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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我爸爸是个好警察,”何悠悠的声音像紧绷的弦,被此刻的情绪拨动,轻轻地发着颤,“他平时很忙,从来没给我开过家长会,案发那天还因为工作加班,差点忘了我的生日。但我没有怪他,因为我知道他在做对的事。”
  偌大的法庭安静异常,人人静默侧耳倾听,或许在场的许多人同何远征一样,是警察,也同样为人父母子女,牺牲了太多陪伴家人的时间,却不知道会不会在未来的某天因为履行公职坐在被告席上,接受一样的审判。
  何悠悠顿了顿,继续道:“我爸破过很多案子,立过两次三等功,也得过很多嘉奖。他常常跟我说,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错怪一个好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他就不应该被人冤枉,更不应该因为没做过的事情受到惩罚。所以……所以希望法庭能把事情调查清楚,还我爸爸一个清白。”
  女孩努力噙着泪水说完最后一个字,朝着审判席深深鞠了一躬,然后才跟法警缓步走向门口。
  “何悠悠,”审判长忽然将人叫住,沉默片刻方才开口,“法律如果放过了坏人,却错怪了好人,那不是法律本身的问题,而是执法者和司法者的失职。所以请你放心,本庭会将案件事实查明清楚,依法做出公正裁判。”
  *
  秦颂结束手上的工作,打开何远征案的庭审直播,审判程序已经接近尾声。
  辩方律师正在总结陈词,熟悉女声自扩音器传出,和缓坚定,不卑不亢:
  “综合全案证据,被告人没有刑讯逼供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刑讯逼供的具体行为。袁大海的根本死因是心脏传导系统疾病所致的急性心功能不全。如果将这一不可预见的死亡结果归罪于两名被告,那么对于刑讯逼供的审判就不再与法律有关,而是取决于被告是否‘幸运’。
  一线干警是挡在人民群众和犯罪分子之间的最后一堵城墙,法律应当严厉打击刑讯逼供,但不应当将一名警察有罪与否交给‘幸运’,否则只会让所有的一线干警人人自危、终日惶惶,推诿不作为以明哲保身,而这显然不该是一份司法判决应有的社会价值。
  所以辩护人恳请合议庭能公正裁判,判定何远征、王硕二人无罪。”
  秦颂听到姜郁讲起“社会价值”,不由得失笑,想起当初她独立承办第一起交通肇事罪时,还是他告诉她,法院判案需要考虑社会价值,而不仅仅是对法律sg条文的机械适用。
  如今她将同样的话写进辩护词里如数奉还,他不觉得是一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对抗,反而觉得是两个人在法律审判的终极价值上达成了某种默契共识。
  *
  临近下班时间,余薇拉着一整行李箱的卷宗回到市检,看见秦颂还在办公室里,干脆敲门进来,汇报今天庭审情况。
  基于辩方先后几次提交的证据,余薇决定放弃对疲劳审讯的主张,而是坚持两次鉴定意见给出的观点,认为冻、饿及长时间固定体位导致袁大海心脏病发死亡。
  秦颂却有不同意见:“冻、饿两点除了法医鉴定以外,没有其他客观证据支持,辩方律师的反驳意见有一定的道理。如果最后只剩下‘长时间固定体位’这点,我们的胜算不大,毕竟袁大海每六小时左右就有松绑活动的时间。要知道,何远征和王硕第一次受审的时间可是十个小时。”
  “你不能简单粗暴地把这些行为拆开,”余薇作为主办检察官,对秦颂的观点并不认同,“袁大海在看守所的身体情况一切正常,从来都没有过心脏病发的情况,怎么到了何远征的办公室就犯病了?受冻挨饿也好,固定体位也罢,这其中的任何一项因素或许都不足以导致袁大海心脏病发,但是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就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这也是死因鉴定报告给出的核心结论。律师当然会提反驳意见,不论我们提交什么证据,他们都有反对意见,但是针对死因的分析意见,肯定要以专业人士的意见为准。我不认为我们会输。”
  秦颂没有再同余薇争辩,而是问她:“那你觉得,现在这种情况如果判处何远征和王硕有罪,这个判决结果的意义在哪?”
  “意义?”余薇有些迷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刑事判决的意义无非‘惩戒’二字——既要惩罚犯罪行为,也要让其他人以此为戒,避免犯相同的错误。”秦颂解释,“如果说何远征和王硕的任何一项行为都没有刑法上的可责性,你却要让他们为袁大海的死亡负责,这个案子就算最后胜诉,真的有意义吗?”
  余薇终于明白秦颂讲这番话的用意:“所以你劝我撤诉?”
  秦颂并未否认:“如果接下来不能找到其他的突破点,我的建议是撤诉。”
  副检察长发话,一锤定音。
  “你就那么确定我会输给姜郁?”余薇比他晚入市检两年,知道他和姜郁从前的关系,此时很难不浮想联翩,“还是说,你更想让她赢?”
  “这和输赢无关,”秦颂依旧面色沉静,没有因为她挑衅式的提问表现出任何不快,“我们的职责也从来都不是打赢官司而已,余薇,你应该很清楚这点。”
  “我不清楚!”余薇音调略微升高,掩不住的气愤情绪涨红脸颊,案件已然到了最后阶段,现在撤诉无异于承认此前对案件的把控存在失误,她作为承办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当初同意起诉的是你,现在说要撤诉的也是你,我就跟着白忙一场,替你出头顶包挨枪子儿,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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