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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5章 一个条件

  无诸和摇迈步上前打算跟白宣问问清楚,问问应该怎么表示一下才好,却不料那个一身黑阴阳怪气的说话了。
  “二位侯爷,我劝你俩最好不要靠近,只需做出恭顺状就好。如此君侯就能明白二位非常愿意表示一下,也就会派人来找二位了。”
  无诸和摇只好停住脚步,大礼参拜做出无比恭顺的样子。白宣一见哈哈大笑,随后对众将和众官吏说:“随本君回府,本君把静竹居的厨子带来了三个,今天本君好好犒劳犒劳你们。”
  “谢君侯,走喽走喽!”
  众人簇拥着白宣走进了东冶城,那些跟随白宣来的大秦骑兵一队队的从无诸和摇面前奔驰而过,一坐满了身穿黑袍的学子的马车一辆接一辆驶过,当大队人马都过去之后,跪拜于地的无诸和摇才敢抬头。不过哥俩发现自己的眼前出现了两双镶嵌着甲片描着暗红饕餮纹的虎头战靴。
  无诸和摇抬起头来一看,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两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年纪大约十几岁的小伙儿,这俩小伙儿虽然年纪小可穿的铠甲确实全身的,而且做工精细一看就不是一般将士能穿的,再看小哥俩的罩袍,虽说都是黑的但却可以看出那是用丝绸精心裁制的,罩袍上面的花纹很是精细。
  再看来小伙儿的佩剑,貌似朴实无华的剑鞘其实是用鲨鱼皮做的,剑柄上缠绕的丝绦内隐隐有金光闪烁,说明缠绕剑柄的丝绦内掺杂了极细的金丝,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炫富,而是为了让剑柄不滑手,同事也不宜脱落和腐烂。当然,一般大秦将士用的长剑的剑柄也会有这样的处理,只不过一般将士用的长剑是用麻布条一层层的将剑柄缠绕然后固定。每场大战之后,缠绕剑柄的麻布条都得重新更换才行,像这俩小伙的佩剑就不用这样。还有一点与众不同的就是,这俩小伙的佩剑的剑锷上分别镶嵌着绿松石,而且还有错金的金文大篆,像这样带有铭文的长剑那就绝对不是一般将士能用的了。
  由于无诸和摇是跪在地上的,俩人的头抬起来之后刚好到俩小伙的腰部,也正好可以看见俩小伙的牛皮腰带上都挂着晶莹洁白的玉佩。无诸和摇虽然是部落首领,但也是见过世面的,也是知道能佩戴这种洁白无瑕的美玉的人据对是有身份的公子。
  无诸面前的小伙稍微年长一些,无诸发现这小伙如果有胡子的话那几乎就跟刚才的君侯一模一样。无诸冲眼前的小伙咧咧嘴,那小伙抿嘴一笑问到:“东瓯侯无诸?”
  无诸:“正是,不知公子是谁?”
  一身黑:“这是君侯的第三子,公子宝。”
  无诸:“原来是公子,那么这位是?”
  一身黑:“这是大秦皇帝陛下的亲侄子,大秦长安君子婴。”
  无诸:“拜见君上,拜见公子。”
  子婴指着面前的摇问到:“你可是闽越候摇,你怎么不说话?”
  摇:“回君上,摇是个野人不知怎么回话,怕冲撞了贵人。”
  子婴:“如今你俩已经是大秦臣子了,你我也算同僚,不必客气,起来吧。”
  无诸和摇起身恭敬的退到一边,那个一身黑上前行礼。
  “卑职拜见君上,拜见公子。”
  白宝:“嗯,看你的衣冠就知道是黑冰台的兄弟,按律你们的姓名职务我是不该问的,不管你品阶如何,功劳多大,只凭你能够随军至此,任劳任怨就值得我们兄弟一谢。老兄,辛苦了。”
  白宝和子婴拱手施礼,一身黑连忙还礼,他虽然表情如常但也可以看出,他的双眼闪现着兴奋的光彩。
  白宝:“老兄啊,都说这百越之地河湖遍布、道路难行,山高林密,瘴气弥漫,又说这里野兽横行,与人争食。似乎这百越之地就是一片穷山恶水,但是在我看来却不是。我觉得吧,我这一路走来看到的全是好东西。”
  一身黑:“公子慧眼识珠,但不知公子看上了什么?”
  白宝:“那个。”
  一身黑顺着白宝手指的方向一看,只见路旁的河面上浮着一根烂木头。一身黑嘿嘿一笑说:“公子好眼力,那东西够大够长,看来也有年头了。往日是看不到的,今天想是这东西知道君侯要来特意要把自己送给君侯做礼物嘞。”
  白宝哈哈大笑说:“老兄真是个妙人,有趣有趣。但不知如何能抓住他?”
  一身黑:“好办的很,请君上和公子稍待。”
  说完之后,一身黑对无诸和摇说到:“二位不是不知道怎么表示吗?机会来了,呐,请二位派人把水两那根烂木头捞上来献给君上和公子就好。”
  无诸看了一眼水里的东西,就只是看了一眼无诸就觉得浑身上下冒凉气。那东西露出水面的不分看着就不小了,但有经验的无诸知道露出水面的是指很少的一部分,其余的全在水下。就这么草草一看无诸就能算出这东西的长度至少两丈(6-7米)有余,说白了露出水面的不分只是那东西的上颚,那东西的半张嘴就比一个成人还长,就可想而知这东西有多大了。
  无诸:“公子,咱们这地方虽说是穷山恶水但是好东西还是不少的,要不我带着公子到我府里去瞅瞅,公子喜欢啥就直接拿走,行不?”
  一身黑:“东瓯侯开窍了,闽越侯,你怎么说?”
  摇:“这个,既然公子和君上喜欢猪婆龙,那我就勉为其难,把它抓来献给君侯吧。不过,这猪婆龙有年头了,体型也很巨大,活的肯定是抓不到,死的行不?”
  白宝:“那就有劳闽越侯了。来人,摆酒,我要看着闽越侯怎么抓猪婆龙。”
  摇一听这话心里咯噔一下,其实他本打算把白包糊弄走之后,随便到哪里抓一条小点的猪婆龙交差,没想到白宝竟然摆出一副看戏的架势,要当场就抓。
  摇现在后悔自己因为一是舍不得将自家宝贝送人而答应去抓猪婆龙,这么大的猪婆龙就算是不抓活的那也是极为不容易的,弄不好会死人的。不过,摇对自己的手下仆人的死活并不看重,他最心疼的还是自己的那些宝贝。那可是历代闽越首领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白白送人就等于用刀割肉一般难受。
  一身黑:“闽越侯,你若听我的不如就效法东瓯侯吧。”
  摇想了想之后摇了摇头,摇觉此时反悔怕是要比无诸多付出不少这不划算,还是抓猪婆龙比较划算,大不了多死几个人呗。
  摇:“大人,既然公子和君上喜欢,那么摇就算再难也要办到,如此才能显出对君侯的敬重。”
  一身黑啥也不说了,只是竖起大指冲摇一比划,意思是:你丫牛,自己送死莫怨旁人。
  一辆形状怪异满身窟窿的四轮马车停靠在白宝和子婴身边,小哥俩冲着摇一呲牙转身上了马车,没一会儿哥俩就出现在马车顶部。
  白宝:“闽越侯,你赶紧开始吧。东瓯侯,那位老哥,坐下喝酒。”
  马车前已经摆好了桌案,草席代替了毛毯铺在桌案之下。南方这里水汽大地面潮湿,在这地方铺毛毯那就是糟蹋东西而且人坐在上面也不舒服,那相当于在自己自己的屁股下面铺了一条湿毛巾,那是绝对舒服不了的,所以用芦苇或者蒿草编织的草席最合适,若是有竹席那就更好了。
  摇刚把自己的手下召集好,他回头一看众人已经就位,就连无诸也坐在子婴身边一脸的看好戏的表情,摇顿觉自己似乎成了被耍的猴子。不过此时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成与不成总得试试才知道。
  摇对自己面前的一百多侍卫和仆从说:“抓住那条猪婆龙,把它献给君侯我们就能得到君侯的关照,这对我们是有利的。莫要跟无诸比,他的老家在东瓯城(现在的温州市),他把好东西都藏起来了,在东冶城的府里就没啥像样的好东西,所以他才敢让人家去他家挑。可我不行啊,我的老家就是这,是吧?你们明白?所以,给我抓住那条猪婆龙。”
  一百多人都低着头不说话,摇连问多遍也没人搭理他,气得摇握住了剑柄。
  “谁敢不去我就先砍了谁!”
  这时,一个老仆人说话了。
  “首领,让我们去抓这条猪婆龙可以,您得答应我们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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