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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下厨

  大夏帝国境内,某一处山林之中,有一处被遗弃的山神庙,庙宇塌陷了半边,门前枯草成丛,也许被遗弃已经有段时间了。
  平时这里会成为林子里动物的栖息地,而今晚破旧的山神庙却灯火通明。
  庙外塌陷的墙壁下,停靠着几辆马车,门前枯草被收割一空,升起了篝火。
  篝火上架着烤肉,肉香飘出很远,引得山中的猛兽流口水,但是它们不敢打烤肉的主意。
  孟德带领孟家精卫连续赶路三四日不曾停歇,今日到此,天黑昏暗,人困马乏,是不能再走了,所以孟德吩咐手下把山神庙收拾一下,今晚就在这里下榻。
  预计往前再行个三五日,就到了齐白山地界。
  孟德派人在庙中大扫除一块干净的地方,正心情烦躁的坐着,守卫们,谁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去打扰他,于是老老实实的守在外围。
  孟德打开水壶了喝了一大口水,然后招呼身边的一名亲信,说道:“我交代给你的那件事情,你办的如何了?”
  “回大人,消息已经放出去了,只是对方还未回信,想必是有什么事情给耽搁了,或者正在准备,我们与他做了这么久的生意,都是熟人了,他不会不给咱们来信的。”这位亲信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身穿军装,军阶不低,至少也是个卫队长级别。
  “这样就好,你再去送达消息,就说钱不是问题,只要可以抓住林妖月那个小子,交给我们来处置,我和我大哥定会重重有赏。”孟德继续说道。
  “是,大人,只是我们如此大费周章,为了一个林妖月,这值得吗?”
  “宪儿可是我大哥的心头肉,也是整个孟家的希望,如今一死,堪比断了孟家的根,大哥的脾气我最是知道,他这几日茶不思饭不想,神情憔悴了许多,为的就是为宪儿报仇,那魔女捉不到,可总得要先杀几个,来告慰宪儿的在天之灵,还有那魔域的人,让我们在魔域那边的人,也多加留意,听说对方是水云天的魔女,先查查她的底细,若能杀了她,千金万金,孟家也舍得。”孟德说罢,刚好有侍卫端来一盘烤肉。
  那名亲信,转身走出山神庙,来到林子里,手中提有一个铁笼。
  笼子里传来几声类似乌鸦的叫声,但不是乌鸦。
  打开笼子,出现一种浑身黑白相间的鸟,它有着坚而有力的喙,展翅飞去,像是某种山鹰。
  在帝国中,很多世家与魔域之人有联系,且屡见不鲜,而这个山鹰,就是通讯工具。
  而在魔域之中,部落跟帝国的世家勾结的事情,也不是什么秘密。
  这个世界需要合作。
  孟德既然要在齐白山上杀人,就不能用自己的势力,若是事情败露,只会得罪齐白山。
  齐白山怪罪下来,整个孟家都要遭殃。
  故而,还是让魔域的人出手,最为稳妥。
  孟德所要找的那个人,就是魔域中的一个魔头,专干一些杀人越货的勾当,认钱不认人,从无失手,当然要价不菲。
  孟德与其合作多次,在乎的自然不是钱的问题。
  孟家势力在皇城也是上流,有自家生意,家财万贯,绝不差钱。
  山中又过去了一日,太阳透过轩窗,斜斜的照射进来,林妖月打了一个呵欠,爬起来闻到了一股饭菜的香味。
  似乎是肉香。
  林妖月想起,昨日他带着慕容可可去树林中转悠,碰巧遇到了一只笨鸡,于是捉了回来,想必是慕容可可已经把它做成了一道可口的美味,如若不然,林妖月的院子里,见不到半点荤腥,老头子在的时候,就是这么模样,可把林妖月的肚皮害苦了。
  林妖月馋虫泛滥,寻着气味闯到厨房里。
  慕容可可刚脱下围裙,提着一个篮子,把几盘小菜,分层放在篮子里,最后一道菜就是油滋滋的烧鸡。
  “可可, 你这是做什么,要把饭菜带到何处去?”林妖月问道。
  “你个馋猫,闻着味就找来了,是不是很想吃?”慕容可可把烧鸡拿出来,在林妖月的眼前晃了晃。
  “当然想吃,难道这不是给我吃的?”林妖月诧异道。
  “当然不是,我说了,我有一个计划,今日你就在家中,我得出去一趟。”慕容可可神秘的说道,然后提着菜篮子出了门,林妖月追到门口处,只见慕容可可登山远去了。
  林妖月很奇怪,慕容可可到底拿着饭菜去孝敬谁?
  “难道是他?”林妖月下意识的想到了在瀑布顶上见到的那个男人。
  林妖月返回到屋中,只见厨房的桌子上,慕容可可特别预留了饭菜,林妖月道了声:“还算你有良心。”便张开大嘴,将留下来的饭菜一扫而光。
  吃过东西,林妖月拍了拍肚皮,就跑到院门前砍柴修行。
  时间一晃就到了上午,从林妖月的小院,到三重山门,这段路程,不可谓不远。
  慕容可可提着菜篮子,来到三重山的一处大院门前。
  三重山的弟子们正聚集在广场上修行,子弟们往来不息,三两为伴,这些年轻的弟子,各个鼻子都灵得很,慕容可可一走一过,就闻见了饭菜的香气,尤其这道烧鸡香气弥漫,引得众人侧目关注慕容可可。
  走进大院,慕容可可第一眼就看见了她要找的人。
  男人正在桃花树下,弯着腰,手里拿着一把扫帚,清扫昨夜被风打落的枝叶。
  他也许是累了,放下扫帚,移向一边的长椅,坐下来休息,他眯着眼睛,很自然地把手探向腰中的葫芦。
  葫芦里装的好像是酒,男人打开盖子,闻了闻,猛灌了一大口,嘴角一咧,顿时整个人都变得神经气爽起来。
  咻咻…
  “这是什么味道,烧鸡?”男人闻香而看,慕容可可正阔步朝着他走来。
  “大叔你好,我们还真是好久不见啊。”慕容可可嬉皮笑脸的问候道。
  “怎么是你?”男人则笑不出来,他现在看见慕容可可,就跟看见了瘟神差不多。
  男人脸色变得很冷淡,可眼睛却欺骗不了慕容可可,它们在不断地打量着慕容可可手里的菜篮子。
  “难道大叔不想看见我?”
  “你又是来让我收那个臭小子当徒弟的,我当然不想看见你。”男人瞥过头去。
  “倘若我说,我只是来找大叔您喝酒的,大叔就会欢迎我了吗?”慕容可可来到男人身边,把菜篮子放下,掀开盖子,露出一角香气四溢的烧鸡。
  男人咽了一口吐沫,把头又扭过去了。
  慕容可可盖上,说道:“大叔,这可都是我花费了一个早上的时间,为了孝敬你才做的,您看啊,你这么辛苦,这么热的天,还在这里打扫,真是辛苦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真有这么好心?”男人才不信慕容可可的规划,慕容可可大眼珠在眼眶里打转,男人就知道,一定没好事。
  “别人不知道大叔辛苦,我可知道的,怎么,这些饭菜不合大叔的口味,这道烧鸡,可是我用祖传的秘方烤制而成的,要花上好几个时辰才能烹制出呢,味道自然是极美的,而且还有食疗补身的功效呢,若是大叔不喜欢,那可真是太可惜了,只能丢掉了。”慕容可可一边说着, 一边观察男人的反应。
  听到‘丢掉’这两个字,男人好一阵心疼。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么美味的烧鸡,丢掉了岂不是可惜了,我知道你小妮子的打算,但是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就到寒舍去,待我尝尝你的手艺。”男人邀请道。
  “当然乐意。”慕容可可嘿嘿笑道,光看男人的表现,她知道此事十之八九是成了。
  男人的小院,地处偏僻,无人打搅,虽然远离人群,但也清静,这大概和男人的喜好有关系,男人本是‘大仙’品阶,本该在山中任一个仙师的职位,可他却选择了打扫山门这个工作,可见他并不喜欢与人交往。
  小院四四方方,前面有一块空地,空地上摆放着修行用的人偶,原木等等设备,其中最为明显的是空地中央位置上的一双脚印。这里是石板地面,若是脚印可以印在上面,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是经过了日积月累的修行而形成的凹痕。
  慕容可可见到脚印,放佛能够见到,男人在这里刻苦修行时的样子。
  推门小院的一扇破门,男人邀请慕容可可道:“小姑娘,这里就是寒舍,平常我一个居住,里面有些脏乱,还望你不要嫌弃。”
  慕容可可道:“大叔说的哪里话,依大叔的本事,根本不屑于住在这种地方,要我说,至少也应该住在那六重山上才行。”
  “不要胡说了,我能在山中得到这样的一个小院,已经知足了,人生贵在知足常乐。”男人说道。。
  进了门,慕容可可见到,这小院还真是如男人所说,相当的凌乱,各种摆设,不尊章法,跟林妖月那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定然是这男人,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修行上面,这才没有时间打理。
  慕容可可,把菜篮子放在桌子上,先后拿出五六碟小菜,最后是一壶好酒,还是那天在瀑布之上喝的那种。
  好酒好肉,男人怎么能经受住这种诱惑?
  “你是如何找到我的?”男人问道。
  “齐白山虽大,可要找一个人,还是很容易吧,只要我稍稍一打听,便知道大叔你的名字了。”慕容可可笑道。
  男人名叫沙冈,在山中已有数年之久,负责打扫工作,平日也不喜欢与人交际,沉默寡言。
  当然,这些都是慕容可可打听来的。
  其实这不是男人的真正的性格。
  慕容可可能够感觉到这个男人的热心和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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