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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捕快那些年 第289节

  可段江流犯下的,正是“十恶不赦”之中的第五恶:不道。
  谢愚道:“案子是案子,卷宗是卷宗,关键还得看怎么报。恶意杀人,可以变成失手杀人,杀死那些护卫,可以变成防卫过当,如此一来,死罪可免。不过,这么写,但上面的人能不能批,得花钱打点啊。”
  衙门口,门道儿多。
  生死杀伐,全靠一支笔。
  段鸿飞第一次觉得,有什么都不如有权力好。
  江湖中的打打杀杀,在这些官场中人看来,根本不够档次。
  他恭敬道:“好,如此,有劳大人了!”
  谢愚心中却另有打算,三十万两,只是个开头,是我给自己铺路的钱,后面花钱的地方,海了去了。
  破家的知县,灭门的知府。
  不让你倾家荡产,也枉称一任知府了。
  ……
  出来衙门,赵行很是知趣,说有些饿,去与顾大春他们汇合去了。
  范小刀带她来到另一家小店,叫了些酒菜,伙计当场就认出范小刀,喊出他名字,顷刻间,小店内用餐的客人,马上围了上来,纷纷表达了对范小刀的赞赏之情,“范捕头为金陵除一大害,实我金陵之幸!”
  “范捕头万岁!”
  范小刀见状,得了,这顿饭没法吃,于是打包带走,准备找个没人的地方,那伙计还有老板,说他是金陵城的英雄,能来吃饭已是给足了面子,说什么也不肯收钱,更有客人愿意替他们付钱。
  两人拿着吃食,来到了一处僻静之处。
  “趁热吃吧。”
  范火舞望着范小刀,满脸歉意:“大哥,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
  范小刀尽量作出一副镇定的表情,“他们家的牛肉不错,边吃边说。”
  范火舞却没有胃口,她缓缓道:“大哥,我叫李红绡,真实身份,是春风夜雨楼六层楼的杀手。至于是不是天下第一,不过是外面的人,胡乱起的外号。”
  红绡女。
  春风夜雨楼。
  白无常的师姐。
  难怪会有如此身手,如此一来,一切都豁然开朗。
  范小刀问:“当初,刺杀北周武神之人,也就是你了?”
  范火舞,不,应该是李红绡,点了点头,“不错,两年前,北周大军横兵凤凰岭,想要进犯我朝,我奉命接受任务,潜伏进了北周,进了奴隶场,后来被战神府的人买到家中,成了歌姬,当时大战一触即发,我接到了刺杀拓跋野种的命令,于是在他出征前的一次宴会上,我刺杀了他,只是,此人防备心太强,身上有金丝铠甲,没能取了他性命。”
  李红绡说得极为平淡。
  但是范小刀却知道,那场刺杀,绝对没有如此简单。
  在敌国之内,刺杀地方将领,在三千北周军的围追堵截之下,从容而退,这可不只需要运气,而是真正的实力。当初,在京城时,就听白无常说过她这位师姐的故事,那时范小刀心中满是敬佩之心,一心想要见一见这个神奇女子。
  可是没有料到,这个女子,就是跟自己一起生活了半年多的范火舞。
  如此的巧合,是命运使然,还是上天的安排?
  然而,让范小刀奇怪的是,以一己之力,阻止了北周的大军压境,本应该是朝廷的英雄才对,却又为何隐姓埋名,假装失忆,混迹于江湖之中?他问:“后来呢?”
  李红绡道:“刺杀之时,我在战神府上,得到了一份绝密情报,我被北周高手追杀了七天七夜,也许是老天眷顾,与我们北周的人的接头,把情报送了出来,那人帮我做好了假身份,掩护我回大明,让我去雁门关跟那边的人汇合。半月之后,我有惊无险抵达了雁门关,谁料没等到跟我接头的人,却等来了夜雨楼六楼的十一柄剑。”
  春风夜雨楼,六层楼,有十二剑客,号称江湖上最顶尖的十二名杀手,李红绡便是其一。
  李红绡冒死刺杀北周战神,送出情报,在数千敌军的追杀之下,逃回了大明,迎接她的,不是鲜花和荣誉,而是同门的剑。
  范小刀想不明白,“他们为何要杀你?”
  李红绡摇了摇头,“我也想不明白,如果非要找个原因,那应该是我任务失败吧。夜雨楼六楼,不成功,便成仁。”
  范小刀又问,“你送出来的情报,是不是一封加密的书信?”
  “你怎么知道?”
  范小刀当然知道,当初他刚入京城,加入六扇门,遇到的第一个案子,便是孙梦舞的人头案,而孙梦舞是北周间谍,那封信便到了她的手中,可是很快的,她就被人灭口,范小刀从证物室内,将那一封加密的信偷偷取走,给了一枝花,而另一份手抄,则给了白无常,也就是李红绡的师妹。
  一枝花已经破解了那封信。
  可是他却没有开口。
  范小刀问,“你可知那封信,写得是什么?”
  “似乎是大明与北周的一个暗地里的交易,事涉大明皇室,若是曝光出来,可能会有不少人掉脑袋,所以他们竭力阻止这件事的发生。十一剑向我出手,我侥幸逃脱,当时不知去处,一路南下,东藏西躲,最终逃到了江南,就在那时,十一剑找到了我,将我困在龙牙山中,就在那时,李觉非出现了。”
  “他救了你?”
  李红绡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惧色,“他刺了我一剑。”
  “什么?”
  如果说十一剑出手,是为了惩罚她任务失败,但春风夜雨楼楼主亲自动手,那事情绝对没那么简单了。
  “我中剑之后,眼见无路可退,于是便跳下了悬崖,谁料命不该绝,被山中的大树给挡下,后来遇到了小叮当他们,那时夜雨楼抛弃我,李觉非要杀我,我万念俱灰,便隐姓埋名,躲在了江南镇。这一躲就是大半年,本来,在江南镇,过了一段平静的生活,日子虽然辛苦,有小叮当他们陪着,倒也顺心,后来直到遇到了大哥,发生了铁骑帮的事,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铁骑帮虽然偏居一隅,但不大不小也是一个帮派,范老大在江湖上也算小有名气。
  如此一个帮派,却被一名红衣女子灭门,加之李红绡又是在附近龙牙山坠崖,尸体也没有搜到,春风夜雨楼很容易就能想到这红衣女子的身份。想到此,范小刀忽然记起,白无常说过,来金陵是为了处理一些门派之事。
  他们明显就是针对李红绡而来。
  大江帮不认识李红绡,但夜雨楼认识。
  在打官司之前,范小刀提醒过她,大江帮做事,没有底线,很有可能会以她来威胁,让她有思想准备,可是没有想到,她不但有准备,而且今日将大江帮总舵二百多人的耳朵,给割了下来。
  这件事,就算不在金陵城中闹得沸沸扬扬,也会很快传遍江湖,到时候,夜雨楼……不对……
  范小刀忽然记一件事,道:“你可知道,你师妹白……李轶,如今也在金陵城中?”
  李红绡点点头,“大哥,我是来跟你告别的。”
  范小刀道:“为什么要躲?只要你愿意,我能护你周全,管他春风夜雨楼还是秋风夜雨楼,我不答应,谁也不敢动你分毫。”
  “你能护得了我一时,能保护我一世嘛?”
  这些日子来,范小刀早已把她和小叮当,当成了自己的至亲至爱之人,听到这番话,范小刀一把拉住李红绡的手,“只要你愿意,我能护你一世!”
  李红绡的脸,倏地一下红了,“大哥,你弄痛我了。”
  范小刀连忙松手。
  李红绡红着脸,道:“大哥,你这么说,我很开心。但是,这是我跟夜雨楼的事,我不想把你也牵连进来。而且,我去意已决,你不要拦我了。”
  范小刀知道范火舞的为人,见她神色如此坚定,也不好挽留,“那你要去哪里?”
  李红绡摇了摇头,道:“不知道,江湖之大,总有我的容身之处。”
  范小刀思考片刻,“若实在没地方去,我给你推荐一个地方。”说罢,他从身上掏出一块黑乎乎的令牌,不是夜雨楼的七杀令,而是黑风寨的寨主令牌,交到了范火舞手中。
  “你去青州府二龙山,那边有个黑风寨,去找一个叫杨青的人,就说是我让你来的。”想了想,又找来了笔墨,写了一封书信,交到范火舞手中,“见到他之后,你把信和令牌给他,他自然会收留你。等我这边事忙完之后,我便去与你汇合!”
  李红绡正要打开书信,却被范小刀阻止,“到了青州,你再看吧。”
  李红绡道:“我本来寻思把小叮当带走,送到琅琊阁,可又怕跟在我身边,有些危险,所以把他送到了当阳学堂李先生那边了,想必对方不会为难他。”
  范小刀道:“这些你不用管了。”
  说罢,从怀中掏出了十两碎银,又将一摞银票递给了李红绡,“这些银子,应该足够你路上花费。”
  李红绡一看银票,足有二千两,“这么多,用不掉。”
  范小刀道,“尽管拿着,若多的花不完,就把剩下的钱交给杨二叔。”
  两人又说了片刻,依依不舍的告别。
  范小刀本想送她出城,可下午还要开堂,只得目送她离去,李红绡的背影,消失之后,范小刀心中,竟生出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李红绡来到城门,如今她有了路引,名字也改成了范火舞,官兵倒没有为难她,刚一出城,她拿出那封信,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一行字,“杨二叔,这是我的压寨夫人,你们可要好生对待。”
  看到这句话,李红绡脸煞然通红,一直红到了脖颈。
  旋即,嘴角露出一抹微笑。
  这时,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师姐,有什么好事,笑得这么开心?”
  李红绡抬头,看到李轶正站在城外。
  身后,十一个人,蒙面负剑,如十一棵挺拔的青松。
  ……
  金陵衙门。
  还未起晌,门口又挤满了人。
  本来,上午那些因为审案无聊离开的人,在离开后听说堂上精彩纷呈、反转不断时,又都纷纷回来,不由懊恼,起来个大早,赶了个晚集。
  看热闹都赶不上热乎的。
  这就是金陵人,一个充满了八卦、人情的地方。
  闹得沸沸扬扬的吕府灭门案重审,在经过两日的激烈辩论后,终于落下了帷幕。
  段江流从大牢押回时,已是面色死灰,双膝瘫软,没法正常走路,还是靠两个衙役架着,勉强来到大堂之上。
  穿过人群时,叫骂声、诅咒声,不绝于耳。
  烂菜叶、臭鸡蛋,不断往身上扔。
  只是有些人准头实在有限,那两个押送的衙役,也跟着倒了霉。
  可是群情激昂,两人也不敢多说,只得加快了脚步,赶紧把他送到大堂之上。
  知府升堂,双方回到堂上。
  谢愚道:“吕府灭门一案,经过两日审理,事实已基本清楚。公诉人,可还有证据提交?”
  范小刀道:“没有了。”
  “被告段江流,可还有证据提交?”
  方堂竟道:“没有。”
  谢愚点点头,道:“既然双方都已陈述完毕。那么,本官开始宣判。本堂认为,十八年八月三日,金陵吕家灭门一案,疑犯段江流,罪名成立,依旧《大明律》第一百五十六条、《大诰》第十八条第三款,依法判处死刑,秋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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