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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能做的事

  大言不惭地说什么要去救来月,等收拾好行李,露蒂丝才发现其实自己什么想法都没有。
  说白了,自己和来月的关系真的有好到可以不顾危险去救他吗?
  虽然是从入学时就熟悉起来的朋友……损友。
  一起吃吃喝喝到还没什么,偶尔互相之间借借钱,去朋友家里玩之类的,看上去就是普通的狐朋狗友。
  如果他发生了什么不幸的事故,露蒂丝觉得自己或许会惋惜个几分钟,然后抛在脑后,开开心心地过自己的生活。
  大概就是这么淡薄的友情。
  再说,她也只是个无力的omega女生,既没有装甲骑士那种超凡的战斗力,也不像塞里弗米斯特一样,是个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超级财主。
  那么,真的要去吗?
  因为一时热血上头,就跑去危险的地方。
  这种蠢事她以前想都不敢想。
  【唔唔唔——】露蒂丝看着小小的行李箱,坐在床边,一时犹豫不决。
  但要是来月真的死掉的话……和他一样臭味相投的家伙,露蒂丝还没有遇见过。
  要不然,就这么去第二都市看一下,实在无能为力的话就直接回来好了。
  真的有危险就报个警之类的。
  也许这样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啊,说起来,小桃学姐不是快回来了?】
  听说她为了攒分数跑到鸟不拉屎的荒原去,那地方连电话都接不通。但露蒂丝还是心怀希望地拨通了桃绮的电话。
  既然是来月的恋人,无论如何她也有权利知道来月的事。
  再加上……就算小桃学姐有点废,好歹也是个骑士,有她陪同的话,发生什么意外事件也能应付……吧?
  “我知道了,你到机场来,我在登机口等你。”
  露蒂丝在电话中结结巴巴地说完事情的经过,对面的人沉默了大概一分钟,随即这么对露蒂丝说。
  “欸?等下,小桃学姐你在机场吗?”
  “嗯,刚下飞机,从北美那边回来。”她的声音中似乎没有任何的动摇:“行李和简易装甲什么的都刚刚带着,不用再回去收拾了,等你过来,我们就直接出发。”
  “等等、等等等等!你都不休息的啊?你知道现在是几点钟吗?现在走的话我们只有坐夜班飞机哦?!”
  “那种事情不重要啦,你买机票了吗?没有的话我帮你一起买了。”
  现在最重要的身处危险的来月对吧?桃绮平静地就像是在说,去一趟学校的便利店。
  事情发展到这地步,原本对“去不去”这件事心存犹豫的露蒂丝,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我知道了,麻烦小桃学姐帮我买一张最快的机票,我马上就过来。”
  露蒂丝提起行李,用和娇小的身形很不相符的猛烈气势冲出宿舍。
  ◇
  “尾花小姐,我问一下,朱酉宫家没有连接网络吗?”
  在外吃喝玩乐一整天,拎着数不清的购物袋返回住所,来月正要打算在个人主页上po出自拍,好好炫耀一下的时候,突然发现根本链接不到网络。
  电话也打不出去,更别提上网了。
  尾花帮他把东西放到卧室,正在走廊上喝着冰的卖茶,就听见来月这样问。
  “你说……网络信号吗?抱歉,这边的人都有点不知变通,很排斥现代科技啦。别说网络,这里连电视都没有。”
  唯一的对外通讯工具是玄关的拨号电话,你要是需要联系朋友,就去用那个吧。
  尾花苦笑着说。
  “咦……这样生活不会很不便利吗?”
  “大概吧。不过朱酉宫家的人应该觉得无所谓,毕竟经营的是宗教相关的手工业,就算不用网络也能工作。”
  “而且很多亲戚也不住这里啊。”尾花指了指自己:“我就不住这边,自己的公寓在洛中哦。”
  “欸?欸!可是那我要上网怎么办啦?”
  “只有明天找个机会,去市中心的咖啡厅吧。”
  “那……也只能这样了。”
  略感失望的来月退回房中,仔细一想的话,确实如尾花所言。
  朱酉宫家似乎极度厌恶现代科技。
  早就普及的家庭式智能系统就别提了,能够自动开关的门窗什么的,就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基本上每一道门就配备了想要的金属钥匙,而所有的钥匙被一把大大的铁环穿起来,据说是被佣人保管着。
  还有就是,空调和电风扇……都没有装备。
  幸好这里的气温还算是凉爽,除了那个放火盆的古怪房间,其他地方都像是隔绝了暑热一样,有种浸入骨髓的寒意。
  “大门晚上八点就会关闭,九点钟会由佣人落锁,如果要外出,请在八点之前回来。”
  尾花善意地提醒着。
  这种规矩来月还不打算去违反。
  只不过,他对尾花话中的某个词语产生了疑问。
  “话说,尾花小姐,yongren(佣人)指的是什么啊?”
  “你不知道吗?就是指住在这个家里,负责家庭杂务,照顾主人的工作的人啊。”
  “用机器不就……啊,忘记了,这边的人不用机器呢。”
  没错,就是这样,所以亲戚们都不来大宅住啊。尾花说。
  “雇佣家政工人的话,会花不少钱吧。不过朱酉宫家应该也不缺这点财力。”回想起空荡荡的庭院,来月继续问道:“那么,有多少人住在本家这边呢?”
  “嗯……我算一下吧,卫士两人,管家兼朱酉宫大人的女佣一人,其余的佣人零零总总五、六个……主人家就只有朱酉宫大人、白面坊主了,最多的时候也不超过十二个。”
  就朱酉宫家的宅邸来说,人数是不相称的可怜。
  “但是到了■■■■的时候会很热闹,那可是整个城市的人都会参加的大型祭典,好好期待吧。”
  “你们一直在说■■■■的,■■■的,这是什么意思啊?”
  这个词语,从来月到达的第一天开始,就不停地听人提起。
  宅子里也就罢了,就连在街上,大家的嘴巴里也时不时会冒出这个词语来。
  因为是陌生的语言,他完全猜不出其中的含义。
  “什么?!说了这么久,你完全不知道?清子阿姨都没和你说过?”
  看上去更惊讶的反而是尾花。
  那表情,就像见到不会使用餐具,只用手去拿食物的人一样。
  “服了你了, 我要从什么时候开始说明啊……”
  我尽量说的简单一点,你要仔细听。尾花从隔壁拿了纸笔过来,一边讲解一边在纸上画给他看。
  ◇
  很久很久以前,比坠星之日还要早的古代,在这片土地上有个美丽的公主。
  公主被称为【犀姬】,是个争强好胜又聪明伶俐的孩子,整日拿着弓箭或长刀与人比武。
  她的美貌惊动了出云的神明,于是有一位神化作红色的雉鸡,想要迎娶犀姬。
  然而,在这天的夜晚,公主看见一只从未见过的,色泽鲜艳的雉鸡停在树上的时候,百无聊赖的少女随手抽出一支箭,射穿了雉鸡的胸膛。
  就在此时此刻,神的魂灵从雉鸡的身体中出现了,被区区一介凡夫俗子射杀,神感到十分愤怒,并告知公主即将对这片土地降下神罚。
  公主十分后悔,她祈求神明原谅自己,见公主苦苦哀求,神明说:“如果,你能将这只雉鸡抱到东边那座灯山的山顶,我就原谅你。”
  于是犀姬抱起了雉鸡的遗体,谁知道雉鸡身上红色的羽毛突然化作了火焰,灼烧着公主的皮肤。
  公主并没有因此放开双手,而是咬紧牙关,忍受着被火焰焚烤的痛苦,一步步朝灯山的山顶迈进。
  终于,在天亮之前,她顺利地将雉鸡放回了山顶。
  犀姬的双手和胸膛都被火焰烧的焦黑,神明敬佩她的意志,于是修复好了她的身体,拍拍双翅向天边飞去……
  为了纪念这位公主,因此,这里每一年都会举行名为【闇火祭】的祭典,而在午夜时分,会请一位年轻人扮演犀姬,重演将火焰送往灯山的山顶这段故事。
  而这位年轻人,也就是所谓的【犀姬代】
  ◇
  “怎么样?很有趣的故事吧?”
  尾花小姐的画技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勉强理解故事的意思后,来月反而露出警惕的表情。
  “你们不会真的让我扛着一团火上山吧?那会死人的。”
  “开什么玩笑?!才不会,只是举着火把上山而已啦,就跟那个……奥林匹克运动会差不多。”
  “这样啊……”
  来月看其实似乎对这个故事不是很感冒。
  “照这样讲,你们不是每年都要找个朱酉宫家的omega当犀姬代?”
  “哼,因为那些不过是前夜祭,真正的【闇火祭】是二十年举行一次的,只有这一次才会让朱酉宫家的人做【犀姬代】。”
  而且【犀姬代】这个角色历来都是本地千金小姐们争夺的对象,每年都会掀起看不见硝烟的战争,可怕可怕。不仅要出生名门,还要家财万贯,最重要的是,必须得是长相秀丽且气质高雅的美少女。尾花夸张地叹息到,就是二十一世纪后半期,因为实在找不到人出任这一角色,【闇火祭】还停办了一段时间,后来嘛,倒是放款了条件,说什么性别不重要了。
  “哦?已经这个时间了啊。”
  尾花抬手看了看腕表。
  “我就不打扰了,好好休息吧,观光的机会还有很多。如果有需要,就摇响房间的铃,会有佣人来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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