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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八零小卷毛 第24节

  “四年级太难,你应付不了。”
  “方家大哥哥教了我初中数理化,还让我做二哥哥的暑假作业,夸我做得对呢。”
  “……胡闹!怎么能做别人的作业,这是作弊!做人要诚实。”
  “二哥哥在做大哥哥的暑假作业,大哥哥在做大学的题目,都是方家伯伯布置的。”
  “……”安景云没好气地说,“女孩子家家,少去男孩子家。”
  “噢,没有去他家,我们在过道里读书,老太太也在。”安歌停下脚步。
  “走啊,回家。”
  “妈妈,为什么你让大姐好好读书争取考大学替你争口气?”
  孩子的目光竟然明亮到刺眼,安景云转过头,“因为妈妈没有读书的机会,所以希望她……你们好好学习。”
  “可是妈妈年纪也不大,为什么不自己努力?”
  恢复高考的第一年,安景云想过参加高考,然而那时她在哺乳期。随着高考一年比一年难,勇气也就越来越少。
  “妈妈要上班,要照顾你们,考取了也不能去读。”
  “可是有自学考试啊,妈妈可以自己看书,只要花点时间参加考试,毕业证也受承认。”
  “又哪里听来的?”夜大还得花时间晚上去上课呢,哪有只需要考试的学历。
  “报上新闻说的,是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考试。妈妈希望爸爸去读大学,希望大姐读大学,为什么不自己拿下大学文凭?别人能行,为什么你不行?”
  “别人能行,为什么你不行”-总算把这句话送还给亲妈。嗯,安歌还挺爽的。没错啊,为什么不自己上。
  第三十七章 好记性是什么感受
  有照相机般记忆力是什么感受?
  以安歌个人体验来说,有好有坏。
  学习上事半功倍,默写之类的连标点符号都记得;每条公式如同跟搜索栏相连,需要哪条,哪条就被轻松提取。
  有些也许该忘却的,同样也清晰如故。梦里她跟徐蓁聊过童年时安景云对女儿们的不同态度,大部分徐蓁不记得了,只有一件事印象深刻,“不就是不让你读高中,最后你读了啊,居然记仇?”
  徐蓁笑着讲的。
  但那些事对安歌不同,意味着一次又一次努力争取,然后一次又一次失败。出类拔萃的成绩、洗碗拖地洗衣服买菜做饭,她努力按照公认的“好孩子”标准要求自己,以为这样能得到亲妈的关注。一直到中考,她人生的第二个分岔路口,然后一切向最坏的方向发展。
  临时工生涯结束了,在父亲的劝说下,母亲终于同意给她读高中。
  “我是为你好,别以为自己多能,到高中你就知道了。还不如趁成绩不错的时候早点工作,别人敬你三分。”
  安歌以全市第一名的中考成绩进入一中,迎来了人生最惨淡的三年。
  最让人怀疑人生的是......自己。
  六岁的安歌用童言稚语顶得安景云无话可说,更气人的是不止徐正则站在女儿这边,连公公徐重也支持小孙女直接读四年级。
  “过去有十二岁的举人,也有七八十岁的童生,各人有各人的情况。既然学校觉得没问题,我们听学校的。不行退回来也无所谓,孩子还小,大胆尝试,小心求证。”
  当然现实问题也得考虑。以前徐蓁中午走到安景云厂里吃食堂;徐蘅从徐正则厂里托儿所出来后由徐老太带过一阵子,午饭跟着徐老太吃,后来改为白天送到胡阿姨那里,在那里吃午饭。
  安景云的厂和新居两个方向,中午回新居吃饭不现实,吃食堂的话两个小的没那个体力,只能不退大院的公租房,中午都回老房子。安景云趁一小时的休息时间赶回去做饭,三个孩子吃了洗碗,下午自己上学。傍晚放学也是先回老房子做作业,徐正则带两个小的回去,安景云带老大。徐正则上中班、夜班的时候,由徐重带两个小的回去。
  安景云过意不去,他们下班就是下班,不用再操心单位的事;徐重不同,首先未必能准时下班,其次下班后也有公事要操心。
  “孩子么,很快就长大了。”徐重倒觉得还好,女儿小的时候没管,一眨眼就大了嫁人了,没一起相处过没多少感情。轮到隔代的孙女,大孙女跟他亲昵,小孙女聪明伶俐,就算二孙女智力上差些,也喜欢跟他叽叽咕咕讲妈妈做什么菜。
  安歌往爷爷跟前凑的时候很少,还像过去那样跟着老太太看书、做些力所能及的扫地剥豆子。林宜修看在眼里,心里很安慰。她已经犹豫好阵子,要不要回家?亲家回来了,分到了公房,毛毛要读书,孩子们越来越大,等懂事了自然能承担家务,她-似乎没有再呆下去的必要。而那边,阿四生了个女儿、阿六媳妇快生了,如果她在,还能帮忙看着小毛头,冲个奶粉洗尿布什么的。
  “阿太-”
  林宜修试着看安歌的反应,假如小家伙没意见,那她就能放心走了。可安歌一听,小眼圈立即红了,扯着她的衣襟不放手。老太太和五阿姨是真正的慈心,梦里她俩又带大了舅舅家的表妹,虽然梦里小表妹来得要晚,但-还是取代了她在她俩心中的地位。
  五阿姨总说小表妹长得像毛毛,一模一样的大眼睛,又深又黑,笑起来同样的甜。每次听到,安歌总觉得心中有一个吼声:才不要!她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
  泪水很快透过夏天的黑布裤,热热的灼痛林宜修的心。她轻轻抚安歌的背,“阿太不走,毛毛不哭。”
  安歌仰起头,“等我上大学,阿太跟我一起去学校。”
  傻孩子,哪有老人跟了去的。林宜修用手帕抹掉小毛头的泪水,“好。”
  “不会很久,再过几年就可以了。”
  “好好。”
  徐家的事情定下来,方辉七上八下的心也定了。
  “你妈又怎么了?”安歌泛红的眼圈,让他想到院子里的闲言碎语。都说安景云为了有病的二女儿要委屈小女儿,果然孩子得自己带大的才亲,毕竟花心思跟没花的区别大了。
  安歌摇头,“没事。”
  方辉认真检查她的表情,“真的?”
  “嗯!”
  “那是你大姐还是二姐?”
  方旭插嘴,“肯定是徐蘅,上回她还把毛毛写的毛笔字撕了,我看见她扔掉的。”他卷起不存在的袖管,汗背心里的小排骨身板一挺,“三哥,我们去揍她。”
  方辉在弟弟脑门上轻轻弹了下,“用脑想想。我们打了她,最后倒霉的是毛毛。安阿姨的心偏到胳膊窝了,有什么办法。”
  “要不离家出走?”方旭眼珠一转,出了个主意,“我们带上钱,一起远走高飞。”他说的钱是卖牙膏皮、干鸡毛和废纸的收入三毛二分,可以买三包辣橄榄,是“巨款”。
  这确实是个可能有用的主意-少女时期的徐蓁离家出走过好几次,每次都是当天就找回来,但把徐正则和安景云吓坏了,生怕她真的再也不回来,连重话也不敢说。以至于徐蘅见样学样,也离家出走了几次。
  “去去去!”方辉嫌弃地嚷道,“净出馊主意。以为毛毛是你,离家出走到租书铺?”
  他俩你一言我一语-方辉是猴子,坐不住;方旭是跟屁虫,马屁精,还是小馋猫!
  太乐了,安歌静静听他俩互相揭短。
  真的没事。
  她只是一时感慨,为什么没有一个“父母证”,以及针对如何当父母的强制培训。
  第三十八章 五阿姨来了
  立秋后下了几场雨,早晚变得凉快多了,墙脚不知何时进驻一只蟋蟀,夜深人静便振翅大叫。隔着窄窄过道巷子里的动静清清楚楚,行人的脚步声,自行车车轮滚动声,还有提醒声:“火烛小心、关好门窗”。
  没有网络的年代,安歌觉得专注力又回来了,每晚睡下刚好消化白天吸收的知识。方家有大量的科普类书籍,《物理世界奇遇记》、《奇妙的物理学》、……连小说都是阿西莫夫的三大系列。那本《从一到无穷大》,她已经真正的阅读消化,不需要再用强记硬背的方式。
  方辉简直崇拜眼,这些书读起来就没劲好吗,哪有《隋唐演义》来得有趣。他每天守在收音机旁,单田芳的评书一集不拉,听完还学着讲给安歌和方旭听。不过方旭喜欢打岔,没有安歌来得捧场。
  有回他正讲得手舞足蹈,突然听到一声冷笑。回头看,自家二哥斜靠在门上,嘴角挂着不屑的微笑,“就这点出息。”
  二哥飘然而去,方辉愣在原地。
  安歌提醒道,“后来呢,程咬金做了混世魔王?”
  方辉挠挠后脑勺,“毛毛,我……是不是应该看点正经书?”
  这个么,按安歌看来方辉很不错了。九岁的孩子,早早做完暑假作业,该复习该预习的做了,还要怎么样啊。梦里她从小学一年级一级级往上升的时候,每回寒暑假的最后一天都在赶作业,一天写八篇周记五篇大作文。现在她又不是真正的孩子,自然能够静下心学东西,毕竟像方亮那么“变态”的人很少,比别人聪明,还比别人自律。不过,老话说得有几分道理,“慧极必伤”,方亮……可惜了。
  “什么叫正经书?”方旭好奇地问安歌。
  “语文数学。”方辉抢着回答。
  方旭一把捂住脸,嗓子眼里蹦出来两个字,言简意骇,“天-哪-!”
  哈哈哈哈哈安歌笑扑在小方桌上。
  下午四点,安歌跟着林宜修从菜场回来,发现过道里很热闹。远远看见她俩,就有人嚷道,“老太太,外孙女、外孙女婿来了,等你好久了。”
  安歌眼睛一亮,果然过道那头婷婷玉立的是卫采云。
  随着嚷嚷声,卫采云满面笑容迎出来。
  安歌再也忍不住了,飞奔过去一头扑在卫采云怀里,“五阿姨!”
  卫采云半蹲着,把她搂在怀里,“小坏蛋,信越写越短……”
  唉安歌心虚,忙于学习挣钱,每天日程太满,而且……她总觉得卫采云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不能放纵自己的独占欲,去占用卫采云跟小王叔叔的恋爱时间。
  卫采云念叨了好几句,这才放开安歌,仔细打量她,捏了捏她的小鼻子,“小卷毛。”
  穿的是啥啊,直通通一条布袋吗?就两片布拼成一条裙,没腰身不说,领口也有些歪,洗得花色都糊了。
  安歌听着卫采云的抱怨,笑而不言。这是徐蓁的旧裙子,安景云的手艺,自己买了布做的,说放着也是放着,拿出来给毛毛穿,夏天天热,穿着凉快。细枝末节的事情,她和林宜修无所谓,穿就穿呗。
  卫采云和小王坐的公共汽车,路上大巴还抛锚了,等修好再启动,花的时间就长了。幸好他俩带的不怕坏的糕点糖果,只有一盒酒心巧克力受热后有点糊。衣服是秋装,也有徐蓁徐蘅安娜的份,不过大部分是给安歌的。
  “你是我们的债主啊-”这段时间他俩省吃俭用,先把欠别人的钱还了,准备明天春天还安歌的,二百二十块,“大债主。”
  虽然安歌回家前特意叮嘱过五阿姨别把这事放心上,可怎么能欺负孩子。小姨卫庆云看毛毛钱来得快,但卫采云最清楚小家伙费了多少力,写了改、改了写、投稿、退稿、重写再投,没有什么是得来容易的。
  钱的事情她俩背着人悄悄说,安歌问,“卫庆云按时还钱吗?”
  卫采云点头。安歌把那些借条放在她那,让她盯着卫庆云有“节制”地用钱,养成有借有还的好习惯。卫庆云虽然不服,但在亲妈卫淑真的赞成下,总算还能执行。
  外头小王抢过了做晚饭的工作,认真地择菜洗菜,老太太则拎了篮子出去再添点熟菜。
  安歌听着邻居跟小王的问答,跟查户口似的,多大了、在哪工作、什么时候办喜事,想起卫采云的性格,一问果然她在招待所已经办好入住,要了两间房(毛毛心想,这年头......),免得还要麻烦安景云安排住宿。
  卫采云想好了的,接下来家里重心在卫晟云的新生儿身上,虽说帮忙做月子的主力是卫淑真,但少不了自己打下手,所以必须在那之前来看老太太和安歌。她给老太太准备了两铁盒的零食,从松子糖到奶油话梅,老人口淡的时候吃一颗,压压胃酸。
  她摸摸安歌的小卷毛。
  安歌的头发长了是安景云剪的,跟店里理的没法比,左边长右边短,但省钱。
  “明年,等我们租到房子,你们回来吧。”卫采云喃喃道。
  安歌牵着她的手去看小王做菜,不让她想太多。
  小王熟练地起油锅煎鱼,还有闲暇看着卫采云微笑,实在是邻居大妈们把他俩夸成了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太热情了,借出煤球的有、也有问需不需要葱姜的,跟卫家那边公共厨房的“自扫门前雪”属于两个做派。
  安歌表示是啊,本地风俗是热情待客,像小王这种准新女婿,属于“娇客”,尤其娇客竟然还会动手烧菜,那是一定要夸的好男人。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好处,乐观的安歌表示,凡事往好处看。
  “老大老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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