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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来自未来 第143节

  朱前陆陆续续给黎青执送过一些东西,其中就有一套画笔。
  这套画笔里,还有一支猪毫笔。
  所谓的猪毫笔,就是用猪毛做的,这种笔的笔头是散开的,不能用来写毛笔字,但画画的时候能用,比如皴石头的时候,有些人就喜欢用猪毫。
  黎青执试了试这猪毫,发现上面的毛并不硬,就拿来在做成鸭蛋形状的粉上刷了刷,再刷到金小叶脸上。
  皮肤白的人脸上黑色素少,晒多了太阳容易长雀斑和晒斑,但皮肤天生黑的人不同,他们晒多了只会整张脸一起黑,却不容易长斑。
  金小叶脸上就没有斑,原本有点痘印,也被黎青执用异能消除了。
  黎青执没给她涂太多粉,只稍稍扫了点,然后就开始往她唇上涂胭脂。
  金小叶因为肤色黑,嘴唇的颜色和肤色差别不大,看着就不那么亮眼,但现在涂上胭脂,她的气色变得非常好,整个人瞧着想是一下子就漂亮了。
  黎青执道:“好了。”
  金小叶松了一口气。
  黎青执只用毛笔给她扫了点粉,她应该不至于顶着一张怪异的大白脸?
  “小叶,戴上这个吧。”黎青执突然从身上摸出一个小盒子打开。
  金小叶看了一眼,发现里面装了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
  那对金耳环不大,但上面坠了几片比米粒大不了多少的金叶子,看着特别精致。
  那金戒指也跟寻常金戒指不一样,戒圈就像是树枝,上面长出了一些金色的树叶。
  这耳环和戒指是黎青执画了图样之后让匠人打造的,为此还多花了一两银子。
  但他觉得很值,金小叶该有一点跟其他人不一样的,独一无二的首饰。
  金小叶问:“你什么时候买的?花了多少钱?”
  “一个月前买的,也没花多少钱。”黎青执笑道,而他刚说完,就被金小叶抱住脸,紧跟着,金小叶就在他脸上亲了两口。
  嗯,金小叶唇上的胭脂,要重新涂了。
  金小叶等黎青执给自己补好胭脂戴好耳环,才往外走去。
  搁以前,她是不会在庙前村出风头的,怕被人妒忌。
  村里大部分人都淳朴,但也有一些小心眼的人,那些人看她有钱了,指不定会背地里使坏。
  但现在村里人都知道黎青执认识苟县令,他们还即将搬去镇上……让村里人知道她有钱也无妨。
  金小叶长这么大几乎没有化过妆,可今天不仅化了妆,还梳了复杂的发型,穿了新衣服……
  她之前想着要把金茉莉给比下去,现在真打扮好了,却有点不好意思,迟迟没出家门。
  但她这样子,已经被两个孩子看到了,黎二毛立刻道:“娘,你真好看!”
  黎大毛也连连点头:“娘真好看!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将脸上胭脂给洗掉的黎青执刚出来,就听到黎大毛在卖弄刚学的诗词,忍不住笑起来:“大毛,你要把‘北方’改成崇城才对。”
  金小叶道:“你们胡说什么呢!”就她这样的,哪能称得上佳人?
  然而就在这时,黎老根来了,他一看到金小叶就道:“小叶,你今天真好看,跟变了个人似的!”
  金小叶问:“我今天真的很好看?”
  “当然!”黎老根冲着金小叶笑,“你今天比以前好看了不知道多少!”
  黎青执也道:“小叶,你本来就漂亮,今天打扮了一下,就更漂亮了。”
  金小叶闻言笑起来:“你们也都好看,大毛二毛,你们穿了新衣服之后,简直就是咱们村最好看的孩子!走,娘带着你们出去逛逛!”
  金小叶一手牵一个孩子,就这么往外走去。
  路上遇到她的人,基本上都会停下看她夸她。
  以前金小叶总是穿得灰扑扑的,但今天,她的变化太大了!
  她戴了金银首饰,梳了村里从来没有人梳过的头发,穿着一看就不便宜的衣服……
  村里的女人们都围着金小叶问个不停。
  “小叶你今天真好看,你这头发怎么梳的?”
  “小叶你的耳环真漂亮。”
  “小叶你还戴了金戒指!这要不少钱吧?”
  “小叶你用的是哪家的胭脂?”
  ……
  金小叶心情好,就一一回答
  她们,说头发是黎青执给她梳的,首饰是黎青执买的……
  “你男人对你真好。”大家闻言愈发羡慕。
  金小叶道:“对,他对我很好!”
  在村里,有点什么事情很快就会传得所有人都知道,黎青执给金小叶买了金戒指金耳环的事情,就很快传开了。
  “黎青执对金小叶真好。”
  “真是他买的?他哪来的钱?”
  “他都认识县太爷了,还能没钱?”
  ……
  金小叶虽然说要去金茉莉面前炫耀,但她并没有真去干这事儿。
  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可隔壁那么大动静,金茉莉不可能不知道。
  她从屋里出来,就瞧见金小叶站在黎家门前跟人说话。
  金小叶今天穿了裙子,头发梳成了她没见过的样式,发间不仅戴了头花,还斜插着一根银簪。  她的手腕上也戴了绞丝银手镯,耳朵上更是戴了金耳环。
  这样的金小叶,跟她上辈子后来看到的穿金戴银神采飞扬的金小叶,几乎没什么两样。
  不,还是有点不一样的,现在的金小叶大概是因为年轻,比上辈子要好看多了。上辈子金小叶一直卖吃食,烟熏火燎之下,那张脸是有点糙的,大约是吃多了,她还有点胖。
  可现在的金小叶神采飞扬,竟是比她年少时还好看。
  “没想到金小叶这么好看。”姚振富看到金小叶之后,眼睛都直了。
  金茉莉听到姚振富的话就生气了,再看到姚振富的表情……“她好看是因为黎青执给她买首饰买戒指,你呢?你的钱都给外人花了!”
  姚振富本来就是随口说了一句,但听到金茉莉这话,他就不乐意了:“你光会说我,那你呢?人家金小叶会挣钱,你会什么?”
  这些日子姚振富偶尔也会琢磨,觉得他要是娶了金小叶就好了,金小叶会做生意能挣钱,应该愿意供他读书。
  金茉莉没想到姚振富竟然会这么说,脱口而出:“人家黎青执能赚钱还认识县太爷,你又会什么?”
  金茉莉是真的后悔了。
  上辈子她跟黎青执成亲之后,黎青执对她并不好,甚至有点冷漠,后来她得知黎青执学问不好,再加上婚后没多久黎青执就失踪了……
  最重要的是,她不知道黎青执失踪是被人抓走了,她一直以为黎青执是抛下她走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才又回来。
  所以她重生后,对黎青执一点留念都没有。
  谁能想到,金小叶把黎青执救回来之后,黎青执竟然会变得那么好?
  早知道这样……
  她继续嫁给黎青执,让黎青执别在那天去县城……那她现在一定过得很好!
  夫妻两个又吵了一架。
  姚艄公夫妇一直劝着,让他们不要大年初一就吵架,却也没劝住。
  金小叶听到了几句两人吵的内容,无语地回到屋里,对黎青执道:“金茉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之前把姚振富当个宝贝,现在竟然开始嫌弃了。”
  黎青执也无语,这两人吵架,竟然还扯上他们,他们真的挺倒霉的。
  不想因为别人而不开心,黎青执对金小叶道:“小叶,我教你写字吧。”
  金小叶立刻点头:“好,这几天正好有空,我要多学点。”
  黎青执就笑着教起来,还对金小叶道:“小叶,等搬去县城,我打算让大毛二毛还有小豆一起去李先生那边读书,不读全天,就每天去读一上午。”
  李秀才的学堂没那么多规矩,只要交了钱,你想读一整天可以,想读半天也可以。
  黎大毛黎二毛有点小,但他给他们启蒙过了,让他们每天去学个半天也是可以的,下午就让他们玩吧。
  “让小豆也去?”金小叶问,她和黎青执商量过,搬去县城的时候会带着赵小豆,但让赵小豆读书……这可不便宜。
  黎青执道:“让他去吧,好好培养,他将来能帮衬着大毛二毛。”
  黎青执这些日子一直在观察赵小豆,这孩子并不聪明,但做事很细心,还是个感恩的,不管是对他还是对大毛二毛,都很亲近。
  他打算走仕途,不出意外的话,黎大毛黎二毛将来也会走这条路,到时候赵小豆可以当个师爷什么的。
  而这对农村出生的赵小豆来说,绝对是很好的出路。
  当然将来赵小豆不愿意,他也不会勉强。
  金小叶想了想道:“可以。”供赵小豆读书虽然要花钱,但这点钱她还是出得起的。
  两人正说着赵小豆,赵老三就带着赵小豆来拜年了。
  赵小豆在黎青执家待了几个月,一日三餐吃的都是好东西,人胖了个子也高了,最重要的是,这孩子认了一些字,也学会了算账!
  赵老三这几个月,不知道多高兴,以前赵家人对他接济黎老根这事儿挺有意见的,现在却都不说什么了,对赵小豆也好了很多,就是时不时提一句,让赵小豆不要忘了哥哥姐姐。
  过几天黎家人搬去县城,还打算带着赵小豆……赵老三感激万分,大年初一就来拜访了。  赵老三拎了一篮子鸡蛋,一只鸭子,还背了一些年糕,和一些黎家没种的菜。
  不过他不太会说话,到了之后放下东西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好在黎老根能说:“老三你来了,你看到小叶的金耳环了吗?是金的!她还戴了金戒指……”
  黎老根对着赵老三就一顿炫耀,又开始说自己昨天晚上都吃了啥,并邀请赵老三在他们家吃饭。
  赵老三把黎老根这里当娘家,自然不会不同意,然后黎老根就带着他去劈柴挑水去了。
  让客人干活这种事情,也就黎老根干得出来,赵老三还干得很起劲!
  赵老三来了没多久,金大江一家也来了,金小树之前就跟金小叶说好了,他们年初一来金小叶这里,把黎家的剩菜吃掉,年初二金小叶再带着黎青执回娘家,把金小树家里的剩菜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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