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下雨了,连绵不断的黑雨似是泪水浸泡着两人。
  三百个世界里,只有一具石膏像拥有真正的灵魂。
  他感受世间万物,理解爱与去爱,而在这一刻,他才真正的成功了。
  被他救赎的信徒捧着炽热的爱意走到他的眼前,万籁俱寂间,他注视着自己的诞生。
  他这才明白,原来爱从不是细心呵护与阻挡恶意,爱需要时间的长河,爱是共同经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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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8章 沈雪迟和春归(六)
  最初的最初, 沈雪迟只能依靠着存在春归的噩梦熬过思念,可不知从何时起,他习惯了一天只睡三个小时。
  一百八十分钟是他进入深度睡眠的倒计时, 他必须在此刻中止与梦境的连接。当第六个世界再一次失败后, 他隐约察觉到自己的梦境变得不一样了。
  春归的尸体对应失败次数堆积的越来越多, 从他们身体里淌出的鲜血几乎淹没了男人的脚踝,离得近了,他还能听见那些身躯发出的微弱呼吸与呢喃求救, 他们没有完全死透, 甚至还有活下去的可能。
  可沈雪迟无能为力。
  他麻木地盯着眼前一摞摞堆叠成一座山的“庞然巨物”,二十具, 五十具, 一百五……再睁开眼时,泪水在一瞬回流。
  他感受着胸口因呼吸的扩张拉扯而疼痛, 抿去嘴里的咸味,贴着其中一具尸体的额头小声道:“我们说好了, 无论哪一方死亡,都要等着对方,路太长了,得两个人作伴。”
  沈雪迟这辈子从没有爱过什么爱到如此疯魔的地步, 如果没有脑机的存在,自己大概真的会抱着春归的骨灰死在某个不为人知、四季如春的角落。
  他总是在后悔,如果自己更早一点抓到春归, 对方是不是就不会经历那一切了, 他以为那个小孩会过得很好。
  鹿可燃劝道:“万一那就是他命中注定躲不开的劫呢?况且你那时候才多大, 沈氏连根毛都不愿意交到你手里。”
  鹿可燃说的是事实, 沈氏是块大肥肉, 不止外界,就连公司称得上是元老级别的人物都对它虎视眈眈,毕竟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任何人都有叛变的可能。
  沈雪迟没有说话,他安静地站在城市中心第一大厦的顶端向下俯瞰整个汉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鹿可燃以为他默认了,随手拿起桌上一个拼好的魔方在那把玩。
  半晌之后,才听男人悠悠道:“十五岁那年,我的母亲喂我喝下大量安眠药,想要将我掐死。”
  鹿可燃玩魔方的手一顿,他愕然地看向沈雪迟,他自然知晓这个丑闻,但他没想到男人会坦然地撕开伤疤,把它公诸于世。
  “可结局是我活了,她却逃到国外,凄惨地死在精神病院里。”
  沈雪迟垂眸,他忽略掉鹿可燃看怪物一样的眼神,倚靠着落地窗,散漫地接过对方递来的一根烟,咬进嘴里含糊道:“我不信命,哪怕是劫。”
  沈雪迟不信命,死也不信,所以他知道一定存在什么可以破解这个局的方法,后来他终于知道了,那就是一命换一命,他死,换春归活。
  记不得是在一起的第几年,春归那时候还有点活力,但老爱往外面跑,大概是想像村里的土狗那样,知道自己快死了,为了不让主人伤心和留下念想,主动跑得远远的随便找个角落等待死亡。
  不过春归没有钱,出去的话走一天的路还没沈雪迟开半小时车来得快,况且男人神通广大,一通电话就能掌握自己离开家门后的所有行踪,找到他就更容易了。
  青年思来想去,还是需要钱。他不需要返程,但他的身份证和护照都在男人手里捏着,他只能□□车,好好谈谈价格的话,三千块是足够的,他不想死前还花沈雪迟太多钱。
  可他万万没想到沈雪迟连三千块钱都不愿意给他!
  见男人要绕过他去晾床单,他连忙搂住对方的腰,用毛茸茸的脑袋去钻沈雪迟的小腹,“沈雪迟,给我钱、给我钱。”
  只是还没钻几秒,他的手腕就被大力攥住了,春归亲眼见证对方某个难以言喻的部位以极快的速度鼓胀起来,不好的预感盘上他的心头,他错愕地抬头看,仅一秒,他就毅然决然地放弃进攻,拔腿就跑,可惜沈雪迟一勾手就把他轻松抱进怀里,男人声色暗哑道:“你点的火,自己灭。”
  事后春归一边趴在床上任由男人揉腰,一边气得浑身发抖,骂他是万恶资本家,小气抠门鬼,剥人皮喝人血连口喘气的机会都不给人留下。
  沈雪迟听了也不生气,春归骂的有多凶,等会屁股打的就有多重,最后第二天起来,春归两条腿都颤颤巍巍站不稳,被人好生一顿折腾,钱包却依旧是空的。
  但春归肯定料想不到,未来的某一天,这个连三千块钱都不肯给他的可恶资本家,竟会觉得放弃万亿资产换他一条小命是个再划算不过的交易。
  沈雪迟趴在春归床边等死的那一天,还没到三小时,他就做梦了。
  他想,原来死是这么一回事,和做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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