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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 第38节

  林格想了想,打开手机,看着她已经买好的电影票。
  嗯。
  先不去了。
  王霆在五分钟后又坐下,他解释自己只是忽然淋雨感冒,林格说好。
  她很礼貌地和王霆聊天,却没有邀请对方一起看喜剧电影的兴致。尚且算得上愉快的一餐结束后,林格送对方上了车,谎称自己还有朋友在这里。
  等王霆离开后,林格才飞奔到卫生间中,对着镜子照了照眼睛,又洗干净双手,才后知后觉,应该要去药店里买瓶眼药水滴一滴眼睛——以防万一。
  她不能再请病假了。
  她查了导航,最近的药店要走二百米,外面雨势渐渐小,她心一横,将包顶在头上,刚往外跑出去几步,就听到林誉之熟悉的声音——
  “格格!”
  林格回头,看见林誉之撑一把二十四骨的黑色大伞,疾步向她走来。
  五分钟后。
  在雨幕中缓缓穿梭的黑色车中,司机安安稳稳地开着车,林誉之端正地坐着,林格仰面躺在他大腿上,乖乖地睁开眼睛,让哥哥给她滴眼药水。
  一滴凉凉的液体滴落眼球,说不上痛,只是被异物入侵的本能,林格条件反射地闭上眼睛——林誉之不让她闭,眼疾手快,捏着她眼皮撑开,免得眼药水顺着睫毛流出,影响药水的效力。
  这是普通的一瓶润眼液,是林誉之常用的。能缓解眼部疲劳,也能充当临时的眼药水,冲刷一些杂质。
  林誉之一直有这个习惯,林格先前吐槽他矫情,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还用上了。
  又一滴眼药水。
  林格小声提醒:“疼。”
  “再忍忍,”林誉之说,“看了不干净的东西,需要洗洗眼睛。”
  这样说着,他低头,撑住她眼皮的手稍稍松开,最终还是舍不得弄痛她,微笑着问:“今晚和同事的聚餐开心吗?”
  第34章 月季 气味
  林格擅长说谎, 但并不意味着擅长“对林誉之说谎”。
  高中时谎称和朋友去书店,实则在黑网吧中被林誉之捉了个正着;假装生病逃避补课,又被林誉之强行带去医院。
  曾经被林誉之轻飘飘拆穿过无数个谎言的后果, 是现在林格不能直视他眼睛撒一些小谎。
  大谎还是能讲讲的。
  她最引以为傲的一个谎言, 就是爱不爱他。
  谎话讲上一千遍, 假的也能成真。
  显然易见,今晚的谎言不属于这个范畴。
  林格枕在林誉之大腿上,他很少穿牛仔裤,是条黑色的、细看有细细暗纹的西装裤,羊绒的——林格近期对各种面料都很敏感,也很敏锐。这种敏锐的直觉令她下意识去分析林誉之的衣服材质,好像这样也能轻微逃避说谎的不适。
  她说:“挺开心的。”
  希望佛祖原谅她,她现在不能讲出更多字词的谎言, 这些已经足够耗光她的能力。
  车玻璃窗外夜色浓郁, 雨水顺着车窗缓缓下落, 雨滴狠狠砸在车前挡风玻璃上,不由自主地被风吹着往上拖出一道鲜明的水痕,停留不过几秒, 被雨刷器刮得干干净净,只留淡淡几末, 像雨水愁出了皱纹。
  空调温度开得低,林格畏寒,林誉之体热, 她不自觉便更靠近兄长;风凉如水,林誉之抬手, 调了后座的吹风方向, 好让凉风避开林格。
  “真好, ”林誉之叹气,“我很少能有机会参与到同事聚餐。”
  林格说:“没人想和上司一起开启夜间聚会。”
  林誉之笑:“那你愿不愿意和别人的上司开启聚会?”
  林格愣了一下。
  “逗你的,”林誉之笑,“看你,这么紧张。”
  林格说:“我不是紧张。”
  “你上班一天已经很累了,现在眼睛也不舒服,”林誉之说,“你说同事里好像有人感冒、还眼睛发红?”
  林格:“嗯。”
  “应该不会是病毒性结膜炎,”林誉之说,“大家都有公德心,不会差到患传染病还赴约。”
  林格不确定,她不知道王霆是不是真的患了结膜炎,也不确定对方有没有去看医生。这些话问出来有些冒犯,她只悄悄地掩盖住。
  “另外一个眼睛怎么样?”林誉之将她垂下的头发掖到耳后,动作过于温柔,温柔到林格有种被温柔抚摸的错觉,他垂着眼,目不转瞬看着躺在他腿上的人,“要不要也滴两滴?”
  林格的眼睛有些干涩,她没想好,犹疑:“眼睛没问题也可以滴吗?”
  “虽没有什么药效,不过也有一定的舒缓效果,”林誉之说,“过来,自己把眼皮撑开。”
  林格的后脑勺能感受到对方的温度。
  今天的情景,和前几日、她耳朵进水时很像,也不太一样。那天只有他们两个人,今天还有司机,并不是独处;上次是拜托林誉之将棉签深入她耳朵清理水,而今天是请求他将液体滴在她的眼睛中。
  肩胛骨下那种点燃烟花的麻又徐徐地点燃,林格仰面躺着,看林誉之沉静的脸,恍惚间总觉他的话语似曾相识。熟悉到什么地步?林誉之以前也是这样,要她自己掰开,要她自己搂住分开的两条月退。因她喜欢在受不住时控制不住挣扎、脱逃,每每此刻,林誉之都不得不用力将她拖回。那个时候的他很难掌握好自己的力气,没有轻重,难免会按痛她的手臂或腿。时间长了,林誉之渐渐熟悉、习惯她这种“临阵脱逃”,为了避免自己伤害到她,只能叮嘱她自己抱紧。
  林格不知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些,或许是她的确到了喜欢回忆过去的年纪;也或许是冥冥之中天有注定,相似的场景总在他们身上反复上演。她今天第一次察觉到隐晦的意外,而令她敏锐的具体表现在于心跳。
  她分不清心跳加快的原因是说谎,还是因为和他的距离太近。
  没时间思索,她努力睁着眼,伸手去撑开那只眼皮,林誉之看她没什么技巧,叹口气,仍旧伸手帮助她。
  凉凉的液体落入眼球。
  几乎是瞬间,林格的鼻腔中也泛出那淡淡的、微涩的药水味道。更涩的还是林誉之此刻低头,俯身查看她情况的脸庞——
  药水让她的视野蒙上淡淡的雾,这层薄薄的雾让她没有办法看清林誉之的脸庞,微微张着口,她缓慢地呼吸,企图通过空气来过滤掉会让她血液沸腾的东西。只有三秒,三秒钟,林誉之直起身,确认了一件事。
  “喝酒了,”林誉之说,“还好吗?”
  “一点点葡萄酒,”林格说,“一点点。”
  林誉之伸手,试着她额头的温度,颔首:“确实有些烫。”
  他没说以后少喝,也没有讲这样不对。
  看起来真的像普通的兄长,试了体温后,自然地将手抽离。
  林格压制住自己的欲望,控制自己不要再去将他的手拉下。
  她不想承认自己的谷欠望。
  一点点的酒精,一点点的催化作用,像沉默的、温柔的催化剂,她想,今晚她的异常应该归结为能从她眼睛留气味、留到鼻腔的微涩眼药水。或者归结为两个人离得太近,风太好,她的生理期即将到来,心理医生的建议很有效。
  她愿意将自己绷紧的脚尖归咎于任何原因,也不愿承认,今晚的林誉之让她很有性谷欠。
  对。
  就是最原始的那种感情。
  林格第一次的性幻想,发生在偶尔间撞到林誉之换衣之后。她不确定对方是否为自己的启蒙者,直到今日今时今刻,林格未再尝试换个幻想对象。心理医生当初告诉她,这样也正常,抑郁会抑制相应激素的分泌,她冷淡,对男性没有交往的兴趣,都因她没有彻底痊愈。
  她已经习惯了低性谷欠的生活,因而对突然的变化感到惊慌。
  她捂着眼睛坐起,低着头,不看林誉之,低声道谢。
  林誉之微笑着说顺手的事,兄妹间不用这么客气。
  林格想,天啊,幸好他不知她此刻的想法。
  她仍旧垂着脸,双腿并拢,脚也乖乖地合并在一起,脚尖不自然地相互撞了撞,因用力,袜子上能明显看出筋骨的微微起伏。
  林誉之熟知她一切反应的根本原因。
  他不说,只是端正地坐着,低头将眼药水的瓶盖拧好,仍旧收起。
  剩下的这一瓶,大约会延长使用寿命——毕竟是林格用过的眼药水;在最后一滴用尽后,它的瓶子也会被整整齐齐收好,送往那个专为记忆建造的标本室。
  余光看到林格的腿仍旧是绷直、肌肉紧张的姿态。
  看起来有些难受。
  林誉之的西装裤腿上还有她枕后留下的痕迹,浅浅的痕迹和香味,柔软,淡雅。
  1995年,wedekind博士经过实验得出结论,遗传基因能够影响人类在求偶上的选择。多巴胺、费洛蒙,这些被视□□情信号的释放物质,在后来的几十年中,被部分人认定,爱情能够影响人的嗅觉,或者说,一些人身上的体香会吸引着他们的爱人。
  这种说法很难证实真假,林誉之唯一确定的是,他敏锐的嗅觉的确能令他判断出喜爱或厌恶。
  洁癖,龟毛,挑食。
  这些是林格对他的评价,她控诉林誉之挑食、有着变态般的洁癖。
  她不知道,敏锐的嗅觉能给林誉之带来什么。
  他洁癖是因为能嗅到那些闷热、或潮湿、脏污的气味,被蟑螂爬过的地方有一种辛辣的酸,而被摘下超过24小时的蔬菜是微生物分解的闷;商家以次充好的“僵尸肉”,经过长时间冷冻也是刺鼻的腐臭,香菜、葱、蒜,这些味道刺激的佐料不亚于原子弹的威力。
  每个人身上的味道也不同,林誉之总能被迫判断出周围人早餐吃得是什么,肠胃如何,这些不好而杂乱的信息令他痛苦,只能和人保持适当的距离。
  但他不能拒绝和家人住在一起。
  姥爷的味道是熬好的、加了甘草和白术的中药汤,路毅重的气味是冷硬的石头;
  龙娇嗅起来像一颗辣的甜椒,林臣儒是仓库里落灰的皮革。
  而林格。
  叽叽喳喳的林格,她闻起来像清新的、被碾碎的月季花叶片。
  她是清楚的月季花叶子汁液的气息。
  林誉之不排斥林格的靠近,但后者很少会主动接近。刚和他“成为哥哥”时,和现在“重新做兄妹”,她都在刻意保持距离。
  但在密闭的空间内,这种距离并不影响林誉之的嗅觉。她身上的味道仍旧源源不断地随着风送来,不单单是被碾碎的月季花叶子,还有初初绽放的月季花朵气味,干净的浓郁。
  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在排,卵期时刻的体味和平常不同,身体机能上的一系列反应让她体温升高,而高体温催化着她的味道,让月季花的香味更浓烈。
  林格转脸,快速地瞥了林誉之一眼,旋即低下头。
  她不知道,林誉之在安静地看她玻璃窗上的影子,也不知道,林誉之已经嗅到她的谷欠望。
  就像多年前,高考之后,林格悄悄地拿走阳台上林誉之的睡衣,躲到房间,夜里将睡衣当作林誉之,把自己玩到筋疲力尽后安静熟睡。疲倦感令她忽略了很多,包括没有关紧的门,以及在门外站了许久的、沉默的林誉之。
  那天,被零星声音吸引到她卧室门口的林誉之,安静地站了十分钟,目睹了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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