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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请闭眼 第41节

  说话的是方才跟他打招呼的汤老板。
  语速快、声调较高、尾音上扬,是个自信且雷厉风行的女性,很好认。
  ——“所以,循循,你和沈郁什么关系,只是高中同学?你不喜欢他?要是这样的话,我可冲了啊。”
  作者有话说:
  沈郁:不敢听。
  ————
  大家说的沈少爷复明if线番外我会考虑哒!或者搞个未失明的高中平行时空番外。
  不过正文里眼睛不会好,不然有点太理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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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隐秘又可耻的私心。◎
  林循被汤欢这直白的话问得有点懵。
  所以, 她是打算追沈郁?
  林循心里霎时觉得有点怪异。
  她默了片刻,理智觉得这不自在十有八九来源于沈郁对待女生的态度。
  林循想起高中时候。
  那会儿校里校外,他都不缺追求者, 哪怕是在他失明、坐她前桌之后。
  她那时总能看到形形色色、不同年级的女孩子趁着课间或者放学和他表白, 攻势各异,有腼腆矜持的,有直入主题的,也有攻势猛烈死缠烂打的。
  但无一例外,沈郁每次都拒绝得无比干脆, 压根不考虑对方是否受伤。
  哪怕是之前跟沈郁关系还可以的一个女生——叫白恬默,就是当初她跟着奶奶在一中门口摆摊,第一次见到沈少爷时,跟在他身后的女生。
  听程孟八卦过,白恬默家里同他是世交,算是从小就认识。
  沈郁对她态度比旁人好一些, 但奈何白恬默后来想不开跟他表白了,被他丝毫不留情面地拒绝, 朋友都没得做。
  对待相熟的人尚且如此,更何况刚见一面的陌生人。
  汤欢谈得恋爱多, 男人压根走不进她的心,林循倒是不担心她会因此受伤。
  但毕竟以后要一起共事, 搞得太尴尬也不好。
  沈郁对待这种事, 说话一向没分寸。
  她静了一会儿, 回答道:“我们就是普通同学,我不喜欢他——”
  十月中早秋的傍晚, 窗边的风不见得有多冷。
  但街边探着枝条的梧桐树, 早没有夏日那般枝繁叶茂。
  从隔壁窗口传出来的女声冷淡无情绪, 说着预料中的话。
  沈郁靠在阳台上,站了会儿,本来也没什么可听的,但方才呼吸竟然荒唐地停了片刻。
  片刻后,他面无表情戴上一边耳机,转过身,放轻动作摸到墙壁,企图往回走。
  这空气流通的阳台。
  也不见得多么透气。
  可还没等他迈开脚步,风里忽然裹挟着喑哑如冷空气的女声,接着说。
  “——但我觉得你们可能不大合适。”
  他偏了偏头,下意识屏了呼吸,听汤欢询问中带了点犹疑:“为什么——”
  下一秒,茶水间的门突兀地被拉开,发出“兹拉”声响。
  周洲耷拉着脑袋走进来,脸色绷得紧紧的,随便朝两位老板点了点头,一边把杯口对准水龙头,一边打开热水。
  林循咽下话头,没时间再多想。
  抬眼看去,只见周洲魂不守舍地接着滚烫的热水。
  眼看那水快要溢出杯子,她飞快伸手把龙头关掉,皱了皱眉:“干嘛呢,想把自个儿烫死?”
  周洲“啊”了一声,不自在道:“我没注意。”
  林循看出他状态不太好,拍拍他肩膀,好脾气地说:“怎么心不在焉的,没事儿干就回家休息吧。”
  这两天刚开始上班,项目不算忙。
  “嗯,好。汤欢姐,一起走么?”
  他们俩家在隔壁小区。
  汤欢的视线在林循脸上停了停,表情颇有些耐人寻味。随即,她点点头:“行,姐今天跟你一起挤地铁,走。”
  俩人于是收拾了东西一起下楼。
  楼道里,周洲这个工作室难得的氛围包,难得情绪低落,突然开口问汤欢,语气有些惴惴:“汤欢姐,你谈过这么多次恋爱,那你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感觉么?”
  汤欢的高跟鞋在楼道里敲出阵阵回响,闻言扬眉笑道:“你问我?我是谈过那么多次恋爱,可没几次上心的。”
  半晌后,她忽然想起方才茶水间里林循的反应,敏锐地眯了眯眼,眼神玩味道:“不过嘛,喜欢一个人,通常是从占有欲开始。尽管有时候,你都没意识到,但当你在意的人被他人觊觎,或者表示出对他人的好感时,心脏下意识的反应不会骗人。”
  周洲听完她的话,脸突然噌的红起来。
  恰好背后工作室的门一开一阖,李迟迟背着个电脑包温吞吞走出来,远远地朝他们招手:“周洲,汤欢姐,你们等等我,我今天去我奶奶家吃饭,跟你们一起坐地铁。”
  周洲半点没敢看她,屁股像被火苗点着了似的,推开大门跑得飞快,声音如同被这阵秋风加了速。
  “汤欢姐,我先走了呃,我突然想起来我还得去附近商场买点东西,再见。”
  汤欢皱眉站在原地等李迟迟,看他莫名其妙红着脸飞奔而去。
  这小子,犯什么病呢?
  -
  林循站在茶水间喝完了一杯水,总觉得有点不自在。
  不知道是被汤欢说想追沈郁震惊到了,或者是被她后续的问题问懵了。
  她耷拉着眼皮看窗外街旁,稀稀拉拉的梧桐落叶,心情有点压抑。
  刚才下午遇到宁琅就挺烦的,原本开了个会,心态被工作转移了,但这会儿不知道为什么,那种莫名其妙的纷扰窒闷感又升起来。
  她放下杯子,压下心底的情绪,往隔壁会议室走去。
  沈郁还站在原先的位置,弯着腰曲着膝盖,衬衫挽起在腕间,干净修长的双手轻轻沿着椅背往地上摸去。
  指尖在有些灰尘的瓷砖上一寸寸探着,像是想要找什么东西。
  他的搜索很慢,手几乎摸遍周遭半米范围,才挪动双腿换个地方。
  继续摸。
  那双手很快沾满细碎灰尘。
  指尖还蘸着点昨晚不知谁吃完外卖滴落的粘稠汤汁。令人恶心的触觉袭来的刹那,男人好看的眉眼微蹙,唇轻轻抿起来,顿了两三秒后,若无其事般继续往旁的地方摸索。
  林循看得牙根疼,心脏突然错跳了一拍。
  她抿着唇快步走过去,伸手拉他起来,掰开他的手,从会议桌上随手抽了张纸,飞快帮他擦掉手上的污秽。
  接着,她走到另一侧的墙边——刚刚开会的时候,她随手把挡了座位的盲杖靠在这儿了,会议室不算大,又空空荡荡的,常人扫一眼过去,两秒钟就能发现。
  林循拎了那根盲杖走回他身边,塞到他手里:“你在找这个么?被我随手搁在墙边了。怎么不等我进来,把手搞得这么脏。”
  沈郁垂下眼,接过盲杖的动作稍顿,捻了捻被她随手擦干净的手指,突然不耐道:“这算脏么?你没见过更脏的时候。”
  他语速比平常快点,没有丝毫停顿起伏。
  像是不自觉地带了点火气。
  林循只以为他找盲杖找得闹心。
  对盲人来说,这根不起眼的棍子,或许是他们所有的安全感寄托。
  她难得没呛回去,顿了会儿慢慢说:“下次不会帮你乱放了,抱歉。”
  沈郁也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些呛,她的否认本就在意料之中。
  于她来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并未说错什么做错什么。
  他垂下眼,压下心底的浮躁,淡声道:“没事……回去吧。”
  一路上两人心思各异。
  林循有点心烦意乱的,不想说话,沈郁也罕见地没吱声。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着在老街的人行道上。
  林老板劈里啪啦踹着盲道上的自行车,慢悠悠地晃在前头;沈少爷面无表情支着盲杖,懒洋洋坠在后头。
  某个路口林循回眸等他,打眼看过去,不由眯了眯眼——
  熙熙攘攘这么多路人,她视线却没办法从他身上移开,长身玉立、眉眼却如霜,看起来人模狗样的。
  难怪有这么多小姑娘喜欢。
  汤欢作为资深颜控,眼光可高得很。
  她记得之前李迟迟和周洲在工作室里追某部偶像剧,里头饰演男主角的演员是今年公认的最帅小生,连她都觉得还不错,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
  可汤老板凑过去看了眼,却觉得也就那样,提不起兴趣。
  没想到今天对沈郁倒是一眼惊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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