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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通财之义

  一个偷了先帝御赐的白玉飞马,一个偷了传家宝。
  不知为何,李钦载越看薛讷越顺眼,看着他时内心总有一股神秘的惺惺相惜的感觉。
  败家子惜败家子,志同道合。卧龙凤雏不过如此了。
  从薛讷败家后的表现来看,他还是有廉耻心的,至少现在看起来很羞愧。
  “把你的传家宝赎回来不就行了?”李钦载建议道。
  “好办法……”薛讷点头,然后瞪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想不到?问题是没钱赎,钱都被花光了。”
  “败家子啊……”李钦载忍不住摇头,叹道:“我若有这样的儿子,一定吊起来打,鞭子浸盐水使劲抽,方圆一里内听不到你的惨叫声算我心慈手软……”
  薛讷脸黑了下来:“景初兄,过分了,若论败家,愚弟拍马都追不上你,你忘了白玉飞马的事了?”
  李钦载面不改色,只要心理够强大,别人就伤害不了自己。那事儿不是我干的,我只是背锅。
  “赎回你薛家的传家宝要多少钱?”李钦载问道。
  薛讷想了想,道:“那把刀当日卖了十五贯钱,欲赎回的话,有两个办法,一是原价赎回,不过要多叫些人以壮声势,掌柜见我人多势众,不敢不给。”
  “二是高价赎回,约莫得要二十来贯。毕竟入了掌柜之手的东西,不可能原价买回去了。”
  李钦载愕然:“你怎么不去抢?人都叫了,索性把整个店铺都洗劫一遍,无本买卖,一文钱都不用花。”
  薛讷迟疑了一下,叹道:“可以是可以,但愚弟胆子不够大,脸皮也不够厚,实在干不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而且事后也不好收场,我爹怕是不会放过我……”
  李钦载愈发愕然,这家伙是认真的吗?他刚才真的在考虑自己的提议?
  “钱我来给吧,”李钦载叹息道:“回头我让人去账房支取二十贯,你赶紧把传家宝赎回来,下次……”
  薛讷大喜,急忙起身长揖道谢:“多谢景初兄通财之义,愚弟已吸取了教训,下次再偷家中宝贝时,一定选个不起眼的。”
  李钦载张了张嘴,他其实想说的是,哥已不差钱,下次要用钱只管跟我说……
  没想到这货还打着偷家里宝贝的念头。
  孺子可教,让他爹去教。
  薛讷突然反应过来,惊讶道:“不对,你能从自家账房支取二十贯?令尊何时对你如此大方了?”
  李钦载矜持地一笑:“因为我爹的犬子,也就是我,能为家里赚钱了,赚了很多钱。”
  “赚……赚了很多钱?”薛讷呆滞。
  “最近风靡长安的驻颜膏,听说了吗?”
  薛讷倒吸一口凉气:“驻颜膏是你弄的?”
  “基本操作而已。”
  薛讷脸孔迅速涨红,显然激动起来了:“驻颜膏……我,尔母婢也!只听说是李家商铺售卖,没想到是你!景初兄何时有这般本事了?”
  这事儿很难解释,大概要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地球磁场,以及神秘的宇宙黑洞和平行维度空间等等开始说起……
  李钦载决定用最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
  “前些日我在后院里散步,没招谁没惹谁的,突然一记九天神雷劈在我头顶,那一瞬间,我悟透了世间所有的真理……”李钦载一本正经道。
  薛讷一愣,神情渐渐凝重起来。
  见他久久不语,李钦载惊奇道:“你在想什么?”
  薛讷严肃地道:“愚弟在思考……”
  “思考什么?”
  “思考我在你眼里究竟有多蠢,才让你觉得我会相信你这番鬼话。”
  李钦载嘴角一抽,啧,居然智商在线……
  一个刚挨了亲爹痛揍的朋友登门,李钦载觉得自己应该表示一下。
  厨房里的羊肉差不多腌入味了,李钦载命厨子在后院寻了个幽静的空地,摆上烤架,又命人取来葡萄酿和三勒浆。
  烧烤配冰葡萄酿安排起来。
  烤架上滋滋冒油的羊肉串撒上小茴香,再来一杯冰爽的葡萄酿,一口入魂。
  李钦载嘴角泛油,发出满足的轻叹。
  终于找到了几分前世的味道,是这个味儿。
  美中不足的是酒差点意思,葡萄酿喝进嘴里跟前世的葡萄果汁差不多,这年头酿啤酒难度太高了,李钦载懒得钻研,将就算了。
  薛讷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切。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李钦载了,二人可是自小认识的好友,为何近日的李钦载越来越高深莫测,而且莫名其妙多了一身本事?
  除了眼下风靡长安的驻颜膏,薛讷还知道李钦载造了一种很厉害的强弓。
  前日他父亲薛仁贵从军器监领了出来,特意领了部曲去城外试射,结果非常令人吃惊。
  那张名叫神臂弓的强弓居然能将射程翻倍,薛仁贵一箭射出了两百步外,还射中了靶心。
  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为何突然多了这般神鬼莫测般的本事?
  薛讷此刻眼里的李钦载很陌生,仿佛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李钦载浑然不知薛讷心中不断翻涌的思绪。
  他在认真地烤着肉串。
  一支支肉串在烤架上翻滚,李钦载神情平静地刷着调料,他的动作很沉稳,表情也很平淡,好像一位得道高僧翻阅经卷,人间的吵闹与他无关。
  明明是在吃肉喝酒,做着世上最俗的事,可薛讷眼里的李钦载,却不知为何多了几分素淡宁静的禅意。
  “景初兄,白玉飞马一事后,你的变化太大了。”薛讷忍不住感叹。
  李钦载笑了笑,道:“从劫难里爬出来,终归会有些变化的,比以前活得更通透了而已。”
  薛讷才十四五岁,他的年纪理解不了活了两辈子的人的话。
  “何谓‘通透’?”
  “通透就是过好自己的日子,不要打扰别人,别人最好也别打扰自己,像个孤独的废物,避开人生所有的麻烦,安安静静,吃吃喝喝,过完一辈子。”
  薛讷不解道:“景初兄,我读书少,你莫骗我。这叫‘通透’?这根本是天煞孤星,孤独终老呀。”
  李钦载笑了:“你也可以这么理解。”
  对薛讷来说,他的理解能力只能到这一层了,有过人生阅历的人才会懂。
  李钦载愿意选择孤独,因为他对这个世界太陌生。
  直至今日,他仍像个冷静的旁观者,冷眼看着周围的一切,身体无法超然物外,可心理上却始终无法融入。
  一个习惯了手机电脑汽车高铁的现代人,骤然来到这个落后千年的世界里,若真那么容易融入进去,心未免太大了。
  薛讷若有所思,忽然猛地一拍大腿:“说到麻烦……景初兄最近最好莫出门。”
  “为何?”
  “因为你有麻烦了。”
  “你的叙事方式最好一口气说完,不然我会忍不住拿肉串的竹签捅你。”
  薛讷干笑两声,随即认真地道:“景初兄最近莫出门,长安城很多权贵子弟放话出来,他们都要揍你。”
  李钦载愕然:“我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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