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阅读网>书库>穿越>日月风华> 日月风华 第100节

日月风华 第100节

  第150章 斥候
  大家老面具下的眼睛明显显出吃惊之色。
  秦逍盯着他眼睛,似乎让大家老感到一丝不安,身体动弹了一下,也不说话。
  “我知道大家老不会说,也没想过让大家老开口。”秦逍淡淡一笑:“不过大公子一时没有想到,不代表以后一直想不起来。我不必告诉他,相信他冷静下来之后,很快就能想到这个问题。”
  “我困了,你走吧。”大家老下了逐客令。
  秦逍微笑道:“大家老好好休息,商队的马匹要到明天才能恢复过来,所以今天商队还走不了。”抬头看了看天色,道:“如果不是我相信温大叔言而有信,我还真担心今晚他们会去而复返。他们目前肯定还没有入关,甚至短时间内都无法入关。要进入西陵,只有昆仑关一条路,几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兵要通过昆仑关进入西陵,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见大家老已经闭上眼睛,秦逍也不多言,起身离开。
  这一日商队只能留在驻马湖边。
  唐人市的消息自然已经在西陵传扬开,所以在没有其他商队过来,整整一天,往日络绎不绝来回的商队,却是一支也没有瞧见。
  商队其实也很担心荒西死翼言而无信,会去而复返再次过来袭击。
  但商队的战斗力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护卫死了一半,剩下的还有不少带伤在身,如果荒西死翼不顾大家老的生死,坚决袭击商队,所有人都知道难以幸免。
  所以即使天黑,宇文承朝也没有再吩咐人严加戒备,只是派了几个人在附近注意动静,提防有小股马贼趁人之危。
  不过宇文承朝很清楚,荒西死翼安插在商队的内奸还没有查出来,而眼下的形势,想要揪出内奸并不容易,也不是时候。
  内奸存在,就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眼下商队还能安然无恙,只是因为手中还有大家老这个筹码,并不排除内奸会找机会救走大家老,所以对大家老的看守异常严密,天黑之前,就将他送进一只帐篷里,除了在帐篷外有人看守,帐篷里还会派两个人当面盯着,由胖鱼等人轮换看押。
  兽医这边,则是带人尽快让马匹恢复体力。
  留在驻马湖,随时都面临危险,所以能够早一刻离开,就等若是早一刻离开险地。
  次日一早,倒有不少马匹恢复了气力,可以站起来,可是只等到正午过后,大部分马匹才再进食马料过后,才真正恢复了体力。
  宇文承朝也不耽搁,立刻吩咐众人套车,一切准备妥当,立刻向西进发。
  为了远离凶险,商队休息的时间大大减少,白天固然马不停蹄赶路,就是晚上,也不再像之前一到黄昏就选地方扎营,如果有月亮,会借着月色继续赶路,若是天色太暗淡,也要等到大家实在坚持不住才扎营。
  这般走了三四天,沿途所见,都是土山,自然比不得关内山峰巍峨,而且尽显荒凉。
  好不容易穿过荒僻之地,开始瞧见了绿意,远处也出现绿意盎然的大山,依稀看到了在草地上扎营的部落,人数不多,放马牧羊。
  秦逍知道这才算是真正进入了兀陀人活动的地方。
  “这是白狼部落下面的小部族。”田掌柜故意骑马跟在秦逍身边,指着不远处的帐篷解释。
  秦逍擒住大家老,让商队转危为安,商队上下自然都是一清二楚,如果说此前还有人对年纪轻轻的秦逍存有怀疑,但那一夜过后,大家对他已经是肃然起敬,知道这位年轻的副统领是有真本事。
  田窦二位掌柜这两天对秦逍更是热情无比。
  “这些小部族以前在这里生活,自由散漫,互相之间虽然也有争斗,但最终都能化干戈为玉帛。”田掌柜叹道:“在兀陀人迁徙到这边之前,这片区域有几十个部族,谁也吃不了谁,等到兀陀人过来,短短几年,就将他们全都变成了奴隶,不但要缴纳赋税,还要当兵服徭役。”
  “他们恨不恨兀陀人?”
  “自然是恨的,可那又如何?”田掌柜道:“兀陀人当年征服他们的时候,那可是毫不留情,整个部族都被斩尽杀绝的事儿兀陀人也没少做。如今兀陀八部实力强劲,这些小部族除了匍匐在兀陀人的脚下为奴活下去,别无他法,兀陀八部虽然也会有些争斗,但是若有下面的部族作乱,八部却是齐心协力,绝不留情。”
  秦逍笑道:“能够在短短几十年征服大片土地,还在这片土地立国,若是他们自己人都不团结,也做不到这一点。”
  “王兄弟,大公子让你过去一下。”赵毅骑马过来,向秦逍招呼道:“有事商量。”
  秦逍答应一声,催马往前,到了宇文承朝这边,见他正与胖鱼说着什么。
  “大公子!”
  宇文承朝看过来,道:“再往前走几十里地,是一片沙地,直接穿过沙地需要三天的时间,不过条件恶劣,而且那片沙地土狼出没,就是兀陀人也很少往那边过去。”抬手左前方指了指,“如果绕过沙地,可以从南边绕道,但要多出近两天的路途,不过道路会好走的多,商队也大都选择绕道而行。”
  “一切听凭大公子安排。”
  宇文承朝点点头,道:“我的意思还是绕道而行,不过加快速度,登商队到了西风堡,大家再好好歇息。”
  “大公子,离西风堡还有几天路途?”
  “穿过沙地,不到两天就能抵达西风堡。”宇文承朝道:“绕道而行的话,如果我们速度够快,最多也就六天左右时间。”顿了顿,才继续道:“不过咱们出关过后,便再也没有唐人市和西风堡那边的消息传过来。”抬头望向前方:“我想派人先行过去,打探一下那边的情况。”
  秦逍心想这倒也没错,从奉甘府城出发,到如今也有十天左右,一路上也没有碰到从兀陀这边去往西陵的队伍,那边情况是否有了新的变化,谁也不知道,先派人过去打探情况,却也是最为稳妥的方法。
  “唐人市和西风堡都要派人过去,将情况打探的明明白白。”宇文承朝神情严肃:“咱们商队暂时还没有完全引起兀陀人的注意,不过再往前走,定会被兀陀人盯住。”
  胖鱼道:“这些时日,不再有商队从关内过来,我们这支商队却是引人注目。”
  “所以在被人盯上之前,打探消息的人必须尽快离开队伍。”宇文承朝正色道:“这里兀陀人不多,天黑之后,从队伍离开,再乔装打扮一番,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大公子是担心西风堡那边有问题?”
  “唐人市被烧,派人过去打听一下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宇文承朝道:“要亲眼看看事发现场,才能做出判断。至若西风堡那边,之前得到的消息,许多商贾都已经暂避在那边,但最近不见人出来,我怀疑那些商人是不是被控制了。如果当真如此,我们的商队还要过去,那就是自投罗网了。”
  秦逍微微点头,问道:“大公子准备安排哪些人去打探消息?”看了胖鱼的腿一眼,知道胖鱼之前大腿被砍了一刀,伤筋动骨,伤势颇重,虽然这几日敷药恢复,但到现在走路还一瘸一拐,行动不便。
  派人打探消息,当然不能随便叫两个人。
  眼下商队中有资格被派出去打探消息的人并不多。
  “唐人市那边,刘副统领已经答应亲自去一趟,赵毅伤势恢复不少,跟着刘副统领一起过去。”宇文承朝轻声道:“西风堡那边,还没有确定人选。胖鱼的腿受伤,不能前往,疯子旧伤未愈,又添了新伤,也不适合。本来我准备带着大鹏前往,不过……!”
  秦逍立时明白了宇文承朝的意思。
  宇文承朝是商队的主心骨,自然不能轻易离开,而且他身份特殊,还真不能轻易前往犯险。
  打探消息,自然要头脑灵活,有随机应变的能力,毕竟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需要探子能够应付各类突发事件,那些马夫脚力当然不可能担当此任,便是白虎营那几名精锐,让他们与人拼杀自然是可以,但要让他们去打探消息,也不是很适合。
  “大公子,实在不成,我跟大鹏一起走一趟。”秦逍想了一下,很干脆道:“两个人目标不大,不容易引人注意,我们到那边打探一下情况,如果没有什么太大问题,便回头与你们碰头。”
  宇文承朝笑道:“我也是这个意思。大鹏虽然机敏,却不善言辞,你遇事不慌,能够随机应变,其实是最合适的人选,你和大鹏两人前往西风堡,我才能放心。”
  “那我们天黑之后再出发?”
  宇文承朝点点头:“我们从南边绕道,经过一片草原,那里是兀陀部族聚集的地方,穿行那片草原,从头到尾都在兀陀人的视线里,所以进去之前,你们就要离开队伍。你们出发后,商队会放缓速度,等你们带回消息,再看看如何行动。”
  秦逍心想宇文承朝这样安排也算是十分小心,不过既然到了兀陀人的地盘,而且还有唐人市事件发生在前,凡事小心一点自然不会有错。
  “这是从田掌柜那边复绘的一幅地图,大概画出了前往西风堡的线路。”秦逍将一幅地图交给秦逍:“按照地图,可以抵达西风堡。王兄弟,此行千万小心,安全第一,实在打探消息困难,你们就不要逞强,两人都给我安全回来。”
  秦逍将地图收起,笑道:“大公子放心,我们一定会安然无恙回来。”
  第151章 借宿
  天黑的时候,队伍停下来宿营,刘文轩带着赵毅率先离去。
  商队之中,早就准备了几套兀陀人的衣衫,秦逍和大鹏换上兀陀牧民的衣裳之后,若不走近细看,倒也认不出是从关内来的唐人。
  两人收拾妥当,也不耽搁,启程往西风堡方向去。
  商队如今在兀陀人放牧的地方,大家都知道荒西死翼便是胆大,却也不好再往这边过来,毕竟一旦被兀陀人发现了踪迹,必然会集结兵马穷追不舍,荒西死翼那就是自惹麻烦。
  两人连夜出发,一口气赶了几十里地,进入了兀陀放牧区。
  兀陀汗国的疆域其实很为广袤,虽然以兀陀八部为主体,但其下的部族纷繁如毛,短短几十年,许多部族的生活方式还没有彻底改变,依然保持了原来的习惯。
  白狼部族控制的地方不小,不过戈壁沙地占据了大片的地方,此外便是放牧的牧民,这倒与兀陀人的生活方式大致相同。
  二人连夜穿行在广袤的原野上,倒也时不时地经过牧人的营地,但都是零散的几处帐篷,他们不去打扰,牧人似乎也习惯有人在原野奔驰,并不在意。
  两人几乎是马不停蹄,到第二天黄昏时候,依稀往前前方出现山峦的轮廓,秦逍打开地图,上面倒是画的很清楚,向大鹏道:“大鹏哥,前面是狼突山,看地图上所画,路途也不短,那里山道崎岖,不好走,我们今晚不一定能过得了狼突山。”
  “狼突山我听过。”大鹏道:“早年往西去的商队听到狼突山就会变色,那是前往唐人市途中最凶险之地,绵延几十里地,道路确实不好走,许多穷凶极恶之徒就以狼突山为猎食之地。”
  “现如今情况如何?”
  “兀陀人派兵清剿了多次,除掉了混迹在狼突山附近的多股马匪。”大鹏道:“现在狼突山很少有马匪出现,不过运气不好,还是会碰上一些打野食的野狗。”
  “打野食?”
  “兀陀也有许多活不下去的百姓。”大鹏解释道:“胆子大的,就会聚集在一起,埋伏在那片山里,找机会下手。他们的人数不多,而且白天也不敢行动,往往是几个人在夜里埋伏在那边,如果看到落单或者实力弱小的行人,就会冲出来劫财。商队称呼这些人为野狗,那是嘲讽的意思,他们没有马贼那般凶悍,只能欺负弱小,捡些骨头吃吃而已。”
  秦逍笑道:“这倒是很形象。”顿了一下,才道:“大鹏哥,咱们已经赶了一天的路,今晚就算进了狼突山,也走不出去,我的意思是,明天天一亮,咱们再进山,那时候视线好,而且如你所言,也不会再遇到野狗,一天的时间肯定可以走出狼突山。”
  “按你说的办。”大鹏点头道,四下看了看,抬手往南边指过去:“王兄弟,你看那边,有几顶帐篷,要不咱们今晚就在那边借住一宿。”
  秦逍道:“那是兀陀牧民的帐篷?”
  “你放心,虽然咱们和兀陀人打过仗,但兀陀人并非都是穷凶极恶。”大鹏笑道:“兀陀牧民都很好客,待人热情。咱们没有带帐篷,夜里要是睡在这边的草丛里,明天一早,脸上就都是被虫子咬的血疙瘩。你可别小看这里的毒虫,凶得很,有些毒虫甚至能要了人的性命。”
  “有这么凶悍?”
  “不是危言耸听,以前确实有人被毒虫要了性命。”大鹏道:“今晚如果不进山,就必须找牧人借宿,他们生活在这里,知道如何对付毒虫。”指着那边的帐篷道:“看起来只是个简单的帐篷,但他们扎帐的地方,熏了药材,那些蛇虫都是不敢靠近。商队到了这片草地扎营,有时候没有带药,还要找他们买,像咱们这样零散的旅人,他们也乐于收留,临走的时候,给他们留下点银钱也就是了。”
  秦逍想了一下,才道:“大鹏哥,咱们虽然穿着兀陀人的衣服,可是面相一看就不是他们的人。我们投宿,他们会不会走漏消息?”
  “你看这里的水草并不算茂盛。”大鹏倒是颇有些经验:“所以这里的牧民绝对不是兀陀部族的人,只是很小的部族,那里加起来也就五六顶帐篷,最多也就几户牧民人家,他们是兀陀最普通的百姓,不会认识什么有权势的人,而且这里比较偏僻,且不说他们不会报讯,就算真的报讯,一时也无处可报。”看了秦逍一眼,笑道:“他们住在这里,离唐人市那边还有不少路途,恐怕连唐人市发生什么都不清楚,在他们而言,日出而牧日落而息才是生活,没有必要去惹麻烦。”
  秦逍心知大鹏说的不无道理,点头道:“既然如此,今晚咱们就过去借宿一宿。”
  两人拍马往帐篷那边过去,远远瞧见帐篷附近有几十头牛羊,几名牧人正在那边放牧,靠近帐篷边上,一名五十出头的老牧人盯着两人,待两人从马上下来,老牧人才屈身行了一礼,大鹏也行了一礼,道:“老人家,我们是从关内来的唐人,要去和自己的商队会合,天色已晚,不敢进山,想在这边借宿一宿,不知是否方便?”
  老牧人抬头看了看天色,露出和善笑容,用半生不熟的中原话道:“天黑了,不要进山,就在这里住一宿吧。”又道:“我找人给你们搭一顶帐篷。”也不多说,径自往羊群那边过去。
  “知道他会中原话?”
  大鹏笑道:“前面是狼突山,晚上不敢进山的人又不是只有我们一个。你看他们营帐,不是临时搭在这里,应该常驻在这边很久,以前一定有很多人在这边借宿,他们学几句中原话也是理所当然。”
  秦逍心想和大鹏一队还真是没错,大鹏性格比较内向,但观察比较细致,经验十足,如果换成赵毅,恐怕就不会如此仔细了。
  两人栓好马,老牧人已经带了三名年轻牧人过来,年轻牧人们抬着帐篷,冲着秦逍这边点头笑笑,也不说话,就在附近开始搭起帐篷来,他们手脚利索,动作娴熟,一看就是经常干这种事。
  “最近很少有商队经过这附近了。”老牧人端了两碗羊奶过来,“扎好帐篷后,你们先歇着,待会儿给你们送吃的,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和我们说就好。”
  两人接过羊奶,大鹏倒是不客气,一口灌下,秦逍闻到味道,还真有些不适应,看到大鹏一饮而尽,知道入乡随俗,别人好意送奶,自己还真不能不给面子,忍着一口灌下。
  他弯身表示感谢,双手将碗交还给老牧人,眼角余光发现不远处似乎有些不对,扭头看过去,刚好看到一道身影缩回一顶帐篷里,有些奇怪。
  帐篷很快就搭好,临时的帐篷,不是很大,但住进两个人绰绰有余。
  秦逍心想这里应该就和关内的客栈一样,有客人过来,他们就会搭帐篷当做客房,有什么需要他们也会提供,临走的时候,留下房钱也就是了。
  忽地想到刚才有人缩回帐篷,忍不住再次看过去,却发现那边有两顶帐篷明显也是新搭建起来,和自己要住的帐篷差不多,刚才那道身影就是缩回其中一顶帐篷,如此说来,自己和大鹏还不是这里唯一的客人,在此之前,已经有客人住过来。
  天黑时候,秦逍和大鹏已经躺在帐篷里。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