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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出公务机航站楼,沈时晔脚步不停,赶往登机口。
  从香港出发前往中国内地的旅客多是公务差旅,因为时值内地的寒假,也多出了很多家庭旅游团。小孩子在候机厅的座椅的周边跑跑跳跳,一片热闹点缀着顾影的寂寥伶仃。
  她一身黑色大衣、黑色毛线帽、黑色口罩,裹得密不透风。坐在玻璃幕墙旁边,很安静,不知沉在什么思绪里,像白泥胎捏的人偶,一动不动,要过上很久,才会眨一眨眼皮。
  有一个青花纹的瓷罐被她抱在怀里,一般人经过只会以为那是什么工艺品,只有家里做过白事的人才会认出那是什么,略觉晦气地绕过她走过去。
  沈时晔心里骤痛,站在远处深呼吸很久,竟然迈不出脚步,不敢走到她面前。
  他一生中从未有过这种挣扎、犹豫、近乡更情怯的时刻。
  隔着来来往往的匆匆过客,反而是顾影先看见了他。
  “沈先生。”她语气如常。
  她太平静了,反而让沈时晔措手不及。
  他做好了一切设想,冷淡、怨怼、质问、嚎啕大哭、甚至扇一耳光,他会全盘照收。唯独没想过,她会这么平静,像一方平静深寂的池塘。
  他怕她是哀莫大于心死了,闭了闭眼,缓步走到她面前,“顾影,想哭就哭吧。”
  “为什么哭?”顾影抱着骨灰罐微笑起来,手指抚着那上面的花纹,“今天是带妈妈回家,我还没有去过她的家乡,应该高兴。”
  她像对沈时晔不计前嫌了,闲聊起交相辉映,互相折射着光线,称得粉钻更加流光溢彩。
  ——三石戒指,镶嵌三颗宝石,分别代表爱,承诺,和永恒,是订婚戒指当中最郑重的一种。
  顾影平静地垂着眼,漆黑的瞳仁像湖面,连无机质宝石的光彩也无法透过。
  “顾影。”
  沈时晔心疼她心疼到全身发烫,呼吸紧涩着,喉结微不可觉地连连吞咽,“你还有我,不会是一个人。”
  他怕她不要,紧紧按着顾影的手指,不让她摘下,“以后,你的开心,你的难过,都有我为你记住,好不好?”
  顾影看也不看他,眼睛只看着墓碑,轻“嗯”了一声。
  很敷衍,但也算同意。说完这一句,她转身下山。
  沈时晔一怔,他以为她会刁难,会要他更多让步和承诺,未料这一关过得如此轻易。
  太轻易了,反而令人不知所措。
  他压下心底难耐,至顾影捞起顾影戴着戒指的手,十指相扣。
  这一次,顾影没有抗拒他的接近。沈时晔稍稍放下心。
  至少她没有再说离开。
  *
  到了山脚下,雪已经下得很大。道路被新雪覆盖,只有几道长长的车辙。
  一辆越野车无声无息滑了过来,驾驶座上的男人下车,远远朝他们看过来,挺拔的身影如北地白杨。
  沈时晔眯了眯眼,气息一瞬间已不可察觉地变了,充满戒备与占有欲,“西泽,你不该在这里。”
  下一秒,顾影挣开他的手,“沈先生,我就不和你一起回去了。还有这个——也一并还给你。”
  她不知何时已褪下了那枚戒指,捏在拇指与食指之间。
  沈时晔猝不及防,冰冷的血液在身体里面倒流。
  他一瞬从高山跌入低谷。
  “你在做什么?”他轻微地吞咽一下,看起来尚且很冷静,按着她的手指,强行将戒圈重新套进她的无名指,“订婚戒指,戴上就没有摘下来的道理。”
  “沈先生,我们之间隔着一条人命,我怎么能收你的戒指?”顾影古怪地看他一眼,像是讶异他的自欺欺人。
  沈时晔微笑,“可是刚刚在你妈妈面前,不是已经见证、答应过了吗?宝贝,别的事情,你怎么赌气都可以,但不要拿这件事开玩笑,好不好?”
  “我在墓前戴上这枚戒指,只不过是因为我妈妈生前的最后一个愿望,是看见我做沈家主母,我想,这样大约也算满足。”顾影看着他的眼睛,很平静,“多谢你愿意陪我演这最后一场戏。”
  “演-戏。”沈时晔一字一句重复,眼底晦暗不清,“你是这样认为的?”
  顾影笑了一下,“你觉得不是就不是吧。反正无论是真是假,都要尘埃落定。”
  “我不同意。”
  他的声音像一枚沉重黑色的巨石跌进雪地里,泛起沉闷的回响。随行的人都站得离他们很远,不敢听老板的分手现场。就连聂西泽也只是懒散靠在车门边,遥远地听着,因为感情的事,解铃还须系铃人,而且他十分清楚,他光是出现在这里,就已经足够给沈时晔添堵。
  雪下得很急,很快淹没了脚踝。这种天气,穿再多御寒的衣物也会冷。沈时晔全身上下如同泡在冰水里,其实有失温的风险,只是他现在对自己没有知觉。
  风雪吹散他理由是——我后悔爱你了。”
  沈时晔如坠冰窟,在他意识到之前,“后悔”两个字已经彻底击穿了他的心脏,带来难以遏制的剧痛。
  他猛然用手指挡住她的唇,“别说这种赌气的话。”他着了魔地重复着,“你不是认真的,只是想要我痛,想要我伤心,对不对?那我现在痛了、伤心了,你高兴了没有?”
  顾影目光定定地看着他,“文的时候,说你已经为我的毕业典礼选好了新衣服。我回家找了,不知道是哪一件。是那件绿裙子吗?你喜欢绿色。”
  “你真不是个好妈妈。所以,若是人有轮回,下一次记得来找我,换你做女儿,我做妈妈。”
  沉重落下的手,再度抬起时,纤细无名指上多了一枚熠熠生辉的戒指。
  铂金圈纤细,嵌满毛茸茸的细碎小方钻,戒托镂空雕刻,如轻盈舒张的白鹭羽,正中三颗钻石一字排开,一颗硕大夺目的粉钻为主石,两侧点缀两颗稍小的白钻,三颗钻时晔轻飘飘笑了声,平静道,“我以为她要恨死我了。”
  黎宛央为他这一句话沉沉地痛心和自责起来。因为她要维持自己的骄傲和自尊,所以她的一双儿女都并未在有爱的家庭里长大。一个未被爱意充分包裹过的人,要怎么去面对浓度更深的怨恨?即便他是沈时晔,他在爱人面前也是赤手空拳,做不到刀枪不入。
  “她对你是有出口的男人。
  他的爱是黑暗而沉重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内心深处的樊笼里,究竟住着一个什么样的怪物。他不知道,顾影是否能够承受。
  雪粒落在沈时晔的眉间心上,他企图用最初的记忆来软化她,“如果我们从两年前就在一起,如果我们有更多时间,是不是就不会……”
  顾影打断他,“一段气数已尽的梦,重来再多遍都没有用。如果你一定要说“如果”,那我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你——”
  她猛然抬起眼睛,眸色比风雪里的青黑天气更暗。永远明净、澄澈、纯白色的灵魂里终于出现了一道丑陋的深渊裂痕,那道深渊不是对着沈时晔,而是对着她自己。
  如果可以,她最不情愿头时,被沈时晔用力托抱起,撞在他的胸膛上。她吃痛,身上的每一根骨头都在震颤。
  “谁打了你?”沈时晔死死按着她的腰肢,嗓音沉得可怕,“告诉我。”
  顾影头脑一嗡,“是我咎由自取——放开我!”
  她知道自己露馅了。
  身上的伤口养了几天,已经结痂,她就没再费心遮掩。毕竟近来都是春寒料峭的天气,大衣穿得厚实,她又是裹围巾又是戴帽子,旁人若不仔细去看,是看不出她一身伤痕累累的。
  但沈时晔明察秋毫体察入微,这一切蛛丝马迹,怎么可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沈时晔看她的眼神完全不对劲,像他们分手那天的暴风雪,又黑,又深,无边的寂冷。
  顾影不肯说,他沉着脸色,直接动手剥开她的大衣。杏色的衣带落在地面,露出白皙的皮肉,沈时晔猝不及防就看见了她双手、肩上浓重的淤青和擦伤,被惊痛和愤怒掀起的巨浪打了一头一脸。
  露在毛衣外面的伤口已经如此触目惊的事情就是伤害爱过的人。可是今天,他们必须有个了断啊。
  “如果有后悔药,可以让我回到两年前,我不会再救你。”
  她在说谎。
  重来一百遍,她也会救他。可是重来一百遍,他们也没有出路。因为早在他们遇见之前,他已经是一个壁立千仞的男人,要越过千重水万重山,才能走进他的心里,而她已经吃过人生里的很多苦,没有更多力气去接受他的试炼和考验了。
  顾影闭了闭眼,声嘶力竭地再次说了一遍,“我不会再救你。因为你根本不值得我去爱!”
  第66章
  chapter 66
  因为暴雪,助理原本是安排了他们今晚在省会城市过夜的。何况,两人都多日没有休息,谁都能看出他们的疲惫。
  但沈时晔要求立刻回程,于是这中国西北大地的盛大雪景还没看上几眼,他们又坐上了返程的飞机。
  今天负责随行的助理摊上了一项苦差事,不知道是否是头等舱的冷气开得太大,总觉得气氛冷得像千里冰封北国飘雪。一时间,只能听见升起遮光板、降下遮光板、倒水、轻微的脚步声,两尊大佛一左一右,中间隔着天堑,仿佛看不见对方。
  算了,还是看得见的的声音,在空气中飘渺着,“为什么?”
  他明知道答案的,但还是执着要问这一句为什么。
  顾影目光投向远方,高高山头上的青冢处,“我们之间有这样的恩怨,到了这种地步,还要怎么勉强在一起?沈先生,我还没有贱到那种程度,要踩着母亲的骨血,去乞求你的垂怜,高攀你家的泼天富贵。”
  沈时晔凝视着她,坚冰似的眸光破碎,像庞大的冰川倾倒融化。
  他忍耐着胸口里填满的艰涩,低声开口,“顾影,我没有动你的母亲。之前说过一次,只是想逼出你的真心话。”
  过去,即便对外被误解、被非议,他只用结果和数字说话。这是人生里的第一次,他开口为自己辩解。
  “我知道,你不会动手的。我母亲这样的人,你是不屑于亲自对付的。”顾影深深地吸气,“但是,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沈先生你位高权重,又善于操纵人心,只要你一个动念,就有人为你铲除一切你的眼中钉。你难道敢说,你伯母有胆量下手,完完全全不是因为你的暗示?”
  沈时晔目光遥远而黯然地看着她,“因为一个动念,你就要判我死刑?”
  顾影摇着头,“当然不是。更重要的。那是在空乘送上餐点的时候,谁都是一天没进食,但谁也没动筷子,只有沈时晔要了杯红酒,吃了两枚佐酒的酿樱桃。
  他忽然问对面裹成一枚蚕茧的女人,“你不吃?”
  “守丧要吃素。”
  “你不是因为看着我食不下咽?”
  “……”
  沈时晔放下红酒杯,怀着对自己的残忍,冷淡地陈述一遍结论,“我已经是你厌烦的人,所以让你倒尽胃口。”
  很久,两个人都无话可说,直到飞机落地。半小时后,直升机回到半山,潘师良在湖上停机坪等着他们,短短几天,他也像老了一岁。顾德珍下葬的诸多抽烟,竟然什么也不肯说。
  落地玻璃打开,露台外面是湖水,远处是维多利亚港。即使在这样不得安宁的日子里,湖水依旧平静澄澈,似一面倒映出灵魂的镜子。
  沈时晔指间的香烟燃烧着,散发出酷烈的烟雾。他身边是一个白玛瑙圆盘,里面盛着清水和白沙石,正是熄灭香烟用的。他一言不发,只是吸烟,一根接着一根,转眼之间,白玛瑙盘子中的烟蒂已经装满,气氛连同阴雨中散不开的尼古丁味道一般,压抑到极点。
  顾影在经过露台下面时,想起了什么,脚步一顿,伸手将一样东西交给了阿良,“潘先生,请帮我把这枚戒指物归原主。”
  戒指十分之有分量,阿良有些猝不及防,手心颤巍巍地接住,低头看见钻石的流光溢彩。
  他是知道这枚戒指的底细的,少爷在纽约什么事也不做,日日到人家珠宝行的工作坊监工。戒指完工时,珠宝集团的总裁都调侃他,这样的大手笔,以后足够用来做传家宝了。
  这枚戒指,阿良是不敢让它在自己手里多留一秒钟,快步走到沈时晔面前,递给了他。
  露台很高,沈时晔站在上面,看起来依然高高在上疏离冷淡。只有他自己知道,手里那枚灼灼燃烧的烟条,已经烫伤了他的指腹。
  顾影转身离去之际,听见他沉冷的声音。
  “半山的这道门,你今日出去,下次进来的就是别的女人。我会用千亿聘礼、明媒正娶迎她进门,和她生儿育女琴瑟和鸣。半山的玫瑰园会换上她喜欢的花,她是未来沈家的主母,这片风景、我这个人,全部都会属于她。”沈时晔侧过脸,将冷硬紧咬的下颌角隐在顾影看不见的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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