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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锦衣在,夜叉还会远吗?

  醉乡楼位于繁华的商业区,此处的街道不是长安城的主干道,虽然不太宽,但也有二三十米,只是因为到处全是人流,还是有些拥挤感。
  春荼蘼望着来往人群,观察着长安人的服饰和举止,津津有味的。只是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她的眼帘……中等个头儿,白白胖胖,看起来温和又可爱,但实际上是骨头硬,嘴巴毒,为人刻薄。真正有些了解时,是人都会不禁自问:谁说胖胖软软的男人都是好脾气的?也可能是冷血杀手好不好?
  没错,那人正是锦衣。在人群中没有存在感,可却像扎进春荼蘼眼里的刺。然后心弦也跟着跳动起来。
  情不自禁的,春荼蘼猛然站起。因为,锦衣在的地方,夜叉还会远吗?
  因为她不小心带翻了一个酒杯,惹得正谈得投机的康正源和春青阳都向她望来。
  “荼蘼,怎么了?”春青阳问。
  “有……有卖冰糖的啊!”春荼蘼反应奇快,立即给自己找了借口。
  大唐糖业发达,当然是指当时的水平,与现代是没办法相比的。熬制出的糖不纯粹、多有杂质,但却甜得淡而天然,大多是从鲜果、蜂蜜、植物中摄取甜味,或者是从谷物中制取出来饴糖、又或者从甘蔗、甜菜中制糖。总之,春荼蘼很是喜欢。但制作冰糖的工艺比较难,怎么现在就有了?所以,她那声惊叹倒不完全是假的。虽然,掩盖了她的真实心意。
  康正源却笑道,“原来荼蘼喜欢吃糖,回头我捡些精致的,送你一盒子。”
  春荼蘼还没说话,春青阳就笑道,“康大人,别看我这孙女在公堂上像个大人似的,平时零嘴儿是不断的,倒似小孩子的脾性。为了怕她耽误吃正经饭,每天我都要盯紧。”他这话明着责备,但满眼宠溺,就像长辈们互相骂孩子不懂事,其实全是显摆,还衬着关系亲密。
  就像有父亲说:我这只小犬特别不懂事,书也不好好读,在学馆的考试才得了个第三……
  “祖父!”春荼蘼撒娇,揭过这一篇。再往外看,锦衣的身影已经彻底消失。
  她心里七上八下的,纵然知道夜叉可能是她生命中的过客,最好就是个过客,绝对不适宜有某些联系,却还忍不住会想起他。可能因为好奇心,她本来就是疑心重,好奇心也重的双重性格。夜叉于她而言,实在是太神秘了。再说,他还欠她一条半命不是吗?而这也不怪她,如果与夜叉有关的一切都不出现,她也不会再想起。
  “皇上头些年吃过天竺国进奉的糖,觉得和咱们大唐制出的糖相比,自有特别之处,所以派了人专门去天竺国学习。”哪想到康正源又把话扯了回来。
  “皇上真是英明神武。”春青阳由衷的赞叹。
  康正源点头,“百姓们常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民生之举,皇上一直很是关心。其实,咱们大唐的糖品质很高,还会卖到周边国家去,每年为国库添不少进项,也养活了好多人呢。”
  春荼蘼因为看不到要看的那个人,干脆把窗子关上了,沉默间正听到祖父和康正源的这段对话,不禁腹诽:说不定当今圣上也是个爱吃糖的,为了满足口腹私欲而动用国家之力。什么外贸啊、国库啊,都是附加效益。就冲他给冒牌皇帝可乘之机,就证明他有昏庸的时候。
  “不过这冰糖倒是我大唐的弄出好东西,据闻,是益州的当地人用土法熬制。”康正源话题一转,“荼蘼,没想到你倒认得。”益州,大约是今天的成都那一带地方。
  春荼蘼心头一跳,心道康正源心细如发,这么点小细节都注意到了。但她反应一向快,只笑笑道,“在洛阳,我认识了一个商旅。他倒送过我两块,滋味果然不同。康大哥见笑,一直再想尝尝来着。”
  从醉乡楼的二楼,正好可以看到对面的一间门面挺大的点心铺子,门前招牌上写着:冰糖售罄。 而既然当街都有卖,就说明民间会有。顶多算稀罕物,也就是价钱高点、每天的供应少点罢了。而洛阳做为陪都,一定会最早得到长安的流行趋势,包括吃的玩意儿。所以她这样说,就能搪塞过去。
  果然,康正源只怔了怔,就释然了。
  春青阳也笑道,“馋嘴猫就馋嘴猫的机缘,这么难得的,都给她吃到嘴了。”
  于是三人就笑,把春荼蘼心中那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疑惑给冲淡了。可是锦衣出现,难道又有什么杀人任务?
  回家的路上,她尽力不让祖父觉察出她的不对功儿。到晚上,康正源果然打发人送来一大盒子糖果,各式各样的,有的在市面上都见不到。当然,还有几块品相好的冰糖。她就着新沏的浓茶,含了块冰糖在嘴里,只觉得一种又苦又甜,又凉又烫的感觉直入心脾。
  第二天,按照事先的约定,康正源带春荼蘼逛开了长安城,并带来了韩无畏的问候。自从从洛阳回来,皇上就把韩无畏派去守大兴苑,非旨意不得离,但不妨碍有人去看他。大兴苑在皇城以北,类似于皇家的私人狩猎场,也对皇城背部有防卫的作用。而守苑是苦差,又不容有失,没人知道皇上为什么派一向宠爱的侄儿去担这个差事。
  康正源觉得与冒牌皇帝案有关,春荼蘼认为皇上对韩无畏另有重要安排,但两人都不主动说出心中疑问,干脆就谁也不提此事。
  当天他们游览了几家有名的寺院和道观,第二天春荼蘼提出想去逛街买东西。因为都是女人喜欢的事,就不好让康正源陪着了。再者,他在大理寺还有差事。康正源倒也爽快,直接派来府里一个专门负责采买的娘子,年纪三十来,为人爽利会说话,由她带着春荼蘼四处玩。
  春青阳和小凤、过儿很奇怪,他们都知道,春荼蘼最不喜欢出门,没事的时候就爱守在家里,她称之为“宅”,除非风景名胜,或者是刻书坊,不然让她去首饰铺子,她都没兴趣。
  “到底是长安嘛,不能白来一趟,必须所有的店铺都看看。”春荼蘼解释道。
  “都看?!”这下,连小凤和过儿两个最能逛的都吓着了。
  春荼蘼不解释,因为她没办法说,那天她看到锦衣的褡裢上,绣着两个字:叶记。明显是某间铺子的名号。但是什么铺子,不得而知。总不该,还是棺材铺吧?难道他们要开成连锁棺材铺?而她,很想找找看。
  她知道这样不理智,可她就是想知道,锦衣是在长安暂留,还是开业久居。她对自己不肯承认,她其实想知道的,是夜叉的事而已。
  洛阳的那间棺材铺子,实际上春荼蘼也悄悄去过。她放火烧屋那天是半夜,当时她又非常惊慌,可是她记得那附近的路。只是当她找到时,铺子已经转手,做别的生意了。和旁边的人打听,说是一个胖胖的年轻男人开的店,但做了几个月就病重,回老家了。那些人还议论,说年纪太轻,性子又温软的人开不得这路买卖,压不住那股子阴气死气,自己不出毛病才怪。
  可是,那时的她心中疑惑深深。
  夜叉在躲她?为什么?夜叉要救她?为什么?夜叉不见了,为什么?
  这些问题,其实一直在她心底,就像孤魂一样游荡不去。只是,她从没有注意过。但那天在酒楼的一瞥,突然让这些念头像地下涌出的冷泉一样,无声无息的就蔓延上来。
  如果查出来,他本意就是要躲着她,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都绝对不会再往前凑。她春荼蘼,从来不会让人躲开第二次。至于要救她三条命云云,也都是夜叉自己说的,并不是对她的承诺。她说还欠一条半命,也只是说说而已。
  有了这个念头,春荼蘼开始对“叶记”进行漫无目的的寻找。她其实可以用手段,但夜叉和锦衣那个身份,是不能用公开方法的。至少,她不愿意给他们带去不必要的麻烦。皇上既然点名要她来长安,她若不知道暗中有人盯着,就太白痴了。
  长安城那么大,春荼蘼辗转于不同的集市之间,表现出过份的热情,还拿着银子乱花,买了一堆没用的东西回去。春青阳有点心疼银子,可想着小孙女难得这么高兴,也就忍了。过儿和小凤的体力一向比春荼蘼强,却顶不住这般走法,只好轮流跟着她。一刀和大萌到底是贤王府出来的,私下研究过春荼蘼此举的深层次原因。他们认为,小姐是极聪明的,做任何事都自有深意,最近这么败家,就是给好多暗中隐藏的人看的,就是让所有人都认为,乡下来的姑娘没见过世面,看到长安的繁华,还有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所以花了眼,真是眼皮子浅啊。百度搜索书*书*屋,书*书*屋手打,书*书*屋提供本书txt下载。
  春荼蘼呢?每天回家都感觉腿要断了,第二天却还咬着牙出门。只是叶记铺子有不少,却没一家有锦衣的痕迹。难道,他们不在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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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双更到,但晚了一小时,对不起了。
  明天再申请一天下午两天更,后天保证改为上午十点到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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