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姥姥正要叫俩孩子来吃东西,就看见许迦南小炮弹一样的冲回了自己的屋子里,姥姥在外面喊她:“南南,哥哥呢,叫哥哥一快来吃点。”
  许迦南胡乱的应着,又跑到姥姥跟前,指着自己脸蛋说:“姥姥,你快看,这个好看吗,哥哥给我画的!”
  她叽叽喳喳的对着姥姥显摆脸上的小桃花,她走的匆忙,两家的门都没关严,声音从这屋传到那屋,沈司瑾全都听见了。
  他听见许迦南对着姥姥用尽毕生所学夸他画的好,还听见慈祥的小老太太也跟着一通夸,沈司瑾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总之就很奇怪。
  好在姥姥还记得桌子上有食物,夸了两句就催她拉哥哥过来吃东西。
  许迦南脆生生的应了,忙忙叨叨的往对门跑。
  沈司瑾就站在门口,许迦南过去拉他的手:“哥哥哥哥,姥姥给冲油炒面了,还有小馒头,来一起吃呀!”
  沈司瑾犹豫了一下,刚要说他不去。
  低头就见许迦南用那种眼巴巴的表情看着他,喉咙里的话立马就被卡住了。
  沈司瑾皱了皱眉。
  不愿意去往陌生的地方,不愿意吃陌生的食物。
  可是小姑娘还攥着他的手指,软乎乎的,带着体温。
  就像是攥在了他的心上一样,将他被封闭起来的一角慢慢融化了。
  姥姥见两个孩子迟迟不进门,笑呵呵的出门来,朝着沈司瑾招手:“小瑾呀,快来。”
  慈祥的老人仿佛有种特殊的魔力,沈司瑾看着那张与记忆中的奶奶完全无法重合的脸,却久违的从这位老人的身上找到了一种熟悉的感觉。
  他的脸终于不再那么僵硬了,他被许迦南拉着,慢吞吞的朝前走了一步。
  许迦南生拉硬拽的把沈司瑾给拉回了家去,姥姥用两个干净的小碗装了还在散发着热香味的油炒面,金黄酥脆的炸小馒头摆在俩人中间。
  小孩子精力旺盛,饿得快,许迦南一开始只是想找个借口把姥姥给支走,可到了现在,闻到了食物的香味,她就真的饿了,于是用小勺子挖了一口油炒面,又吃了一颗裹着蛋液炸得金黄的馒头丁,别提多高兴了。
  沈司瑾原来没吃过油炒面,从前的家总有做饭的阿姨一直都准备着最新鲜的食物,他闻着这香喷喷的味道,心中也起了好奇,跟着许迦南一起吃了小半碗,还主动把碗给刷了,姥姥一直拦着不让刷,还直夸他懂事。
  许迦南像个小黏包一样黏在沈司瑾的后面,吃完了下午茶也赖在他旁边不走。
  她在沙发上看见了沈司瑾上午看了一半的小说,小说的封皮是教堂的彩绘窗,花花绿绿的,她看着觉得新奇好看,但她不认识那么多字,就磨着沈司瑾给她讲书里的故事。
  沈司瑾看看文字中描述的杀人现场,又看看双手托腮一脸天真无邪的小姑娘,犹豫了一下,给她从自己带来的书堆中找出了一本小人儿书。
  这年头漫画对于小镇上的小孩子来说也是稀罕物,在大人的嘴里,这就叫闲书,这种书要么出现在街头巷尾的书摊子上,大多是盗版,要么就在镇上唯一的书店里,可不管出现在哪里,都不是许家夫妻会无聊给孩子买来解闷的东西,他们孩子甚至不识字,有那钱不如买几本正经书了。
  所以许迦南就很新奇很高兴,尤其这本书还是全彩的。
  她不认识那么多字,可是光看看上面的小人儿,也挺高兴。
  于是她就学着沈司瑾的模样,捧着那本书跟沈司瑾坐在一起,严肃了一张包子脸,跟着一起看书。
  沈司瑾看她那模样就想笑,姥姥也从门口悄悄看了一眼,看她小外孙女学人家看书,学得还像模像样的,撑不住就乐了,看了一会儿,回屋织毛衣去了。
  许迦南装出来的这点样子也没能维持多久,马上就又坐不住了。
  这个时候门声轻响,有人用钥匙开门。
  许迦南朝门口看去。
  沈秋鹤和杜嫣并不是一起出门的,可两个人却是一起回来的,回来的时候,面色都不好。
  镇子上那些知情的人没有错,杜家原本是做大买卖的,可杜老爷子重男轻女,撒手人寰之前将基业全都交给了大儿子。
  至于小女儿,他觉得只为她找个不错的归所就是尽到了父亲的义务,除却一些现金和珠宝,老家这套房子就是他临终前给杜嫣留下的遗产。
  那时的杜嫣已经是风光的沈太太,她根本没把这间老家的房子看在眼里,结果到头来,这所小房子最后却成了他们最后的避风港湾。
  杜嫣与丈夫发生了分歧,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她再也不想回到香海市去,哪怕那里堪比首都一样繁华,未来还有数不清的机遇。
  可沈秋鹤就是土生土长的香海人,哪怕现在成为丧家之犬,他也想回到那里东山再起。
  打开大门之前,杜嫣冷沉着声音说:“沈秋鹤,我的想法不会变,我不会再回去了,你看看小瑾被那些天杀的混蛋折磨成什么样了,你还要再让他回去那个地方么,他现在睡觉都不敢关灯,成天闷在家里不说话,他都已经这样了,你还想让他再回去那个地方么?”
  沈秋鹤近来也很是狼狈,因为沾了烟酒,所以精神有些萎靡,优渥的出身让他并不需要去曲意逢迎,可现在,失败却让他尝到了弯下腰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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