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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狐族,有田!_第111章

  “别担心,”灵疏道,“有昨天那一出,现在没人敢瞧不起你,再说你背后还有沈九少呢,这些天如果再有人来提订单的事儿,就约个时间,咱们去和他们谈,对了,有私人的订单吗?那些高门大户里头的?咱们的广告可是都做出去了的。”
  “广告”这个词,玉璋一开始不理解,就连沈子越都没听过,灵疏给他们解释了一番,沈子越毕竟有头脑有手段,立刻就明白了这词儿所蕴含的巨大商机,当即想到自家别的那些买卖也可以用到这样的方法。
  沈子越虽然一直觉得灵疏的身份配不上卫修涯,但就事论事,对于灵疏的能力,他还是非常欣赏的。
  “有是有,不过都只是探了下口风,”玉璋道,“也没具体说要定多少,我想着应该是还要朝他们自家的主子们请示请示吧。”
  灵疏点头表示明白,说:“咱们这才刚开业,蛋糕这东西现在大家就是图个新奇,又不是那种做了几十年的老字号,别人不知道咱们这店能不能长久经营下去,先观望一番也是正常的,
  不用着急,反正单就是店面的盈利也足够了,我看用不了多久,京城中大概就会有模仿咱们的店出现了,其实说起来做蛋糕的法子一点都不难学,咱们是防不住方子往外泄露的,也不用防。”
  玉璋顿时急了,道:“店里用的都是沈家的家生子,他们不敢往外传的!别看九爷平时宽容,可他最是容不下这种事情,要是抓到谁敢做这种背叛主家的事,打板子发卖都是轻的,九爷生气起来也不是没杀过下人!方子怎么可能传出去?”
  “糕点师傅们自然是不敢主动泄露的,但防不住一些有心人用手段打听啊,那些人的手段防不胜防,拿最简单的说,请你吃顿饭灌醉酒了直接问,”灵疏摇头道,“所以不用防,而且他们用手段打听的法子绝对是不全面的,即便能做出来,口感也不会有我们家的这么好,
  盛京这么大,就是多开几家店,也抢不了咱们的生意,咱们要做的是保证质量与服务,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创新,一直不断地推出新产品,我回去之前会给你画些图样出来,到时候每个月新推出一样蛋糕,这么一来不管盛京再有多少模仿咱们的,咱们都不怕他们!”
  灵疏这话才一说完,屏风后就传来了掌声,沈子越进了屏风,称赞道:“说得精彩,玉儿,你还得好好跟着灵疏学学呢,当然了,我家玉儿也很厉害,慧眼识珠,找了个这么好的老师。”
  沈子越在玉璋身边坐下,自然而然地把人揽到自己腿上,卫修涯的轮椅也跟着从屏风后转了进来。
  玉璋连连点头道:“灵疏真的很厉害!我太笨了。”
  “我就是随便说说的……”灵疏一见了卫修涯,刚才那自信的模样全没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落在卫修涯身上,带着点儿小羞涩。
  卫修涯握了握灵疏的手,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继而朝沈子越道:“既然我媳妇儿这么厉害,你这做舅舅的,是不是该给甥媳妇送份好点儿的见面礼?姐姐早就已经送过了,是一只碧玉镯子,你是长辈,肯定不能比姐姐送的差吧?”
  灵疏的脸瞬间爆红,都不敢抬头去看沈子越了。
  卫修涯在他耳边说:“快叫小舅舅。”
  灵疏磕磕绊绊地开口:“小……小舅舅。”
  沈子越不置可否,轻哼了一声,道:“想要什么,直说吧。”
  第54章
  卫修涯道:“把你庄上会种果树的农户给我几户, 还有会种田的好手,也给个十来户吧。”
  “就这些?”沈子越扬眉,有些难以置信, “不要点什么值钱的东西么?”
  从卫淑贞手里送出去的碧玉镯子, 想也知道很贵重, 说不好还是内务府造的, 沈子越刚才听卫修涯说要他送比那只镯子更好的见面礼,还以为卫修涯会狮子大开口, 他都已经等着被卫修涯狠敲一笔了。
  之前他们俩人在后院厢房的时候, 卫修涯就跟他坦白和灵疏确定关系了, 虽然沈子越不赞同,但却也没有再像刚开始那般反对。
  以后日子是卫修涯自己过,只要他开心就行, 再说修涯的亲姐姐都同意了, 他这个做舅舅的, 哪还有什么立场来指手画脚,管那么多不是徒惹人嫌么?
  而且抛开身份不说,沈子越倒真的挺欣赏灵疏的, 就像现在玉璋手里拿着的流水账本, 也是灵疏画出来的, 论实用性,可以说是非常好用, 沈子越打算自己手上那些生意, 以后也都用这种方式来记账了。
  “这些就足够了, 几户农人对你来说的确不值什么,不过对需要的人来说,它的价值便比玉镯更大,”卫修涯笑着看了一眼灵疏,问,“这件礼物你喜欢吗?”
  “喜欢!”灵疏连连点头,这正是他想要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卫修涯对沈子越道:“谢谢小舅舅。”
  沈子越嗤笑道:“有事儿找我的时候就想起来要叫小舅舅了,没事的时候直接叫名字。”
  “小舅舅大人大量,”卫修涯说,“不会跟我计较的。”
  卫修涯跟沈子越的关系本来就像好朋友似的,沈子越也就是这么一说而已,并不是真的生气,卫修涯自然半点儿也不担心。
  玉璋才刚知道灵疏跟卫修涯在一起了,私下悄悄对灵疏说:“恭喜你。你一定要幸福。”
  灵疏笑着点点头,差点脱口而出“你也是”,随即便想起玉璋的身份,想说点什么,却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合。
  玉璋低声道:“你不用安慰我了,趁现在他还宠着我,我多挣一点钱,然后要他放我离开京城,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买个宅子,隐姓埋名,这辈子就这么过了。”
  灵疏:!!!
  这话怎么听着让人心里这么难受呢?
  分明就是看透人生,垂暮老者才会有的想法吧?
  “你真这么决定了?”灵疏禁不住道,“可你还这么年轻,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呢?!你又不比别人笨,去哪里都能活得好好的,干嘛非要把自己弄的那么凄凉?”
  “听我说,咱们的‘余味’坊,你开半年——不,三个月之后,你就在京城开一家分店,再过半年,再开一家,”灵疏一边思索一边跟玉璋说道,“后面开的这两家,一定要比第一家店整顿得更漂亮,到时候我会写信给你,图纸就装在信里面。”
  “我估摸着京城的市场三家分店应该吃不完,但是咱也不需要多大的野心,开三家分店就足够了,开完这三家之后,你就可以跟沈九少请示去京城以外的其他地方继续开分店——你懂我的意思吗?”
  玉璋听到这里,双眼亮了起来。
  他刚才跟灵疏说的要去找个地方隐姓埋名的话,实际上他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实现,因为他不知道沈子越什么时候会对自己厌倦,如果他厌倦了,直接把自己卖人,他该怎么办呢?
  又或者沈子越对自己长情些,三两年都不厌倦,那要到什么时候他才能有自由身?
  不过这个假设不太靠谱,因为从前玉璋就没见过沈九爷对谁宠爱过那么长的时间。
  通常都是几个月到半年,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沈子越对他身边的人太过于宠爱了,把那些人几乎惯到无法无天。
  可以想见,他身边那些男男女女,原本都身份低微,丝毫不起眼,突然被人捧在手心里当成珍宝一般呵护,又能有多少人能不被宠昏头脑呢?
  而一旦恃宠而骄,一次两次还好,沈子越都会容忍,但是次数多了,沈子越表面上不表现出来,却会在他们毫无防备的时候,毫不留情地弃掉那些人。
  玉璋想了想自己跟沈子越的时间,似乎也快要到半年了。
  他自认为跟着沈子越这期间,是没有做过什么过分的事情的。
  唯一出格的,应该就是和灵疏一起开了“余味”坊,目前看来,沈子越并没有因此而生气,反而还很高兴看到他管理铺子,有时候也会教他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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