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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闲散人生 第8节

  为了给黄三吃颗定心丸,乔珍珍收下了这个收音机。这东西在黄三心目中是好东西,但其实,乔珍珍真心看不上,而且乡下也没信号,这收音机拿回去估计也收不到几个台。
  所以,乔珍珍干脆把这收音机给宋瑾寄了过去,上次给他寄了儿子照片之后,宋瑾就一直没回信,这狗男人怕不是被京城的花花世界给迷住了,连儿子都不要了?
  这次再给他丢个“糖衣炮弹”过去,看他好不好意思!
  “宋瑾:给你个收音机,可以多听听时事新闻,要紧跟国家政策的步伐,不要被纸醉金迷给污染了,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快回信!”
  狗男人,等改革开放后,你就没用了,到时候能滚多远就滚多远,儿子给老娘留下就行。
  宋(狗男人)瑾刚刚参加完一场国际物理竞赛,全球一共有七个国家的物理精英们参加了,京大派了三名物理系的高材生参加了此次比赛,除了宋瑾,另外两位都是大四的学长。
  这次宋瑾能参加,除了他突出的个人能力之外,还有他物理系老师的大力推荐。
  结果不负众望,宋瑾一个刚刚大一的新生,在这次国际比赛中,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前两名都不是我们国家的。
  学校老师惊叹于宋瑾的才学,毕竟他系统性地学习物理的时间还不久,假以时日,必将成为国家栋梁。
  然后学校又奖励了宋瑾两百元的奖学金和一个印有“国际物理比赛第三名”的搪瓷杯,以资鼓励。
  宋瑾坐在寝室里,正准备写信,顺便将这两百块钱和搪瓷杯子寄回去给乔珍珍,然后室友又给他带回了一个包裹。
  “宋瑾,又有你的包裹,你这媳妇挺关心你的啊,动不动就给你寄包裹,你快快打开,看看是不是上次那种腌黄瓜和辣椒酱,我现在都还想着那味儿呢。”
  半个月前,宋瑾刚接到乔珍珍寄来的包裹,里面是一张照片和两瓶腌菜,本想第二天就回信的,结果被紧急调去参加比赛,结果就耽误了下来。
  那辣椒酱和腌黄瓜,他才吃了一顿,就被寝室的其他人给瓜分了,想到那味道,宋瑾也有点咽口水,实在是太对他的胃口了,不知道是乔珍珍买的还是自己做的?应该是买的吧,乔珍珍的性子,炒菜都不会,哪里会做什么腌菜。
  更让他内心悸动的还是那张照片,大宝和小宝笑得很开心,穿的衣服裤子也都是整洁干净的,甚至都看不到一个补丁,两人似乎还长胖了一些,也长高了一些,跟他离开时的样子有点不一样了,看来似乎生活得不错,乔珍珍并没有虐待他们。
  不知道乔珍珍为什么会寄来一张这样的照片,她信里没写,不过宋瑾很开心,这张照片他一直贴身保管着,并且时常拿出看看,看着看着,他的嘴角就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乔珍珍就算千不好万不好,至少她作对了一件事,就是给他生了一对活泼可爱的儿子,所以,宋瑾不会抛弃乔珍珍,她会永远是他的妻子,乔珍珍之前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宋瑾不紧不慢地拆着快递,旁边的室友都等不及了,结果拆出来的不是罐头菜,而是一个精美的半导体收音机。
  “天啦,宋瑾,这东西可不便宜,你媳妇对你可真好。”
  “我看隔壁寝室的张明远也有一个收音机,看上去可没你这个好,他那个都要一百八呢。”
  宋瑾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看了一下邮寄地址,确实是乔珍珍那边寄过来的,又翻找了一下包裹,果然又找到一张似曾相识的纸条,上面是乔珍珍熟悉的字迹,说的话却叫他哭笑不得,尤其是最后那三个字“快回信”,还加了一个感叹号,跟之前的“盼回信”完全不一样,宋瑾可以想象乔珍珍在写信时发脾气的样子,毕竟她可从来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
  寝室的同学居然还羡慕他有个如此“贤良淑德”的媳妇,一个个对乔珍珍印象好得不得了,弄得宋瑾真的是哭笑不得,不过,他也不会过多去解释什么,毕竟乔珍珍是他的妻子。
  还有什么叫不要被污染了,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他哪里不正直了!
  每次写信就写这么一两句,儿子们的情况也不说一下,家里的情况也不说一下,另外,这么贵的收音机她是从哪里弄来的,信里也没有交代清楚,真是愁死个人!
  有时候,宋瑾真的搞不懂乔珍珍,或许说,他就从来没有搞懂过乔珍珍。
  于是,这次宋瑾的家书格外的长,整整写了三页纸,不知道的还以为宋瑾对家里的媳妇情根深种,平时对着大家都不爱说话,给媳妇写信却能写这么多。
  乔珍珍收到信的时候已经七月了,心想宋瑾应该要放暑假了,不知道他这次会不会回来,不过,不管他回不回来,乔珍珍都暂时不打算给他回信了。
  宋瑾在信里面说了很多他自己的事情,乔珍珍就像第一次认识这个人,让她有点不知所措。信里的宋瑾跟原主记忆中的宋瑾完全不一样。
  原主记忆中,宋瑾的印象就是好看,帅气,更多的就像一个精致的花瓶,虽然也是聪明的,但跟信里的聪明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宋瑾说他参加了一个国际性质的物理竞赛,学校奖励了他两百元的奖学金,他这次给寄回来了。虽然钱不多,但是意义完全不一样,这可是国际物理比赛的第三名。
  别人可能不知道这个奖项的份量,但乔珍珍心里非常清楚,目前华国在国际上的地位,说是举步维艰,毫不为过。
  乔珍珍对于那些为祖国重新强大而努力的人们,感到由衷的敬佩。他们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浴血奋战,砥砺前行,他们是时代的伟人,也是祖国的英雄,值得每一个华国子民的尊敬。
  而她没想到的是,宋瑾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这其中的一份子。能在这个物理竞赛上取得名次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乔珍珍竟突然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就好像在奥运会上看到祖国夺得金牌的那种感觉。
  这两百块钱,乔珍珍决定一直要保存好,不会使用,以后有机会再还给宋瑾。
  还有这个搪瓷杯子,它是一个杯子,但它又不仅仅是一个杯子,这是属于宋瑾的荣耀。
  而且家里已经有了三个杯子,她和宋大宝两兄弟一人一个,刚好没有宋瑾的,这个杯子干脆就给他用好了。
  乔珍珍当初置办家什的时候,压根没考虑过宋瑾,或者说,乔珍珍潜意识里并没有认可宋瑾作为他的家人而存在于她的生活里。
  乔珍珍突然觉得,她跟宋瑾之间的距离隔得有点远,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乔珍珍决定不去想了,不管宋瑾怎么样,她乔珍珍只是乔珍珍,一个渺小的、平凡的、默默无闻的,只想过自己小日子的普通人,她没有那么聪明的脑袋瓜子,也没有那么远大的梦想和抱负,她甚至都不打算走出农村,就守着这青山绿水过一辈子,也觉得很幸福。
  拯救世界这样高难度的事情,还是交给像宋瑾这样的聪明人吧。
  当然,宋瑾寄来两百块钱的事情,肯定还是要在村里宣传一下的,要不然,这信不是白写了么。这个事情完全不需要乔珍珍操心,宋大宝俩兄弟天天就拿着宋瑾那个搪瓷杯子出去溜达。
  村里人在当天就已经知道,乔珍珍的男人又参加了一个什么比赛,这次得了两百块钱的奖金,还有一个搪瓷杯子。
  搪瓷杯子并不稀奇,很多人家里都有。什么比赛的,大伙儿也不关心,连名儿都没记住,但那两百块钱,一下子就让所有人记住了。
  “你说说,这乔珍珍怎么这么命好,当初怎么就找了宋瑾这么个男人呢。”
  “这就是命啊,羡慕不来的。”
  “你听说了没,乔珍珍又去城里买肉了,买了好大一块,至少有五斤,都是上好的五花肉,这个败家的婆娘,大宝说他们家昨天才吃了肉的。”
  “人家有钱,宋瑾寄回来的钱,都赶得上城里那些工人一年挣的了,这才几个月啊。”
  ......
  七月的天气,已经有点热了,乔珍珍又弄来二匹棉布,交给乔妈,让她帮忙给家里人做几身夏装。这次除了宋大宝两兄弟各做两套,乔家二老,还有乔家三位哥哥都被安排上,毕竟地里的活,家里的活,很多都是哥哥们在帮忙干,犒劳一下也是必须的。
  大家都知道乔珍珍手里有钱,以她的性子,那是肯定存不住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乔妈也很久没说过乔珍珍乱花钱了,反正也说不听,她似乎也默认了这件事,如果哪天乔珍珍变得勤俭持家了,她可能还要纳闷了。
  现如今,乔珍珍的小日子过得舒服得很,除了每星期去镇上采购生活物资,然后顺便拿点货给黄三,其余的时候就是在家捯饬好吃的。
  “妈,我饿了,咱中午吃什么啊?”
  宋大宝在外面玩得满头大汗,一回家,把衣服一脱,打着赤膊,就往厨房里跑。
  “宋大宝,你又跑哪里野去了,你看看你这个衣服,脏得像是狗窝里爬出来似的,每天洗衣服,就你的衣服最脏,洗出来的水都是黑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叫,受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自从宋大宝明白乔珍珍不会再随便打人之后,仗着宠爱,完全放飞了自我,天天跟着小伙伴们一起上山下河,爬树掏鸟,不到饭点绝不回家。
  这时,宋小宝也慢悠悠地回家了,他穿着新买的灰白色短袖褂子,黑色长裤,脚上是深棕色的凉鞋,白净的小脸被太阳晒得微微发红,小家伙一副悠闲自在的模样,活脱脱像个地主家养尊处优的小少爷,听见乔珍珍在教训大哥,他仰着圆乎乎的小脸,跑到乔珍珍身边:“妈,我最乖了,衣服都没怎么弄脏。”
  “嗯,我家小宝最乖了。”抱着软乎乎的可爱团子,乔珍珍在宋小宝的脸蛋上重重地亲了一口。
  宋大宝从厨房跑出来,看到这一幕,赶紧走上前,抱着乔珍珍的胳膊:“妈,我也要亲亲。”
  乔珍珍瞪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看看你这脏兮兮的样子,赶紧去洗手洗脸,等下过来吃饭。”说着,就进厨房了。
  宋小宝见宋大宝吃瘪,得意地看了大哥一眼,也乖乖去洗手洗脸了。他知道妈妈喜欢干净听话的孩子,他一直做得很好,所以妈妈最爱他了。
  中午吃的白米饭,配的芹菜炒肉和丝瓜汤,另外还给兄弟俩每人煎了一个鸡蛋。
  他们家的伙食是全村公认最好的,宋大宝两兄弟每到吃饭的时候,就觉得格外幸福,他们知道,黑娃二柱子他们可没少羡慕他们俩,不仅天天吃肉,还天天喝麦乳精,鸡蛋更是没得少。
  上午乔珍珍还熬了一锅绿豆汤,整整熬了两个多小时,每一颗绿豆都煮得软烂绵密,加点冰糖,这个天气喝上一口,清热下火,最合适不过了,可惜没有冰箱,如果冰镇一下,估计更好喝。
  这是备着当下午茶喝的,这些天乔珍珍经常煮一些汤汤水水的,有时候还给乔老爹乔老妈送去,乔家大哥和嫂子们,还有侄子侄女们,自然顺便喝上一点。
  时间不知不觉到了七月底,地里的水稻都成熟了,金灿灿的一大片,双枪的日子也到了,这是村里最忙的时候。因为不仅要将成熟的早稻收上来,收割完之后,还得赶紧耕田插秧,把下半年的晚稻给种下去。
  如果错过了时节,下半年的收成必定受影响,所以这段时间基本上中午都是不休息的,家里的老人小孩也会在这个时候帮忙下地干活,就连学校里面,也会给学生放“双枪假”,就是让他们回家帮忙收稻子,当然,这些都会给他们算工分,年底可以多分一些粮食。
  自负盈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这时候还没有施行,现在仍是集体经济,是要一起干活的,双枪这么重要的事情,规定每家每户都必须至少出一个人头。
  大家一副斗志昂扬,干劲十足的模样,让乔珍珍这个好吃懒做的,显得格外突兀。虽然乔珍珍在空间农场里已经干惯了农活,但是空间和现实世界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乔珍珍现在也不差钱,想着能不能年底用钱补工分,她真的不太想下地干活,好不容易养了一身白皙娇嫩的肌肤,不想变成黑炭一样。
  以前结婚前,家里多的是人,也不需要她去下地干活磨洋工装样子;后来结婚了,他们家也都是宋瑾去的,她心安理得地在家睡大觉。
  现如今,宋瑾在外地读书没回来,他们家没得额外的人头,总不可能让宋大宝和宋小宝两个下地干活,她这个当妈的在家休息吧。
  以前的乔珍珍估计还真就做得出来,但现在的她良心真的会痛的。
  乔珍珍咬咬牙,干就干,谁怕谁,不就是下地干活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第10章 10、回家
  乔老爹知道自家闺女不是个干活的料,但身为大队长,既然说了每家每户都要派个人头出来,乔珍珍又年纪轻轻的,自然说不出叫她回去休息的话来,只能将她跟儿子们安排在一块,意思意思做个样子得了。不过,工分肯定不能给她多的,要不然,村里人还不闹翻天,所幸,乔珍珍也不在乎那么点工分。
  双枪第一天,乔珍珍穿着长衣长裤,带着草帽,围着面巾,除了一双眼睛露在外面,从头到脚都包得严严实实。
  乔老爹看着闺女这副打扮,摇了摇头,这就不是个干活的样儿,赶紧让人给她拿了把镰刀打发走。
  乔珍珍来到地头,抬头看了眼头顶的烈日,深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给自己默默加油打气,就准备下地了。心想着,这阳光有点刺眼,她还缺一副墨镜,改天找黄三那边问问,羊城那边要是没有,沪市肯定有,那边可是走在全国时尚前沿的。
  这时候,哥哥们已经干了有一会儿了,看着小妹不仅没脱鞋,连裤腿都没挽起来,就直接踩到地里,泥巴水一下子就把鞋和裤子弄脏了,虽然之后也能洗干净,但看着就觉得糟蹋。
  昨天晚上,乔老爹和乔老妈已经对他们耳提面命,让他们帮小妹干活,小妹自己就能干多少算多少。
  现在看样子,不是能干多少的问题,而是要担心小妹别把稻子给祸祸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小妹,你就在后面慢慢干,不要急,只千万注意,别把稻子踩坏了。”乔老大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乔珍珍弯腰正准备割稻子,不远处,突然传来宋大宝和宋小宝的呼喊声:“妈,妈,你快看,爸回来了!”
  乔珍珍直起身子往声源处望去,就看到一个身材挺拔的男人,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裤子,正往这边走,宋大宝和宋小宝一前一后站在他身边冲着乔珍珍大声呼喊。
  “妈,你快来,爸回来了!”
  小孩子的声音不小,周围的人都听见了,也都抬头望去,这可是他们山窝窝里的金凤凰,出去读书半年,村里一直流传着他的传说,现在回来了,怎么样都要瞧上一两眼。
  宋瑾身姿挺拔,面容俊秀,不是那种文弱书生的模样,反而带着一股子坚韧硬朗的味道。目测身高至少185,在这个饥寒交迫的年代还能长这么高,估计是基因好。乔珍珍一看到他,就有种纸片人活了感觉。
  这时,宋瑾已经来到田边,乔家哥哥们看到妹夫回来,也停下手里的活,跟宋瑾打招呼,双方客气又不失热情地寒暄了几句。
  乔珍珍看着宋瑾,喜上眉梢,两眼放光,外貌颜值什么的,暂且不提,乔珍珍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下地干活的人回来了,她终于可以解脱了。
  简直有毒!
  乔珍珍为自己这个想法感到一丝丝的羞愧,这可是未来的国家栋梁,自己怎么老想着让他下地干活,人家那双手应该是要用来造飞机大炮才对吧。
  羞愧的情绪,持续了整整一秒钟,就被乔珍珍抛到脑后了,然后她飞速地放下镰刀,冲乔家大哥说道:“大哥,宋瑾回来了,我就先回去了,镰刀放这边了,你下工的时候帮我带回去。”
  宋瑾难得回来一次,乔珍珍要回家,大家自然没话说。
  在旁边的水沟里随便洗了一下脚上的泥,乔珍珍地飞快地回家了。其实,宋瑾只是被孩子们拉着过来跟她打个招呼而已,但看乔珍珍这么高兴的份上,他也就没说什么了。
  一回到家,乔珍珍就赶紧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脚也洗的干干净净,换上一双透气舒适的棉布鞋,整个人都觉得舒坦了,然后才走出去跟宋瑾说话。
  宋瑾的行李很少,就一个包,已经放在兄弟俩的卧室了,现在也不急着收拾,跟孩子们坐在厨房门口的凳子上说话,主要是宋大宝他们在一个劲地说,宋瑾大部分时间就是微笑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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