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阅读网>书库>穿越>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693节

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693节

  简洁明快的朗朗上口,让人听过就很难忘记的旋律印记。
  当然还有歌词里面的主旋律含义……
  让所有看台上的观众都有点难以置信,这是来自亚洲的摇滚乐队?
  再买点专辑,一定会很珍贵,值得收藏和赠送好友分享!
  在没有网络分享的年代,赠送专辑才是最常见的方式。
  事后统计,光是现场这前半段就售卖超过二十万份专辑!
  随着歌曲深入,荆小强自己开始爆发激情……
  感觉就是大概十来首歌之后,把整场气氛推到火热之后,荆小强终于离开电钢琴,拿起一把贝斯,跟黑仔开始在台前弹唱!
  《if everyone cared假如人人相互关爱》,这是最适合他那种略带沙哑的磁性声线了!
  转折点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忽然就不知道哪里开始,有不少女观众尖叫,成片的尖叫!
  感觉蒙上眼,根本意识不到那是个亚裔黄皮在演唱。
  无论是薪乡口音,还是发音用词的转折点,都充分彰显花旗特点。
  后世的摇滚演唱会,大型舞台都有大显示屏,人越多越不能缺。
  观众一边远远的看着如蚂蚁大小的舞台上歌星动态,一边主要靠旁边大屏幕取代望远镜功能,可以实时看到歌星脸上表情,演唱细节。
  这年头没有哇。
  反而就忽略了荆小强的亚裔外表,那种磁性嗓音真的太迷人了。
  尖叫!
  可能有些姑娘真是被朋友带着来听的,却惊喜的发现如此好听。
  又或者根本就和曹菲、邹珣那种痴迷摇滚,听了就容易高潮,现在开始闹腾起来了。
  特别是内场观众,借着席位开始朝着台下集中。
  嗯,在巨蛋体育馆演唱时候也有这种情况,所以今天肯定安排了大量的小黑哥穿着统一工作制服。
  但这都挡不住成片成片的姑娘齐聚在舞台下高喊尖叫……
  这时候哪有什么摇滚手势,甭管懂不懂摇滚文化,跟着嘶吼尖叫就行了!
  在东京首演引发的那场观众轰动冲击舞台,全都是因为美女,五位大美女一起唱跳《nobody》,引发了老蛇皮激动之下的生理冲动,齐刷刷的上演僵尸冲击舞台。
  现在这是啥?!
  这!是!啥!?
  放眼望去全都是妞儿!
  黑仔差点笑出声来,叫你浪!
  只能说摇滚文化还得是人家花旗正宗。
  如痴如狂的那种连绵不绝尖叫……
  看荆小强岔着双腿,抓握那支长长的贝斯,摇头晃脑的弹唱,充满了性象征啊。
  更疯狂了。
  其实在荆小强内心,一直觉得摇滚蛮扯淡,那些摇滚歌手一边高唱和平与爱,一边却自己各种嗑药滥交,不干人事儿,就是标准的白灼巨婴,何不食肉糜的白莲花,不食人间烟火的行为艺术而已。
  但在国内的时候,他会下意识的不想让这些糟粕传播到国内,更不想摇滚乐这种未来非常流行的演唱形式被一帮街溜子带偏了道儿。
  所以蛮控制,控制自己,又控制滚社,一定要正面表达。
  到hk、右岸都多少带点内地出来不能丢脸的态度,等到焦盆就比较调侃了。
  反正只要是为了赚钱,妹子唱跳也行。
  等来了花旗,唱了这么十多首,他的情绪其实已经融入到气氛节奏中,浪呀,大家一起浪啊!
  别忘了,他可是在尖沙咀街头,雨中都能对莫妮卡跳烧浪贱舞蹈,在东瀛博得中华の帝国浪子称号的男人!
  这可是完全回到了上床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稀松的花旗,高唱永生,天堂的荆小强,多少也有点大脑缺氧,眼前这么多妹子,他都忍不住开始唱跳!
  他的舞蹈是什么功底?
  哪怕拿着个贝斯,那也是更显男性阳刚之气的道具而已。
  别忘了他当初到沪海第一首歌就是《lambada》,以烧为特色的南美舞曲,连放浪的南美都要列为禁歌。
  他骨子里真的烧。
  不过是回国收敛了,这一年多又有点腰子疼。
  现在完全放开来,抱着贝斯摇胯,磨腿……
  姑娘们差点疯了一样癫狂。
  反正远处看台上还好,歌声根本不受影响,内场观众真是一片一片的朝着台前挤。
  这边有丰富的摇滚音乐节之类大场面经验,真都挤在一起做人浪也没什么,不引发踩踏就行。
  其实台下特蕾莎、杜若兰甚至坂井都等着轮流上场演唱呢。
  说不定大家还要换了旗袍裙跳《nobody》,连东方教主都兴致勃勃的跟着练了几天要参与,就龙嫂遗憾的酸溜溜。
  结果荆小强当麦霸了吗?
  怂恿潘云燕悄悄举着相机,又以拍照为由从乐队中间的台阶探头观察,像个细尾獴似的哎哟,他在干嘛呀!
  几位女性全都好奇的跟着过来探头了,连波特曼都跟着李佶悄悄伸脖子。
  看鼓手、吉他都在忍笑……
  就在这时候,所有人都没想到,居然从台下传来砰的一声枪响!
  真是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了!
  第673章、反向输出
  但最离谱的是,因为摇滚音量过大,听见枪声的人并不多。
  哪怕声场设计尽可能分散到整个橄榄球场,小小的舞台周围依旧是堆放音响最多的中心区。
  那些挤在舞台周遭女性为主的歌迷,脑瓜子都被音浪震得嗡嗡的。
  可能因此也格外上头。
  连戴着耳返的荆小强都因为自己在放声歌唱,整个头部器官骨骼都处在震动中,也没听见这手枪枪响。
  就差不多等于放个鞭炮而已……
  甚至连这发对着他开枪的子弹飞来都没察觉!
  但能看见。
  特意营造的这种北美赛事灯光氛围,不是那种唯我独尊的巨星光芒,散布在舞台的照明,保证周围大半个赛场都能看见点动向。
  原本的意图是为了接地气的同时,能随时看到内场观众的反应,乐队可以做出些互动。
  结果现在荆小强就忽然看见起码三四十米外的一堆观众人群,如花瓣盛开的齐刷刷朝着周围散落,惊慌失措的闪躲模样,他第一反应都能卧槽,有人开枪!
  花旗人民苦啊,从小就生活在到处有枪的环境里。
  更是从小接受各种遇见开枪事件的训练,哪像国内听见警匪交锋,还一个个还拼命往前凑,生怕流弹打不中自己,生怕错过看热闹的机会。
  全花旗人民都能训练有素的第一时间闪躲,一个个洋妞儿迅速抱头趴下的动作,熟练得让人心疼!
  荆小强自己也差点趴下了。
  但立刻看见那边人群里,有好几个观众二话不说从腰间掏出手枪指向中心的男人!
  舞台下穿着统一黑色安保服的小黑哥们,也有好几个立刻拔出手枪来,哄的一下就围上去了!
  最关键是那个被突然散开人群亮出来的枪手,一手拿着一次性大酒杯,一手举着把手枪,立刻愣住高举投降!
  所以说禁神马枪呢,只要人人都有枪,那不法枪手反而没法兴风作浪。
  誓死捍卫花旗人民拥枪的权利!
  看台上的观众就跟看奥运会开幕式的那种群体表演似的,和荆小强几乎同样的反应,第一时间差点条件反射趴下,但看到是手枪,就满心的法克谢特!
  打扰老子的开心派对时光了!
  大家都熟啊,手枪嘛,十米之内能探讨精度,二十米开外就全凭运气,五十米之后杀伤力锐减,一两百米毫无危险!
  所以那家伙对着舞台上的荆小强开枪,要命中的难度比奥运会还大。
  见多识广的西海岸人民一点都不慌,甚至更多是气愤。
  因为出了这种事情,往往演唱会就会腰斩……
  歌星最怕这种事情了,面对数千数万人,天晓得谁会对他开枪?
  要知道摇滚史上最著名的歌星,约翰列侬就是在薪乡被自己的狂热歌迷给街头开枪打死的。
  所以受到惊吓的歌星们往往立刻就会退场。
  听得开开心心的,怎么出这等幺蛾子事!
  所以那几个不知道是警察身份,还是习惯随身带枪的彪悍观众,摁住这个明显喝多了的枪手,发现他拿着塑料酒杯的手指间还挟着一支大嘛烟,你这是抽多了出现幻觉吗?
  暴躁的一顿打!
  荆小强的心情就更笃定,话说二三十年后的花旗枪战,比这会儿凶险多了。
  他居然还能语调不乱的坚持唱完,然后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黑仔他们挥手示意下,自己对麦克风:“我不知道那边是为什么要挥舞手枪,但在摇滚的世界里,多点和平跟爱,这首《my victory》献给大家……”
  蹲挤在台阶口的大小姑娘们很有点摸不着头脑:“什么?他说什么?”
  对身处乐队音响中心区的她们,最多就像听见油锅炸了下噼啪,根本难以分辨什么枪声,主要是没那么敏感。
  反倒是薪乡市民波特曼隐约:“好像是枪声,他说刚才那边有人挥动手枪……欧买噶,他真伟大……”
  说着就双手抱拳在胸间,虔诚的开始祈祷!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