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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8节

  她没有怎么注意,就被人叫住,语气中透露着惊喜,“你是红岭大队的李知青?”
  “你是?”李明宛看着穿蓝色工装的陌生男人,脑海中回忆起他是谁。好在李明宛的记性还不错,眼前这个人很快就和记忆中重叠。之前何云娘的事情,大队长陈福田让他儿子去请了陈家村的人来,这个人是跟着一起来的。
  只是他全程没说话,所以李明宛的印象不深。
  男人一米七几的个子,不算高也不算矮,在普通人里面看着还算周正,尤其是身上的工装和工牌,在这个年代就等于是有个好工作,多少是能拿得出手的人。他一看见李明宛就荡开一个笑容,“上回那事,真是对不住,我继母因为早些年太困难,把女儿送人了,这几年一直思念成疾,她也是一片慈母心肠,误会了李知青你,真是太对不住了。”
  也许是知道李明宛的学历很高,这个只初中毕业就被家里想尽办法托关系到县城谋求工作的陈传句,说话的时候,总忍不住多说两个成语,仿佛这样就能显得他有文化一点,和李明宛差的不是那么多。
  如果他只是陈家村的普通村民,或许李明宛还能好声好气的接受他的道歉,告诉他这事过去了,可他却是原书里祸害了原主一生,还家暴了她的人,李明宛看着他周正憨厚的面容就觉得恶心,从头到脚透露着虚伪两个字。
  所以她冷睨了他一眼,“麻烦你走开,我不认识你。”
  陈传句脸上的笑容僵了僵,他还想拦住李明宛说些什么,等在另一边的江平之注意到李明宛的脸色不对,他挡在了李明宛的身前,俯首看向陈传句,声音冷肃,“你听不懂人话吗?”
  江平之一米八几的个子,高了陈传句半个头,不仅是注视的角度不同,就连两个人的身材也差的很多。江平之穿着军装,看起来笔挺轩昂,跟他一比,陈传句立刻显得瘦小起来。不仅如此,更是两个人之间气势上的差别,一个生来就是天之骄子,读军校去战场,砥砺风霜,一个汲汲营营,耗尽家人积蓄只能做普普通通工人,他拼命想要得到的一切,江平之都唾手可得。
  陈传句没有忍住垂下头,不敢直视江平之,尤其是在看到他手上的手表之后,自惭形秽的感觉油然而生。陈传句甚至在想,他为什么要遇见江平之,莫名的羞耻感,尤其是在李明宛面前。
  李明宛看都没有多看他一眼,伸手拉住江平之的袖子,轻声说:“我们走吧。”
  江平之才没在说什么,只用锐利的眼神盯住陈传句一会儿,然后和李明宛一起离开。
  直到他们离开很久,陈传句都还留有被江平之盯住时,内心浮起的紧张恐惧感。
  作者有话说:
  很抱歉,写到打脸剧情了,也是全文矛盾冲突最大的剧情,有点卡文写不出来,所以更新有点飘忽,明天开始我会争取恢复稳定更新_(:_」∠)_感谢在2023-02-13 21:13:22~2023-02-15 23:45:4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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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0章
  李明宛没有想到陈传句会主动找她,即便当时她看起来面无异色,可实际上内心是有波澜的,她会惊恐担忧原书里的剧情。
  哪怕打了一千次一万次预防针,这种恐惧的心态仍旧免不了。
  尤其是在她接受了这个世界的真实之后,她会更加恐惧原主经历的一切,那简直是生不如死。因此,即便在明知李文畔夫妻不是原书中屈从的养父母,身边的江平之也绝对不会坐视不理的情况下,她回去的路上依旧心神不宁。
  别人或许感受不到李明宛情绪上的变化,但是江平之是看着她从小长大的人,怎么会瞧不出她隐藏在平静之下的不安。
  纵使江平之再天纵奇才,也不可能想到李明宛会是穿书的人。对于李明宛的这份不安,他所能得出的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因为何云娘一家带给她的阴影。不过,四舍五入也不算错。
  他没有揭开李明宛的复杂心情,一路上沉默的陪在李明宛身边,任由她放空脑海,沉浸在自己的思维之中。
  一直到分别的时候,江平之才在嘱咐中多提了一句,“那家人的事情你不用太担心,我会解决。”
  “嗯。”李明宛透白近乎无暇的脸上流露出一缕怔然,她是相信江平之的,可却又不得不承认,原书的剧情很有影响力,否则她为什么下乡还能恰好在陈家村附近,为什么能恰好被何云娘认出来。
  她最担心的就是江平之确实解决了他们一家人,可最后还是会因为其他原因而出现,偏偏这些都不能告诉江平之。
  李明宛暗自下定决心,轻易不要一个人经过河边,不给原书剧情可趁之机,这段时间也一定要结伴出行,她不是很相信原书中那些令李招娣身败名裂的巧合会是真的巧合。
  而江平之在送完李明宛之后,在车上独自静坐了好一会儿,他才启动车子回驻地。
  他坐在桌前,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屈起,指节缓慢的敲着桌面,俊朗的面容沉静,在思考着什么。
  好一会儿,他才拿起话筒,拨了一个电话号码。
  经过江平之和李明宛一遭后,陈传句是失魂落魄的回到宿舍。然而,没有让他难过太久,等到晚上的时候,就有人过来通知他,说厂长有事找他。
  这个消息对与陈传句而言,是惊大于喜,厂长那样的大人物,平白无故怎么会要找他,就算他表现好,最多就是车间主任当面夸两句,想也不可能传到厂长的耳朵里,更何况他也不是什么特别优秀的工人。
  怕就怕是不是有人背后告他黑状了。
  陈传句是两股兢兢的进厂长办公室,幽魂般不可置信的出厂长办公室。
  直到工友看不过去,推了推他,他才如梦初醒,满脸光宗耀祖的狂喜,“哈哈哈哈,能出什么事,就是吧,厂长亲自和我说我表现出色,准备调我去沪城的大厂交流学习。”
  工友也觉得奇了,“哦呦,这不是天大的好事吗?能去代表厂子去沪城,传句你可是大有前途啊。”
  陈传句明明笑得嘴巴都要咧到耳朵后面去了,嘴上还谦虚着,“哪里哪里,都是厂长看重。”
  陈传句嘴上不说,心里却很受用,听着工友说了好一番恭维的话,才满意离开。等到他一离开,刚刚还将陈传句夸的天上有地下无的工友当即就黑了脸,朝地上呸了一口。寻常人听着夸一两句也就算了,偏偏陈传句听完人夸就不想走,害得他废了好多口舌,也不照照镜子,瞅瞅自己身上有哪个能见人的长处没有,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
  陈传句可不知道工友的腹诽,他兴高采烈地和家里说了这件事,还豪爽的拍着胸脯说,“爹,你可瞧着,指不定儿子这次去沪城学习,就留在那了,到时候把你也接过去享福。”
  陈父听了也很高兴,鼓励陈传句,“儿啊,爹就你一个儿子,将来就全指望你了,你得加把劲,给我们陈家光宗耀祖,将来再娶个贤惠能干的媳妇,可就圆满了。”
  听到这个,陈传句就想起白天见到的李明宛,他心头浮起的不是一开始见到李明宛的好感,而是当时和江平之相对而立时,油然而生的自卑。他脸上的笑容淡了淡,但转念一想,自己很快就可以去大城市学习,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他们俩是城里人又怎么样,还不是要到乡下地方,他往后会去哪还说不定。
  被天大的好事砸中的陈传句,在经历过强烈的对比之后,他本就极高的自尊心扭曲成过度的自信和膨胀的虚荣心,他开始畅想起自己的未来。
  为了庆祝这件事,他甚至自掏腰包请一起住的几个工友喝酒,一晚上喝了两瓶烧酒,别人拦都拦不住,他夜里吐了好几次,晕晕乎乎的上了机床。
  等到他清醒的时候,是伴随着剧烈的疼痛。
  “啊啊啊!”陈传句撕心裂肺的哭喊着,涕泪横流,整张脸扭曲得如同鬼魅。旁边干活的人也惊呆了,这可是事故啊。
  有人连忙关了机器,想法把他拉出来,然后送去医院。
  现在的医疗落后,更何况是在这么偏僻的一个小县城,根本就回天无力,他失去了小腿。
  沪城的交流学习、定居大城市、远大的前途统统离他而去……
  他成了一个废人。
  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他自己,宿醉之后还要上工,规章里明确了前一天晚上如果喝酒,第二天不能上工。因为陈传句的腿废了,所以他的惩罚还没有下来,而前一天晚上和他一起喝酒的工人,或多或少都遭受到了处罚。
  听到消息连夜赶来陈父,看着前一天晚上还意气风发的儿子,此刻成了废人,躺在冰冷的病床上,心都凉了半截,一个晚上过去,白头发都成茬的冒。
  何云娘虽然是继母,可是在她眼里,越是继子继女,越要用心去疼,这样才能够感化他们,让他们接受自己,所以到了医院以后,她忙上忙下,勤快得连亲妈都比不过。
  陈家陷入前所未有的哀愁中,直到半个月以后,他们把陈传句接回家里休养。总之,医院是不可能让他再长出一条腿了,还有必要继续待在那吗,一天天的不知道要耗多少钱。
  人是活着,但少了一条腿,又骤然间经历人生的跌宕,之前还做着登高的美梦,转瞬就掉落地狱,心情的落差只多不少。陈传句愈发沉默寡言,甚至变得阴晴不定,动不动就打砸东西,原本还和何云娘、李天赐相安无事的陈传句,甚至会对他们破口大骂,时不时阴阳怪气。
  陈父只知道心疼自己唯一的儿子,何云娘低眉顺眼了一辈子,遇到这样的事,只会低头屈从,伺候得愈发精心,梦想着某一日继子能幡然醒悟,感谢她这个继母。
  和陈家的愁云惨淡不同,红岭大队的知青点总是充满欢声笑语。
  都是一群意气相投的青年,又没有什么爱作妖的人,在这个条件艰苦的地方相处,总会比一般同学多点情谊,他们还会想着办法改善环境,时不时弄点娱乐出来。
  红岭大队和陈家村大队毕竟还是分别属于两个公社,消息传的慢,传到李明宛耳朵里的时候,她正和俞晓燕聊晚上的夜宵。昨天鲁有亮进山,运气好打到了一只野鸭,在乡下呆久了,嘴巴寡淡的很,他们偷偷商量了,晚上把院门一关,几个知青围在一起,悄悄煮鸭子吃。
  过了这么些天,李明宛已经没有时时刻刻把这件事挂在心口,只是偶尔会突然间想起来,浮起一点担忧,可日子就是这么过下去,她身边还有很多的事情,不可能只担心还未发生的剧情。
  听着前面几个大娘不加掩饰的大嗓门,李明宛不免讶异,因为原书里陈传句只是瘸腿,并且不算特别明显,她记得时间线好像也不是这么早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发生了改变。
  但一时半刻的,他们应该不会再想起自己了。
  即便陈传句刚经历了如此惨烈的事情,李明宛也一点都不觉得可怜,这种原本就心术不正的人,压根不值得同情。
  她什么话也没说,和俞晓燕一起回了知青点。
  知青点里面,为了晚上宵夜,回来得早的人,已经开始忙碌了,李明宛和俞晓燕也都上前帮忙。
  大家都忙得热火朝天,紧闭的厨房门却突然被敲响,他们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慌张。不约而同的,他们蹑手蹑脚开始搬东西,尽量把东西藏在角落,在锅里放上之前剩下的半个窝窝头。
  然后才去开厨房门。
  大队长一进门就嗅了嗅味道,“你们一群人都躲在厨房里干什么?”
  谭康平面色不变,信口胡诌道:“天冷,烧火取暖。”
  灶台倒是烧着火,大队长陈福田翻开锅盖一看,就是半个窝窝头而已。他也不是猜不出来,但是懒得计较,直接说起了正事,“之前有个知青因为家里有事一直没来,所以换了个人,今天刚到,你们互相认识一下。”
  他话一说完,那个一直等在门口的知青就走了进来。
  李明宛看着新来的知青,目露震惊。
  第51章
  原书中某些想不通的剧情,此刻也有了解释,比如谭康平是为什么会在下乡的时候娶了继姐。
  因为继姐也跟着一起下乡了,只是后面又回去了,所以书里才没有过多描述这段剧情。这也就导致了李明宛的措手不及。
  继姐的长相和过去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就连神态还是一样,笑起来都透着点示弱的坚强,就好像是等比例放大了一样。
  在李明宛满腹心思的时候,继姐已经开始介绍她自己,“大家好,我是北平来的李成玉。”
  “北平?”俞晓燕悄悄重复了一遍,然后小声道:“那不是和明宛还有谭知青一样吗?”
  俞晓燕人比较爽快,在厨房这么小的地方,她的悄声说话和直接凑在人家耳边没什么差别,李成玉大方承认,“是的,我们不仅同样是北平来的,谭知青与我也是旧相识。”
  李成玉直接承认的举动,看起来大气,其实也是一种昭告,昭告她和谭康平不同于寻常人的关系,尤其是在不说清楚的情况下,很难不让人多想。这个时代的男女关系没有后世开放,能被当着许多人的面说出来的相熟,一定有特殊的理由。
  一向严谨自律,从来没有和村里的姑娘闹出半点暧昧不愉快的谭康平,面对李成玉的话,并没有解释,可他的表现何尝不是种默认。
  继姐在经过城里许多年的滋养,还有谭父谭母的关心爱护,整个人都白了不少,说话做事也有点大家闺秀的意味,同样的动作,放在以前还有点不自然,像是装腔作势,到了现在已经变得浑然天成。
  包括取代原主得来的名字,李招娣也被改为李成玉。
  招娣招娣,是希望将来能有个弟弟,后面倒也有了,就是亲生父亲死了,千辛万苦生下来的男孩也不被承认。本来招娣这个名字就是类似乳名一般的存在,等到将来嫁人之前,就该取个正式的名字。李家人有意讨好谭家,加上李招娣的父亲早就死了,招也招不到新弟弟,索性就取了大名。
  大队长陈福田把李成玉送来之后,也没有多留,就这么走了。
  倒是其他人,因为突如其来的新成员,气氛尴尬起来。尤其是晚上的夜宵,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毕竟大家都还不熟呢,要是李成玉是个轴的,看见他们吃野鸭子,没有上交,等会儿嚷嚷着他们挖社会主义的墙角可怎么好。
  值得庆幸的是,谭康平打破了这份尴尬,他直接上手帮李成玉搬行李,然后温润的和其他人介绍李成玉,并且提到了宵夜的事情。李成玉能在李家过得风生水起,她必然是个识时务的人,不可能做讨人嫌的事情。
  刚一接触李成玉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她还行,能顺着人说话,有些事也不太计较。
  她本来就是奔着谭康平来的,乡下她真的不会久待。
  比起李明宛不知道红岭村和陈家村离得很近,从小长大的李成玉却是知道的。如果可以的话,她一辈子都不想回到这里,偏偏这段时间谭康平寄回北平的信令她感觉到了危机。
  哪怕谭康平没有在信中特意提起李明宛,可是女人的直觉是精准的,她凭借只言片语就能感觉到谭康平的心不在焉。他不喜欢她,这件事李成玉一清二楚,以往对她也都是责任跟照顾居多,可那又怎样?
  只要谭康平能照顾她一辈子就够了。
  可下乡之后,她渐渐发觉到了不对劲,李成玉不允许她费尽心思得来的一切最终化为泡影。一旦失去了这门亲事,对李家来说,她就没有用处了,将来的她,会是什么下场都很难说。
  因此李成玉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她翻身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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