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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1章

  如今昆仑盟并没有查明,当年蔡功没有按期送货,是不是侯念明捣的鬼?那只能说侯念明只是严格执行了合同,却对此行为导致的后果视而不见。
  假如让世俗的法官来判这个案子,恐怕也没法判。侯念明并没有吞了蔡功的货不给钱,只是过期不候,没有收蔡功的货。
  再做个假设,假如侯念明也是个普通商人,并无坑害蔡功之心,只是这时候恰好破产了呢?那么林太为去找谁算账去,他还能找到侯念明头上吗?
  所以丁奇没有纠缠于这些未查明的假设,白少流问的也是事实发生之后的侯念明。
  可知侯念明心中世有愧的,他清楚自已所行有亏,否则他为何不敢说出来?林太为已经因此事找他私下做过一场,结果是林太为带伤而去,侯念明却仍然一言不发。
  林太为愿意为其保守秘密,是因为他想杀人。而侯念明在这种情况下还要藏着掖着,不坦对罪问吗?
  其实只要侯念明对宗门坦承此事,林太为后面的事就做不成了,至少不至于成为三十年未解的悬案,侯念明更不至于因此家破人亡。
  侯念明是怎么死的?用句通俗的话说——笨死的!侯念明既不明白自已该说,也没看明白对方为何会不说,当然其念不明。
  白少流:“陆高乾何人?”
  丁奇:“既纵恶更用恶之人,其恶甚于林太为。”
  这一问一答也有点意思,白少流问的并非陆高乾何罪,而是问其何人。听在华真行耳中,他居然想起了昨夜与白少流、丁奇谈的那番话。
  修士本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修士,他们也在世俗中长大,曾经就是没有修为的普通人,不可能不受成长环境的影响。
  想问为什么会有陆高乾这种修士,不如去问他代表了世上那种人?
  陆高乾撞破林太为触犯共诛戒,不仅不出手护戒,反而为其包庇隐瞒。因为林太为请求留下有用之身,承诺将来为其效命。
  从陆高乾个人的角度,这好像是最有利的选择。因为杀了林太为对他本人似乎毫无好处,而留下林太为还有一个高手可供其驱使。
  代价不由他担,好处却由他占。有人说这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尽然,因为这已经超出了单纯利己的概念。
  说到利己,杨老头就是一个利己主义者,但他从不会去害人。杨老头还很会享受生活,但也从不浪费任何东西。
  俭不废物,慈不害人,这就是杨老头从小教华真行的。当然了,柯夫子曾有长篇大论专门喷杨老头的做派,墨大爷则更是另一种风格。
  陆高乾的行为重点不是利己,而是害人,他不仅放纵林太为的恶行,更利用林太为再去做恶。世上有不少这样的人,陆高乾只是其中之一。
  声闻智慧的妙处,并不是丁奇单方面输出神念心印,而是与每个人的见知结合。比如华真行听见他说的话,自然就想起了昨夜的谈话与杨老头当年所教。
  白少流接着问道:“若陆高乾怜其遭遇,只是留其一命,令其不再犯,而并未钳制其人呢?”
  白少流又提出了一种假设,因为在场有的人难免会有这种假设。
  林太为的行事风格是鲜明的,他要杀侯念明就想尽办法杀了侯念明,对于包庇他的陆高乾,林太为就心存感激了吗?
  显而易见,林太为并不感激陆高乾。因为陆高乾替其隐瞒罪行的目的,是为了将来可以拿捏他,所以林太为在身死之前也反算了陆高乾。
  陆高乾是什么人,林太为看得很清楚。
  可是换一种情况呢,假设当初林太为痛哭流涕,声明报仇是事出有因,并发誓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再也不会有这样的犯禁行为。
  陆高乾心一软就放过了林太为,替他保守了这个秘密也保住了他这条命,并不是想钳制与利用他,这种情况又该如何评价?
  第495章、我见凡流终不免
  “任恶,其恶加身;放祸,与祸同流。此非善行,此非善类。为祸者共诛之,放祸者共逐之,若不受逐则受诛,自古早有定议。”
  ——这是丁奇对白少流刚才那个假设的回答。
  林太为触犯了共诛戒,证据确凿,被陆高乾撞破,此事无疑。
  假如陆高乾是受到了林太为的威胁和逼迫,担心自身的安危而不敢告发林太为,这是另一种情况。
  现实中经常有这种事,某人看见有歹徒行凶,不敢站出来阻止,发现了歹徒作恶的线索,也不敢报警揭发,害怕歹徒伤害到自已。
  但陆高乾不属于这种情况,他也不应该是这种人。
  陆高乾是昆仑修士,昆仑十三大派之一元朔门的弟子。类比上述情况,他相当于“体制内”的公务员,比如一名警官。
  当时的情形,林太为斩杀侯念明之后已受伤,就算他不受伤,陆高乾的修为也比他高得多。林大为根本威胁不到陆高乾,陆高乾完全可以将其当场制住。
  陆高乾却放过了林太为并为其隐瞒,任由其触犯共诛戒,斯为任恶。
  在既有责任又有能力的情况下,任由他人作恶而无视,若人人如此,危害的是所有人,斯为放祸。
  任恶,其恶加身;放祸,与祸同流。
  不论其动机是什么,陆高乾根本就没有资格原谅林太为。假如作恶者连惩罚都没得到,人们又谈何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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