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

  将军的逃妻
  作者:玚瑷
  内容简介:
  五年前,他为了爱而逃脱,逃掉了本该通往幸福的婚礼,成为了那个男人的落跑新娘。
  五年后,当他再一次踏进这片一望无际的大沙漠。当他再一次邂逅曾经的那个他。
  上天又是否会怜惜一次他坎坷的命运,再给他一丝丝温暖呢?
  而那个让他爱到了疼痛的男人,又是否会再一次走进他千疮百孔的心呢???
  逃是为了爱,聚也是为了爱,一切只因为,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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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这是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窗外的电闪雷鸣惊醒了,床上原本睡得安稳的小人儿。揉了揉眼睛,一个披着长发的小男孩,从床上爬了起来。
  就在此时,窗外一道闪电划过夜空,紧接着雷声又起
  听着外边轰隆轰隆的雷声,小男孩害怕了,他缩了缩肩膀,扯开了盖在身上的被子,抱起自己的枕头便跑出了房门。
  屋外,雨一直没完没了的下着。冰冷的雨水,打湿了小男孩素白的里衣,也打湿了他墨染的长发。
  独自奔跑在漆黑的雨夜里,瘦弱的男孩,显得是那么弱小、而又那么无助。
  轰隆隆,又是一声雷鸣,小男孩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这样雷雨交加的夜晚,让他恐惧、让他害怕、也让他不知所措。
  此时此刻,他一心只想快点儿找到娘亲。或许,只有母亲温暖的怀抱,才可以让他在这样无助而又孤寂的夜晚,安然入睡。
  来到了母亲的屋外,小男孩走进了大敞着的房门。看着周围熟悉的一切,他觉得有些不对劲儿。
  天已经这么黑了,为什么桌上的蜡烛还是亮着的?外边的雨这么大,可是为什么,门却是开着的呢?
  带着心头的疑惑,小男孩慌乱的跑进了客厅,一把推开了内室的门。
  当那扇房门被推开,第一个映入小家伙眼帘的便是,长年久病,身中数刀,惨死在门口的父亲。
  看着此时此刻,就倒在自己脚边的父亲。男孩惊恐的瞪圆了眼睛。手一松,怀里的枕头掉在了地上。
  娘,娘,你在哪?呆站了半晌,惊愕过后,那如影随形的恐惧,让小娃哭着喊起了母亲来。
  啊,啊动了动嘴唇,看着站在门口的儿子,躺在八仙桌子上的女人,微微抬起了手,却终究是无力的垂落了。泪,自她的眼角滴落。
  抬起头,看着此刻,正以着一种诡异的姿势,躺在桌子上,衣衫凌乱的母亲。男孩再一次怔住了。
  母亲的双手,像是没有了骨头的链接一般,正摇摇欲坠的挂在桌边。那深红色的液体,正从母亲的脖颈处涓涓流出,在光洁的桌面上,汇聚成了一条红渠,犹如溪水一般,笔直的流淌到了地面上。
  母亲为什么会流血,她为什么不说话,也不动了?
  微微侧过头,看着站在八仙桌旁,整理着衣服的男人,男孩惊愕的张大了嘴巴。
  火焰珠在哪?把火焰珠交出来。提着手上带血的刀,男人踩着地上未干的血迹,一步一步的走向了站在门口的小男孩。
  不,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看着对方狰狞的脸孔,看着那把染满了父母鲜血,仍旧兀自滴着血的刀。男孩惊恐的瞪圆了一双眼睛,大喊出声。慌乱的往后退着,一步,两步,三步
  不,不要过来,不要伴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玉芙蓉从噩梦中惊醒。
  腾的自床上坐起身来,望着身边笼罩在黑暗里的一切,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儿。额头上早已是冷汗涔涔。就连身上素白的里衣,也早已被汗水打湿,此刻正如同蝉翼一般,湿乎乎的贴在他的身上。
  少顷,窗外雷声骤起,噼里啪啦的雨滴,狠狠的敲打在了窗棂上。也同时敲打在了他的心上。
  又下雨了!怔怔的望着窗子,玉芙蓉喃喃自语。
  方才的那个噩梦,已经整整跟随他十五年了。似乎每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这个老朋友总是会钻进他的梦乡,扰的他无法安睡。
  有时候,玉芙蓉常常在想,这到底是一个梦,还是一份残存的记忆呢?
  为什么每一次都会做同样的梦?为什么每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都会有这样的梦?或许,这个梦极有可能和他八岁之前的一些事情,有着密切的关系吧?
  在玉芙蓉的记忆里,八岁之前的一切都是空白的一片。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
  他在马槽里被人救起,睁开眼睛醒来的那一刻,他便已经八岁了。为了填饱小肚子,他做过奴隶,做过男宠,也做过山贼,而今,他是玉芙蓉,镇远镖局的总镖头玉芙蓉。
  第1章 :再回大漠
  齐越国,地大物博土地肥沃,在敖东大陆的版图上它的领土之广,人口之多,皆是屈指可数的。在这个东起辽东,南到南州川,西到浮峦,北到漠北的泱泱大国中,总是会发生一些催人泪下、感人至深的故事。
  漠北是齐越国的北疆,也是齐越国阻挡北部其它小国侵扰的第一道屏障。这里有满地的黄沙,有风情各异的邻边小国,也有时常出没的马贼、强盗。在这片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中,神秘与危险并存
  在这里,一直流传着一个经久不衰的神话,那便是关于漠北大将军莫逸的传说。
  相传,在十四年前,沙漠里气候恶劣,蛮夷丛生、匪患猖獗、周边的金、木、术、白、鄂、五个邻边小国,又时有战事发生。所以,齐越国朝中很多有能力、有才华的官员们,都不愿意来漠北任职。都不愿意,来干这个吃苦受累的苦差事。致使,这块原本就不算是肥沃的土地,变成了荒芜的三不管地界。弄得战事频频、民不聊生。
  直到他的出现,这里的一切,才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莫逸,出身于将门世家,莫家的二公子。自小参军,少年成名。十五岁便做上了参将,十七岁便做上了大将军。并且,主动请旨,统领着大军来到了漠北驻守。来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这一住,便是十四年。因为军纪严明、治军有方。他手下的军队被番邦称之为铁甲雄狮。战无不克攻无不胜。致使临边的五个小国,闻风丧胆,再也不敢轻起战火了。至于,那些土匪、山贼、自然也逃不掉他莫逸的一次又一次围剿。
  战争没有了,土匪和马贼也少了。想当然的,这位莫逸莫将军,便成了当地百姓们爱戴的大英雄。虽然,他只是一个三品的戍边将军,但是,这里的人们,却乐称他为漠北王。
  而他的那些个敌人们,那些想打漠北这块土地的主意,却又恐惧他威慑的人。则是在背后叫他漠北狼。
  漠北狼,漠北的天,漠北的王,漠北的守护神。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他的丰功伟绩,一直在每一个漠北人的口中传送着
  记得,曾经听那个男人说过,在沙漠里有一种十分特殊的景观叫做海市蜃楼。可以将心头所想,移到眼前,变成一种似真似幻的奇景。
  所以,当玉芙蓉再一次在大沙漠中看见那个男人,看见那个让他朝思暮想了五年的男人时,他以为那只是幻觉,只是他一个人的海市蜃楼
  五月,正值初夏,如果是在江南,或许呈现在你眼前的会是一片繁花似锦、赏心悦目的湖光山色。可是,在这浩瀚酷热的大沙漠里,除了干巴巴的仙人掌之外,到处都是光秃秃的一片。阳光一转过脸来,脚下的黄沙便被晒得滚烫。这里立时就会变成一个大蒸笼。烘烤的行人们透不过气儿来。
  所以,为了方便赶路,要经过大沙漠的商队都会起得很早。早、晚赶路,到了晌午便会歇上两个时辰,避过头顶上的毒日头,逃过顶着日头赶路的酷刑。
  天刚蒙蒙亮,镇远镖局的驼队,便早已离开了昨日投宿的客栈,走进了这片一望无际的大沙漠
  在这片浩瀚的大沙漠里,这支只有三十几个人和十几匹马,以及七个驮着大箱子的骆驼,组成的驼队,并不起眼儿。当然,这也是玉芙蓉的本意。
  押镖,人手不宜过多,不宜大张旗鼓。只有轻装简行、谨慎、低调、方才不至被那些觊觎财帛的马贼、土匪盯上。
  总镖头,人们都说这沙漠里的气候像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您说,今个会变天、起风吗?
  在沙漠里,大风暴无疑是每一个行路人最担心、也最恐惧遇到的事情。所以,昨个镖局里的大伙儿,便问了客栈老板娘,很多有关于沙漠风暴的事情。
  压趟镖不容易,眼前的这片大沙漠,少说也得走上三天。这对于久居南方的这群镖师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考验。第一次来到沙漠,他们时常会担心,干粮带的不够多、担心食水会不够用、担心会倒霉的遇上沙漠里的风暴等等。
  不会。转过头,看了一眼,骑着标黄马紧跟在自己身边,一路上紧张兮兮问个不停的六子,玉芙蓉回答的十分干脆。
  不会?您知道?昨个,我可没见您去问老板娘呢?瞧着长年累月戴着一副面具的总镖头,六子深感疑惑。
  这说也奇怪,平日里押镖,总镖头总是最细心、最谨慎的一个。他总是会在出发前拟定好要走的路线,然后,在每一个落脚点,事先打探好前方要走的路况如何、询问一些有关于山贼草寇的信息。遇到哪里有断桥、涨水、崎岖难行的山路,他总是最先一个知道。
  可是,自从压了陈公子这趟来漠北的镖,总镖头似乎变了一个人儿。平日里,他最关心的一些路线问题啊!气候问题啊!山贼、土匪的问题什么的。这一趟,他似乎一点儿都不在意了。
  对于玉芙蓉此次出行的一反常态,和他有别于以往的冷漠。六子感到十分的困惑和不解。
  何须问她?望着这片看不到尽头的大沙漠,玉芙蓉脱口而出说出了这四个字。
  一个从八岁起,便在这片大沙漠里打滚的人,一个在沙漠里生活了整整十年的人,又怎会不了解这片沙漠?这里的每一粒细沙早已写满了,他那些数不清的回忆,快乐的、痛苦的、心碎的、幸福的、绝望的
  第2章 :不该被提起的人
  一个从八岁起,便在这片大沙漠里打滚的人,一个在沙漠里生活了整整十年的人,又怎会不了解这片沙漠?
  这里的每一粒细沙早已写满了,他那些数不清的回忆,快乐的、痛苦的、心碎的、幸福的、绝望的
  哦???听到这话,六子搔了搔头。有一瞬的慌神,片刻,他兀自傻笑了起来。
  哦,我知道了。二当家的时常对我们说,他是从沙漠里走出来的。他是您的兄弟,莫非,您也是从这片大沙漠里走出来的?
  斜了一眼身旁多话的六子,玉芙蓉既没有承认、亦没有否认。而是兀自的和身边的年轻人,讲起了沙漠里的天气来。
  这片大沙漠叫做泽路往东北方去,便是我们的目的地,也是齐越国的边境要塞马鞍城。我们的驼队,要经过这片沙漠需要五日。但是,三天后便会有大风暴。所以,我们必须赶在风暴来临之前,赶到马鞍城交镖。
  啊,既然您知道会有大风暴,那为什么不
  这场风暴至少会持续一个月,而我们交镖的日期却已然迫在眉睫了。所以,行进的时日无法延迟,我们唯一躲过风暴的办法,便是赶在它前边儿离开。开口,玉芙蓉打断了六子的问话。
  这听到了这番话,六子不禁咂舌。怪不得总镖头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原来,他早已洞悉一切。早已做好了安排。
  哈哈哈,总镖头您可真厉害。连沙漠里的鬼天气您都了如指掌。平日里,只知道总镖头的武功好、人缘好、脾气好、却不知道,原来他对这沙漠的天气,竟然也是这般的了解。
  这没什么,沙漠气候虽是诡异多变,却也是有迹可循的。只要细心留意,便会揣度出一些端倪。摇了摇头,玉芙蓉的嘴角渗出了,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
  猛然间,他想起了一句话。要想在沙漠里生存,就要多长一双眼睛,多长一对耳朵。如果你听不懂微风里的信号,如果你看不懂云层里的暗示。那你注定会成为被埋在黄沙底下的干尸。
  这是那个男人,曾经对玉芙蓉说过的一句话。也是他,教会了玉芙蓉,如何听懂风声,如何看懂云层。
  从观察沙漠里的天气,到骑马、打猎和一些简单的拳脚功夫。从琴棋书画到诗词歌赋。那个男人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也为他这副曾经空洞的皮囊,装上了灵魂、装上了一颗滚烫的心。可是结果呢?到头来又怎样呢?
  曾经的海誓山盟、曾经的柔情蜜意。到头来也不过是玩笑一场。
  你柳颜算什么?
  你只不过是人家在奴隶堆里,挑出来的一个小小男宠、你只不过是他众多男宠之一。
  什么情啊?爱啊?你配吗?
  想到曾经那个幼稚、天真、扯着男人衣袖,诉说情爱的自己,玉芙蓉嗤笑。此时此刻再想起那些画面,竟是那么的可笑。
  他是谁啊?他是莫逸。是这漠北的天、漠北的神、漠北的苍鹰。
  给你一丁点儿怜惜、一丁点儿恩宠、已是施舍。你还想蹬着鼻子上脸,要什么狗屁爱情。要他把三千宠爱都给你一个人。呵呵,你还真拿自己当那么回事了!你以为你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啊?
  想起男人的话,想起男人微笑的脸庞,想起男人骑在马背上英姿飒爽的模样。玉芙蓉轻声的叹了口气儿!
  想不到已经过去了五年,竟然还是忘不掉他。忘不掉那个在自己的生命里,留下了深深烙印的人。
  总镖头,既然您对沙漠这么了解,那么,您也一定知道漠北王吧?催马,六子更是黏在了玉芙蓉的身旁,问个不停。
  漠北王???听到这三个字,面具下的眉头,立时蹙在了一起。
  本是一个不该被想起的人,却无端端的被想起。本是一个不该被提及的人,却又被无端端的问起。或许,这趟漠北之行。真的应该让杨冠来,会比较合适吧?
  是啊,您昨个晚上在客栈,没听到那说书的讲吗?打土匪、剿马贼、收复失地、横扫五国,可真带劲啊!!!这个漠北王简直就是漠北的神啊!!!说到这位大英雄,六子一脸的崇拜。昨晚,为了听他的英雄事迹,他可是熬了一晚没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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