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不要想不开心的事情,因为都过去了。
  真的都过去了吗?有很多事情我想就算过一百年都会记的很牢。
  对于爱情,每个女孩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然后在每次真正亲赴战场之后,体验到真实的残忍与妥协。
  情竇初开的时候,你要找的会是又高又帅又聪明又体贴温柔又幽默又真心的男人,受伤几次以后,大哭一场,窝在自己的世界几个月,后来你会说「不用太帅啦,会逗我开心就好」,你会说「不太体贴没关係啦,真的爱我就好」,你甚至会说「花心没关係啦,会回到我身边就好」。
  小的时候,你总期待和童话一般美好的邂逅发生。
  张倚翰是我曾经的王子,几年前,当我还很年轻的时候。
  从很久以前我就是个爱写字的人,大概是对于爱情的期待太多,多到写成一个一个故事,在大学的时候好好的经营着自己的部落格,拥有不少读者。
  张倚翰是大学同系学姊的男朋友,学姊很爱看我写的故事,校庆那天还特地带着他来,介绍我们认识,告诉我,她觉得他们两个的爱情,就像我写的那样,张倚翰就是我笔下的白马王子,疼爱并包容着任性又坏脾气的她。
  再后来,张倚翰会在部落格的留言版上偶尔留下讯息,一开始是加油打气,和期待我接下来的小说进展,后来我们交换了msn,线上遇到有空就聊天,出来吃过几次饭,一开始交换彼此最近喜欢阅读的书,两个人很有话聊,兴趣相似,总是关注着相同的东西,偶尔他也跟我讲讲和学姊之间的甜蜜或不顺利。
  〈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身边的人是不是最爱,更不会预料到真爱会在你无法改变现况的时候窜出。〉
  有一次吃完饭,我在回程的捷运上,看见他传来的简讯。
  然后,在还来不及思忖这些字的意义和自己是否动心之前,在捷运出口看见坐在机车上等待的张倚翰。
  「我知道不应该,但我不想放你走。」他下车,面无表情的对我说,伸手拥抱的力道却用力的让我几乎要窒息。「不要思考要不要拒绝我,不要想那些事情。」
  我没有想过这辈子有机会成为背德的人,直到此刻。
  ※
  「我和他在一起快一年,对,我当了快一年的第三者,明知故犯的那种。我觉得他爱我,他会离开学姊,只是需要时间。」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这种习惯──跟所有想追我或者对我有点好感的人毫不隐瞒的讲起过去这段背德的回忆,我喜欢看他们愣住或是露出惊讶的表情,他们会发现我是个浑身是伤、满心是罪,无法靠近的女人;在这同时,我也总会感觉到还没好的伤口又撕裂了半吋、一吋,然后又渗出血来。
  我想我已经习惯这种痛觉,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曾经是个第三者的事实,不管是不是已经过去了,不管我是不是真的后悔了,不管是不是真的很想重新来过,所有的改过自新套在第三者身上都是不断被驳回的假释申请,没有人会改变看你的眼光。
  「而且最后并不是我主动离开他的,是学姊发现了大闹了一场,然后我才看出来他一点也没有想要离开学姊的意思。」
  我想在爱情里成熟最快的方式,不就是这样而已?我从此以后没办法好好谈恋爱,因为对一切都太多疑,太冷淡。
  「那不关我的事。」
  「……」错愕的抬起头看着郑律文,听见他满不在乎的声音,看见他一脸认真的表情。「那是你的过去,我来不及、也就不需要试图参与,我知道你还觉得痛,但你不应该一辈子就这样过,如果,有一个人愿意现在一直陪着你,你却还对过去纠结……」
  他把话断在这,起身去找早餐店老闆娘结帐。
  而且一直到上了车,好像都没有把话说完整的打算。
  「你刚才话有说完吗?」从副驾驶座往前看景象转过,郑律文没有说要去哪,事实上他都没有开口,我只得问。
  我承认心里的感觉有点不同,或许是因为他没有跟着我在过去的事情里面纠结的关係。听见了那些乱七八糟的过去,像没听见一样,甚至不感兴趣,他不是我预期中的那种反应。
  「如果你好奇,那就还没说完。」
  「欸你这人怎么这样。」看见他扬起嘴角笑得很有心计,我很想揍他。
  「你觉得现在该有人一直陪着你吗?」
  「……」
  「你是觉得要矜持的沉默十分鐘再点头,我才不会认为你很饥渴吗?」
  「郑律文先生!你是觉得我人太好了是吗?」刚好碰到红灯,我终于忍不住伸手掐住他的脖子摇晃,直到他求饶为止。
  「噢你很恰耶!」
  「你自找的。」我瞪了他一眼,这才放手安份的坐回副驾驶座。
  ※
  其实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离开台北踏踏青了,和张倚翰分手以后,刚好我也进入职场一年,渐渐的,公司放在我身上的工作越来越重,工作和爱情的比例也就越来越悬殊。
  还是有机会谈几场恋爱,只是每次交往的时间都很短暂,约会时顶多逛街吃大餐看电影;没谈恋爱的时候,假日不是在公司加班就是在家里看稿,没加班没看稿的日子,就是闷着头在被窝里睡上半天,再把累积一段时间没看的影集消耗掉。
  所以现在身在亲水公园,就像赚到一样。
  虽然没有看到日出,但郑律文也没有要就此打道回府的打算,车子开着就进了亲水公园。「欸,我们去骑脚踏车。」下了车,他指着不远处的脚踏车出租店。
  「蛤?」
  「蛤什么,你不会骑喔?」
  「当然、会啊!谁不会啊!」只是骑得不好而已啊!但是看见他那副嘴脸就实在是完全不想示弱。
  时间越来越晚,太阳也出了头,点点阳光洒落在身上,久违的温暖。
  事实证明,即使骑脚踏车的技术还算ok,毕竟公园里面禁止车辆行驶,路又宽敞,好骑的很,但太久没运动,骑没多久脚就超痠。
  于是在经过草坪斜坡的时候,我索性一声不吭的停下来,就让一直嚣张领先的郑律文继续骑他的车吧!放稳了脚踏车,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吹风发呆,看着河水闪闪发亮。
  「认输了啊?」没有多久,他就来到我旁边坐下。「投降投得这么低调。」
  「才没有,我只是懒得出锋头。」撇撇嘴,我无赖的对他吐舌头。
  「欸。」
  「干嘛?」
  「还想要出来玩的话,就找我吧。」郑律文躺了下来,用手臂挡着眼睛遮掩阳光。「如果有人陪比较好的话。」
  「……」
  「十分鐘已经过很久了啦,我相信你很矜持,这样满意了吧!」
  「……郑律文,你讲话不损我会死吗!」刚才一瞬间,好像要停拍的心跳,现在完全被爆衝的怒气惹得加速运行,我跳了起来,追着那个反应不比我慢的傢伙打。
  「我怕你没朋友陪又想出去玩啊!我好心耶!」他像个小男生,边跑不忘边回头揶揄。
  看着他的笑容,突然觉得心跳加快不只因为生气的关係。
  这天我们玩得很开心,晚上还去罗东夜市吃饱饭足,才一路开回台北。
  「今天辛苦你开车一整天了。」车停到我家楼下,我解开安全带,向郑律文道谢,顺便将上身探到后座,把一整天在车上留下的垃圾袋拎过来。
  「你要干嘛?」他不解的问。
  「拿回家丢啊。」我疑惑的看着他。「不然是拿回家珍藏吗?」
  「哈,你知道你很吸引人吗?」他大笑了起来。
  「……丢垃圾哪里吸引人!你真的很爱呛我耶!」我火冒了起来,对他做了鬼脸就开门下车。「我上楼了,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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