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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年不再来_分卷阅读_11

  “这件裙子怎么样?”郑晴拿着在唐瑶身上比了比,亚麻长裙,腰间一条藤编细带,坠着几根波西米亚风格的羽毛。
  复古田园风,很小清新,唐瑶个子高,撑衣服,不至于穿成乡村非主流,前几年的流行款式了,可是对于小城市来说,潮流似乎总是慢一步。
  似乎上学的时候,就是这个节奏,非主流流行那会儿,大城市早就玩过去了,他们还玩的不亦乐乎,隔了一会儿,也没听见她的回应,郑晴抬眼去看她,果然又在出神。
  “哎,亲爱的,咱能专心点儿不,给你买衣服呢,上点心呐宝贝儿!”
  “抱歉!”唐瑶回过神来,一脸歉意地瞅着她,又瞅了瞅裙子,“太长了,行动不方便,而且上班的时候,工作服都遮不住它,露出来太难看,会给病人很差的印象。”
  “还没开始工作呢,你就秀你的敬业度了!”
  “这是基本职业素养!”唐瑶拿过衣服,挂在架子上,扯着郑晴出去,“不用买了,我衣服够穿,你要买什么我陪你逛。”
  这世界竟然还有不热衷买衣服的女人,郑晴像看史前怪兽似的看着她,“你生活的乐趣是什么?”不妆点自己的女人通常也不喜欢交际,没有交际就没有人脉,没有人脉就更没有交际,如此循环。
  “背方歌算吗?或者研究本草纲目?”唐瑶笑道,大抵是性格问题,独处对她来说更舒适一些,一个人研究药理,比一群人待着更能让她觉得舒心,她认真思考了下,“我比较喜欢研究食疗,对吃的比较讲究,至于衣服,首要是整洁,其次是舒适,其他的都算次要吧!”
  郑晴撇撇嘴,懒得跟她争论漂亮衣服对女人的重要性。
  领着一个对逛街毫无热情的女人,郑晴也显得有些兴致缺缺,挑了一管口红就终止了行程,带着她去吃饭。
  点了两份七分熟的牛排,虽然店面装修挺不错,价格可观,可是牛肉肉质并不是太好,配的酒更是劣质,喝一口,喉头刺激的难受,唐瑶实在食欲缺缺,只一小块一小块地把牛排切割下来,码好放着,并不吃。
  郑晴边吃边聊,吃的差不多了,才发现唐瑶一直在玩,一整块牛排只吃了大概两口,其他切割成大小相等的方块,整齐地码在一起。她啧了声,“这刀功,我都怀疑你是外科医生了。”
  “我辅修临床医学,但心理素质不好,没资格上手术台,其实医生是不分科的,它不像别的行业,可以专攻一面,医学是相通的,学医不易,需要博学后才能专攻。”医学之路坎坷而荆棘,有老师说过,只有最优秀的人才学得了医,所以第一次高考,明知道宋子言考了医学专业,她也不敢报,她没那个自信。
  可是后来为什么又去复读了呢?天知道!
  所以痛苦是自寻的,抱着回忆活在灰暗之中,也是她自找的。
  怪不得旁人!
  她垂下眼睑,或许一开始就错了,她好好待在祖国之南,学着最初报考的会计学,毕业后进一家公司,或者事务所,然后可能,一辈子和宋子言都没交集了,那样她会难过,会伤心,会不甘,可是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S大是他的母校,哪怕他申请的是余下课程均在德国完成,可是他的母校毕竟是S大,他又那么优秀,学校会有很多他的消息,他在德国的照片,他做过的那些研究,还有视频资料。
  她记得第一次坐在学校大礼堂里看见他的视频的时候,恍惚地觉得自己堕入了梦里,视频里他穿着白大褂,娴熟地拿着手术刀,完成肿瘤组织的切除,画面最后定格在他的手上,骨节分明,虎口处有一排浅浅的疤痕,看不大分明,但唐瑶知道,那是一排牙印。
  是她咬上去的,是初二?或者初三?她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一个夜晚,她拉着他看鬼片,名字她至今还记得,叫“门后有鬼”,他不大喜欢看这种无聊的东西,一边写数学题,一边陪着她,昏暗的画面,配乐又阴森又恐怖,唐瑶所有的神经都绷着,一扭头,却发现宋子言不见了,恰巧影片里一声尖叫,唐瑶啊的一声就叫了出来。
  他跑进来,问她怎么了,她拿他的枕头扔他,“你别乱跑行不行,我拉你给我壮胆的,不是让你吓我的。”
  他有些无奈地摊手,“我只是上个厕所。”
  “上厕所也不行!”
  “那我就地解决?”说着就要拉裤链,唐瑶扔了另一个枕头过去,“变态!”
  他咧开嘴笑,在她身边坐下,一手揽着她的肩,“电影而已,至于吗?”
  胆子小,但好奇心重,她有什么办法,哼了声不理他,过了一会儿,他猛地拍了一下她的肩,拿着手电筒放在下巴壳子上吓她,她神经正脆弱,差点崩溃,追着他满屋子打他,最后眼泪都出来了。
  他一看她掉眼泪,立马就慌了,不停跟她道歉,他没想到她会这么害怕,跟她保证说再也不会了。
  她惩罚他,抓着他的手一口咬在他的虎口,失了分寸,血都咬出来了。
  然后换她慌了,着急忙慌地拿了酒精给他消毒,他还跟她开玩笑,“怎么,怕我得狂犬病?”
  她拿着棉签戳他,“你才是狗!”
  后来那排牙印,就那样长在了他手上似的,怎么都消不掉。
  唐瑶记得那天在礼堂,老师在上面作着总结,她却失了神,眼睛盯着屏幕上他的手,直到眼眶发热。
  那些回忆,如珠似玉,任凭时光的灰尘盖了一层又一层,风一吹,立马就又浮现了。
  忘不了,也不能忘,怎么能忘呢?这短暂的生命里,他大概是她唯一的光了。
  宋子言,我该怎么忘记你?
  郑晴举着手在她眼前晃,“怎么又发呆了?”
  她轻轻地摇了摇头,不能再想了。
  “要不我带你去吃点别的?”知道唐瑶嘴挑,所以带她来了应城最好的牛排店,可结果似乎并不怎么样,郑晴笑道,“我们上学那会儿应城连个肯德基店都罕见,吃一次汉堡就跟吃了满汉全席一样牛逼,牛排店也是这几年才有的,齁贵,至今也没几家,来这儿的都是装个逼,谁能吃出来什么,像你这样的,少见!”
  唐瑶看着桌面,“我只是不太喜欢吃肉,而且也不怎么饿,下次我做菜给你吃,不要总在外面吃了。”
  郑晴说好啊,下次尝尝你手艺。然后忽然又想起来,“我记得你最爱喝牛奶,待会儿带你去买,我让老路给你送家去。”
  唐瑶垂下头来,拿着叉子戳盘子里的水果,轻轻地点了点头。
  不是喜欢喝,只是习惯喝,宋子言家里就他一个,爸妈宝贝的不行,初中那时候流行订牛奶,他们那时候寄宿,她妈就定了一份,每天给他送学校去。
  他讨厌牛奶的味道,每天穿越两个班的距离,送到她桌子上,盯着她让她把牛奶喝了,美其名曰,给她补充营养。
  那时候唐瑶就瘦,瘦的像是营养不良似的,他总是捏着她的脸,啧啧感叹,“你饭都吃哪去了?”然后领她去他家吃饭的时候,总会多夹一根鸡腿给她。
  牛奶喝了有三年吧,高中的时候,因为人家不送牛奶了,于是就没再订,但他还是会买盒装的给她。
  所以后来唐瑶的身高在同龄人中间脱颖而出的时候,他总是得意地跟人说,我家瑶皮肤白个子高,全是我一杯一杯牛奶给喂出来的。
  郑晴带着唐瑶去超市买牛奶,她站在一排排货架前,恍惚又想起那些年他带她去买牛奶的画面,“这个牌子的太甜……这个比较腻……喝这个吧!”他轻车熟路地带她在货架里穿梭,然后选了一种,拿去付账,她一路跟在他身后,像个小媳妇儿。
  曾经幸福那么近,一伸手就抓得到。
  宋子言,哪哪都是关于你的回忆,我怎么才能忘得了你?
  郑晴一回过头,就看见唐瑶满眼是泪的站在那里,她连忙上前两步,拿手背替她擦眼泪,“怎么回事儿啊是,哭什么?”
  唐瑶抱住郑晴,把头搁在她的肩膀上,无力地闭上眼,“昨天同学聚会,林嘉怡和宋子言都去了,我坐在那里,看着大家笑,看着大家闹,觉得自己是在做噩梦,这么多年了,每一天都像是噩梦,我总是想,这梦怎么还不醒?怎么还不醒!”
  林嘉怡跟她说,“唐瑶,好久不见!”的时候,她依旧觉得这就是场梦,梦醒了,她就还是那个跟在宋子言身后的小尾巴,她从来没打过林嘉怡那一巴掌,宋子言和她,也从来没有分开过。
  可这场噩梦,注定不会醒过来了。
  第11章 应城
  同学聚会到最后,大家喝的都有点儿多,一个个的,情绪高涨,唐瑶去卫生间,出来就碰见站在公共洗手台前的宋子言,大概是医生的职业病,他洗手洗的很仔细,洗手液在他骨节分明的手上打出泡沫,薄薄的一层,再冲洗掉,像是要进手术室了一样,每一步都做的仔仔细细,可天知道宋子言在想什么,他一点也不比她平静,那颗心像是在翻着巨浪,他觉得自己的手在抖,拼命抑制着,可其实最复杂的外科手术,他也从没抖过手。
  又或许,是那颗心在颤抖。
  唐瑶隔着洗手台的镜子看他,想要递出一个微笑,可是发现做不到。
  于是就那么傻傻的站在那里,像是失去了言语的能力,愣愣地呆在原地。
  空气中有很浓烈的酒味,还有很淡的僵持的焦灼味。
  似乎有一条无形的线,像是楚汉河界,隔开曾经最熟悉的人,时间真是奇妙,原本无话不谈,到最后无话可说,竟如此容易。
  唐瑶复读的时候,一个人刷题的夜晚,累的时候总喜欢出去走走,那时候住在世锦苑,很老的小区,设施和条件都不是很好,但住的都是官贵,宋子言的爸妈都是政务人员,他爸爸是水利局的局长,母亲是警局的副局长,唐瑶的母亲和他爸妈是同学,无处可走的时候,求助夫妻两个,然后唐瑶和妈妈就住进了世锦苑,放高利贷的再猖狂,也不敢来这边闹。
  后来宋子言的爸爸从同事那里得了一间闲置的房子,也在世锦苑,就低价转让给了唐瑶妈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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