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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嫡长孙他太难了 第144节

  京郊人少、马车少,道路两边也没有摆摊吆喝的小贩,环境不算嘈杂。
  马车两侧的竹帘都卷了起来,还拉开了半扇玻璃窗透气。
  并排骑着骏马的一群皇阿哥们听到里面小弘晖完全没有收音对自己阿玛不让他带狗出门的“委屈控诉”,不禁全都一脸玩味儿的瞧着俊脸涨得通红的老四。
  “老四,想不到啊,你为了阻止你儿子不靠谱的想法,说出来的理由更不靠谱啊!”
  老大骑在骏马上,小十六坐在他身前,兄弟俩共乘一骑,看向四贝勒哈哈大笑道。
  “四哥,你可真乃神人也,实在是太会生了,铜蛋儿、弘历、弘昼这三兄弟的性子没一个像你的,真是绝了。”
  热衷于与老四反着来的老九也咧嘴笑着接话道。
  听到胤禟的话,除了小十六以及坐在太子爷跟前的小十五外,其余去过十八世纪的皇子们全都跟着笑出了声。
  看着兄弟们这高兴的模样,老十二就像是跳到瓜田里却不能吃瓜的猹,不由急声询问道:
  “弘昼是谁啊?也是四哥的儿子吗?”
  跟在胤祹旁边的老十四瞥了他脸红的仿佛脑袋上马上要冒白烟的四哥,悠悠道:
  “十二哥,弘昼那孩子是四哥的五儿子,这孩子的爱好有些别致,闲来无事喜欢在府邸里办葬礼,看着别人给他哭丧。”
  “啊——这!”
  从小被心平气和、长寿的苏麻喇姑养大,年纪轻轻就与自己亲生额娘定贵人一样乐于琢磨养生之道的老十二完全理解不了自己这个名为“弘昼”的侄子的奇葩爱好,不禁尴尬的笑了笑。
  老四整个人都麻了,闭了闭眼,耳朵根子都变得红彤彤的,在迎面夏风的吹拂下,深深觉得他有些儿子还是不生为好,即使生出来了也是变着法子气他的!
  第99章 京郊旗人
  待康熙一行人到达皇庄上时, 已经是申时初了。
  太阳缩进了云彩里,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麦香味,康熙领着一大群人在几个管事与农户官的簇拥下直奔试验田中看收成。
  试验田的地头处都树立着一个个木牌, 上面用红漆写着甲乙丙丁等对照组。
  皮肤呈现古铜色的中年农事官边指着各个木牌, 边对着康熙一大群人有些忐忑地恭敬道:
  “万岁爷, 这甲(一)与甲(二)两块田中的麦子是用的去年留下来的高产小麦的麦种,去年亩产量达到了近八百斤,今年虽然比去年少了一百斤左右,可它抗倒伏、抗虫害的优点还是保留着的。”
  康熙闻言摩挲了一下玉扳指,想起他在后世种子公司买种子时那总经理对他说的话, 就忍不住叹气道:
  “这高产麦种就是此特性,第一代种子产量是最高的, 往往到第二代、第三代就开始走下坡路了,大清幅员辽阔,朕不可能希冀着那一撮子高产麦种就让大清子民们吃饱饭的,你们得想办法用这高产小麦与咱们本土的小麦杂交改良,提升咱们本土的小麦产量才是硬道理。”
  听到皇帝这话, 农事官高高悬在嗓子眼处的一颗心也瞬间落回到了肚子里,这年头麦穗大一圈说不准就能填饱一个小娃娃的肚子,好种子实在是太重要了!
  去年万岁爷派人往庄子上送来的一堆各种各样的高产种子,可把他们这些种田的人给欣喜坏了,恨不得把每一粒种子都当成祖宗一样精心照料, 眼看着今年高产种子减产, 可是把他们折磨的日日夜夜食不知味、夜不安寝啊,既怕万岁爷怪罪, 又着实心疼那损失的产量。
  如今听到这话,农事官心中沉重的包袱才算去掉, 又立马指着其他几块试验田一一介绍道:
  “万岁爷,这地头处标‘乙’的牌子就是我们用本土麦种与高产麦种杂交出来的第一代小麦,虽然还没有来得及收割麦子,但乙地的麦子长得要比丙地中本土的麦子长得好,微臣估摸着等过几日收割下来,称重后产量也会往上增加个一百多斤。”
  “好!这才是你们努力要提升的点,种子就是得一代代更新换下来,直到把最好的麦种改良出来,那时朝廷才能靠着这优质的麦种填满百姓们的饭碗。”
  终于听到自己想听的话了,看着面前长势喜人的试验田,康熙也不由笑着赞叹了一句。
  得到帝王鼓励的农事官脸色都激动的泛红了,又一鼓作气将后面的话言简意赅地说了出来:
  “万岁爷除了麦种外,其他试验田中的麦子长势对比也说明,您之前派人送来的土法制造肥料,以及生物灭虫的办法都是很有用的,追加了土肥的麦地产量也有明显的提升,微臣认为今年可以先将土法制肥的流程传到民间,教会农户们掌握这项增产的好法子,或许等到秋收时就有作物增产了。”
  “有提升就行,你们琢磨一下把这事儿写个折子呈上来,到时候朕派合适的人去做。”
  康熙心情十分不错。
  农事官忙又俯了俯身。
  随后小半个时辰内,康熙等人又去瞧了土豆、番薯、番椒、向阳花等植物的生产情况,想来是因为这些植物本来就好养,与去年相比长得倒是都挺好的,土豆已经被前来庄子上干活的农户给挖出来了,亩产量与去年基本持平,没有像后世的高产麦种一样减产,倒是让康熙等人松了口气。
  看完庄子上试验田的收成后,康熙又带着一群人离开庄子,沿着黄土路继续察看京郊百姓们田地中的麦子长势。
  今年从开春到夏收一直都是风调雨顺的,庄子上的庄稼长得不错,百姓们田地中的麦子虽然麦穗比不上庄子上的大、也没有庄子上的饱满,但一眼望去,在夏风的吹动下,大片、大片的麦田涌动起一层层的金色的波浪,是一副令人愉悦的丰收之景。
  身材精瘦、肤色黝黑的农户们正满头大汗、穿着被汗水浸透的褐色粗麻短打弯腰拿着镰刀收割麦子。
  一捆捆割下来的麦子被人用光滑的麦秸秆扎起来放在地里面,留下来短短的麦茬子指向湛蓝的天空。
  头上缠着布巾、膀大腰圆的农妇们正用胳膊挎着篮子、领着身后七、八岁大的稚童俯身捡拾着遗落在麦茬子中的麦穗。
  还有不少正值壮年的汉子们,晒得黝黑的脖子上挂一条白色的湿汗巾,用双臂拉着板车,来来往往将麦捆往板车上搬运,赶着时间将割下来的麦捆以最快的速度送到能晒粮食的空地上脱粒。
  小孩子们知道大人们的正事办完了,也开始撒欢似的在黄土路上你追我赶的跑了起来。
  “金蛋儿,你跑慢点儿——”
  小弘昱倒腾着两条小短腿儿跑在最前面。
  哈拉哈齐四姐妹跟在他后面边跑边喊。
  小弘晴、小弘晖也跟在四个堂姐身后欢快地蹦跶着。
  弘晞则跟在自己阿玛身旁,听着一群大人们聊天。
  这时,众人只听到跑在最前面的小弘昱突然发出一声“哇——”的惊呼声。
  胤禔心中一紧,下意识就迈开大长腿往前跑。
  康熙等人也忙抬腿跟上。
  大人们与小孩子们其实中间也就相差十米罢了。
  等胤禔几步跑到了小孩子们跟前,入眼就瞧见他快三岁的儿子正背对着他蹲在地上,四个女儿围在儿子身旁低头瞧着什么,俩侄子也站在女儿们身边,七个孩子围成了一个圈,全都或蹲、或站的低头看着什么
  “你们都低着头在看什么呢?”
  瞧见没有孩子出事儿,胤禔不禁松了口气,边往儿子身后走,边一脸莫名的询问道,可注意力全在地上,同样不知道他们看的是什么的小孩子们没有一个开口回答直郡王的。
  弘晞脚步不停的越过自己大伯,先一步挤到了堂姐、堂弟们中间。
  小孩子们没来得及回直郡王的话,看到弘晞进入他们的围起来的小圈子了。
  小弘昱立刻从地上站起来,指着躺在地上的东西,一脸欣喜的对着弘晞奶声奶气喊道:
  “金团哥哥,金团哥哥,你快瞧瞧这是什么鸟啊?我刚才看到它‘扑棱——’一下子就从麦田中钻出来飞到我前面了,吓了我一跳,我刚喊了一声,它就又‘咚——’的一下子重重掉到了地上。”
  走到矮墩墩儿子后面的胤禔听到这话,不由越过八个小脑袋,瞧见北一群孩子们围着躺在黄土路上羽毛艳丽的东西,正准备开口就听到大侄子笑着解释道:
  “金蛋儿,这不是鸟,是野鸡。”
  “野鸡?”
  七个孩子头一次听到这个陌生的名词,不由齐齐看着弘晞一脸惊讶的异口同声喊了出来。
  康熙等人也走到了孩子们旁边,看到小弘昱眼睛发亮的对着弘晞奶声奶气地好奇道:
  “金团哥哥,这个野鸡的羽毛比我们府邸里养的鸡好看许多哎,我能把它捉回去养吗?”
  听到自己儿子竟然要把野鸡带回家养,胤禔不由眼皮子跳了跳,严重怀疑起来了自己儿子的审美,他探着脑袋左看右看也看不出来,躺在地上的野鸡有那点子比郡王府养的孔雀漂亮的,他儿子不喜欢孔雀想养野鸡?金蛋儿,你没事儿吧?
  弘晞也被小金蛋儿说出口的话给逗笑了,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看到他四堂姐一脸笃定地摇头道:
  “金蛋儿,你也不想想,野鸡野鸡,它为何叫‘野’呢?既然叫‘野’,肯定是因为它没法子和家鸡一样养,只能长在田野间啊。”
  “对!金蛋儿,四堂姐说的对,野鸡的羽毛颜色虽然比家鸡鲜艳漂亮许多,但它的气性很大,你要是捉住它,强自把它带回府邸里养,怕是还没有回到府邸中,它就在半路被气死了,野鸡是没法养的。”
  “啊——那算啦!”
  听到弘晞的解释,小弘昱不禁失望的摇了摇脑袋。
  “可这只野鸡好像已经死了哎,即使想养也是养不了的,它一动也不动,是被我们围着跑不了直接气死了吗?”
  小弘晴低头观察了半晌,想要蹲下身子去摸野鸡,可还没等他的小手摸到野鸡的羽毛,就被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的阿玛给单手拎着后衣领子给提溜了起来。
  扭头瞧见自己阿玛往上挑眉的拒绝模样,小弘晴只好遗憾的收回自己的小手,看着堂哥、堂姐、堂弟说出来了自己的疑惑。
  “这野鸡确实已经死了,你们瞧它的羽毛有些凌乱,甚至翅膀上的羽毛还掉落了,像是从什么极小的地方拼命钻出来似的。”
  老十四挤进侄子、侄女的小圈子们,用右脚尖轻轻踢了一下野鸡尸体,将其翻了个面,对着八个孩子们说道。
  “那是我们的野鸡——”
  这时,从北方突然传来了一声响亮的男声。
  众人抬起头往北望就瞧见五个约莫六、七岁大的农户孩子,穿着缀满补丁的衣服,赤着脏兮兮的双脚踩着黄土路朝他们神情着急的跑来。
  领头的男孩子皮肤黝黑、裸着上半身,身材精瘦的像是个猴子,眼神却犀利如狼,右手中拿着一个弹弓,带着身后仨男娃与一个女娃快步跑到距离康熙等人大约五米的地方站定。
  两拨人面对面看着,从衣着打扮上就能瞧出来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
  瞧着康熙等人穿在身上的长袍、马褂明显是家境极好的旗人,满身贵气,看着像是有来头的,领头的男孩不禁抿了抿唇,忍着略微的怯意,用右手指着躺在老十四脚边的野鸡一脸认真的说道:
  “那是我们的野鸡,我在河边的芦苇丛中用弹弓打到的,把它装在网兜里,指望带回家养着它生野鸡蛋的,可哪成想网兜破了个洞,它逃出去了。”
  听到男孩子这话,众人瞬间恍然大悟,明白野鸡的羽毛是怎么回事儿了,原来是从网兜中钻出来时弄凌乱了。
  “给你,不过这野鸡已经死了,没法生蛋了,直接裹上泥巴烤了吃吧。”
  在军中谋前程的胤禔倒是挺欣赏眼前男孩子的胆气的,他弯腰捡起野鸡朝着领头的小男孩儿轻抛过去,大大咧咧地笑道。
  男孩儿看到朝着自己飞来的野鸡,眼前一亮立马伸出胳膊接到野鸡尸体稳稳抱到了怀中,下意识就用满语说了句:
  “多谢。”
  哪成想这句满语倒是把老爱一家人给惊到了。
  “等等,你是满人?”
  胤禔惊讶的用满语询问道。
  本来准备带着野鸡走的五个孩子听到胤禔的声音都又纷纷转过了身子。
  弘晞也满脸诧异的看着对面的五个孩子,如今的现实情况是与广大汉人相比而言,满人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入关后为了防止满人在被汉化的过程中,逐渐丢失掉了满洲本民族的文化。
  坐在龙椅上的几代帝王都在大力推广满语,把满语作为大清国语,可是会说满语的也基本上只有是满、蒙、汉在八旗的旗人。
  绝大多数民人都是不会说满语的。
  领头的男孩会说满语,这说明他即使不是满人,也很有可能是旗人。
  果然正如皇太孙猜测的这般,未等领头男孩说话,队伍中唯一的女孩子就用手指着领头男孩,细声细气地用满语解释道:
  “我们五个是旗人,只有我和哥哥是满洲正蓝旗的,另外仨是汉军正蓝旗的,我们几家一起住在京郊的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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