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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回 朱雀

  夜已深。
  空中闪过七道剑气,中阵七人并未停留,当夜便带着天愁剑和龙门剑以雁行阵急速赶回碧云山了。只两下储志宏和吴天、黄衫。
  黄衫听着吴天均匀的呼吸声,自己却睡不着觉,想起了母亲、想起了师父,不禁泪流满面。
  一只膀臂搂住了黄衫,黄衫顿时感觉温暖了许多。是呀,还有武哥在,不论他是好是坏,都对我很好。黄衫想着往吴天臂窝里钻钻,一脸的幸福。
  而她身后的吴天却睁开了眼睛,左眼之中红芒大盛……
  第二日一早,储志宏向黄衫和吴天告辞,并代中阵七人与二人辞行。
  吴天没有说话,黄衫将储志宏送出了客栈。“储师兄,你要到哪里去?”
  “自然是回虹光派了。”储志宏道,“小姐你们做何打算?”
  “自是武哥到哪里,我便跟去哪里了。”黄衫说着,用身体挡着吴天,手指在空中划出三个字“无忧谷”。
  储志宏点点头,“小姐一路上多多的小心。”他说完看看吴天,转身离去。
  客栈的房钱薛不才早已结清,吴天与黄衫离开客栈后直接出了海州城。
  “武哥,咱们去哪里?”黄衫问道。
  “我也不知。”吴天道。
  “那咱们随便选个方向吧。”黄衫道。
  “好。”
  “就这边。”黄衫说着指了指南偏西一点的方向。
  “这边,是无忧谷的方向吧。”吴天道。
  “呀,你还记得。”黄衫笑着,心中却是一惊。
  “你想带我到无忧谷,借无忧谷钻石蛋来压制我的魔彩珠,是也不是?”吴天突然面露邪光道。
  “啊!你……你都知道了。”黄衫道。
  “你们昨晚的对话我都听到了。”吴天邪笑道,“只是我便随了你们之意,与你到无忧谷,我倒想看看钻石蛋到底有多少份量。”吴天说完,不等黄衫答话,拉起她的手,御血剑而去,直飞无忧谷。
  以吴天剑御之术,从海州城到无忧谷或者是到临江城只用一天即可,况且现今吴天法力大增。只是此次吴天不是一人,而是拉上黄衫同飞,所以速度便慢了许多。
  傍晚时分,路程只过了三分之二。看天色将晚,再加上一天的飞行也让吴天感觉有些累了,于是二人落到一座山上,找了一个山洞准备休息一晚,明日再行。
  通过几日的观察,黄衫发现吴天左眼的红光,夜晚最强,而通常那时吴天要找她行男女之事,完事后便又减弱。而到了白天,特别是艳阳高照的时候,红光几乎消失不见。此时临近黑夜,吴天眼中的红光又开始变强,黄衫连忙将吴天拉进了山洞,生起一堆篝火。黄衫正发愁晚上吃些什么,却听到洞外传来几声山鸡的叫声,于是大喜。连忙跑出了洞去,一会儿,她便提着两只山鸡跑了回来。
  “武哥,山鸡。”黄衫说着将山鸡放到了吴天的跟前。
  吴天拿起山鸡张口便咬,黄衫连忙把他拦下。“不能吃生的呀,你要把它烤熟。”
  “烤熟?我吗?”黄衫左眼中的红芒闪烁不定。
  “是呀,你可是烤山鸡的高手。说不定到了无忧谷,雷龙雷老爷子还会让你给他烤上两只吃呢。”黄衫说着,从怀中取出短剑,递给吴天。
  吴天接过短剑,又拿起了山鸡,比了两下,然后用短剑熟练的脱去了一只山鸡身上的鸡毛。
  “我就说吗,你是高手。”黄衫笑道“我再去捡些干柴。”
  当黄衫抱着一捆树枝走回山洞时,山洞内有了一股血腥的味道。头一只山鸡已除去了五脏六腑,扔在地上,而另一只山鸡除去鸡毛,鸡身却不见了。
  黄衫心道不好,我怎么忘记武哥不能见血,他一见鲜血血剑便疯狂。他定是去鸡的内脏时见到了鲜血,此时已近颠狂。
  果不出黄衫之所料。吴天猛的转过头来,左目中红光大盛,嘴角还粘着一根鸡毛。吴天见到黄衫,一步步的朝她走来。看着吴天脸上的表情,心道他又要与我做那事了。想着扔到了怀中的树枝。树枝刚落地,吴天已一把抱住了她……
  完事之后,吴天已沉沉的睡去,黄衫整理好衣物,自己烤着山鸡。
  忽然,地上的吴天猛的坐起,吓了黄衫一跳。但见吴天眼中的红光微弱,心道并非是他二次入魔。
  “衫妹,你听到了没有?”吴天问道。
  黄衫仔细听听,却什么也听不到。
  吴天见她没有听到,便拉起她的手,跑出了洞去。没走多远,黄衫听到吴天所说的声音,那是一种鸟的叫声,非常好听的叫声。
  吴天拉黄衫到了山头躲在一块巨石之后,朝天空指指。
  果然,空中有一团红光向这里飞来,速度很快。
  终于,那物飞近了。借着它自身发出的红光,黄衫看清楚了那是一只巨鸟。伴着一声凤鸣,那只红色巨鸟落到了山头不远之处。它高有三四丈,最奇怪之处便是有三只脚。
  “朱雀!”黄衫惊道。才与青龙交手,此时又遇到了朱雀,不知是福还是祸。
  “呀,你看它身上。”吴天惊道。
  黄衫又仔细看去,也是一惊。朱雀身上竟然插着几支箭,金色的箭。
  朱雀落到山顶后,张翅一抖,身上的金箭被抖落了大半。朱雀一声凤鸣,刚要再起飞,只听空中几声破空之声,十来支金色的羽箭自空中射来,朱雀惊叫一声,挥翅拍打。但还是有两支射到了它的翅膀之上。
  伴着朱雀的哀鸣,有二十来人自空中落下,将朱雀围在当中。
  这些人装束奇特,并非中原人。而他们个个手持*,弓上搭着金色的羽箭,箭头直指朱雀。
  朱雀四下看看,似乎对他们手中之箭十分的忌惮。
  “啊,金羽箭。南疆魔族的猎手。”黄衫曾听母亲讲过,中原之南的区域被中原人称做南疆。那里生活着一个民族,因为法术高强所以被人称为魔族。而这魔族之中,有一部分人是天生的猎手,专门负责猎取珍禽异兽,而后拿到中原交换自己需要的物品。他们不论是地面追踪还是御空飞行,都是一流的好手。而他们的武器便是弓箭,弓是*,箭是金羽箭,据说金羽是来自南疆一种特产的鸟,此鸟全身金黄,似黄金所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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