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见

  “慢,再看看。”说话的人坐在桌前,一只手撑着头,另一只手端着一只青瓷酒杯,姿势有些悠闲慵懒。他皮肤皙白如雪,墨黑的长发像星空下的瀑布,垂顺而又盛满光华。他眉如字,面容刚毅,眼如画,柔泛清波。高挺的鼻子下,两片薄唇相碰,像夕阳洒下的余晖,红的艳丽,美的芳华。
  若不是他穿着男子的衣服,还有男子性感的喉结,怕是很多人看都会以为他是女子,一个充满神秘诱惑的女子,一个倾尽一生也难接近的妖魔。
  看着那条摇摇荡荡的绳子,听着墙上左磕右畔的声响。他微微牵动嘴唇,浅笑的有些邪魅。一双黑宝石的眼睛被长睫毛遮去少许,妖艳的仿佛会让人陷入癫狂,迷失自我。
  “就这样也像刺客,看到那系在一起的两块布时,还赞她聪明些许,如今看,她原来是个蠢人。她又怎么会是修夜宸派来的人。”修胤心里想着,不如就让她爬,自己坐着看看戏也是好的。不过自己旁边的侍卫一脸着急的样子,该是不会认真品味这戏里的乐趣了。
  颜幼彬越爬越感觉热,身上越绵软无力。头也晕晕的,感觉有些恍惚,视线也看不清楚了。
  三楼传来了撞门的声音,颜幼彬走的时候,把自己能搬动的大物件全都抵在了门后,好给自己的逃跑拖延时间。
  “这么快就被发现了。”她得再快点了,不然被抓住,肯定不会给她好果子吃,千万不要出师未捷身先死啊。
  她十分吃力的抓着绳子,但每一个指头都像极度疲劳,一点点无奈的放开,手中的绳子抓的越来越松。想要抓紧,力气却流失的更快了。看着自己一点点松开绳子的手,颜幼彬的眼睛也越来越模糊。
  二楼正品着美酒的修胤看见一个黑影从上而下,在他余光里瞬间闪过。然后听的一声俊马嘶鸣。他将杯中酒,一口饮尽,笑的更深:“去看看。”她怕是摔得不轻。如此愚蠢,他倒是对她有了些兴趣。
  “是,主人。”旁边等候的侍卫终于接到了命令,恭敬的向他的主子行礼,然后快步走到窗边,小心的查看窗外情况。
  颜幼彬落下的时候还有些知觉,但因为身体的原因,喊不出声来。她已经准备摔得稀里哗啦,却没想到摔到了马屁股上,也不知道何时停的马车在这里。马受了惊吓,抬起前掌,一声嘶鸣狂奔而走。而她滚落舆前,晕了过去。
  马车里正在打盹的修夜宸,被突如其来的颠簸晃醒了。
  “怎么了?”他知道他的叔叔摄政王修胤,今夜会在此青楼与神秘人商议大事,他得到消息所以特意来一探究竟。不过为了安全,他吩咐下人乔装打扮进去打探,自己选择留在马车里等候消息。等的时间有些久了,自然就有些乏困。他便小憩一下。
  他在马车里晃得左偏右倒,好不容易走到车厢前,撩帘一看。马儿正在大街上奔驰。还好现在是夜晚,夜深人静,空巷无人。不然伤了无辜百姓就不好了,新皇刚刚继位,他身为皇族励王公然闹事和伤人,传出去就不好了。
  不过以他的武功,他对周遭的觉察能力。有人走过或周围有什么异样,他都能察觉出来。可是刚刚在马发狂的时候他却没感觉什么异常,难道是因为在青楼,人多嘈杂?那马儿为什么会惊了呢?
  修夜宸一抬脚,才发现不对劲,怎么有个人躺在他的马车舆前,还是个女子。不过他可无暇去管她,当务之急是先把马车停下。
  看到马车消失在路尽头。那侍卫才从窗外回了眼:“主子,那刺客被励王带走了。”
  “是吗?”她是宸儿的人?呵。
  二楼门外有脚步声匆匆而过,敲的是隔壁房间的门。那人说话声音有些大,着急的不知所措:“不好了,不好了。”听声音倒是个憨厚的男人。应该是这青楼里的小工。
  “吵什么,我正给客人介绍姑娘呢。懂不懂规矩,大惊小怪的。什么事?”是那老鸨的声音。一幅极其傲娇的扇着花扇。
  “没了,没了。”
  老鸨真是受不了他,说话也说不清楚:“什么没了,说重点。”
  “人,人没了。”小工平时不爱说话,做事也是唯唯诺诺,如今遇上事,更急的什么都说不清楚。
  “谁没了?你仔细去找找,人肯定没丢。别耽误我的事,屋里的爷还等着呢。”
  “等等,”那老鸨看着就要将他赶开,他却拦住了老鸨,“不是人,不,是人,是三楼的,关屋里的那个姑娘。”
  老鸨这才听出重点,什么,三楼那姑娘不见了?她花了20两银子买来的啊,还没有把本给她赚回来啊,她的钱啊。想到这里,她一个箭步直往三楼奔去。
  小工摸了一头汗,往自己的灰褂子上擦。终于说清楚了,说个话怎么那么麻烦嘛,他说的是那人,不是这人。这人是他养的一条猫咪,取名小人。他想老鸨怎么那么笨,就是分不清呢。
  “将她的身份调查清楚。”修胤听完外面人的对话,笑了笑,他好像很喜欢笑。笑的神秘而又让人向往。
  “是,主子。”说完,那侍卫跳窗而出,隐身在茫茫黑夜中。
  “好戏都看完了,我也走了。”修胤起身,理了理玄色华服的云边。长袖扫过桌面的酒杯。转身出了去。
  派去乔装打探的人回到府中,求见励王,府中管家却告知励王还未归来,他们出青楼时发现励王的马车不在原地了,想励王是先回王府了,他们就想回来禀告,可励王未归。难道励王亲自去青楼里打探了?不对啊,励王多年来都洁身自好,少近女色,且从未去过烟柳之地,当然,必要的应酬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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