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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喜欢半悬在巴黎上空 第7节

  “旅游手册上的啊,上面有很多中文翻译的联系方式,我就和机场工作人员说我要打电话给我的家人,反正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真能碰到一个愿意来的。哦对,你为什么会愿意来啊?”
  庄北宁想到自己刚来巴黎的时候,也曾有过窘迫的时刻,便充满惆怅地说:“不知道。可能看到你,就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吧。”
  朱逸之想了想,偏过头疑惑地问:“你当年是男的?”
  庄北宁简直想把朱逸之的头掰开,看看里面是不是都是面粉。
  “庄北宁。”朱逸之用手戳了一下庄北宁的胳膊。
  “小朋友,我刚过二十七岁生日,应该比你大不少,你可以喊我一声姐姐。”庄北宁想和这个爆炸金毛刺猬头保持距离。
  “二十七?能大多少?”朱逸之不以为意。
  “能大多少?”庄北宁追问。
  “大个二三四五六岁吧……不多。”朱逸之眨巴眼睛。
  庄北宁听懂了,大六岁,这个小孩今年二十一岁。
  二十一岁,真年轻啊。庄北宁回想二十一岁的自己,还在踌躇满志地为离韩蔺更近一点而拼尽全力。那种充满了朝气的心态,怕是再也回不来了。
  朱逸之是个话多的人,不需要庄北宁接话,他自己就能聊。
  庄北宁一只手搭在车窗上,头倚靠着手背,闭目养神之时,朱逸之就在耳边念叨从墨尔本飞巴黎的旅程中看的那部电影有多无聊。朱逸之口若悬河地对电影中的情节大加点评,全然没有之前行李丢失的茫然感。
  庄北宁相信,如果能给朱逸之一根仙女棒,他一定知道要把什么东西变大变小变漂亮。
  好不容易到了韩蔺入住的酒店,庄北宁提溜着朱逸之下了车,付车费时着实心痛了一下。
  “什么?你说韩蔺先生今天下午办理了退房,已经回国了?”
  不需要翻译,光看到庄北宁的神情,朱逸之也能猜出个大概。
  他望着庄北宁,又问出了之前在机场的问题:“那现在怎么办?”
  庄北宁把心一横:“小朋友,你跟我回家住吧。”
  “欸?”
  “不愿意就去睡大街,反正你们这种摇滚青年,做什么都得摇滚。”
  “不是!我的意思是,欸,还有这种好事!”朱逸之嘿嘿地笑。
  朱逸之笑得庄北宁浑身发毛,一时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了错误的决定。
  等朱逸之跟着庄北宁回到位于巴黎十八区的住处后,则轮到朱逸之怀疑自己是不是误入虎穴。
  庄北宁在狭小的阁楼里开辟出一块空地,给朱逸之铺上了被子,又把之前出差在酒店里拿的一次性洗漱用品递给还在左顾右盼的他。
  “这个时间已经没有热水了,你将就一下,稍微收拾收拾睡吧。”
  “庄北宁,你是不是没有男朋友?”朱逸之碎碎念:“这么小的空间,怎么带男人回来啊?我的妈呀,你怎么哪儿都是书!”
  “没有男人。你是我带回来的第一个小屁孩。”
  “我看院子里人不多啊,你的邻居们都睡啦?”
  “他们因为抢劫,现在还在监狱里蹲着呢。噢,楼下有对夫妇倒不是因为抢劫被抓的,他们好像是诈骗。但是,我家周围挺热闹,你明天就知道了。”
  庄北宁漫不经心地说着,打开了电脑。从酒店回家的路上,她收到了两篇兼职翻译稿件,想着明天还要陪朱逸之去机场,她决定今晚熬个夜,把稿件翻译出来。
  “不是吧,这么晚了,你还要工作?你老板简直丧心病狂!”朱逸之惊呼。
  “没有丧心病狂的老板,也没人逼我,这是我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庄北宁不以为意。
  “庄北宁,你对自己也太残忍了!”
  庄北宁无心搭理他。朱逸之自觉无趣,老老实实洗漱后,趴在庄北宁给他准备的被子里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又不敢打扰庄北宁。不知道过了多久,朱逸之才恍恍惚惚睡了过去。
  等朱逸之醒来的时候,庄北宁也趴在书桌上睡着了,她的笔记本电脑停留在邮件发出去的界面,显然已经完成了工作。
  朱逸之看着庄北宁熟睡的侧脸,忽然发觉她的额头有一道疤痕。他伸出手,想要去触碰,还未等靠近,庄北宁就睁开了眼睛。
  “小屁孩,你要干嘛?”
  庄北宁的动作幅度太大,冷不丁与朱逸之的头撞在了一起,二人都吃痛地叫了起来。
  “庄北宁,你铁头啊!”
  “谁要你靠我那么近!”
  第11章 第十一章新奇世界
  虽然始终认为草莓不够摇滚范,迫于腹中饥饿难忍,朱逸之还是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将草莓蛋糕一扫而光了。
  在车上,他一边吃着蛋糕,一边夸赞庄北宁徒手换小货车轮胎的技能,就像是一个根本不会累的高音喇叭。
  赖斯被抓后,院子不知被谁砸了一遭,停在角落里的小货车也未能幸免。庄北宁早就对此见怪不怪,整理“灾后现场”也很轻车熟路。若不是要陪朱逸之去机场,庄北宁连车玻璃都懒得换。
  因为朱逸之不通晓法语,所以,当庄北宁与机场工作人员沟通时,他只能乖巧地站在一旁。
  经过查询,因为失误,朱逸之的行李箱并未随着他登机,如今机场已经将他的行李箱送上了另一趟航班,待航班抵达巴黎即可取得。至于朱逸之的随身物品,确实是被其他乘客误拿了。但是,ᴶˢᴳ因为这位乘客是在巴黎转机,人已经到了柏林,因此,对方将这些物品寄回了机场。
  听到“寄回”这两个字的时候,庄北宁不由得皱起了眉。
  欧洲邮寄速度之慢,可谓是令人发指。庄北宁曾为翻译社的客户处理过一份国际邮寄件,整整三个月过去,邮寄件始终没有抵达。庄北宁百般催促,当她满腔怒火看到快递员推着自行车出现时,连责备的话语都说不出。
  一想到快递员靠自行车送快递的画面,庄北宁只能在心里祝朱逸之的随身物品好运。
  庄北宁回过头同情地看了一眼傻笑着充当背景板的朱逸之。这个小屁孩也真是倒霉,不会说法语,还跑来巴黎,结果随身物品在柏林,大件行李则留在了洛杉矶。她又看了一眼手机,韩蔺还是没有音讯。
  为了让朱逸之尽快能恢复正常生活,庄北宁带着朱逸之去大使馆申请补办了证件。重新拿到证件,还需要三天以后。庄北宁替朱逸之登记了所有信息,等一切办理妥当,已经临近中午。
  庄北宁拉开小货车车门,坐上了驾驶座,看着迟迟不上车的朱逸之,她轻而易举地猜出了他的心思。
  “我还有稿件要翻译,没有时间带你四处玩。”庄北宁就像是在和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对话。
  朱逸之撒起娇来:“庄北宁,你真是掉钱眼里了。这样,你一个小时多少钱,我买你的时间!”
  “这话说得豪气。敢问,你口袋里有多少钱?我不接受赊账。”庄北宁感觉身体有一点微微发热,想来还是没有休息好的缘故。
  “等联系上老韩,我让他给你嘛。”提到钱,朱逸之没有了底气。
  “给你两个选择。一,在原地呆着等你表哥来接你。二,上车,跟我回家,直到你表哥来接你。”
  “当然是……二!”
  朱逸之见好就收,立刻坐上了副驾驶座,还给自己系好了安全带。
  庄北宁的飙车技术他是见识过了的,在见到韩蔺之前,他一定要保住这条命。
  刚刚在从机场去大使馆的路上,一个彪形大汉开着一辆豪车挡了庄北宁的路,庄北宁一个甩尾就完成了超车动作,而朱逸之则吓得连喊妈妈,小脸瞬间煞白。
  朱逸之不明白,为什么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一个女翻译,要住在犯罪率奇高的区域,开起车来像一个女土匪,与工作人员沟通时又能举止得当。
  朱逸之家中经商,极其富裕。他大学修读经济,爱好却是音乐,在网络上也是名气不俗的摇滚歌手,拥有一众迷妹,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获得了满足。
  在洛杉矶,半工半读的学生用一个美分都要仔细计算,每天走路上学,遇着风雪,回到学校已经变冻到发抖。而朱逸之这种富裕人家的小孩,上万一把的“弗兰达斯”电吉他摆在豪车后座,最爱的事情就是组织同学在家中办音乐派对,若是要出门,管家已经安排好家中的劳斯莱斯等着接。
  他自幼读贵族学校,私家车出入,独立卧室,零用钱花之不尽。父亲收入甚丰,母亲长驻家中,均有求必应,小时做手术,住的是顶尖私人医院,祖母外婆莫不紧张得要命,如宝贝般哄着。
  这样一直活在蜜罐里的人,总会渴望看看外面的世界。好不容易等到大学毕业,他偷偷溜来号称浪漫之都的巴黎,惨遭行李悉数遗失。
  还好他想起曾在南加州大学就读时在家中住了两年的表哥韩蔺正在巴黎,无奈韩蔺大玩失踪。如今看来,不管庄北宁是何方神圣,为了不在父母面前那么快丢了面子,朱逸之都只有一个选择——跟着庄北宁。
  回家的路,庄北宁把车开得稳当了不少。她将小货车停在院子里,推了在副驾驶座上睡着的朱逸之一把,确认朱逸之醒了后,径直回了阁楼。
  “庄北宁,你能不能温柔一点!你还是个女的吗?”朱逸之在睡梦中被推醒,不爽地大叫。
  庄北宁没有理会他,扶着栏杆往前走去。她觉得整个身体都很沉,无力感贯穿全身,之前发热的身体渐渐发冷,连呼吸都要用力才能顺畅。
  回到阁楼后,庄北宁翻出两个面包,放在桌子上,作为自己和朱逸之的午餐。她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灌了一大口后,总算精神状态缓过来了一些。
  朱逸之对敷衍的午餐多少有些不满意,但是看到庄北宁已经坐在书桌前咬着面包开始翻译工作,他把袖子扎了起来,走进了公用厨房,决定“大显身手”。
  大概是因为院子里共享公用厨房的邻居们都被抓了,庄北宁对三餐又都得过且过,朱逸之在厨房里找了半天,才好不容易从高处的橱柜里翻到了三个土豆,重点是,其中一个土豆还发了芽。
  “没关系,干净的厨房与丰富的食物,本来就不是你对庄北宁的期待。”朱逸之口中念念有词,勉强地自我安慰。
  “不要演苦情剧了,我给你钱,你去外面吃吧。”
  庄北宁的声音从朱逸之身后传来。
  朱逸之回过头,发现庄北宁斜靠着门框,递给了自己十欧元。
  “庄北宁!你良心发现啦!”朱逸之一把拽过十欧元,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庄北宁没有与朱逸之斗嘴,她转身回到了书桌前,对着电脑继续敲敲打打。朱逸之注意到,庄北宁的面包只吃了一半就被放在了一旁。
  朱逸之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因为十欧元而感到“富有”。
  他把自己再次塞进庄北宁的厚外套里,戴上了庄北宁的毛线帽。经过了早晨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朱逸之已经向巴黎的寒冷投降,哪怕穿着庄北宁的衣服显得不伦不类,他也不想冻死在巴黎。当然,朱逸之能想通,还多亏了庄北宁那句“勇于尝试新风格,才是摇滚精神”。
  临出门前,朱逸之哼着自己最新写的曲子在庄北宁面前转了个圈。庄北宁朝他丢了一个白眼,朱逸之才脚底抹油,迅速溜了。
  庄北宁对着笔记本电脑,忍不住叹口气。谦谦君子韩蔺,怎么会有这么一个混球表弟。
  想到韩蔺,庄北宁又看了一眼手机,他还是没有回音。
  朱逸之通过手舞足蹈,在路人的指引下,找到了离家不远的小超市。他之前从未来过如此有烟火气的地方,难免对一切都感到新奇。
  看到一大群人挤在蔬菜区,朱逸之也凑上前去看,这才发现是有新鲜的青菜以一欧元的价格在售卖。秉持着有人抢的就是好东西的原则,朱逸之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抢菜的行列。
  他本就个头高,在一众大妈间却因为缺乏技巧而不能称为有优势。等朱逸之高举着三大把青菜杀出重围时,他被挤歪的毛线帽只能凄惨地挂在耳朵上。
  对于此次购物,朱逸之最满意的莫过于买到了打折的法棍。平日里售卖一欧元的法棍,折扣后半价。朱逸之觉得自己并不是在花钱,而是在赚钱。如果不是手里只有十欧元,他恨不得把小超市里所有的打折商品都搬回庄北宁的阁楼里。
  朱逸之抱着法棍与其他食物往回走,路过了一个居民区。对面迎面走来一肌肉猛男,忽然开始剧烈地咳嗽。朱逸之正纳闷,又走过来四五个高大的男人,也统一咳嗽起来。
  他顿时有些紧张。朱逸之心想,他们在对暗号?不会要抢劫吧?这大白天的,怎么这么嚣张?
  朱逸之的口袋里还有仅剩的一欧元。
  一时间,他陷入了思考——如果这些壮汉发现他只有一欧元,会不会嘲笑他?
  朱逸之有些害怕,又不敢跑,只好埋着头走到壮汉们开始咳嗽的地方。
  电光火石间,朱逸之也咳嗽了。
  他一边咳嗽一边用中文骂道:“谁家炒菜放辣椒那么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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