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阅读网>书库>都市>重南> 第38章

第38章

  许卿南看出许轻皓想说的话,她摇摇头,不需要抱歉,这已经是当下最好的结果了。
  是夜,许卿南点起三柱清香,朝着北方拜了又拜,希望能告慰远在北境的家人们。
  卫虞与她说了下一步的打算,他正全力寻找她父亲当年逃亡的旧部。
  “昨日慕王爷派人去了郭太傅的庄子,不过太傅已经被我们的人提前转移走了,所以他的人并没有得手。”
  “看来这件事还真的跟慕王他们脱不了干系。”许卿南刚想说自己同慕昉南还有婚约在身,“那他撮合我与慕昉南是为什么?”
  “慕小王爷也有派人去那个庄子。”卫虞摇摇头,“这对父子关系恶劣啊。”
  许卿南若有所思,慕昉南若是真的与自己的父亲交恶,那说不定能与他联手。但,他们之间似乎并无信任可言,他们只有一份名义上的婚约。
  许卿南又怎么会不明白,这场婚姻也是他们这些人博弈的一环。
  “郡主别伤心,至少当了世子妃你有更多的机会接触上流的朝臣与贵妇,政治联姻罢了,都是为了利益。”
  卫虞拿起酒杯灌了一大口,许卿南不会喝酒,只是抿了一口茶:“我知道。我们之间没有感情,我又怎么会因此难过。”
  她望向身旁的男人,“卫叔,你与老太傅是否相识?”
  “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只是疑惑,老太傅怎么会一下子对你敞开心扉,你不怕他或许是在骗你?”
  卫虞摇头:“不会。小人同他说了,查清这些先太子就能翻案,他是先太子的恩师,这个条件就足够了。”
  男人笑着,脸颊上那道疤似乎更加明显:“小人相信太傅说的话,就像太傅相信小人能为先太子翻案一样,就像……就像郡主相信小人一样。”
  许卿南心头一震,她现在不知道卫虞到底是从何处来,是谁人派来,她知道卫虞一定有多重身份,或许卫虞根本就不是他的名字。但她还是会相信卫虞……吗?
  “好。”许卿南点头,她如今无枝可依,只能抓着浮萍走一步看一步。
  三日后,定亲宴即将如期进行。
  依传统而言,订婚的宴席是由女方家来办,许卿南无父无母,崔叔母便包揽了这些,这三日里也是她和内务府一同忙上忙下地打点着宴席相关的东西。
  许卿南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但崔叔母告诉她这都是她应该做的。她还让贞怡珍宁常常伴她左右陪她说话,就是怕她闲着也想来帮忙。
  定亲宴设在了巳时开始,于是一大早府里就忙开了。
  许卿南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打扮好自己。
  崔叔母早就派人给她赶制了一身红色的常服,定亲宴并不需要穿得太隆重,得体就好。但这套衣服还是很下功夫的,不仅是名贵的织云锦所做,上面还绣满了精致的暗纹。
  许卿南刚换上,崔叔母便来敲门,问她是否梳妆。
  “只是刚换了衣裳。”许卿南打开门,崔叔母脸上挂着欣慰的笑,“卿南生的白净漂亮,这红色愈发衬你。”
  “是叔母眼光好,挑得如此好看的裙子给我。”
  崔梓和看着面前的少女,不觉有些眼眶湿润,忽然问道:“叔母来给你梳头可好?”
  许卿南坐在梳妆台前,崔叔母站在她身后轻轻拂过她的长发。
  “其实这些事情,该是新娘子的母亲来做,但是……”崔叔母摇摇头,“你母亲在天之灵看见了,应该也会开心的。她的女儿,就像她一样美。”
  崔梓和望着镜中人清冷的面庞,好似幻视多年前那个少女。
  “叔母同我母亲相熟吗?”许卿南很少听旁人提及她的母亲,她也从未听说过她有母族的亲属。
  她甚至,只知道她的母亲的叫“之鸢”。祖父说那就是她母亲的名字。她对母亲也几乎没有记忆,因为在生下她不久之后,母亲便过世了。
  她十二岁时问过阿嬷,阿嬷跟她说,她母亲是悲伤过度,在临产前还几度自杀,身体也一直不好。在生产后又听闻小侯爷过世的消息,于是就跟着一块儿去了。
  阿嬷说的话许卿南一知半解,不懂为什么母亲会在产前如此痛苦。她还想再问,但阿嬷已经被祖父送走了。从此她明白,不要再问关于母亲的事情。
  “似乎只有母亲的事情我一无所知,好像没有人愿意提起。”许卿南热切地看向崔叔母,“叔母,你告诉我吧,我的阿娘,她是什么样的人,她到底叫什么名字?”
  崔叔母犹豫了许久,才缓缓吐出几个字:“你的母亲,她叫虞之鸢。”
  忽然间像是一道雷狠狠劈在她身上,许卿南有些不敢相信。
  虞之鸢……骠骑将军虞之鹄……她母亲,原来是虞家的小姐。
  她恍惚想起卫虞说过,“虞之鹄协助先太子叛国,虞氏株连三族”。
  再对一下时间,虞氏灭门就在她出生前一个月。
  怪不得……怪不得无人敢提无人愿提……
  “我少时,与你母亲,曾有过几次同游的经历。”崔梓和回忆起少女时期,不由得笑了一下。
  当时的菊家崔氏在四大家里风头无两,与许家都是一等一的世家。崔家有财权,在<a href="https:///tags_nan/guanchang.html" target="_blank">官场上也拉拢了一大波势力。两家本就属于不同的阵营,而当时的崔大小姐也就是如今的皇后崔梓萱眼高于顶,根本不把许家放在眼里,连带着与许家交好的虞家也不会受到什么好待遇。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