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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眼迷离 第21节

  薛凌仍旧是从暗道出去,守在远些的地方,等着有人扑灭了火势才离开。但正如她所料,凌晨时分,是看见安城城内火光烟雾,不过只持续了一会,就没了其他迹象。
  挺好的,如果火势冲天,那就彻底瞒不住了,反而没意思。
  薛凌将埋着的东西挖了出来。果然,她还赶得上回京过除夕。
  身上胡人衣服本就不舒服,又沾了血迹,薛凌干脆找了个背风的地儿,换上那套为回京准备的衣服。
  窄袖骑装,一身象牙白,翻身上马,好像又是以前在平城的模样。
  回到石亓部落的时候,已有人出来迎她。羯人冬季本就难熬,草原上米粮之物更是奇缺,今日搬回来的东西足够这个部落三四月不愁吃喝,石亓又是第一次靠自己获得物资更是格外欣喜,早早交代了人,等着薛凌。
  薛凌听不懂羯语,也不多言。走到石亓帐子里,没看见石亓,便自顾自的架了一个罐子掺上些羊汤,洒了两把米下去,想煮些粥喝。几个羯人不拦她,还凑过来兴致勃勃的看。
  这里连个长柄勺也没有,她只得拿一把切羊肉的匕首缓缓的搅动着罐子防止粥糊了。
  真好啊,薛凌想起薛弋寒守城的那些破日子。
  无战不得要粮,所以她三四岁就去翻过土地。可即使如此,平城也少有吃到精米的时候。
  西北这块地,常年风沙,哪能种什么水稻,无非就是些小麦、荞皮。做好了饼子,一口咬下去,牙都能咯掉半颗。
  现如今倒好了,守城的粮仓里,老鼠该有兔子大吧。可惜自己第一次去没查查堆的什么玩意儿,不然应该多搞些白砒石丢进去。
  石亓是去分装粮食了,羯人没有农耕一说。这种精致的白米细面都要靠牲畜交换,且他们很少有机会直接和梁朝换,只有供给鲜卑大量的牛羊毛皮才能喝点残羹。今日一次得到了数百车,实在欣喜。清点完毕之后又迫不及待的分出几车给父王等人送去尝尝。
  等他收拾妥当了回到帐里时,薛凌已经端了碗粥在喝。这两年在苏府养的口味刁钻,这几日不是饼子就是肉,吃的反胃。所以此刻对着粥吸溜的格外起劲。
  罐子里还在咕噜噜的冒着热气,几个羯人站一堆看的眼馋,但没谁动手盛,她也懒的管。
  石亓撩开帐子就看见薛凌坐在地上抱着碗,一勺勺的往嘴里送汤水样东西。头发高高束起,身上衣物精致,连腰带都绣了祥云纹。再不是昨儿那个肮脏可怜相,反而透露出些许贵气。
  “你怎么一天一个样,我都没认出来,在吃什么”。石亓走近了看着薛凌碗里。
  “汉人的饭。”事已经办完,不需要再给什么脸色,薛凌连头的懒得抬。
  石亓赶紧找了个碗递给薛凌:“你给我也来点。”
  他说的理直气壮,薛凌停顿了一下,还是放下自己手里东西,从罐子里倒出一碗给石亓。
  粳米微甜,羊汤炖了几个时辰,早就鲜掉眉毛,再洒上一点盐巴。京中临江仙的滋味,也不过如此了。可惜缺了一碟酱菜。
  石亓尝了一口,就喝的飞快。比薛凌还先喝完一碗,感叹了一句:“为什么咱这就缺这东西呢”。转而又把碗递到薛凌面前:“你这杂种真是厉害,会偷东西,又会打架,这也煮的好,给我再盛一碗。”
  薛凌把勺子哐当一声丢碗里,抬起头来不说话,也没接他手里的碗。
  连石亓都觉得这目光有点不对劲:“你这么盯着我做什么。”
  薛凌嗤笑出了声,接过石亓的碗,慢悠悠盛了一碗,却没马上递过去。又拿刀切了几片薄薄的羊肉放进粥里,站起来走到两个人快要面贴面的距离,才双手递给他。态度看着恭敬的很。
  石亓早就接触了大把女人,且此时薛凌身上还是男装,偏这一刻居然不知觉的吞了一口口水。
  讪讪地退了半步伸手要接碗,便听见这个看着温驯的小羊羔子吐气如兰:
  “你敢再叫我一声杂种,我就在你喉咙上开个洞,连碗塞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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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章 予之
  石亓一愣,而后不知是自己接慢了,还是薛凌故意先松了手,粥碗跌在地上,洒了一片。地上粘毛铺的厚,碗倒是没碎,在那轱辘着转了几圈才停下来。
  “你这个杂……”。石亓到底没把这个词说完,反倒是一瞬间红了脸,不与薛凌吵闹,飞快的蹲下去用手拢归拢那些粥米。
  刚盛出来的粥水还还有些烫,薛凌看他在地上一边收拾一边吹气,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那句杂种马上就要说出来,她是听见了的。
  弯下腰去道:“你以为你算个什么东西?这不过是我与人在桌面上打架,丢了几块不要的骨头,才轮的到你捡。你悄悄吃便罢了,叫唤什么?”
  她说话处事已是集军中苏府两家之长,唇齿之间尽是尖酸刻薄,眉眼勾勒的却是笑意盈盈。
  一边说着,一边伸直了右胳膊。打算石亓敢有一丁点动作,平意就会滑到手心。
  一旁的侍卫听不懂汉语,还以为两人无意打翻了粥在说些道歉的话。竟是一个都没过来。
  出乎薛凌意料的是,石亓并没立马跳起来,还在那一点点的收拾着。直到把最后一粒米也装进碗里,才抬头看着薛凌:“你果然是个汉人。”
  他突然就没了前几日的骄纵样子,薛凌到是有些不习惯,开合了一下手指,又不动声色的把平意往袖子里拢了一拢。
  她办完事本是要直接回京,但那匹马却不太好,经不得连日跋涉。念及羯人马壮,就想回来讨好一下石亓要匹良驹。
  这一回才发现,自己已是丁点都藏不下去了。若时光倒退回三年前,二人相遇,她还是那个平城少爷,石亓这种蛮夷该在自己脚下才对。此刻居然还使唤自己端碗。若不是这三年颠沛,她能直接把那一罐子扣石亓头上。
  石亓将碗放回桌子上,他对价值千金的夜明珠不屑一顾,却对这碗粥水被洒勃然大怒。就这么一点点米粮,有些羯人可能一生都没吃过。
  同样是个人,汉人占据南方,有最精致的丝绸瓷器,吃的是精米细面。但羯人的地头,盐碱地连颗菜都种不出来。费尽心思养出来的牛羊马匹还要被鲜卑剥去一层才能交换到梁朝的东西。
  有的选的话,有谁愿意天生做个强盗?这个女人进来,他就看不到一点羯人的样子,却又抱着一丁点希望,没准这个杂种能和汉人也说上话呢?
  “是啊”,薛凌后退几步,把长剑也抓在手里,摸索着那两只兔子:“你还能拿我怎样?”
  “你既是个汉人,又毁他们粮食做什么”
  “我想要,有人死。”
  薛凌三日就到了京城。果然是好马,这一路基本没停歇。石亓还给了一件紫貂的大氅,说是粮食贵重,毛皮不值几个钱。
  薛凌不知道这个蛮子怎么捡了一碗粥就变了性子,但也懒得管,不用动手反而省事。
  回京就直接到了苏府。小厮见是薛凌,忙不迭的去通传。
  出来的却是苏远蘅,见薛凌回来了,没什么故人之情,还格外冷漠道:“怎么是你,外面日子不好过,就来苏家讨饭?”
  “我找苏夫人,跟你没什么关系”。反正呆了两年多,大家都没好脸色,薛凌也见怪不怪。
  “她去了永乐公主府上,怕是深夜才回。你是去大街上,还是想去我床上?要留下来的话这种手段比较快。”
  薛凌愣了一下,当日永乐公主之事,苏夫人不算落井下石,怎么也算见死不救。居然还能成为座上宾,这也是手段了。
  又仔细一想,永乐公主思忆了,自然不再记得先前之事,苏夫人再凑上去倒也容易。可世事难料,就怕哪天永乐公主一个醒神。不知道是什么天大的甜头,让苏夫人去干这种看起来像是火中取粟的事儿。
  见薛凌低着头不说话,苏远蘅反而疑惑了。追问道:“你出去几日冻傻了?”
  薛凌反应过来看着苏远蘅:“你是站到一边让我进去,还是我从你身上踩过去”?说着把手横到了胸前,手上抓着的是那把轻鸿。
  苏远蘅第一次看薛凌配长剑,单看剑鞘花纹,已知出自名家,剑柄上挂着的两只玉雕兔子也是价值不菲。这个女人,以前一副泥菩萨样,死气沉沉。今天突然就成了金身佛,手足之间都是凌厉。
  他自知不是对手,让到一边:“薛少爷请,没准以后苏府是你的,我反倒要求你开门让路呢。”
  薛凌也不客气,随便找了间客房躺了下去,直睡到苏夫人差人来唤。
  苏夫人摆了一局棋在那,见薛凌进来。伸手招呼道:“落儿快些”。语气好像唤自家女儿。
  薛凌步子略有停滞,当初走时,她并未说要回。可今日回了,苏夫人表现的就好像算准了她会回,这种感觉总是叫人无端生厌。半月不见,谁也没变。又好像,谁都变了。
  坐到苏夫人对面,薛凌拈起一颗棋子道:“我不会这玩意”。她也并未撒谎,当时那太傅老头是教了些,但她学时如坐针毡,军中又少有人对弈,实在算不得会。
  苏夫人也不恼:“落儿去了这般久才回,着实让我想念,刚交代厨房制些桃花酥给你,怕是还要等会才有的吃。这些下人越发不会做事,知你回来也不早些动手”
  薛凌不想寒暄,直接道:“我要苏家在西北的米粮之物价格提高三倍。”
  苏夫人敲着棋子道:"苏家是个商人,生意这种事,卖高卖低,不是商人说了算。
  薛凌道:“我听说,胡人掳了安城粮草。这等失职之事,将帅当罪。可有些人,罪不得。”
  “朝堂之事,更不是商人说了算,可落儿想要什么,得说出来才算。不然,这生意不好做。”
  薛凌噤了声,她想要什么?她没什么想要的,只有一堆不想要的。以前看这世间事事如意,如今再看,只觉得处处不如意,万物都不该出现在她面前才对。
  如意之时,她捶足顿胸“我刨谁家祖坟啦”,而今不如意了,却笑的满脸无邪:
  “我想,送些东西给霍家。”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原来落儿,想要从霍家拿走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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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章 黄雀
  沈元州到达京城的时间,倒比薛凌晚了好几日,安城损失的,是平安二城近三月的口粮。主事的吓的几乎要自尽,先自查了两日才惶惶上报。沈元州觉得事有蹊跷,请了亲自回京。
  早朝散罢,魏塱将这位年轻的武将召到了御书房。
  “元州一切可好”?这句话,他问的多少有几分真切。如今登基已快三年,百官自是大多归心。可当初刚刚登基之时,他甚至不敢正眼去打量自己的母妃。
  从龙之功,原是霍黄两家为首。一朝事成,霍准贵为丞相。黄家女儿名为太妃,实则统领后宫,近乎垂帘。按辈分算,他还得叫当今的黄老爷子一声外公,吏部黄靖愢一声舅舅。
  两家势力,表面看着平衡,偏西北战起,黄家无武将可用,最终霍家二儿子霍云旸力挽狂澜。
  魏塱庆幸之时,又如坐针毡。西北那块地,于梁国而言,外镇胡族,内胁朝纲。若尽数给了霍家,此后文武两道,无疑尽在霍准之手。他这个皇帝,只怕活的还不如个木偶。
  此番水深火热,唯有沈家沈元州上书道“西北兵败是防线单薄,兵力不便调动,请将平安二城割据自成一线”。
  新帝登基,正是用人之际,可也不是人人都有这个胆子,明面往霍准脸上扇耳光。于是魏塱力排众议,将没有带兵经验的沈元州送去了乌州。
  好在这几年都无战,他又明里暗里大力扶持沈家势力。沈元州肩挑大梁,却也没辜负他一番信任。此行虽风尘仆仆,但脸上仍不掩饰坚毅之色,魏塱瞧着多少有些欣慰。
  细说起来,当年之事无非君臣之道,但雪中送炭的情谊,人总是分外惦记。何况,沈家是他一手扶植起来的,既不姓黄,也不姓霍。
  这个天下,可能来的不正。那又何妨,他仍是真龙天子。
  沈元州先行了大礼:“臣有罪。”
  魏塱一挥手,小太监自觉的退了出去。他才看着沈元州道:“起来吧,书信朕已看过了,朕要你亲自讲讲。”
  胡人、粮仓、暗道、平城。沈元州早就草拟过对话,将事发经过和一些疑点飞快的说了一遍。
  魏塱皱了眉头:“确定是胡人所为?”
  沈元州道:“臣不敢妄言,此次事件中,一名守卒身死,尸身送至乌州,臣亲自看过,确实为胡人所用的弯刀。另一名受伤的口供也是说胡人所为。”
  “那元州有何疑虑”。魏塱脑中念头已经过了千帆,脸色却丝毫未改,拿手指敲着桌子问沈元州。
  “凡城镇密道,皆为机密,军机要道尤其如此,非一城之主不可得知。此次胡人却是从安城密道进入,若非城主监守自盗,那就是谁泄漏了密道图。臣只怕平安二城的部署一样,陛下要查,不能只查安城”。沈元州记得这个皇帝刚登基的样子,天家风范之下还有一丝掩饰不住的生涩。
  沈家也曾想过,原太子之事有何蹊跷。可一朝天子一朝臣,是去捧这位新的九五之尊?还是堵上身家性命去拉一个残废,这个选择,其实很好做。
  魏塱道:“刚刚元州说胡人并未劫走所有粮草。”
  沈元州没想到皇帝又问回这个问题,小心的组织了一下语言才答:“是,事后清点,粮仓只空了一座半。但贼人歹毒,离去之时,放置了大量白砒石,又以烟火熏之,故而剩下的尽数沾染了剧毒。臣怀疑,胡人是个幌子,分明是有人故意算计安城粮草。不管此人是谁,他原可以直接用白砒石毁了所有,却要自作聪明,带胡人来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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