
  众人连忙手忙脚乱地开始接花园水池里的水开始救火,可惜只是杯水车薪,火焰一会儿就吞噬了整个房子,金家老宅毁于一旦。
  刘茜浅站在远处,看着三楼那两扇钉死的窗户彻底被火焰吞没,心里才放心了。
  江梦娴,你不是我的对手!
  金家手忙脚乱救火的时候却没注意到,江梦娴开来的车已经悄悄开走了。
  黑八随身带着消音的枪,那点锁根本困不住他们。
  进门的时候,黑九的针孔机器人已经把地形都侦查好了,在火势还没有无法控制的时候,他们已经从下人门日常进出的后门里逃了出去,那道门直接通到了车库。
  路上还把昏迷的保姆给救了。
  车首先开到了医院,江梦娴把保姆给送到了医院,临走时候,保姆拉着江梦娴的手:“你妈妈是个好孩子,跟你一样,我当初真的不该带她进金家……”
  为保姆垫付了医药费之后,江梦娴回家了。
  到家的时候,连羲皖还没回来,他最近又回剧组拍戏了,每天都要很晚才到家。
  江梦娴一个人吃完饭之后,坐在书房看母亲的相册,重新一张张地翻来翻去地看。
  相册里每一张照片都精美得像现代的街拍模特照,按照江小洛当年的经济状况,应该是没钱找这种高端的摄影师以及设备拍这种照片的。
  那么,是谁拍下了这些照片呢?
  她忽然有点好奇了。
  相册都已经有蛀虫了,她把照片一张张地取出来,擦拭之后用新的相册一张张地保存好了。
  球球好奇地问:“这个人是谁?”
  江梦娴回答:“这是外婆。”
  收拾好了相册,一抬头,江梦娴就看见窗外一道亮光闪过,头顶这片天空依旧月朗星稀,城南方向却似乎乌云密布,还时不时地从云层里传来亮光,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低沉的闷响从城南方向传来。
  江梦娴给黑八打了个电话,问:“今晚城南是不是有雷暴?”
  ……
  挂了电话之后,江梦娴继续整理母亲的遗物,除了照片日记本衣服之外,也没其他的东西了,但她还是妥善地收好了,有空去坟前烧给她吧。
  最后,看到了那个日记本。
  她把日记本摊开放在自己的书桌上,看着扉页上的那句古诗,钢笔字写得着实不错,都能做字帖了,她下意识觉得那是个男人的笔迹,她也忍不住跟着念: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带着好奇,她翻开了第一页,见发黄的纸页上,有钢笔字写的两行字。
  199x年x月x日,天气晴。
  这是我的第一片日记。
  到这里,画风突变,字体扭曲无力,像个许久不写字的人忽然开始写了,甚至还有错别字,和扉页上的字体天差地别,很显然不是同一个人写的。
  难道,这真的是江小洛的日记?她一个没什么文化的人,为什么会忽然写日记呢?
  那个错别字‘片’被另外一个笔迹给挑了出来,打了一个叉,写下了一个苍劲有力的‘篇’,篇后面,跟着十个歪歪扭扭的‘篇’,像小学生写了错别字被老师挑出来纠正之后罚写一样。
  江梦娴认真地往下看。
  写日记的人文化程度有限,错别字很多,甚至语法混乱,每一天都只有一两行字。
  第二天,日记写道:
  成哥今天给我拍昭了,好开心。
  依旧是歪歪扭扭的小学生字体,江梦娴猜测,此处应当是拍‘照’,少了四点底,果然,那个锋利的字迹又出现了,在‘昭’字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叉,然后在日记下面的空行,写了一个大大的‘照’字,字体很美,像一个端端庄庄的美人。
  江梦娴翻回去和前面扉页写下故事的那个笔迹对比了一下,一模一样,基本判定是同一个人写的。
  苍劲优美的‘照’字后面跟一长串歪歪扭扭的‘照’,又被罚写了,虽然写得很差,但还是一笔一划,写得十分认真
  她来了兴趣,又看了几页,都是那个歪扭的字迹在写日记,日记内容很简单,例如‘今天餐厅生意好,好累,不过成哥来店里吃饭了,开心’、‘和成哥去了城北的公园拍照’、‘今天成哥说,小洛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成哥拿到他的第二个博士学位了’。
  每当有错字的时候,那个苍劲有力的笔迹就会出现,把错别字叉出来,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一一挑出来,然后在空白处写上正确的字,然后再由那个歪歪扭扭的字体罚写十遍,并且还在努力地模仿那个苍劲有力的笔迹。
  江梦娴似乎明白了,这真的是自己的母亲江小洛的日记本,她本人是大概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应该是这个‘成哥’要求的。
  看了几页,她大概猜出发生了什么,江小洛在餐厅里当服务员,而这个成哥大概是食客,跟她相识,甚至相恋,那些照片也是成哥为她拍的。
  在金凯之前,江小洛居然还有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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